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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本章学习目标,掌握对外贸易管制的含义、划分;,了解对外贸易管制目标的实现及我国对外贸易管制的基本框架与法律体系;,掌握我国货物、技术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熟悉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管制、进出口货物收付汇管理、对外贸易救济措施等制度;,熟悉我国贸易管制的主要管理措施及报关规范。,3.1,对外贸易,管制概述,3.2,货物和技术,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3.3,其他贸易,管制制度,国家对特殊,进出口货物,的管制,进出口货物的国家管制,习题,第一节 我国对外贸易管制概述,一、对外贸易管制的含义,对外贸易管制,简称贸易管制。是一国政府为了国家的宏观经济利益,国内外政策需要以及履行所缔结或加入国际条约的义务,确立实行各种管理制度、设立相应管制机构和规范对外贸易活动的总称。,证,检,核,救,备,进出口,许可证,对贸易经营资格的核准,(进出口经营权、经营范围),三检(商品质量,、动植物、卫生),进出口收、,付汇核销,贸易管制救济措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对外贸易管制的主要内容,四、对外贸易管制目标的实现,海关监管是实现贸易管制的重要,手段,方式,对物的管理、对单证的管理,报关是海关确认进出口货物合法性的,先决条件,五、我国对外贸易管制的基本框架与法律体系,(,一,),我国对外贸易管制制度是一种综合管制制度。,主要由以下相关制度构成:海关监管制度、关税制度、对外贸易经营者的资格管理制度、进出口许可制度、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进出口货物收付汇管理制度以及贸易救济制度等。,(,二,),健全的法律体系,是贸易管制各项制度得以实施的保障。,我国已基本建立健全了以,对外贸易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这些法律体系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际公约构成。由于对外贸易管制是国家管制,法律体系的渊源只限于由全国人大、国务院以及各部委制订颁发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法律,现行的有关法律主要有,对外贸易法,、,海关法,等,10,部,行政法规,现行的有关行政法规主要有,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等,10,部,部门规章,现行的有关部门规章很多,如,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等,国际条约,目前我国所加人或缔结的涉及贸易管制的国际条约有: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所签订的双边或多边的各类贸易协定,京都公约,、,鹿特丹公约,等,8,部。,第二节 我国货物、技术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是国家根据,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进出口货物所实行的一种行政管理制度,国家一般通过签发进出口许可证件来表示准许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5),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6),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7),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进出口货物管制分类,1.,禁止,进出口货物和技术管理,2.,限制,进出口货物和技术管理,3.,自由,进出口货物和技术管理,一、禁止进出口货物和技术管理制度,国家禁止进出口的主要是那些,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的货物,,如武器、弹药,黄色、反动印刷品及各类视听、计算机产品等;,危害人类生命健康或者安全的,,如鸦片、吗啡、海洛因等麻醉品及各类烈性毒品,会传播疫病的食品、药品及其他物品;,破坏生态环境的,,如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的动植物;,按照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应当禁止的,,如裂变材料或提炼裂变材料的原料以及某些人类文化遗产、遗物等。被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由海关在关境上负责监督。,对禁止进出口的货物,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进出口。禁止进出口货物的商品目录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海关根据公布的目录对进出口货物进行查验,属于禁止进口或出口的,不予放行。,应当注意的是,禁止进出口货物的商品目录并非长期不变,而是根据一定的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对外贸易经营者准备进出口货物时,应注意及时查找最新公布的禁止进出口货物的商品目录。,如自,2009,年,12,月,9,日起,禁止进出口莱克多巴胺和盐酸莱克多巴胺。,(一)禁止进口管理,1,禁止进口货物管理,目前,我国禁止进口的货物主要包括:列入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的商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进口的商品以及其他各种原因停止进口的商品。,(1),列入,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的商品,目前,我国公布的,禁止进口货物目录,共,6,批,其中:,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一、六批,),是为了,保护我国的自然生态环境和生态资源,从我国国情出发,履行我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与保护世界自然生态环境相关的一系列国际条约和协定而发布的。如国家禁止进口属破坏臭氧层物质的四氯化碳、禁止进口属世界濒危物种管理范畴的犀牛角和虎骨等。,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二批,),均为,旧机电,产品类,是国家对涉及生产安全,(,压力容器类,),、人身安全,(,电器、医疗设备类,),和环境保护,(,汽车、工程及车船机械类,),的旧机电产品所实施的禁止进口管理。,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三、第四、第五批,),所涉及的是,对环境有污染的固体废物类,包括城市垃圾、医疗废物、含铅汽油淤渣等,13,个类别的废物。,(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进口的商品,动植物病源、疫区的动植物及产品和动物尸体、土壤;,带有违反“一个中国”原则的货物及包装;,以氯氟羟为制冷剂、发泡济的家电及压缩机等。,(3),其他原因需要禁止和停止进口的商品,停止进口以,CFC-12,(氟氯化碳)为制冷工质的汽车及以,CFC-12,为制冷工质的汽车空调压缩机,(,含汽车空调器,);,停止进口属右置方向盘的汽车,;,停止进口旧服装、,因子制剂等血液制品等,;,停止国产手表,复进口,。,f12,制冷剂,,R12,制冷剂主要用途是用作致冷剂、气溶杀虫药发射剂,是一种对心脏毒作用强烈而又迅速的物质。能引起动物心律不齐、室性心动过速、心动过缓、房室传导阻滞、急性心力衰竭、血压降低等心血管系统的改变。国外有大量吸入引起致命性心律紊乱、虚脱、心动骤停而死亡的病例报道。而且还会腐蚀铜管,使得汽车空调容易泄漏制冷剂,复出口与复进口,一、复出口(,Re-export,)复出口是指外国商品进口以后未经加工制造又出口,也称再出口。复出口在很大程度上同经营转口贸易有关。二、复进口(,Re-import,)复进口是指本国商品输往国外,未经加工又输入国内,也称再进口。复进口多因偶然原因(如出口退货)所造成。,血液成分如,V,因子浓缩剂是从许多供血者的血浆中提取的,因此污染,HIV,的机会更大。美国供血者中约,6%,带有,HIV,故,80,年代早期美国生产的,V,因子浓缩剂曾在世界各地的血友病患者中引起感染。法国一个血液中心被,HIV,污染导致几千名健康受血者感染艾滋病,对这些沉痛的教训必须警种长鸣。,2,禁止进口技术管理,对外贸易法,、,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以及,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禁止进口的技术目录。属于禁止进口的技术,不得进口。,目前,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第一批,),所列明的禁止进口的技术涉及钢铁治金技术、有色金属治金技术、化工技术、石油化工技术、消防技术、电工技术、轻工技术、印刷技术、医药技术、建筑材料生产技术等,11,个技术领域的,26,项技术,。,(二)禁止出口管理,1,禁止出口货物管理,我国政府明令禁止出口的货物主要有列人,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的商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出口的商品以及其他各种原因停止出口的商品。主要包括:,(l),列人,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的商品。目前,我国公布的,禁止出口货物目录,共有五批,其中:,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一、三、五批,),是为了保护我国自然生态环境和生态资源,从我国国情出发,履行我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与保护世界自然生态环境相关的一系列国际条约和协定而发布的。如国家禁止出口属破坏臭氧层物质的四氯化碳、禁止出口属世界濒危物种管理范畴的犀牛角和虎骨、禁止出口有防风固沙作用的发菜和麻黄苹等植物。,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二批,),主要是为了保护我国匮乏的森林资源,防止乱砍滥伐而发布的,如禁止出口木炭。,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四批,),主要包括硅砂及石英砂。,(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出口的商品,新发现、重要价值或濒危的野生动植物;,劳改产品、及商业性出口的野生红豆杉及其部分产品;,以氯氟羟为制冷剂、发泡济的家电及压缩机(新增)等。,(3),其他原因禁止出口的商品,2,禁止出口技术管理,根据,对外贸易法,、,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以及,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禁止出口的技术目录。属于禁止出口的技术,不得出口。,目前列入,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的禁止出口技术主要包括测绘技术、地质技术、医学技术、药品生产技术、中药生产技术、农业技术、畜牧兽医技术、水产技术、工程材料制造技术、矿业工程技术、冶金工程技术、动力工程技术、电工技术、电子技术、通信技术、自动化技术、计算机技术、民用爆炸物工业技术、轻工技术、食品加工技术、纺织技术、航空技术、航天技术等,25,个技术领域的,31,项技术,。,二、限制进出口货物和技术管理制度,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人民的生命健康,履行我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和协定,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对外贸易法,的规定,制定、调整并公布各类限制进出口货物、技术目录。海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限制进出口目录货物、技术实施监督管理。,(一)限制进口管理,限制进口管理的主要原因:,(,1,)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道德,(,2,)保护人体、动、植物健康,保护生态环境,(,3,)实施与黄金白银进出口有关措施,(,4,)建立或加快国内特定企业,(,5,)对农、牧、渔业有必要限制的,(,6,)保障国家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7,)其他规定,国际条约协定规定,1,、限制进口货物管理,(1),关税配额管理,关税配额管理系指一定时期内,(,一般是,1,年,),国家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制定关税配额税率,并规定该商品,进口数量总额,在,限额内,经国家批准后允许按照关税配额税率征税进口,如,超出限额,则按照配额外税率征税进口的措施。,例如:,2008,年实行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有,小麦、大米、玉米、棉花、食糖、羊毛及毛条,;实行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工业品有,尿素、磷酸氢二銨,含氨、磷、钾三种肥效元素的矿物肥及化学肥,等三种农用肥料。,中国,2011,年继续对糖和棉花等农产品实行关税配额管理,据期货日报,2010,年,12,月,16,日消息,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日前批准,2011,年关税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方案,对我国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将进行部分调整,调整后,我国关税总水平为,9.8%,,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为,15.2%,,工业品平均税率为,8.9%,。,根据该方案,进口关税调整中,继续对小麦、玉米、糖、棉花等,7,种农产品和尿素等,3,种化肥实施关税配额管理,并对尿素等,3,种化肥实施,1%,的暂定配额税率。对关税配额外进口一定数量的棉花实施滑准税,税率维持不变。,其中硬粒小麦、非种用玉米、其他籼米稻谷进口普通税率、最惠国税率、关税配额税率分别为,180%,、,65%,、,1%,;糖进口普通税率为,125%,,最惠国税率,50%,,关税配额税率,15%,。,2011,年,我国继续以暂定税率的形式对煤炭、原油、化肥、有色金属等“两高一资”产品征收出口关税。其中,铜矿砂及其精矿,2011,年暂定出口税率为,10%,;锌矿砂及其精矿出口税率为,30%,。,(2),许可证件管理,(也称非配额管理),许可证件管理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根据国内政治、工业、农业、商业、军事、技术、卫生、环保、资源保护等领域需要,以及为履行我国所加入或缔约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以经国家行政许可并签发许可证件的方式来实现各类限制进口的措施。,许可证件管理主要包括,进口许可证、濒危物种进口、可利用废物进口、进口药品、进口音像制品、黄金及其制品进口,等管理。,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际公约的有关规定签发上述各项管理所涉及的各类许可证件,海关凭相关许可证件验放。,*,许可证与许可证件管理*,许可证,是指国家批准外贸经营者进出口某些货物或技术的证明文件。,发放主体是商务部授权的许可证局。,许可证件管理不仅包括进出口许可证,,而且包括,对外贸易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许可性质的证明、文件。如国家各相关主管部门签发的特定种类货物进出口的黄金产品出口准许证、音像制品进口批准单、进口废物批准证书等。,发放主体,是国家有关经济职能管理部门,有对外贸易管理机构,又有国家环保总局、林业局、药监局等相关部门。,2,限制进口技术管理,限制进口技术实行,目录管理,根据,对外贸易法,、,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以及,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限制进口的技术目录。属于目录范围的限制进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未经国家许可,不得进口。,程序,(两次申请 两次核发),限制进出口技术管理,国外进,出口商,申请人,商务主,管部门,海关,提出申请,审查批准后,下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许可意向书,签订技术进出口合同,申请技术进、出口许可证,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持许可证件,向海关办理,通关手续,目前,列入,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第一批,),中属限制进口的技术包括生物技术、化工技术、石油炼制技术、石油化工技术、生物化工技术和造币技术等,6,个技术领域的,16,项技术,。,经营限制进口技术的经营者在向海关申报进口手续时必须主动递交技术进口许可证,否则经营者将承担为此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二)限制出口管理,1,限制出口货物管理,对于限制出口货物管理,我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规定,:,国家规定有数量限制的出口货物,实行配额管理,;,其他限制出口货物,实行许可证件管理。,(,1,)出口配额限制(数量限制),含义:,出口配额限制系指在一定时期内为建立公平竞争机制、增强我国商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保障最大限度的收汇,保护我国产品的国际市场利益,国家对部分商品的出口数量直接加以限制的措施。,分类:,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出口配额招标管理。,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是国家对部分商品的出口,在,一定时期,内(一般是,1,年)规定数量总额,经国家批准获得配额允许出口,否则不准出口的配额管理措施。,是国家通过行政管理手段对一些重要商品以,规定绝对数量,的方式来实行限制出口的目的。,通过,直接分配,方式,按照效益、公正、公开和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分配配额证明。,取得配额证明后,凭此申领出口许可证,。,www.law-其他贸易管制制度,对外贸易经营者管理制度,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进出口货物收付汇制度,贸易救济措施,一、对外贸易经营者管理制度,(一),管理原则,2004,年,7,月,1,日正式生效的,对外贸易法,相关规定,我国对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管理,实行,备案登记制。,对外贸易经营者条件,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种类,A,、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B,、有明确的对外贸易经营范围,C,、有必须的场所、资金和专业人员,D,、委托代理业务达到规定的实绩或者具有必需的进出口货源,E,、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专业外贸公司,B,、有自营进出口权的生产企业,C,、对外经营科技产品的科研机构和院校,D,、从事国际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国际合作公司,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在从事对外贸易经营前,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依法定程序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资格后,方可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接受他人的委托,在,经营范围内,代为办理对外贸易业务。,不同类型的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经营范围不同。取得对外贸易资格后,可在,允许范围,内从事外贸活动。,思考:进出口经营权与经营范围的联系区别,?,(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管理机构,商务部是我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的主管部门。,(五)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程序,1,、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下载,也可以到所在地备案登记机关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2,、填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所有事项的信息,并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的、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认真阅读,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3,、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备案登记材料。,二、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一)出入境检验检疫职责范围,检验检疫目的:,维护国家荣誉和外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我国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检验检疫对象:,出入国境的货物及其包装物、物品及其包装物、交通运输工具、运输设备、进出境人员。,主管机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及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入境检验检疫职责范围,1,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实行目录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简称法检目录)。该目录所列名的商品称为法定检验商品,即国家规定实施强制性检验的进出境商品。,2,对于法定检验以外的进出境商品是否需要检验,由对外贸易当事人决定。对外贸易合同约定或者进出口商品的收发货人申请检验检疫时,检验检疫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实施检验检疫并制发证书。此外,检验检疫机构对法检以外的进出口商品,可以以抽查的方式予以监督管理。,3,对关系国计民生、价值较高、技术复杂或涉及环境及卫生、疫情标准的重要进出口商品,收货人应当在对外贸易合同中约定,在出口国装运前进行预检验、监造或监装,以及保留货到后最终检验和索赔的条款。,(二)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的,组成,1,、进出口商品检验,涉及面广,最为重要。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检验法,;,为保障国家安全、国民健康、保护动植物和环境。,我国商品检验的种类分为四种,即法定检验、合同检验、公证鉴定和委托检验。,2,、动植物检疫,依据,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对进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的生产、加工、等过程实施检疫;,为防止传染病及有害生物的传入、传出国境。,3,、国境卫生监督,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对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及口岸管辖区的公共场所、生活设施进行的检查;,为防止传染病传入、传出。,(三),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海关,货主或,其代理人,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持,入境货物通关单,及其他单证办理报关手续,通关提货后,到指定检验,检疫地点对货物实施检验检疫,检验检疫合格后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放行,入境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程序,(三),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出境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程序,海关,货主或,其代理人,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对货物实施检验检疫,合格后签发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持,出境货物通关单,及其他单证办理报关手续,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的不同,法律根据,检验建议内容,方 式,进出口商口检验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口检验法,包括商品的质量、规格、数量、包装以及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法定检验、合同检验、公证鉴定、委托检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制度,中华人民共和过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对进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的生产加工、存放过程实行动植物检疫,边境检疫、出境检疫、过境检疫、进出境携带和邮寄物检疫以及出入境运输工具检疫,国境卫生监督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在进出口口岸对出入境的交通工具、货物、运输仪器以及口岸辖区的公共场所、环境、生活措施、生产设备所进行的卫生检查、鉴定、评价和采样检验,进出境检疫、国境传染病检疫、进出境卫生监督,*,商品检验、动植物检疫和国境卫生检疫的区别*,1.,法律依据不同,2.,检验检疫范围和检查的重点不同,商品检验侧重,商业性,要求。,动植物检疫、国境卫生检疫侧重,卫生要求,。范围稍小于商品检验。,3.,检查要求不同,商品检验分为法定检验和非法定检验,检验主体可以是国家商检部门,又可以是经商检部门许可的检验机构,后两者都属于法定性质的检验检疫,不存在自行选择的情况。检验检疫主体只能是国家卫生检疫或国家动植物检疫部门。,三、进出口货物收付汇管理制度,外汇管制(,Foreign Exchange Control,)是指一国政府为平衡国际收支和维持本国货币汇率而对外汇进出实行的限制性措施。在中国又称外汇管理。,对外贸易法,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应当依照国家的外汇管理制度结汇、用汇。进出口货物收付汇管理是我国实施外汇管理的主要手段,也是我国外汇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份。,(一)出口货物收汇管理,我国对出口货物收汇管理采取的是外汇核销形式。,1,、出口收汇核销的管理机关,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是出口收汇核销的管理机关,负责对出口单位和银行的出口收汇相关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并通过,“,出口收汇核报系统,”,和,“,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为出口单位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出口收汇核销单,是出口收汇核销的凭证。,出口,企业,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税务局,海关,备案登记,申领核销单,持核销单及其他报关,材料办理报关手续,在核销单上加盖”验讫”章,出具报关单,(,出口收汇证明联,),持核销单、报,关单及其他有关,单据办理结汇手续,出具,银行,结汇,水单,持核销单、报关,单、结汇水单,等核销凭证进行,出口核销报告,审核无误后交核销单退税专用联,持银行结汇水单、核销单退税联、报关单、等单据办理退税手续,出口收汇核销的具体程序,为防止汇出外汇而实际不进口商品的逃汇行为的发生,国家外汇管理局以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方式,监督付汇进口情况。,程序:,1.,进口企业向付汇银行申请外管局统一制发的,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凭以办理付汇;,2.,货物进口后,进口企业或其代理人凭海关出具的,报关单进口付汇核销专用联,(付汇证明联)向外管局指定银行(原付汇银行)办理付汇核销,(二)进口货物付汇管理,3,、进口时须,多填写一份供付汇核销用的进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进口付汇核销专联,”,),4,、进口单位凭,盖有海关,“,放行,”,章或,“,验讫,”,章的报关单和,“,进口付汇核销单,”,向银行,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手续。,5,、外汇银行将进口付汇核销情况,按月逐笔报当地外汇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四、对外贸易救济措施,我国在成为,WTO,成员国后,可以使用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来保护国内产业不受损害。反倾销、反补贴措施针对的是价格歧视不公平贸易行为,保障措施针对的则是进口产品出现激增的情况。,倾销,一国(地区)的生产商或出口商以低于其国内市场价格或低于成本价格将其商品抛售到另一国(地区)市场使得另一国国内有竞争能力的产业受到损害的行为即为倾销。,构成要素:,(,1,)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或公平价值的价格销售;,(,2,)这种低价销售的行为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包括实质性损害、实质性威胁和实质性阻碍;,(,3,)损害是由低价销售造成的,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A,反倾销措施,(,一,),临时反倾销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经反倾销调查,初裁决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采取下列临时反倾销措施:,1,征收临时反倾销税;,2,要求提供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临时反倾销措施实施的期限,自临时反倾销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在特殊情形下,可以延长至,9,个月。,(二)价格承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倾销进口产品的出口经营者在反倾销调查期间,可以向商务部作出改变价格或者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的价格承诺。,商务部可以向出口经营者提出价格承诺的建议,但商务部不得强迫出口经营者作出价格承诺。,(三)反倾销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终裁决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征收反倾销税。征收反倾销税应当符合公共利益。,征收反倾销税,由商务部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由商务部予以公告。海关自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执行。,补贴,补贴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增加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减少向其领土内输入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成员方利益形成损害的政府性措施。,其特征如下:,1,)补贴是一种政府行为:此处的政府行为是广义概念,不仅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补贴行为,而且还包括政府干预的私人机构的补贴行为。,2,)补贴是一种财政行为:即政府公共帐户存在开支。,3,)补贴必须授予被补贴方某种利益:一般认为这种利益是受补贴方从某项政府补贴计划中取得了某些它在市场中不能取得的价值。,4,)补贴应具有专向性:专向性补贴是指政府有选择或有差别地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补贴。,B,反补贴措施,(一)临时反补贴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初裁决定确定补贴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采取临时反补贴措施。临时反补贴措施实施的期限,自临时反补贴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二)承诺,在反补贴调查期间,出口国(地区)政府提出取消、限制补贴或者其他有关措施的承诺,或者出口经营者提出修改价格的承诺的,商务部应当予以充分考虑。,商务部可以向出口经营者或者出口国(地区)政府提出有关价格承诺的建议,但商务部不得强迫出口经营者作出承诺。,(三)反补贴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在为完成磋商的努力没有取得效果的情况下,终裁决定确定补贴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征收反补贴税。征收反补贴税应当符合公共利益。,征收反补贴税,由商务部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由商务部予以公告。,反补贴税的征收期限和承诺的履行期限不超过,5,年;但是,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补贴税有可能导致补贴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补贴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C,保障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规定,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损害威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的规定进行调查,采取保障措施。,1,临时保障措施。临时保障措施是指,在有明确证据表明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将对国内产业造成难以补救的损害的紧急情况下,进口国与成员国之间可不经磋商而作出初裁决定,并采取临时性保障措施。临时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自临时保障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不得超过,200,天,并且此期限计人保障措施总期限。,临时保障措施采取提高关税的形式。如果事后调查不能证实进口激增对国内有关产业已经造成损害的,已征收的临时关税应当予以退还。,2,最终保障措施。最终保障措施,可以采取提高关税、数量限制和关税配额等形式。但保障措施应当限于防止、补救严重损害并便利调整国内产业所必要的范围内。,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4,年,如果继续采取保障措施对于防止或者补救严重损害仍有必要,或有证据表明相关国内产业正在进行调整,或延长后的措施不严于延长前的措施,则可适当延长实施期限。但保障措施全部实施期限(包括临时保障措施期限)不得超过,10,年。,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可以适当延长的条件:,(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规定的程序确定保障措施对于防止或者补救严重损害仍然有必要;,(二)有证据表明相关国内产业正在进行调整;,(三)已经履行有关对外通知、磋商的义务;,(四)延长后的措施不严于延长前的措施。,一项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及其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对同一进口产品再次采取保障措施的,与前次采取保障措施的时间间隔应当不短于前次采取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并且至少为年。但符合下列条件的,对一产品实施的期限为,180,天或者少于,180,天的保障措施,不受上述时间间隔的限制:,(一)自对该进口产品实施保障措施之日起,已经超过,1,年;,(二)自实施该保障措施之日起,5,年内,未对同一产品实施,2,次以上保障措施。,第四节 我国贸易管制主要管理措施及报关规范,一、进出口许可证管理,(,一,),含义,是指由商务部或者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制定并调整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以签发进出口许可证的形式对该目录商品实行的,行政许可管理,。,(,二,),主管部门及办理程序,分类,:进口许可证管理和出口许可证管理。,主管部门,:,商务部,(制定规章制度、发布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和分级发证目录、设计印制许可证书、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处罚违规行为),具体:商务部授权,配额许可证事务局,(许可证局)统一管理指导全国进出口许可证的签发及其他相关事务。,适用范围,:,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口管理范畴,。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制定、调整发布年度,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意义:,进出口许可证是国家管理货物进出口的凭证,,不得,买卖、转让、涂改、伪造和变造,。凡属于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海关凭进出口许可证接受申报和验放。,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制定、调整,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或其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许可证的管理,经商务部授权,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简称许可证局)统一管理、指导全国各发证机构的签发工作,许可证的申领,按国家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分级发证目录的要求,向各级签发机关办理(有配额要求的要先领取配额才可申领),许可证签发方式,三级分类签发制度:,许可证局,;,商务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商务部授权的各省市的商务厅(局)、商务委(厅、局),许可证有效期,进口:,一年,;出口:,6,个月,跨年使用时,,进口许可证有效期不得超过次年的,3,月,31,日,出口许可证有效期不得超过次年的,2,月底,供港澳鲜活冷冻商品有效期为,1,个月,许可证使用,“,一批一证”、“一证一关”,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内容,“,非一批一证”的商品,外资企业和补偿贸易项下的出口商品,其许可证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最长为,6,个月,并允许在同一口岸多次报关,但在有效期内不得超过,12,次,二、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一)含义:,商务部根据监测货物进口情况的需要,对部分自由进口货物实行自动许可管理。,(二)发证机构,:商务部授权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商务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外经贸,),主管部门以及地方机电产品进出口机构负责自动进口许可货物管理和自动进口许可证的签发工作。,(三)意义,:自动进口许可证是我国自动进口制度中具有法律效力,用来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经营某些商品合法进口的证明文件,是海关验放该类货物的重要依据。,(四)适用范围,目前涉及的管理目录是商务部公布的,自动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对应的许可证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动进口许可证”。,实行三批目录管理,(,1,)一般商品:肉鸡、植物油、烟草、二醋酸纤维丝束、铜精矿、煤、天然橡胶、废纸、废钢、铜;,(,2,)机器产品;,(,3,)重要工业品:铁矿砂、铝土矿、原油、成品油、氧化铝、化肥、钢材,(五)免交自动进口许可证的情形,1,、加工贸易项下进口复出口的料件(原油、成品油除外),2,、外商投资额内生产自用或者作为投资进口的(旧机电产品除外),3,、进口的货样广告品、试验品,每批,5000,元人民币(免税免证,少的缘故,如属进口许可证管理范畴,则不免),4,、暂时进口的海关监管品(不在中国使用,免税免证),5,、进入保税区、保税仓库、保税物流中心、出口加工区的(视同境外,免税、免此证,进口许可证不免),(六)报关规范,1,、有效期,6,个月,不能跨年使用。,2,、原则上,“,一批一证,”,,部分实行,“,非一批一证,”,管理,但累计使用不超过,6,次;但,同一合同项下可以申请多份许可证。,3,、装货物溢装在,5%,内部分免证验放,但原油、成品油、化肥、钢材大宗散装短溢装,3%,免证;,“,非一批一证,”,的大宗散装货物,逐批据实核减,最后一批允许短溢装为剩余部分的允许上限(,3%,或,5%,)。,三、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关税配额管理属限制进口,有关税配额证的,允许按照关税配额税率征税进口,超出限额则按照配额外税率征税进口。,我国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有小麦、大米、玉米、棉花、食糖、羊毛、及毛条;实施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工业品有尿素、磷酸氢二銨,含氮、磷、钾三种肥效元素的矿物肥及化学肥等三种农用肥料。,(一)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1,、其为全球配额;,2,、主管部门为商务部(食糖、羊毛、毛条)和发改委(小麦、玉米、大米、棉花);,3,、“农产品关税配额证”为“一证多批”,有效期为每年,1,月,1,日到当年,12,月,31,日,最多到下一年,2,月底;,4,、境外进入保税仓库、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的农产品,免交;但上述出区、出库提交;,5,、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的申请期为每年的,10,月,15,日至,30,日;根据申请者的申请数量和以往进口实绩、生产能力、其他相关商业标准或根据先来先领的方式进行分配;每年月日前,商务部、发改委通过各自授权机构发放相关证章。,(二)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的工业品,1,、其为全球配额,该配额管理工作由商务部负责;商务部化肥进口管理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化肥进口配额的发证、统计、咨询和其他授权工作。在关税配额内进口化肥时,海关凭进口单位提交的“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按配额内税率征税,并验放货物。,2,、商务部负责在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总量内合理配置的要求,对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进行分配;,3,、商务部在每年的,9,月,15,日至,10,月,14,日公布下一年度的关税配额数量。,4,、申请单位应在,10,月,15,日至,30,日向商务部提出配额申请。,5,、每年的,12,月,31,日前将化肥关税配额分配到进口用户。,四、其他货物进出口管制,(一)进口废物管理,适用范围,:,列入,限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或,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的废物,报关规范:,1,、列入,限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的废物,应提交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签发并盖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废物进口审批专用章的,进口废物批准证书,。,2,、列入,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的废物,应提交标注,“自动进口许可”,字样的,进口废物批准证书,。,进口废物批准证书实行非一批一证管理。进口的废物不能转关(废纸除外),只能在口岸海关办理申报进境手续。,(二)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适用范围,:,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中所指对象,报关规范:,1,、列入目录,属我国自主规定管理的,向海关交验,非公约证明书,“,一批一证”,2,、列入目录,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贸易公约,成员国应履行义务的,提供,公约证明书,“,一批一证”,3,、未列入目录,以及列入目录的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贸易公约,附录植物物种,提供,非物种证明,按时效分“当年使用”和“一次性使用”。,(三)进出口药品管理,适用范围,:,实行分类和目录管理,进出口药品从管理角度可分为进出口麻醉药品、进出口精神药品以及进口一般药品。,报关规范:,进出口精神药品,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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