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影视发行协议书本协议由以下几方共同签订,即【甲方姓名/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姓名/单位】(以下简称乙方)。鉴于:1. 甲方为拥有相关影视作品的合法权益人,有权对该影视作品进行发行;2. 乙方愿意在合法范围内为该影视作品进行发行,并共同维护该作品的版权和利益。基于上述情况,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定义1. 影视作品:指由甲方拥有相关影视作品的合法权益,并有权进行发行的作品。2. 发行:指乙方通过合法渠道对影视作品进行销售、推广、分发等活动,以实现该作品的商业价值。第二条 发行范围1. 乙方有权将影视作品在中国境内的固定媒体、网络平台等渠道进行发行;2. 甲方同意乙方将影视作
2、品在中国境外的合法渠道进行发行,但需事先取得甲方书面授权。第三条 发行方式1.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和影视作品的特点,合理选择发行方式,并经甲方审核和确认后进行发行;2. 乙方负责制作宣传资料、设计推广方案,并与甲方保持沟通,确保发行工作顺利进行。第四条 版权保护1. 乙方应妥善保管影视作品的发行素材和授权文件,确保未经甲方同意不进行非法复制、传播等活动;2. 甲方授权乙方代表其维权,对侵犯影视作品版权的行为提起诉讼或采取其他合法手段进行维权。第五条 费用与分成1. 乙方有权根据影视作品的市场表现和双方协商,制定相应的费用标准;2. 双方约定的费用应在发行后【具体天数】内结算,并由乙方按约定向
3、甲方支付。第六条 期限与解除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年限】;2. 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履行协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若无法解决,则可解除本协议。第七条 保密责任双方承诺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和其他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并禁止向第三方披露或使用,除非经对方同意或法律另有规定。第八条 不可抗力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导致协议无法履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尽力减少损失。第九条 争议解决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 其他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及补充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署修改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 协议生效本协议以电子邮件、传真或正式印章签字的方式签署,自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协议签署地点、日期】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