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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潭镇二中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doc

上传人:仙人****88 文档编号:12020111 上传时间:2025-08-28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20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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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 责 任 书 博白县宁潭镇第二初级中学 博白县宁潭镇第二初级中学 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安全是做好学校食堂(以下简称食堂)工作的保障,为保证师生身心健康,防止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发生,促进食堂相关人员规范操作,确保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博白县宁潭镇第二初级中学特与食堂从业人员签订以下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1、食堂从业人员是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操作流程和学校规章制度,切实做好本职工作。 2、食品加工必须符合卫生安全要求,做到清污分流,防止交叉感染;该煮、炒的食品必须煮(炒)熟煮(炒)透。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食堂从业人员要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更衣,工作时不吸烟,上岗穿着清洁工作服、戴清洁工作帽、佩戴《健康合格证》。 3、食堂所出售的食品必须卫生,符合卫生法规要求,确保安全。不得采用过期、霉烂、变质或不新鲜的食物和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产品原料;野生菌类、出芽洋芋(或青洋芋、土豆)、青西红柿等蔬菜坚决不准进入食堂;不得采购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家畜、家禽肉,不得出售凉菜和剩菜剩饭,不得加工或使用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 4、食堂内物品摆放要规范,不得将食物混装。食用物品和非食用物品要分开摆放,防止误食;对购进的米、面、肉、油、菜等要妥善存放并符合卫生要求,如发现异常,食堂人员要坚决弃用;炊具用后立即洗净入柜,不能入柜的一定要妥善保管;食堂内不得存放有毒、易爆等妨害师生人身安全的物品。 5、所用餐具、用具每天洗刷干净后要进行充分消毒,严格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五保洁的程序操作。除食堂从业人员和检查人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准进入厨房。 6、食堂从业人员要做好场地卫生,每餐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星期五下午)。厨房备餐间、加工间、操作间、用餐场所(门窗玻璃、案台、灶台)、食堂周围(前至操场、后至围墙、右至围墙)要打扫干净,垃圾及时清除,天天保持清洁。存放食品、餐具的箱柜要经常进行消毒处理。做好“三防”(防蟑螂、防蝇、防鼠)工作,食堂内外要定期消毒,以免蟑螂、苍蝇、老鼠等害虫滋生。 7、要采取措施认真落实好厨房、保管室、用餐场所的防火、防电、防盗、防鼠、防蝇、防霉、防尘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食品、器具安全卫生。每天下班前,要将材料入库,熄灭火种、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各处检查无误后才能离岗。 8、食堂禁止使用一次性餐具和洗衣粉,食堂大小电器、线路、炊具、开关等要规范操作、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食堂必须做好食品进购记录,购买大宗物品要索证。 10、协助学校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11、食堂要自觉接受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督导,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对学校例行检查和上级监督检查等管理不得有抵触情绪。 12、食堂从业人员要加强业务技能学习,不断提高烹饪水平;要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强化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13、责任追究。 (1)对不按照上述要求工作,造成学生食物中毒和各种传染病流行等突发事件的,应属食堂从业人员个人行为,由食堂从业人员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 (2)对不按照上述要求工作,食堂受到学校和上级部门批评或处罚时,由食堂从业人员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食堂从业人员同时接受学校罚款处理。(注:每受学校或乡级相关部门批评或处罚一次,每人罚款10元;每受县级相关部门批评或处罚一次,每人罚款30元;每受地级或以上部门批评或处罚一次,每人罚款50元。)做得好的个人,期终学校给予每人食品卫生安全奖200元(人民币)。 责任书一经签订,必须自觉遵守。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学校、食堂负责人、食堂从业人员各执一份。 博白县宁潭镇第二初级中学(盖章) 食堂负责人(签名): 校 长(签名): 食堂从业人员(签名): 2013年11月18日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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