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许经营合同协议书协议编号:协议编号甲方: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甲方地址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乙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拥有特许经营权益,乙方希望获得并经营特许经营权益,并满足了甲方的特许经营合作要求,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定义1.1 “特许经营权益”指甲方合法持有的与特定产品、服务或品牌相关的商标、专利、技术、商业秘密、经营模式或其他知识产权等相关权益,并由甲方授权予乙方使用的权益。1.2 “特许经营门店”指由乙方经营并使用特
2、许经营权益的实体店铺或线上平台。第二条 特许经营授权2.1 甲方授予乙方独占的特许经营权益,授权乙方在约定的区域范围内经营特许经营门店,并使用特许经营权益,以开展产品销售和提供相关服务。2.2 特许经营权益的具体使用规范和限制将在本协议的附件中详细列明。第三条 经营义务3.1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建设和管理特许经营门店,确保其正常运营。3.2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经营标准和要求,并在其特许经营门店中销售、提供或使用甲方指定的产品、服务或品牌。第四条 经营期限4.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生效后生效,有效期为协议有效期。4.2 若协议有效期届满前,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同意,可以续签本协议。第五条
3、 保密条款5.1 甲乙双方同意对于涉及到本协议内容以及特许经营权益、商业秘密等的一切信息,将予以保密。5.2 甲乙双方保证不将涉及到特许经营权益的信息泄露给其他第三方,且不得利用该信息从事与甲方业务相竞争的活动。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6.2 若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接受仲裁裁决的最终结果。第七条 附加条款7.1 本协议的附加条款构成本协议的完整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2 本协议的附加条款可根据特殊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但必须经过甲乙双方的书面同意。第八条 其他8.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8.2 本协议一式协议份数份,甲乙双方各执协议份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特此协议书正式成立,以确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