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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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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一、食品安全问题现状,1、食品,是人安生立命的根本,自古以来我们就说:“民以食为天”,现在又加了一句“食以安为先”,可见,食品问题已经成为社会热点,舆论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前所未有。,2、,近年来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一览表,2008,年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2011,年“毒豆芽”事件,2011,年双汇瘦肉精事件,2011,年染色馒头事件,2012,年老酸奶“工业明胶”事件,2013,年硫磺熏制“毒生姜”,2015,年“黑美人”西瓜事件,近期的“僵尸肉”,3、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主要原因,生产经营者法律和道德意识淡漠,唯利是图,;,农业生产过度依赖化工生产技术,;,标准缺失,检验机构不完备,;,监管缺失和滞后,.,4、,中央领导对食品安全频频表态,胡锦涛:要确保广大民众吃上放心食品,胡锦涛来到天津,前往保障性住房小区和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考察。胡锦涛非常关注食品安全问题,特意到设在这个研究院的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考察。总书记谆谆叮嘱大家: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你们是食品安全的守卫者,一定要坚决执行食品安全法,严格把好食品安全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都能够吃上放心的食品。,中央领导频频表态,温家宝:恶性食品安全事件表明道德滑坡何等严重,2011年4月17日,温家宝在同同国务院参事和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座谈时的讲话中,提到了食品安全问题。他说:举例来说,近年来相继发生“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彩色馒头”等事件,这些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中央领导频频表态,习近平提四个“最严”抓食品安全,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29日下午就健全公共安全体系进行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李克强: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给予最大震慑,今年要加大食品安全重点整治力度,重典治乱必须重拳出击。严肃依法进行整治。要完善和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让犯罪者承担应有的刑事责任,使不法分子付出高昂代价,对违法行为给予最大震慑,使其不敢以身试法。,中央领导频频表态,二、食品安全基础名词解释,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按笔划顺序排列)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蛎、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椇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艹下加需)、桃仁、桑叶、桑(木右加甚)、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艹下加服)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食品安全基础名词解释,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标签需要标示的主要内容:,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2、成分或者配料表;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4、保质期;5、产品标准代号;6、贮存条件;7、生产许可证编号,),散装食品,:,原来整包在出售时,拆包散开,使食品呈现以最小单位进行的包装,或零星出售不加包装的食品。,保健食品,:,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针对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食品安全基础名词解释,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按笔划顺序排列),人参、人参叶、人参果、三七、土茯苓、大蓟、女贞子、山茱萸、川牛膝、川贝母、川芎、马鹿胎、马鹿茸、马鹿骨、丹参、五加皮、五味子、升麻、天门冬、天麻、太子参、巴戟天、木香、木贼、牛蒡子、牛蒡根、车前子、车前草、北沙参、平贝母、玄参、生地黄、生何首乌、白及、白术、白芍、白豆蔻、石决明、石斛(需提供可使用证明)、地骨皮、当归、竹茹、红花、红景天、西洋参、吴茱萸、怀牛膝、杜仲、杜仲叶、沙苑子、牡丹皮、芦荟、苍术、补骨脂、诃子、赤芍、远志、麦门冬、龟甲、佩兰、侧柏叶、制大黄、制何首乌、刺五加、刺玫果、泽兰、泽泻、玫瑰花、玫瑰茄、知母、罗布麻、苦丁茶、金荞麦、金樱子、青皮、厚朴、厚朴花、姜黄、枳壳、枳实、柏子仁、珍珠、绞股蓝、胡芦巴、茜草、荜茇、韭菜子、首乌藤、香附、骨碎补、党参、桑白皮、桑枝、浙贝母、益母草、积雪草、淫羊藿、菟丝子、野菊花、银杏叶、黄芪、湖北贝母、番泻叶、蛤蚧、越橘、槐实、蒲黄、蒺藜、蜂胶、酸角、墨旱莲、熟大黄、熟地黄、鳖甲。,食品安全基础名词解释,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按笔划顺序排列),八角莲、八里麻、千金子、土青木香、山莨菪、川乌、广防己、马桑叶、马钱子、六角莲、天仙子、巴豆、水银、长春花、甘遂、生天南星、生半夏、生白附子、生狼毒、白降丹、石蒜、关木通、农吉痢、夹竹桃、朱砂、米壳(罂粟壳)、红升丹、红豆杉、红茴香、红粉、羊角拗、羊踯躅、丽江山慈姑、京大戟、昆明山海棠、河豚、闹羊花、青娘虫、鱼藤、洋地黄、洋金花、牵牛子、砒石(白砒、红砒、砒霜)、草乌、香加皮(杠柳皮)、骆驼蓬、鬼臼、莽草、铁棒槌、铃兰、雪上一枝蒿、黄花夹竹桃、斑蝥、硫磺、雄黄、雷公藤、颠茄、藜芦、蟾酥。,食用农产品,:,指可供食用的各种植物、畜牧、渔业产品及其初级加工产品。,食品添加剂,:,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食品安全基础名词解释,三、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款解读,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要求:,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因此,作为食品经营者,应当首先取得营业执照,然后,凭营业执照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正式营业。没有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就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属于无证经营行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进行查处。,食品流通许可证与食品经营许可证样式,食品安全法禁止性规定,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五)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法禁止性规定,接上,(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九)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十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十二)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安全法食品标签规范性规定,第六十七条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食品安全法食品标签规范性规定,第九十七条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经营者责任和义务,从业人员的要求,第四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索证索票的要求,第五十三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经营者责任和义务,第五十条第二款内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经营者责任和义务,食品安全法的处罚条款,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而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第一百二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食品安全法的处罚条款,生产经营质量不合格食品的处罚措施,第一百二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二)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三)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食品安全法的处罚条款,接上,(四)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五)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六)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可以由公安机关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拘留。,食品安全法的处罚条款,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法的处罚条款,接上,(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食品安全法的处罚条款,第一百二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三)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标示;,(四)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四、食品流通监管工作重点,(一)市场主体准入监管,食品经营者是否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或是,食品经营许可证,;,检查是否擅自改变许可证的登记注册事项,;,检查经营条件是否发生变化;,检查是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许可,;,检查许可证是否超过有效期;,检查经营者是否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非法转让证照。,(二)食品质量及经营单位的监管,预包装食品的监管,厂名、厂址、商标,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销售标签符合规定,合格证明,生产日期,保质期,中文标签,进口相关手续,进口食品的监管,预包装食品中进口食品的监管,3.,保质期,1.,食品名称,4.,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2.,生产日期,散装食品,标 示,散装食品监管,(三)对食品商场、超市等企业的监管,指导、监督商场、超市切实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义务。,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商场、超市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的电子台账。,积极创新监管方式方法,采取随机抽取食品的办法,检查其落实查验记录义务的情况。,鼓励商场、超市等企业对经营的食品进行自检或送检。,切实加强对商场、超市等企业经营的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进口食品等食品种类的质量安全的监管。,鼓励和引导商场、超市等企业与食品生产加工基地、重点企业实行“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形式的协议准入,减少中间环节,保障食品质量。,指导本辖区食品商场、超市等企业设立食品安全联络员。,突出七个重点,(四)对食品批发企业的监管,一是在监督批发企业履行,好 进货查验和记录义务的同,时,监督其记好销货台账。,二是监督、引导推广使用“一票通”。,三是引导其建立食品进销货电子台,帐,提高企业自身管理水平。,突出,三个,重点,(五)对食品市场(含批发市场)的监管,3.,指导食品市场设,立食品安全联络员,1.,监督市场的开,办者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4.,加强对配备有必要检测设备的食品市场的管理,鼓励其开展食品自检。,2.,监督市场内经营,者依法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义务,突出四,个重点,鼓励食杂店 向其上级供 货商索取“一票通”等购货凭证。,监督食杂店履行查验义务,对购入的食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监督、指导经营者对购货凭证采取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进行进货查验记录。,1,2,3,(六)食杂店的监管突出三个重点,五、案例分析,(,一)无证经营,2014年4月16日,洪某依法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地址为A县小区,经营范围为文具用品零售。自2015年10月初,洪某开始经营销售各种预包装食品。2015年10月26日,A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洪某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洪某未建立食品销售台帐,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食品检验报告、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同时涉嫌未办理许可而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于当日予以立案调查。经调查,认定了洪某未办理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而擅自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其经营食品货值金额4000元。,五、案例分析,A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告知洪某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内容,以及洪某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洪某于第二日提交了陈述申辩书,提出马上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请求免于行政处罚。2015年10月26日,A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认定洪某在未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情况下,擅自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洪某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洪某改正进货,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1、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销售的行为处以罚款50000元;,2、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的行为给予警告。,五、案例分析,(,二)销售过期食品案,2015年10,月8日上午,义乌市上溪镇市场监管所在对辖区一家超市检查时发现,副食区的冰柜内摆放有超过保质期的酸奶。,经清点,该超市在售的过期酸奶一共25瓶,每瓶单价都在2.5元上下,保质期分别为21天和25天。其中,过期9天的5瓶,过期7天的4瓶,过期2天的16瓶。,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执法人员立刻这批过期食品予以扣押,制作现场笔录予并以立案查处。,超市老板邵先生告诉执法人员,这些过期酸奶是该品牌在义乌的总代理商提供货源的,平时一般是由供应商来理货的。邵老板坦言,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超市管理经营不规范,没有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查变质和过期的食品,才会导致过期食品仍在对外销售。按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5项的规定,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5万元以上10万以下罚款。2015年10月13日上午,上溪市场监管所对该超市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了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并罚款5万元的处罚。,五、案例分析,(,三)销售无标签进口食品案,近日,钦州市钦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一起销售无标签进口食品违法案件,依法扣押无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的进口预包装食品一批,货值金额8000余元,有效维护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检查中发现,钦州市某食品商贸公司仓库内存放有“双箭澄面”9袋(规格:25KG/袋)、韩国白砂糖30袋(规格:30KG/袋)。这批进口预包装食品既无中文标签、也无中文说明书,未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质量认证标志等相关信息,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即责令经销商停止其销售活动,并依法扣押涉嫌违规商品。经进一步立案调查以及对当事人所实施的违法事实及证据的分析,执法人员认定该公司经营进口无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钦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经营物品、罚款7000元的行政处罚。,五、案例分析,在很多消费者心目中,进口食品就是高品质食品,但事实并非如此,尤其是进口分装食品进货渠道复杂,质量难以保证。,食品标签是食品上市的“身份证”、“通行证”。记录了食品的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说明、配料表、检验合格证、产品标准号、QS认证等重要信息内容。,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中也对进口食品的中文标签作出明确要求。说明书上除了产品的生产批号等详细信息外,还应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没有“身份证”的“洋食品”,不能准确地向消费者传递该食品的质量特性、安全特性,一旦发生问题,很难追查源头。无论是消费者还是执法人员必须擦亮眼睛,认准进口食品的卫生证书和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五、案例分析,(四),某超市制售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案,2014年5月19日,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柳州市某超市生产销售的蒜香炸半边鸡、手撕鸡、炸鱿鱼串、骨肉相连食品进行了随机抽样,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其中蒜香炸半边鸡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不符合GB4789.1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要求。某超市制售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蒜香炸半边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对某超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0000元。,五、案例分析,参照新法的处罚依据及标准:,这个超市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这个超市将面临最少50000元的罚款。,以上内容与大家共同学习交流,由于本人水平有限,不足之处请大家多提宝贵意见。,谢 谢,民,以食为天 食以,安,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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