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德国合资协议书协议编号:编号当事人:甲方:甲方名称住所: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乙方名称住所: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鉴于甲方和乙方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愿意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就德国合资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合资方式1.1 甲乙双方将按照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在德国境内共同合资经营一家企业(以下简称“合资企业”)。1.2 合资企业的经济实体、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等具体信息,双方另行拟定合资合同,并以该合资合同为准。第二条 合资责任2.1 甲方和乙方在合资企业中的出资比例为:甲方 出资比例,乙方
2、出资比例。2.2 甲方和乙方各自应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承担合资企业的经营风险和利益,并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2.3 合资企业的盈余分配、税务处理、年度财务报告等细节事项,双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并遵守德国法律相关规定。第三条 经营内容3.1 合资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范围详细描述。3.2 甲方和乙方应共同努力,携手推动合资企业的发展,并遵守德国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经营活动的强制性规定,维护合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第四条 合作期限4.1 合资企业的合作期限为 合作期限 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4.2 若合作期限到期前甲乙双方有续签意愿,应在合作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进行提前三个月的商议,并形成正式续签协议。第五条 保密义务5.1 甲方和乙方在合资企业合作期间应互相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或故意传播商业机密、专有信息等。5.2 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和乙方应签署保密协议,并严格遵守保密协议的约定。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德国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附则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2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执行。7.3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应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以补充协议形式确认。甲方: 乙方:签名: 签名: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