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进国外科技成果转化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A方)与(以下简称B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引进国外科技成果转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1 A方同意向B方引进以下国外科技成果(具体的科技成果名称或领域)。1.2 B方同意接受并利用上述引进的国外科技成果,以推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和技术创新。第二条 权益保护2.1 A方保证其所引进的国外科技成果享有依法取得的知识产权,并保证该科技成果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2.2 B方在使用上述引进的国外科技成果时,应严格遵守适用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并尊重知识产权的归属权。第三条 信息交流和合作机制3.1 双方应建立定期沟通的联络机制,及时
2、分享最新科技成果和相关信息。3.2 双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知识产权保护和技术交流等方面进行合作,以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和质量。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双方同意对协议中的保密信息予以保护,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披露。4.2 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机密、技术数据、合作方式等。第五条 知识产权归属5.1 引进的国外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仍归属原权利人所有。5.2 B方在使用上述引进的国外科技成果时,若有相关研发和创新产生,应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双方协商的约定,确定知识产权的归属权。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若一方未履行协议义务或违反协议约定,应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6.2 在违约责任的计算和承担过程中,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进行协商解决。第七条 管辖和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解释和适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7.2 对于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接受仲裁结果。第八条 协议生效和其他事项8.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并在协议签署日期之日起生效。8.2 本协议正本传真件和扫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在互利共赢和诚信合作的原则下协商解决。: :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