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一、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小红门乡新村二期F区农民回迁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147088.5平方米,包括1#、4#、6#、9-12#楼及地下车库。其中1#楼地下2层,地上28层,建筑面积18847.1m2,总高79.9m;4#楼地下2层,地上27层,建筑面积17108.44m2,总高77m;6#楼地下2层,地上27层,建筑面积17674.87m2,总高77m;9#楼地下2层,地上28层,建筑面积18847.1m2,总高79.9m;10#楼地下2层,地上27层,建筑面积17108.44m2,总高77m;11#楼地下2层,地上28层,建筑面积18303.43m2,总高79.9m;12#楼地下2层,地上28层,建筑面积19489.12m2,总高79.9m。
二、APEC会议期间服务保障小组
2.1建设单位服务保障领导小组
组 长:刘玉栋 联系电话:1391 103 6482
副组长:周县伟 联系电话:1381 145 3879
组 员:刘文启 联系电话:134 6659 7127
丁学文 联系电话:1316 107 0963
邱慧卿 联系电话:1369 139 6967
2.2施工单位服务保障领导小组
组 长:韩 宾 联系电话:150 1107 5134
副组长:郭长春 联系电话:186 1265 9961
组 员:马廷新 联系电话:138 1129 9277
常志坚 联系电话:158 1153 1627
何树辉 联系电话:134 3669 9705
李 征 联系电话:139 1180 5392
孟昭靖 联系电话:139 1078 1504
李新民 联系电话:186 3326 2334
谢福军 联系电话:136 8144 9913
陈 斌 联系电话:138 1160 3560
2.3监理单位服务保障领导小组
组 长:李保生 联系电话:136 9361 7959
副组长:王书民 联系电话:134 3691 1637
组 员:高 金 联系电话:131 6111 2878
段贵生 联系电话:137 0136 1387
李传领 联系电话:188 1146 5080
修战龙 联系电话:135 2109 6075
沈际华 联系电话:137 0121 3684
潘 刚 联系电话:134 3901 3267
王检洪 联系电话:131 4642 2581
李京生 联系电话:156 1179 8396
三、具体停工内容
因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APEC会议)将于2014年11月在北京召开,应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要求,五环以内停止所有建筑工程施工。 为切实做好APEC会议期间服务保障工作,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同意,本施工现场报请自11月3日至11月12日全部停工,停工部位为室内装修,停工期间施工人员安排退场。
四、人员保证
4.1停工期间安排项目部管理人员值班,详见值班表。
4.2每个分部施工现场设4名更夫24小时2班倒,并设1名带班领导。施工现场及生活区每班配备4名保安。
4.3建立健全值班管理制度、监控室值班制度。
五、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5.1现场围护措施
5.1.1停工前检查工地四周围挡是否牢固,如有破损及时修复,围挡不牢固之处,重新加固,确保大风作用下,不被刮倒、刮坏。
5.1.2七栋主楼的一层临边洞口及安全通道、地下车库汽车坡道出入口及楼梯出入口全部用竹胶板封闭,确保外来人员无法进入,围挡高度不低于2米。
5.2现场用水措施
5.2.1除消防用水及办公室用水外,其它施工用水全部关闭,并做好泄水。
5.2.2检查消防水管及生产用水是否做好保温及防冻措施。
5.3现场用电措施:
5.2.1除施工现场照明用电、消防用电外,其它用电设备及配电箱全部拉闸断电,配电箱全部上锁。
5.4现场材料存放措施
5.4.1材料存放区用阻燃密目网覆盖,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5.5现场办公用房、库房、生活区宿舍管理措施
5.5.1停工期间做到人走电断。
5.5.2停工期间不进人的库房、宿舍粘上封条,床铺板归置在专用房间内。
5.5.3严禁在房屋内使用电炉子做饭或取暖。
5.6安全保卫措施
5.6.1对停工期间现场人员、车辆出入现场进行登记。
5.6.2停工期间,施工现场四个大门每班配备4名保安人员,生活区每班配备2名保安人员。除特殊情况,任何人员及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必须行走东南门及东门。
5.6.3监控设施
值班人员做好视频察看工作,及施工现场、生活区巡视工作。
值班人员按时到岗、保证通讯畅通,做好值班记录及突发事件的汇报工作。每次值班交接班时做好交接班记录(生活区及现场)。
六、扬尘控制保障措施
6.1易散落、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在封闭的库房储存。
6.2施工易产生大量灰尘的工种时,为工人准备口罩等防尘物品,并采用洒水降尘。
6.3在地面灰尘太多,打扫工地时先在地面洒水再进行清扫。
6.4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旧材料,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
6.5卸有粉尘的材料时,应洒水润湿或在仓库进行。
6.6严禁向建筑物外抛掷垃圾,所有垃圾袋装运走。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方可离场上路:在装运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的车辆,派专人负责清扫道路及冲洗,保证行始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
6.7施工期材料堆放整齐,洒水降尘措施到位,工地内外无垃圾余土,以减轻施工扬尘。
6.8施工现场的垃圾、渣土、砂石等要及时清运,运输渣土的车辆要密闭或加篷遮盖,以免建筑材料散落街头;建筑施工场地出口应设置车辆清洗平台,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溢座或其它防治设施,防止洗车废水溢出工地;设置废水收集坑及沉淀池。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冲洗轮胎及车身,其表面不得附着污泥。
6.9严禁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6.10施工期间,其所使用的具有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弃物,应当密闭处理。若在工地内堆置,则应采取覆盖或防尘布、覆盖网、配合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等措施,防止风蚀扬尘。
七、维稳工作措施
7.1 根据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的要求和规定,以及本工程特点,在施工前制订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制度、各专业各工种安全卡死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照执行。
7.2各级领导及生产指挥人员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开展定期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做到警钟长鸣,长抓不懈。
7.3职工必须服从统一调度和指挥,个人不得擅离职守,禁止违章操作。对不服从指挥或违章人员,要严肃处理,同时提倡全体职工遵章守纪。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工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牢记安全第一的宗旨。
7.4安全生产由项目部全面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项目部安检室负责。对作业点进行经常性巡检,坚决制止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7.5建立农民工动态管理台帐,对进场农民工和新上岗的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各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同时,要严格执行相关农民工用工制度和规定,签订安全用工合同,切实处理好农民工工资问题。
7.6制定施工安全隐患排查计划,排查内容按照工程实际开展情况制定,建立施工安全隐患治理台帐;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应对隐患治理情况及时复查。
八、应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措施
8.1 事故单位和现场人员在迅速报告事故的同时,应积极采取科学安全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8.2施工现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要迅速指挥查明事故发生情况,立即制定科学高效的应急救援方案,各小组迅速按救援方案快速实施救援。
7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