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电力变压器试验记录
编号:
建设单位
工程项目
施工单位
试验时间
变压器型号
出厂编号
制造厂
出长时间
变压器铭牌数据
检查、试验项目:
1、器身检查
2、直流电阻测试
高压侧
低压侧
A--B
a--n
A--C
b--n
B--C
c--n
3、变比测试
分接头位置
高压侧电压
低压侧电压
变比
Ⅰ
AB
BC
CA
ab
bc
ca
Ⅱ
Ⅲ
Ⅳ
Ⅴ
4、联结组别及引出线极性
5、介质损失角tgδ测定
6、绝缘电阻及吸收比测定(使用~2500伏摇表) MΩ
高压侧对地
低压侧对地
高对低
相位
15ˊ
60ˊ
吸收比
相位
15ˊ
60ˊ
吸收比
15ˊ
60ˊ
吸收比
7、直流泄漏电流测定
(1)高压侧对地
相位
耐压前
耐压后
KV
KV
KV
KV
1min
5min
10min
15min
(2)低压侧
相位
耐压前
耐压后
KV
KV
KV
KV
1min
5min
10min
15min
8、交流耐压测试
高压对地
低压对地
低压对高压
KV
KV
KV
KV
KV
KV
KV
KV
KV
9、变压器油耐压试验
10、调压装置检查试验
11、冲击合闸试验
12、相位检查
13、空载电流测试
A
B
C
14、结论
天气
温度
时间
年 月 日
试验单位: 试验人: 审核:
电力变压器、消弧线圈与油浸电抗器试验规程
第1条 电力变压器、消弧线圈与油浸式电抗器得试验项目如下:
一、测量线圈连同套管一起得直流电阻;
二、检查所有分接头得变压比;
三、检查三相变压器得结线组别与单相变压器引出线得极性;
四、测量线圈连同套管一起得绝缘电阻与吸收比;
五、测量线圈连同套管一起得介质损失角正切值tgδ;
六、测量线圈连同套管一起得直流泄漏电流;
七、线圈连同套管一起得交流耐压试验;
八、测量穿芯螺栓(可接触到得)、轭铁夹件、绑扎钢带对铁轭、铁芯、油箱及线圈压环得绝缘电阻(不作器身检查得设备不进行);
九、非纯瓷套管试验;
十、油箱中绝缘油试验;
十一、有载调压切换装置得检查与试验;
十二、额定电压下得冲击合闸试验;
十三、检查相位。
注:
(1)1250千伏安以下变压器得试验项目,按本条中一、二、三、四、七、八、十、十三项进行;
(2)干式变压器得试验项目,按本条中一、二、三、四、七、八、十三项进行;
(3)油浸式电抗器得试验项目,按本条中一、四、五、六、七、八、九、十项进行;
(4)消弧线圈得试验项目,按本条中一、四、五、七、八、十项进行;
(5)除以上项目外,尚应在交接时提交变压器得空载电流、空载损耗、短路阻抗(%)
与短路损耗得出厂试验记录。
第2条 测量线圈连同套管一起得直流电阻。
一、测量应在各分接头得所有位置上进行;
二、1600千伏安以上得变压器,各相线圈得直流电阻,相互间差别均应不大于三相平均得值2%;无中点性引出时得线间差别应不大于三相平均值得1%;
三、1600千伏安及以下得变压器相间差别应不大于三相平均值得4%,线间差别应不大于三相平均值得2%;
四、三相变压器得直流电阻,由于结构等原因超过相应标准规定时,可与产品出三厂实测数值比较,相应变化也应不大于2%。
第3条 检查所有分接头得变压比。
变压比与制造厂铭牌数据相比,应无显著差别,且应符合变压比得规律。
第4条 检查三相变压器得结线组别与单相变压器引出线得极性。
必须与变压器得标志(铭牌及顶盖上得符号)相符。
第5条 测量线圈连同套管一起得绝缘电阻与吸收比。
一、绝缘电阻应不低于产品出厂试验数值得70%,或不低于表1—1得允许值;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绝缘电阻得允许值(兆欧) 表1—1
二、当测量温度与产品出厂试验时温度不符合时,可按表1—2换算到同一温度时得数值进行比较;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绝缘电阻得温度换算系数 表1—2
三、在10~30℃时得吸收比,35千伏级及以下者应不低于1、2,60~330千伏级者应不低于1、3;
四、消弧线圈及干式变压器得绝缘电阻值与吸收比不作规定。
第6条 测量线圈连同套管一起得介质损失角正切值tgδ:
一、电压等级在35千伏及以上,且容量在1257千伏安及以上得变压器必须进行。1000千伏以下线圈可不测量;
二、被测线圈得tgδ值应不超过产品出厂试验数据得130%,或不超过表2—1中得允许值;
介质损失角正切值tgδ(%)允许值 表2—1
三、当测量时得温度与产品出厂温度不符合时,可按表2—2换算到同一温度时得数值进行比较。
介质损失角正切值tgδ(%)温度换算系数 表2—2
第7条 测量线圈连同套管一起得直流泄漏电流:
一、电压为35千伏及以上且容量为3150千伏安及以上得变压器必须进行;
二、试验电压标准见表3。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直流泄漏电压标准 表3
读取一分钟得泄漏电流值,泄漏电流值不作规定。线圈额定电压为13、8千伏、15、7千伏者按10千伏级标准,18千伏者按20千伏级标准。
第8条 测量线圈连同套管一起得交流耐压试验。
电压在35千伏及以下且容量为8000千伏安以下得变压器应进行耐压试验,试验电压标准见表4;安装在煤矿井下或其她有爆炸危险场所得上述变压器材可不作交流耐试验。
高压电气设备绝缘得交流耐压试验电压标准表4
第9条 测量穿芯螺栓(可接触到得)、轭铁夹件及绑扎钢带对铁轭、铁芯、油箱及线圈压环得绝缘电阻。使用1000伏或2500伏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值不规定,铁芯只允许一点接地。轭铁梁及穿芯螺栓一端与铁芯连接者,测量时应将连接片断开。
第10条 非纯瓷套管试验。
按 “套管”得规定。
第11条 油箱中绝缘油试验。
绝缘油试验按“绝缘油”得规定。
第12条 有载调压切换装置得检查试验:
一、测量限流元件得电阻值,测得值与产品出厂数值相比,应无显著差别;
二、检查快速切换开关动、定触头得全部动作顺序,应符合产品得要求;
三、检查切换装置得全部切换过程、应无任何开路现象;
四、检查变压器空载下切换装置得调压情况、其电压变化范围与变化规律,与产品出厂数据相比, 应无显著差别;
五、快速切换开关油箱中绝缘油试验,电气强度应不低于30千伏。
注:第一、二项仅在快速切换开关需要取出检查时才进行试验。
第13条 额定电压下得冲击合闸试验。
变压器冲击合闸试验为五次,应无异常现象;冲击合闸一般应在变压器高压侧进行。分级绝缘得变压器,进行冲击闸时,其中点性必须接地。
第14条 检查相应。
必须与电网相位一致。
注:
(1)绝缘试验时,以变压器上层油温作为变压器得温度。
(2)油浸式变压器得绝缘试验,应在充满合格油静止一定时间,待气泡清除后方可进行。静止时间按产品要求。当产品无要求时:大容量变压器须静止20小时以上(真空注油可适当缩短);3~10千伏变压器须静止5小时以上;强迫油循环得变压器尚须启动油泵,将剩余气体排尽后,方可进行。
(3)使用表1—1、表2—1时,同一变压器得中压与低压线圈得绝缘电
阻与tgδ(%)标准,均与高压线圈相同。线圈得额定电压为13、8千伏者与15
、7千伏者按3~10千伏级标准,额定电压为18千伏者按20~35千伏级标准。
(4)变压器耐压时,充油套管内应充满油。
第15条 新装油浸式电力变压器不需干燥得条件
一、带油运输得变压器(带或不带储油柜)。
1、绝缘油电气强度合格、无水分;
2、绝缘油电阻或吸收比符合规定;
3、介质损失角正切值tgδ(%)符合规定;(电压等级在35千伏以下及容量在1250千伏以下者,可不作要求)。
二、充氮运输得变压器。
1、当器身内能保持正压而密封无明显破坏时,则应根据安装及试验记录全面分析作出综合判断,决定就是否需要干燥。
2、残油中不含有水分,电气强度不低于30千伏;
3、注入合格油后。
(1)绝缘油电气强度合格、无水分;
(2)绝缘电阻或吸收比符合规定;
(3)介质损失角正切值tgδ(%)符合规定。
变压器、箱式变电所安装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检验批部位
项目经理
工程施工
单位名称
分包项目经理
专业工长
分包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
名称及编号
施工班组长
序号
GB50303-2002得规定
施工单位
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记录
主 控 项 目
1
变压器安装应位置正确,附件齐全,油浸变压器油位正常,无渗油现象。
2
接地装置引出得接地干线与变压器得低侧中性点直接连接;接地干线与箱式变电所得N母线与PE线线直接连接;变压器箱体、干式变压器得支架或外壳应接地(PE)。所有连接应可靠,紧固件及防松零件齐全。
3
变压式得交接试验,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得规定。
4
箱式变电所及落地式配电箱得基础应高于室外地坪,周围排水通畅。用地脚螺栓固定得螺帽齐全,拧紧牢固;自由安放得应垫平放正。金属箱式变电所及落地式配电箱,箱体应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有标识。
一 般 项 目
1
有载调压开关得传动部分润滑应良好,动作灵活,点动给定位置与开关实际位置一致,自动调节符合产品得技术文件要求。
2
绝缘件应无裂纹、缺损与瓷件瓷釉损坏等缺陷,外表清洁,测温仪表指示准确。
3
装有滚轮得变压器就位后,应将滚轮用能拆卸得制动部件固定。
4
变压器应按产品技术文件要求进行检查器身,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可不检查器身。
1制造厂规定不检查器身者;
2就地生产仅做短途运输得变压器,且在运输过程中有效监督,无紧急制动、剧烈振动、冲撞或严重颠簸等异常情况者。
5
箱式变电所内外涂层完整、无损伤、有通风口得风口防护网完好。
6
箱式变电所得高低压柜内部接线完整、低压每个输出回路标记清晰,回路名称准确。
7
装有气体继电器得变压器顶盖,沿气体继电器得气流方向有1、0%-1、5%得升高坡度。
施工单位
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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