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品牌特许合同协议书编号:甲方(授权方):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乙方(受权方):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鉴于甲方拥有特定品牌的所有权,并愿意授权乙方以符合本协议的条件使用该品牌;鉴于乙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愿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使用、经营甲方品牌;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品牌特许经营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品牌使用授权1.1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其拥有的品牌名称、商标、标识等(以下简称“品牌”)。1.2 品牌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制造、销售、推广、广告宣传等相关业务活动。1.3 乙方获得品牌使用授权后,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开始正式使用品牌,并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进行相关业
2、务活动。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与权益2.1 乙方承诺在使用品牌时,严格遵守甲方的品牌形象要求,并保证品牌的声誉和形象不受损害。2.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业务要求,履行相关责任,并主动配合甲方的市场推广和品牌合作活动。2.3 乙方有权利享受甲方在品牌推广、市场营销等方面提供的支持与资源。第三条 品牌权益保护3.1 甲方对其拥有的品牌享有绝对的所有权和使用权。3.2 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出租、转授权品牌给第三方。3.3 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对品牌的维权行动,如发现侵权行为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合理措施保护品牌权益。第四条 协议期限与终止4.1 本协议的有效期限为_年,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4.2
3、在有效期限内,若有续约意愿,双方应提前_天书面通知对方。4.3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严重损害甲方品牌声誉或形象,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力。第五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5.1 本协议的签署、履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5.2 若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指定仲裁机构)仲裁解决。第六条 协议生效与变更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6.2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应经双方书面同意并以附加协议形式确认。第七条 其他条款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甲方(授权方): 乙方(受权方):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