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权期权协议书本协议书由以下各方于(日期)签署,旨在就股权期权的授予、行使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双方就股权期权的授予、行使和转让等事宜的权利与义务,便于双方在未来合作中的规范运作。二、协议主体本协议所涉及的主体包括授权方和受权方,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三、期权的授予1. 授权方同意向受权方授予股权期权,具体的期权类型、数量及授予条件应在本协议附件详细载明。2. 受权方理解并接受本协议中规定的期权授予条件,承诺履行相关义务。四、期权的行使1. 在满足约定的行使条件时,受权方有权行使股权期权,享有相应的股权。2. 受权方行使期权后,应依照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
2、、法规的规定履行股东权益。五、期权的转让1. 受权方在本协议规定的约定期限内,可就其持有的股权期权进行转让,但须征得授权方同意,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转让程序。2. 受权方未经授权或违反转让约定,不得将股权期权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六、保密义务1. 双方均理解股权期权协议书涉及到的信息属于商业机密,应予以保密。2.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披露、使用、转移该等商业机密。七、争议解决本协议因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八、协议的生效与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2. 本协议的终止条件可以是任何一方提前通知对方或者在约定期限届满自动终止。3. 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对彼此的权益享有与本协议相适应的义务。以上所述,即为股权期权协议书的主要内容。本协议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