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2025年房地产销售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出卖人): [出卖人法定全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注册地址:[出卖人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出卖人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出卖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保证人): [保证人法定全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注册地址:[保证人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保证人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保证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丙方(购房人): [购房人法定全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地址:[购房人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购房人联系电话]
鉴于:
(一)甲方拟开发建设位于 [项目具体地址] 的 [项目名称] 房地产项目(下称“本项目”),本项目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及预售许可证(证号:[预售许可证号],如适用),并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预售;
(二)丙方已与甲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购房合同编号])(下称“基础合同”),购买本项目下编号为 [房产编号] 的房产(下称“该房产”),总价款为人民币 [总价款金额] 元(大写:[大写金额]),首付款已支付/即将支付,余款 [余款金额] 元(大写:[大写金额])的支付与该房产的交付密切相关;
(三)为保障丙方根据基础合同享有的购房款支付安全和/或该房产按时交付权益,乙方同意为甲方履行基础合同中约定的部分义务或因其违约行为对丙方造成的损失提供保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保证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保证范围及内容
1.1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向丙方提供以下一项或多项保证:
(一)保证甲方按照基础合同约定,在丙方支付至 [约定节点,如全款/特定比例款项] 后,能够按时足额支付给甲方合同约定的剩余购房款 [余款金额] 元(大写:[大写金额]);
(二)保证甲方能够按照基础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 [交付日期] 向丙方交付该房产,且该房产符合交付条件;
(三)[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或补充其他保证内容,如:保证甲方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被政府部门查处、停工或无法继续办理后续手续,从而影响丙方购房权益]。
1.2 上述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因甲方违反基础合同约定而产生的债务、违约金、赔偿金等。
1.3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即在本合同第一条1.1款约定的保证范围内,若甲方发生违约事件,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单独履行义务,也有权要求乙方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条 出卖人(甲方)义务与违约情形
2.1 甲方应按照基础合同及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开发建设本项目,确保项目按计划进度推进,并取得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如适用)。
2.2 甲方应按照基础合同约定,在约定的付款节点向丙方交付该房产,并确保交付的房产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交付条件。
2.3 甲方应保证其履行基础合同及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引发重大诉讼或仲裁。
2.4 甲方发生下列一种或多种违约事件时,视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
(一)未按照基础合同约定或本合同约定,在丙方完成 [付款节点描述] 后 [具体天数] 日内,向甲方支付剩余购房款 [余款金额] 元;
(二)未按照基础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 [交付日期] 或经丙方书面同意延期后的日期交付该房产;
(三)交付的房产存在严重影响使用的质量问题,经法定或约定程序整改后仍无法达到交付标准;
(四)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项目被政府主管部门吊销预售许可证、责令停工、解除开发资质或无法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从而致使基础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五)甲方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进入破产清算、重整程序;
(六)甲方违反基础合同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重大违约行为,经丙方书面催告后 [具体天数] 日内仍未纠正的。
第三条 保证人的权利与义务
3.1 乙方的义务:
(一)在甲方发生本合同第二条2.4款约定的任何一种违约事件时,根据丙方的请求,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代为清偿、赔偿损失或协助履行等保证责任;
(二)根据丙方的合理要求,提供与保证事项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三)甲方履行基础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后,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即告终止。
3.2 乙方的权利:
(一)要求甲方提供基础合同、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如适用)、项目开发建设进展情况等文件和资料;
(二)要求丙方提供必要协助,以证明甲方违约事实;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发生约定违约事件,乙方有权要求丙方不得随意要求其履行保证责任;
(四)根据本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四条 保证责任履行方式
4.1 若甲方发生本合同第二条2.4款约定的违约事件,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和乙方。收到通知后,甲方应在 [具体天数] 日内纠正违约行为。
4.2 若甲方未能在4.1款规定期限内纠正违约,或甲方发生其他本合同约定的需要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丙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保证责任。
4.3 乙方根据丙方请求履行保证责任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代为向甲方支付根据基础合同应付而未付的剩余购房款 [余款金额] 元;
(二)在乙方代为支付款项后,若甲方仍需承担其他赔偿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三)[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其他方式,如:若保证的是交付,则乙方应协助丙方或自行(通过甲方)促成房产交付;若保证的是资金,则直接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该账户应为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或经丙方确认的账户]。
第五条 保证期间
5.1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以下较早发生之日止:
(一)基础合同约定的甲方支付全部购房款之日;
(二)基础合同约定的该房产交付之日;
(三)基础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四)丙方就甲方违约行为提起诉讼或仲裁之日;
(五)[根据具体情况补充或调整]。
第六条 通知与沟通
6.1 本合同各方的所有通知、请求、文件等均应按本合同首页列明的地址或联系方式送达。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或地址,应提前 [具体天数] 日书面通知其他各方。
6.2 任何一方通过书面(包括专人送达、挂号信、快递服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的通知,在发出后 [具体天数] 日即视为送达。电子邮件通知以进入收件人电子邮箱为送达。
6.3 发生争议或需要协调时,各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处理。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选择一项:甲方所在地 / 项目所在地 / 乙方所在地]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8.1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8.2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均须经三方书面同意。
8.3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保证期间届满;
(二)乙方保证责任已按照本合同约定完全履行;
(三)基础合同被解除或终止;
(四)本合同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或判决终止;
(五)[根据实际情况补充]。
第九条 法律适用与不可抗力
9.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 因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战争、政府行为等)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其他方,并提供相关证明。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条 其他
10.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三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文件、通知等均以中文书就。
10.3 本合同一式 [份数] 份,甲方执 [份数] 份,乙方执 [份数] 份,丙方执 [份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出卖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保证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购房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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