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2025年京津冀家居维修服务协议
甲方(服务提供方):[服务公司全称或维修人员姓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填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填写]
地址:[填写]
联系电话:[填写]
电子邮箱:[填写]
乙方(服务接受方):[客户姓名]
身份证号:[填写]
地址:[填写]
联系电话:[填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家居物品维修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范围与内容
1.1 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位于京津冀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家庭居所内的家居物品维修服务。
1.2 可维修的家居物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家具(如木制家具、金属家具、布艺家具等)、家用电器(如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厨房小家电等,具体品牌和型号以乙方告知为准)、厨卫用品等。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具备维修能力。
1.3 维修方式为上门服务,即派遣维修人员前往乙方指定地址进行维修。
1.4 具体维修项目为:[乙方填写需要维修的具体家居物品名称、品牌、型号及故障现象]。
第二条 服务流程与标准
2.1 预约:乙方通过甲方指定的电话[填写]或线上平台[填写]进行服务预约,并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和维修地址。
2.2 响应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有效预约后,承诺在[填写,例如:4]个工作小时内与乙方联系确认服务时间。
2.3 派遣人员:甲方应派遣具备相应专业技能并佩戴统一标识(如工服、工牌)的维修人员提供服务。维修人员应向乙方出示有效工作证件。
2.4 维修标准:维修人员应按照相关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进行维修,确保维修质量,使物品恢复正常使用功能。对于无明确标准的物品,应采用合理修复方式,确保安全可靠。
2.5 维修完成:维修完成后,维修人员应进行功能测试,并向乙方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第三条 费用与支付
3.1 收费标准:
(1) 服务费:上门服务费为人民币[填写]元/次。
(2) 零件费:维修所使用零件的费用按实际更换的零件成本计算,具体价格由甲方在维修前向乙方提供报价单,经乙方确认后方可使用。零件价格参照市场公价或原厂价格。
(3) 材料费:如需使用辅助材料(非更换主要零件),其费用为人民币[填写]元。
(4) 其他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如交通费、加急费等]。
3.2 费用确认:甲方在维修前应向乙方提供详细的费用清单,乙方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维修。
3.3 支付方式:维修完成后,乙方应按费用清单支付相关费用。支付方式包括现金支付或银行转账。乙方应在维修完成[填写,例如:3]日内支付全部费用。
3.4 费用调整:如因维修所需零件或材料价格在维修前未预料到的市场大幅度波动,经甲方书面通知并说明情况,双方可协商调整相关费用。
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权利: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要求乙方提供必要的维修协助。
(2) 义务:按时响应乙方预约;派遣具备资质的维修人员;按照约定标准进行维修;保证维修质量;对维修过程中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对乙方个人信息保密。
4.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权利:要求甲方提供符合约定标准的维修服务;监督维修过程;要求更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零件或要求重新维修;要求赔偿因维修不当造成的损失;了解并核对服务费用明细。
(2) 义务:如实告知家居物品的故障情况及相关信息;提供必要的维修便利(如准备工具、腾出维修空间);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配合甲方进行必要的检查、拆卸和安装;妥善保管维修后的家居物品。
第五条 验收标准与流程
5.1 验收:维修完成后,由乙方对维修结果进行验收。
5.2 验收内容:检查家居物品是否恢复原有功能,外观是否整洁,是否影响正常使用。
5.3 验收方式:乙方应在验收合格后,签署维修验收确认单;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填写,例如:2]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短信、微信、邮件或当面说明)向甲方提出,并说明具体问题。
5.4 验收期限:乙方应在维修完成之日起[填写,例如:3]日内完成验收。逾期未进行验收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
5.5 验收争议:如对维修结果存在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当地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或按照本协议第十三条约定处理。
第六条 保修条款
6.1 保修期:自本协议约定的维修完成之日起,为[填写,例如:12]个月(或12年,以较短者为准)免费保修期。
6.2 保修范围:在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或原更换零件存在缺陷导致同一故障再次发生,或因维修操作不当导致其他问题的,甲方应提供免费修理。
6.3 保修条件:保修服务仅限于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故障。因乙方使用不当、自然磨损、不可抗力、人为损坏(如液体泼溅、暴力破坏等)造成的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
6.4 保修期内收费标准:在保修期内,如乙方要求甲方进行维修服务,除免费更换因质量原因损坏的零件外,甲方应向乙方收取必要的零件成本费和/或服务费(具体标准参照本协议第三条),具体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七条 保密条款
7.1 甲乙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客户信息等)和个人隐私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7.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等保密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监管机构要求的除外。
7.3 本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若因地震、洪水、战争、政府行为、重大疫情管制、法律变化等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受影响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有效证明。
8.2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受影响方应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甲方违约:
(1) 若甲方无故延迟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每延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额[填写,例如:5]%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不超过服务费总额的[填写,例如:20%]。
(2) 若因甲方维修质量不合格导致乙方物品损坏或故障反复发生,甲方应负责免费修复,并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3) 若甲方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违反规定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2 乙方违约:
(1) 乙方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的,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未付费用总额[填写,例如:5]%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应付未付费用总额的[填写,例如:20%]。
(2) 乙方未配合甲方进行必要的维修工作,导致维修无法进行或延误,甲方有权顺延服务时间或解除合同,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0.1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0.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选择一项并填写:甲方所在地/乙方所在地/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或*
10.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填写具体仲裁委员会名称]申请仲裁,按照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变更与解除
11.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1.2 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方能生效。
11.3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若出现本协议约定的解除情形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
12.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三条 其他
13.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本协议所有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协议载明的地址、传真号或电子邮箱送达。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提前[填写,例如:3]日书面通知对方。
13.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