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1.临测依据
(1)国家环保局《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2)《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3)桂环管字[1996]58号《关于广西城市环境综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办法环境监测技术要求的通知》。
2.国家标准: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3.质量保证
本站持有省级《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参加监测分析的技术人员均通过专业培训,并获得相应的资质合格证。样品采集、呆存、贮运、分析全部按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技术规范进行,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所使用的仪器经过省级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室内分析采用带标准样测定的质量控制措施,监测数据实行三级审核。
4.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结果
4.1大气环境质量监测
4.1.1监测点位
根据大气监测布点原则及洛西镇城区地形、地貌、面积、气象等各种因素特征,监测点位布设采用《xx市大气环境监测点位优化研究》网格优化布点法。整个城区共设置二个大气监测点位,监测点编号及具体位置详见附表4-1。
表4-1 监测点位表
编号
大气监测点
1
xx镇xx村
2
xx镇粮所
4.1.2 监测项目
根据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及xx市城区污染情况,确定本次xx市xx镇城区大气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悬浮颗微粒物等三项。
4.1.3监测频率
连续监测3天,每天监测四个代表时段,即8时、12时、16时、20时。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每次采样0.5小时,其中总悬浮颗粒物每天采样四次共用一张滤膜。采样同步观测气温、气压和相对湿度等地面常规气象参数。
4.1.4监测分析方法及监测仪器
监测分析方法按国家环保局《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进行。
大气监测项目、分析方法、监测频次及仪器见表4-2。
表4-2 大气监测项目、分析方法、监测频次及仪器
类别
项目
采样
分析方法
最低检
出限
(mg/m3)
流量
升/分
日采
次数
时间
(分)
时
段
仪器
方法
SO2
0.3
4
30
8
12
16
20
KC-6D
大气采样器
甲醛溶液吸收
甲醛副玫瑰苯胺比色法
0.02
NO2
0.5
4
30
8
12
16
20
KC-6D
型大气采样器
盐酸蔡乙二胺溶液吸收
盐酸蔡乙二胺比色法
0.005
TSP
100
4
60
8
12
16
20
TSP-100型切割器
滤膜捕集
重量法
0.001
4.2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本次大气监测共获得有效数据54个,其中二氧化硫24个、二氧化氮24个、总悬浮颗粒物6个。
参照(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见表3-4),对原始数据进行整理统计,得出洛西镇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详见表4-5、表4-6、表4-7。
表4-4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二级)mg/m3
SO2
一小时平均
0.50
日平均
0.15
NO2
一小时平均
0.24
日平均
0.12
TSP
日平均
0.30
表4-5 二氧化硫结果统计表
编
号
监测点名称
1小时平均
日平均值
三日平均浓度
mg/m3
浓度范围
(mg/m3)
超标率%
最高
超标
倍数
浓度范围
(mg/m3)
超标率%
最高
超标
倍数
1
xx村
0.004-0.009
0
0
0.001-0.005
0
0
0.005
2
粮所
0.008-0.009
0
0
0.003-0.006
0
0
0.006
评价区域
0.006-0.009
--
0
0.002-0.005
0
0.
0.005
国家标准
0.5
---
0.15
---
---
表4-6 二氧化氮结果统计表
编
号
监测点名称
1小时平均
日平均值
三日平均浓度
mg/m3
浓度范围
(mg/m3)
超标率%
最高
超标
倍数
浓度范围
(mg/m3)
超标率%
最高
超标
倍数
1
xx村
0.020-0.034
0
0
0.016-0.034
0
0
0.025
2
粮所
0.018-0.022
0
0
0.024-0.040
0
0
0.032
评价区域
0.005-0.028
0
0
0.016-0.032
0
0
0.023
国家标准
0.24
---
0.12
---
--
表4-7 总悬浮颗粒物结果统计表
编
号
监测点名称
日平均值
三日平均浓度
(mg/m3)
浓度范围
(mg/m3)
超标率%
最高超
标倍数
1
xx村
0.012-0.025
0
0
0.018
2
粮所
0.011-0.021
0
00
0.012
评价区域
0.011-0.023
0
00
0.015
国家标准
0.3
---
5. 结论
通过对xx市xx镇为期三天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参照(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得出如下结论:
(1)区域内二氧化硫一小时平均值在0.006mg/m3—0.009mg/m3之间,日平均浓度在0.002mg/m3-0.005mg/m3之间,监测结果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区域三日平均浓度为:0.014mg/m3,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2)区域内二氧化氮一小时平均值在0.005 mg/m3-0.028 mg/m3之间,日平均浓度在0.016 mg/m3-0.090 mg/m3之间,三日平均浓度为:0.025 mg/m3,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3)城区总悬浮颗粒物浓度范围在0.011 mg/m3-0.023 mg/m3之间,除2*市水电总厂有一次监测结果超标外,其余监测结果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区域三日平均浓度为:0.015mg/ m3,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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