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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零售餐饮服务业预付卡合同违约责任界定
鉴于甲方(发卡方)计划发行预付卡(以下简称“卡”),乙方(持卡方)拟购买和使用该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本合同所称“卡”是指甲方发行,记载有消费金额或权益,并由乙方持卡在约定范围内进行消费的预付卡。
1.2 “激活”是指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初始支付或特定手续,使卡具备消费功能的动作。
1.3 “有效期”是指本合同或卡面载明的,卡可进行消费的期限。
第二条 卡的种类与面值
2.1 本合同项下的卡为【请选择:餐饮卡/综合服务卡/其他】,面值为人民币【】元。
2.2 卡内初始记载金额为人民币【】元(或记载相应消费次数/权益)。
第三条 购买与充值
3.1 乙方通过【线上平台/线下门店/其他】方式购买本合同项下的卡,支付方式为【现金/银行卡/其他】。
3.2 乙方可选择在卡有效期内或激活后,按照甲方规定的规则对卡进行充值,每次充值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元,【是否有】充值手续费,费率为【】%。
3.3 甲方应提供安全便捷的充值渠道。
第四条 使用范围与条件
4.1 本卡【仅限在甲方【具体门店名称或区域】使用/可在甲方所有签约商户使用】。
4.2 乙方在本卡有效期内,凭本卡及【密码/其他验证方式】在甲方指定商户进行消费。
4.3 本卡消费须满足最低消费人民币【】元要求(【特殊情况是否适用,如会员折扣】)。
4.4 本卡【可与其他优惠活动同享/不可与其他优惠活动同享/特定优惠活动不适用】。
4.5 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合理调整商户布局、营业时间或消费规则,但应提前【】日通过【公告/通知】等有效方式告知乙方。如调整对乙方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乙方有权要求调整或解除合同。
4.6 甲方设定本卡【单次消费限额人民币】元,【是否有】每日累计消费限额,限额为人民币【】元。
第五条 甲方义务
5.1 甲方保证发行的卡真实有效,并按本合同约定及国家相关规定提供消费服务。
5.2 甲方应确保消费终端及系统的正常运行,因系统故障、黑客攻击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消费,甲方应【尽力恢复/协商处理】,【是否退还】无法消费的金额。
5.3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挂失、补卡服务(如有),具体流程及收费标准如下:【简述流程和收费标准】。
5.4 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个人信息,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泄露、转让或用于合同约定以外的目的。
5.5 甲方应在卡面或相关资料中显著标明本卡的有效期、使用范围、退换规则等关键信息。
第六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6.1 乙方的权利:
6.1.1 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使用本卡进行消费。
6.1.2 要求甲方按照约定提供消费服务。
6.1.3 按照本合同约定办理挂失、补卡、退款等。
6.1.4 获得甲方提供的与卡相关的必要服务信息。
6.2 乙方的义务:
6.2.1 按照约定支付购卡款及充值款。
6.2.2 妥善保管本卡及密码(如有),因乙方保管不善导致卡丢失、被盗或密码泄露,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2.3 遵守甲方及商户的消费规则。
6.2.4 不得伪造、变造、转借、出租本卡,不得使用本卡进行非法活动。
第七条 退换卡规则
7.1 本卡激活后,如因甲方原因(如门店关闭、服务终止等)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甲方应在【】日内与乙方协商,提供【全额退款/等值产品或其他补偿方案】。协商不成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7.2 乙方激活后【】日内(含当日),如未进行首次消费,可向甲方申请全额退款。之后【】日内(含当日),如未进行首次消费,可向甲方申请全额退款,甲方收取手续费人民币【】元。超过【】日,【是否】支持退款或【退款比例及条件】为:【详细说明】。
7.3 本卡有效期内,如卡片损坏、遗失,乙方应凭有效证明(如购买凭证、身份证明)向甲方申请挂失,挂失生效后【】内不得使用原卡,甲方将在【】日内为乙方办理补卡手续,补卡【是否】收取工本费,费用为人民币【】元。挂失前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挂失后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4 退款流程:乙方申请退款时,应【提供哪些材料】,甲方应在【】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在【】日内将款项退还至乙方原支付账户或甲方指定账户。
7.5 甲方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相关服务的,应至少提前【】日通知乙方,并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或法律规定处理未消费部分的金额。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发卡方违约责任:
8.1.1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5.2款约定,因自身原因(非不可抗力)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消费,每发生一次,应向乙方支付未消费金额【】%的违约金,但累计不超过购卡金额的【】%。
8.1.2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关于退换卡规则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退还差额、赔偿损失等。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获得退款,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未退款金额【】%的违约金。
8.1.3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5.4款约定,造成乙方个人信息泄露,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修复损失、精神损害赔偿等,并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8.1.4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7.5款约定,未提前通知或未按约定处理未消费金额,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8.2 持卡方违约责任:
8.2.1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6.2.1款、6.2.2款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8.2.2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6.2.3款、6.2.4款约定,进行违规消费或非法活动,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本合同,收回卡片,并拒绝退款,已发生的消费金额甲方有权不予退还。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义务的,受影响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9.2 因不可抗力影响,双方可协商变更履行方式或暂时中止履行。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应恢复履行。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0.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乙方所在地/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
11.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项下的通知、公告等,可采取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短信或甲方在经营场所公示等方式进行。以电子邮件或短信方式发送的,发送成功即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发送的,寄出【】日后视为送达。
11.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卡的使用行为亦视为对本合同的确认和遵守。
11.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发卡方盖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持卡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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