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2025年智能自行车租赁骑行卡用户使用协议
鉴于用户有意向并计划购买及使用由运营商提供的智能自行车租赁服务,并已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协议所有条款,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与骑行卡
1.1 运营商同意向用户提供智能自行车租赁服务,用户同意购买并使用该服务。
1.2 本服务通过智能自行车租赁骑行卡进行管理。骑行卡是用户享受本服务的身份识别和账户载体,具体类型、功能及有效期(如有)以运营商实际提供为准。
1.3 用户可通过运营商指定的线上渠道或线下门店购买骑行卡,并按照运营商的要求完成实名认证、信息绑定及卡片激活。
1.4 骑行卡账户可用于记录用户充值、骑行消费、余额查询等信息。
1.5 用户有责任妥善保管骑行卡及其绑定信息,因骑行卡丢失、被盗、密码泄露或个人信息泄露等非运营商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用户应及时通知运营商挂失并按运营商规定处理。
第二条 用户权利与义务
2.1 用户权利:
2.1.1 按照本协议约定及运营商公布的服务规则,在服务覆盖区域内、服务时间内使用智能自行车。
2.1.2 获得运营商提供的必要服务指引,包括但不限于骑行区域说明、费用标准、使用方法、APP功能介绍等。
2.1.3 查询个人的骑行记录、账户余额、消费明细等信息。
2.1.4 对运营商提供的服务的质量、安全性及个人信息保护提出意见和建议。
2.1.5 在运营商违反本协议约定或侵害用户合法权益时,依法享有投诉、索赔等权利。
2.1.6 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赋予的其他权利。
2.2 用户义务:
2.2.1 用户同意并承诺按照运营商要求完成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码、有效联系方式等)的实名登记,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用户有义务及时更新个人信息。
2.2.2 用户在使用智能自行车及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
2.2.3 用户必须遵守运营商制定并公示的各项使用规则,包括但不限于骑行速度限制、禁止骑行区域、禁止载客、车辆停放规则(如指定区域停放、禁止停入禁停区、禁止长时间占用盲道或人行道等)、解锁/锁车操作规范等。
2.2.4 用户应按照规范流程解锁、使用智能自行车,并在使用完毕后,将自行车按照规定停放在指定区域或指定方式锁车,确保不影响他人通行和公共秩序。
2.2.5 用户应对所使用智能自行车的完好状态负责。如发现车辆存在故障、损坏或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过运营商提供的渠道报告运营商。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故意损坏造成的车辆损失,用户应承担赔偿责任。
2.2.6 用户同意按照运营商公布的计费标准和收费方式支付使用服务产生的费用。费用计算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费、时长费、距离费、地区差异费等,具体标准详见运营商官方公示。
2.2.7 用户应根据骑行消费情况,及时为骑行卡账户充值,确保有足够余额支付费用。逾期未支付的费用,用户需承担相应的滞纳金或处理后果(如限制使用服务等)。
2.2.8 用户有义务配合运营商进行现场或远程的管理、检查、维护及安全保障工作。
2.2.9 用户应对其账号及密码等安全信息负责,不得泄露、转借或授权他人使用。如因用户原因导致账号被他人使用,用户应承担相应责任。
2.2.10 用户同意运营商为提供和改进服务可能收集、使用其个人信息,并承诺遵守运营商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用户有权查阅、更正其个人信息,并有权要求运营商删除其个人信息。
2.2.11 用户在使用服务过程中应注意自身安全,保管好个人财物。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用户自身原因导致的个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运营商在法律规定的责任范围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用户应自行承担责任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2.2.12 用户应爱护公共财物,不得利用智能自行车从事任何违法活动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2.2.13 用户有义务在发现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或安全隐患时,及时向运营商举报。
2.2.14 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第三条 计费与支付
3.1 运营商的计费标准遵循公平、透明的原则,具体包括:
3.1.1 启动费(如有)。
3.1.2 时长费:按使用时长计算,具体费率以运营商公布为准。
3.1.3 距离费(如有):按实际骑行距离计算,具体费率以运营商公布为准。
3.1.4 地区差异费:在特定区域(如市中心、景区等)骑行可能产生额外费用,具体区域和费率以运营商公布为准。
3.1.5 其他运营商规定费用。
3.2 免费骑行时长/次数:运营商可能为用户提供一定的免费骑行时长或次数(如有),超出部分按实际使用情况计费。
3.3 费用支付:用户服务产生的费用应通过运营商指定的支付方式(如绑定的银行卡、微信支付、支付宝等)进行支付。运营商将根据用户骑行记录生成账单,用户可通过运营商提供的APP或指定渠道查询及支付账单。
3.4 退款:用户因特定原因(如骑行卡非因用户原因被扣费、运营商服务中断导致无法完成骑行等)申请退款的,应向运营商提出,退款流程、条件和时限由运营商规定。用户因自身原因提前终止服务或未使用完的预付费,是否可退及如何退,按照运营商的明确规定处理。押金的退还条件、流程及时间按运营商规定执行。
第四条 责任与赔偿
4.1 运营商责任:
4.1.1 运营商保证投入服务的智能自行车基本符合安全标准,并持续进行维护保养,努力保障服务的正常可用性。
4.1.2 运营商对因自身系统故障、技术原因、网络问题等非用户原因导致的用户无法正常使用服务或数据异常,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努力进行修复。
4.1.3 运营商承诺对其收集的用户个人信息进行合法、正当、必要的处理,并采取技术措施保障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依法承担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责任。
4.1.4 运营商可能为用户提供意外伤害等意外保险(具体范围以运营商公布为准),但该保险不涵盖因用户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规定而产生的责任。
4.2 用户责任:
4.2.1 用户对使用骑行卡期间产生的所有服务费用及相关责任承担全部支付义务。
4.2.2 因用户违反交通法规、本协议规定或操作不当(如超速、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停放、故意破坏车辆等)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罚款或其他不良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2.3 因用户原因(如提供错误信息导致无法识别、卡片保管不善被他人冒用、未按规定停放被拖走等)产生的额外费用、罚金或运营成本,由用户承担。
4.2.4 在使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用户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用户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运营商根据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可能在合理范围内提供协助,但运营商不承担直接赔偿责任。
4.2.5 用户应对其账号下的所有活动负责,不得利用服务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4.3 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战争等)导致服务中断或用户财产损失,运营商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因用户使用过程中遭遇的盗窃、抢劫等个人安全事件,运营商不承担责任。
4.4 损坏赔偿:用户使用完毕将自行车归还时,如发现车辆存在非正常磨损、损坏、部件缺失等情况,用户应按照运营商公布的赔偿标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运营商保留对损坏车辆进行检测确认的权利。
第五条 车辆使用规范与停放
5.1 用户在使用智能自行车前,应确认车辆外观、车况基本完好,刹车、铃铛等安全装置有效。
5.2 用户必须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骑行,包括但不限于靠右行驶、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超速、不酒后骑行、不携带危险物品等。
5.3 用户必须按照运营商规定的解锁方式进行解锁,并在使用完毕后,按照规定在指定区域或使用指定方式锁车。用户有义务将自行车停放在运营商允许停放的区域,遵守停放区域的限制要求(如限时停放、禁止停入小区内部、停车场等)。
5.4 用户不得擅自改装、拆卸、损坏智能自行车及其附属设施。不得将自行车用于载客(除非运营商明确允许)、盈利性用途或其他违规用途。
5.5 用户发现车辆故障、损坏、异常或停放区域问题,应立即通过运营商提供的APP、客服电话或其他渠道通知运营商。
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6.1 运营商有权在不损害用户已获得利益的前提下,对协议条款进行修改。运营商将通过其官方网站、APP公告、短信推送等方式,提前合理期限(通常不少于7日)通知用户。如用户不接受修改后的条款,应在通知期限届满前选择停止使用服务并解除协议;如用户在通知期限届满后继续使用服务,视为接受修改后的条款。
6.2 用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运营商有权立即停止提供服务,解除本协议,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用户承担相应责任或损失:
6.2.1 提供虚假信息或冒用他人身份注册、使用服务的。
6.2.2 严重违反交通法规或本协议规定,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的。
6.2.3 恶意损坏、盗窃、藏匿或擅自转移智能自行车的。
6.2.4 挪用、转借、出售或试图非法转让骑行卡及绑定信息的。
6.2.5 利用服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6.2.6 欠费达到一定金额或次数,经运营商催告后仍拒不支付的。
6.2.7 未经运营商同意,干扰运营商正常运营秩序的。
6.3 因用户原因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用户主动不再需要服务的,用户可提前一定期限(如有约定)通知运营商解除本协议,并按照运营商规定处理相关事宜(如押金退还等)。
6.4 协议因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双方协商一致、被依法解除或终止等情形而终止。协议终止后,用户仍需履行协议中关于保密、费用支付(如有未完成部分)、责任承担等根据其性质应当继续有效的条款。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运营商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3 在诉讼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其他未受争议影响的条款。
第八条 保密条款
8.1 甲乙双方对于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运营数据、技术信息、客户信息、财务信息等)以及本协议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披露或使用该等保密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监管机构要求的除外。本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
第九条 法律适用与知识产权
9.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9.2 本协议内容及运营系统涉及的软件、应用程序、网站、品牌标识、智能自行车等均属于运营商的知识产权,受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用户在使用服务过程中,不得侵犯运营商的知识产权。
第十条 其他条款
10.1 本协议构成双方关于本协议主题事项的完整协议,取代之前所有口头或书面的约定、承诺和谅解。
10.2 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方能生效。
10.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 本协议一式两份(或双方约定的份数),运营商和用户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5 本协议自用户完成骑行卡购买、实名认证并实际使用服务时(以较晚者为准)起生效。
10.6 本协议中“日”指自然日,“月”指公历月份,“年”指公历年份。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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