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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疆农业信息共享合作协议
甲方:[填写甲方全称],住所地:[填写甲方住所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填写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填写甲方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填写乙方全称],住所地:[填写乙方住所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填写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填写乙方法定代表人职务]。
鉴于甲方在新疆农业信息收集、处理方面具有优势,乙方在新疆农业信息应用、服务方面具有优势,为促进新疆农业信息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市场竞争力,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目的
双方同意在2025年度内,围绕新疆农业发展,建立高效、有序的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农业资源优化配置、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和决策支持,共同服务于新疆农业现代化建设。
第二条 合作范围与信息内容
2.1 共享信息范围
双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就以下类型的农业信息进行共享:
(1)气候与气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天气预报、灾害预警(霜冻、干旱、冰雹、大风等)、气象参数(光照、温度、湿度等);
(2)土壤与水资源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土壤类型、肥力状况、墒情监测、灌溉水质水量数据;
(3)作物生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作物种植结构、面积、长势监测(遥感数据)、病虫害发生与防治信息、农产品产量预测;
(4)市场与经济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农产品价格行情、供需状况、国内外市场动态、政策补贴信息;
(5)科技与政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新品种、新技术推广信息、农业政策法规、标准化生产规程;
(6)生物与种质资源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地方品种资源、转基因作物相关数据等;
(7)双方约定的其他农业信息。
2.2 信息来源
甲方负责收集和提供与气候、气象、土壤、水资源相关的农业信息;乙方负责收集和提供与作物生产、市场、经济、科技、政策相关的农业信息。双方也可根据实际需要,约定由特定一方负责收集和提供特定类型的农业信息。
2.3 更新频率
双方同意按照以下频率更新共享信息:
(1)气候与气象信息:每日更新;
(2)土壤与水资源信息:每周更新;
(3)作物生产信息:根据作物生长阶段和实际需要,及时更新;
(4)市场与经济信息:每月更新;
(5)科技与政策信息:根据发布情况及时更新;
(6)生物与种质资源信息:每年更新一次。
第三条 信息共享机制与方式
3.1 共享平台
双方同意建立或使用指定的信息共享平台进行信息交换。该平台由[填写平台运营方名称]负责运营和维护,其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具体平台地址或访问方式为:[填写平台地址或访问方式]。
3.2 共享流程
(1)信息提供方按照约定的时间节点,将更新后的信息上传至共享平台;
(2)信息接收方在共享平台获取所需信息;
(3)双方对共享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对,如有问题,应及时沟通解决。
3.3 共享方式
信息共享以电子数据形式进行,双方同意使用以下数据格式进行信息交换:[填写数据格式,如CSV、JSON、XML、图像文件等]。共享方式为定期共享和按需共享相结合,具体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3.4 安全保障
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措施保障共享信息的安全:
(1)对共享信息进行加密传输和存储;
(2)设置访问权限,仅授权人员可访问共享信息;
(3)定期进行安全审计,发现安全漏洞及时修复;
(4)制定应急预案,应对数据泄露等安全事件。
第四条 信息使用与限制
4.1 使用目的
双方同意,共享信息仅用于以下目的:
(1)服务新疆农业发展;
(2)支持农业生产决策;
(3)开展农业科学研究;
(4)开发农业信息服务产品;
(5)双方约定的其他合法目的。
4.2 禁止性条款
双方同意,不得将共享信息用于以下用途:
(1)任何与协议约定的使用目的不符的用途;
(2)非法买卖、交易农业信息;
(3)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他人隐私;
(4)损害对方或其他第三方合法权益;
(5)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用途。
4.3 衍生信息处理
双方基于共享信息产生的分析报告、研究成果等衍生产品,其知识产权归属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衍生产品用于协议约定之外的用途。
第五条 权利与义务
5.1 双方权利
(1)双方有权在遵守本协议约定的情况下,获取所需的信息;
(2)双方有权要求对方按约定提供信息和支持;
(3)双方有权监督对方对本协议的遵守情况。
5.2 甲方义务
(1)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气候与气象、土壤与水资源等相关农业信息;
(2)配合共享平台的运营和维护;
(3)对共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共享信息的安全。
5.3 乙方义务
(1)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作物生产、市场、经济、科技、政策等相关农业信息;
(2)配合共享平台的运营和维护;
(3)合理使用共享信息,不得违反本协议约定;
(4)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共享信息的安全。
第六条 保密条款
6.1 保密信息界定
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未公开的,与对方业务、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相关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约定的共享信息、对方的经营数据、技术秘密、客户信息、财务信息等。
6.2 保密责任
(1)双方及其工作人员对接触到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或使用保密信息;
(2)双方及其工作人员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
(3)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持续期限为[填写年限]年。
6.3 例外情况
双方同意,以下信息不属于保密信息:
(1)已公开的信息;
(2)从公开渠道可以获得的;
(3)已进入公共领域的;
(4)对方书面同意披露的;
(5)为履行本协议目的,必须向第三方披露的,但披露方应尽力限制第三方接触保密信息的范围,并要求第三方承担保密义务。
第七条 知识产权
7.1 背景知识产权
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各自拥有的知识产权,仍归各自所有。
7.2 协议期间产生的知识产权
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新的数据、信息、软件、研究报告等的知识产权归属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协议期间产生的知识产权用于协议约定之外的用途。
第八条 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
8.1 合规性
双方同意,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遵守国家关于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
8.2 安全措施
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措施保障数据安全:
(1)对数据进行分类分级,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2)对数据处理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3)定期进行数据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数据安全意识;
(4)建立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响应和处理数据安全事件。
8.3 个人信息处理
如果共享信息中涉及农户、农村居民的个人信息,双方同意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合法、正当、必要原则;
(2)目的明确原则;
(3)最小化原则;
(4)公开透明原则;
(5)确保安全原则。
双方应取得个人信息的合法授权,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第九条 协议期限与终止
9.1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填写起始日期]起至[填写终止日期]止。
9.2 终止条件
出现以下情况时,本协议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2)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的;
(3)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经另一方书面通知后[填写天数]日内仍未改正的;
(4)一方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
(5)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3 终止程序
本协议终止时,双方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双方应对共享信息进行清理,确保信息安全;
(2)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结算;
(3)双方应妥善处理与本协议相关的未尽事宜。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违约情形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未按时提供信息;
(2)提供虚假信息;
(3)泄露保密信息;
(4)违反信息使用限制;
(5)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导致信息泄露;
(6)其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
10.2 责任承担
(1)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填写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式];
(3)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填写仲裁委员会名称]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或向[填写法院名称]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2.1 定义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重大疫情等。
12.2 后果
因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义务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填写天数]日内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不可抗力消除后,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与管辖
13.1 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特别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性法规的相关规定。
13.2 管辖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填写法院名称]管辖。
第十四条 其他条款
14.1 通知
双方之间的所有通知、请求、要求或其他通信均应以书面形式,通过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送至本协议首页载明的地址或联系方式。
14.2 完整协议
本协议构成双方就合作事宜达成的完整协议,取代之前的所有口头或书面约定。
14.3 修订与补充
对本协议的修订或补充需经双方书面同意,并按原程序签署方为有效。
14.4 转让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
14.5 文本与份数
本协议一式[填写份数]份,甲乙双方各执[填写份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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