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1、为什么要实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
劳动用工网上登记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劳动合同、就业登记与解聘备案三项业务进行有效整合的劳动用工管理手段,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劳动合同、就业登记和解聘备案一体化办理,目的是方便用人单位办理各项劳动用工业务,提高工作效率。
2、用人单位如何开通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用户?
用人单位可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承诺书》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业务申请表》,确认并填写完成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效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实际经营地所在区市就业服务机构开通劳动用工登记网上用户。市内四区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企业也可到市外企服务中心办理。
原已开通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的用人单位,继续使用原用户登录名及密码,不需再重新开通新用户;对于新开通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的用人单位,到各区(市)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登录用户名。
3、用人单位如何进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
用人单位开通劳动用工网上登记业务后,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址:),点击右下方的“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网”,在首页 [办事大厅]中选择“劳动用工网上登记”栏目,录入登陆用户名及密码,进入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按照下列三种情形进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
⑴用人单位新招用劳动者,应于用工之日起30日内,登陆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选择“新招用人员就业登记”栏目下的“信息录入”模块,按要求登记相关信息。
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变更、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变更、续订之日起15日内登陆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选择“劳动合同续签或变更”栏目下的“信息录入”模块,按要求登记相关信息。
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登陆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选择“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栏目下的“信息录入”模块,按要求登记相关信息。
4、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后为什么还要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确认?
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后,应于次日起10日内,持就业登记、解聘备案相关材料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劳动用工登记确认。就业登记确认时所加盖“就业登记专用章”的《青岛市就业登记表》和《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依据,职工档案内的就业登记资料是劳动保障部门认定职工退休享受基本保险的依据;解聘备案确认时所加盖“解聘备案专用章”的《失业人员登记表》,是确定职工失业保险缴纳、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资格及待遇期限的依据。
5、用人单位新招用劳动者进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后,怎样办理就业登记确认?
用人单位新招用劳动者进行劳动用工网上就业登记后,于次日起10日内,持加盖本单位公章的《青岛市就业登记表》、《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一式三份,可从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导出),连同劳动合同、被招用人员有效证件等资料,就近到市或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确认。市及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用人单位提交的资料,应当场核对网上登记信息。符合要求的,在《青岛市就业登记表》和《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上加盖“就业登记专用章”。对网上登记信息录入不准确或错误的,可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修改。
被招用人员有效证件包括以下类型:⑴招用城乡失业人员的,应提供《失业证》或《求职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⑵招用派遣期内大中专(含技工学校)毕业生的,应提交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报到证》或《派遣证》;⑶招用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或招用自主择业城镇退役军官的,应提交《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或《军官转业证书》;⑷招用留学回国人员的,应提供《青岛市出国留学人员工作介绍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派遣报到通知》;⑸招用国家退役运动员的,应提交选招运动员的有关文件。
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进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后,怎样办理解聘备案确认?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进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后,对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人员(含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和申领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的人员),应于劳动用工登记次日起10日内,持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员登记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报告书》(可从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导出),连同职工档案等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确认。其中,市内四区用人单位到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确认,五市三区用人单位到所在区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确认。
市或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用人单位提交资料,应当场核对网上登记信息。符合要求的,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员登记表》上加盖“解聘备案专用章”。对网上登记信息录入不准确或错误的,可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修正。
对不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只需进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操作,无需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确认。
7、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30日内又被新用人单位招用的,如何办理劳动用工网上登记?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30日内又被新用人单位招用的,原用人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劳动者不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可直接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新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确认。
8、用人单位登录不上系统,应该怎么办?
首先,确认各就业服务机构已经维护过用人单位的信息;其次,核对用人单位的用户名和密码是否正确;第三,联系各区(市)就业服务机构,并提供单位编号和名称,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查找原因。
9、用人单位忘记密码怎么办?
点击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登录窗口的“相关表格点此下载”,下载并填写《劳动用工网上登记密码恢复申请表》,说明原因并盖单位公章后,到单位所在区(市)就业服务机构申请重置密码。
10、录入身份证号后,提取的姓名不对怎么办?
为了减轻企业的工作量,系统录入身份证号后,如人力资源系统中存在该人信息会自动带出姓名、性别、户口所在地等相关个人信息,如信息与本人不符,请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到所在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核实修改。
11、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网上登记完成后,为何信息管理和打印检索不到录入信息?
首先,确认劳动用工登记信息已经录入保存并且确认过了(劳动用工信息录入后次日生成审核信息);其次,在“信息管理和打印”模块中,检查登记经办日期范围,即从…到…的日期,是不是在这个日期范围之内。
12、在进行劳动用工登记时,怎样录入劳动合同起始日期和劳动合同终止日期?
劳动合同的起始和终止日期可以手工录入(日期格式为[yyyy-mm-dd]),也可以点击日期栏后的日历图标选择具体日期。日期选择方法:⑴月份调整:点击单箭头日期向前或向后1个月、点击双箭头为3个月;⑵年度调整:在弹出的日历中,直接单击年数所在的蓝色区域,分别点取所选择的年、月数字,按“ok”键确认,再选择日期后自动退出。
13、《青岛市就业信息登记表》、《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员登记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报告书》是否可以直接打印?
新增就业人员录入保存后,可以在“信息管理和打印”模块中,选中要打印的人员后可以点击“打印&导出登记表”“打印&导出花名册”,系统会生成选中人员的《青岛市就业信息登记表》、《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可以直接打印或者导出Excel表格编辑后打印。
解除终止人员录入保存后,可以在“信息管理和打印”模块中,选中要打印的人员后可以点击“打印&导出登记表”“打印&导出花名册”,系统会生成选中人员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员登记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报告书》,可以直接打印或者导出Excel表格编辑后打印。
14、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如何录入?
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与正常合同一样备案,只是劳动合同的终止日期处不要填写任何内容。
15、劳动用工网上登记时,身份证号、姓名和劳动合同信息录入错了,怎么办?
在“信息管理和打印”模块中如果审批标志为“未审批”的,可以选中直接修改或删除;审批标志为“审批中”的,可以与各区(市)就业服务机构电话联系,对录入错误人员进行审批不通过操作后重新登记;审批标志为“审批通过”的,需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修改。
16、在进行劳动用工登记时,为什么提示工资录入错误?
首先,确认工资一项录入的是数字,而不是汉字、字母或其他非数字字符;其次,确认汉字输入法已关闭或处于半角输入状态;第三,所录入工资额不能低于我市在职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17、《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承诺书》、《劳动用工网上登记业务申请表》、《青岛市就业信息登记表》、《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员登记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报告书》等劳动用工相关表格如何下载?
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址:),点击右下方的“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网”后可以有两种途径下载,一是在首页 [办事大厅]中选择“劳动用工网上登记”栏目,在用户登录界面中点击“相关表格点此下载”;二是点击首页[便民服务]后,选择“表格下载”,再选择“劳动就业”栏目中下载相关表格。
18、在进行劳动用工操作时,为什么提示“没有找到原合同库单位编号[*******]对应的单位基本信息,请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错误?
出现该错误说明该单位基本信息不完整或存在问题,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效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实际经营地所在区市就业服务机构维护劳动用工登记网上用户。市内四区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企业也可到市外企服务中心办理。
19、劳动合同信息查询只显示身份证不显示姓名的问题说明
如果在劳动合同信息查询中只显示身份证号码不显示姓名,可能是一下两种情况:
(1)只做了合同备案没有做就业备案手续,所以不显示姓名。
(2)合同备案和就业备案都办理了,但是办理合同和就业时的身份证不一致,所以不显示姓名。
对于这种情况只要再次办理业务时就需要先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办理业务成功后(一般为一天之后),姓名等信息就会显示。
20、如何查询单位的合同信息
在‘劳动用工登记-》劳动合同续签或变更-》信息查询’可以查询单位的有效、无效或全部的合同信息。
劳动用工网上登记办理联系电话
序号
名 称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青岛市就业服务中心
青岛市市北区延吉路38号
刘帝辰
83668907
2
市外企服务中心
福州南路9号新世界大厦4楼
曲惠荣
刘 鹏
66773807
66773815
3
市南区就业服务中心
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105号
徐瑛(审批)
蒋欣(开户)
68896020
68896025
4
市北区就业服务中心
青岛市市北区广饶路57号
孙 乾
82712060
5
四方区就业服务中心
青岛市鞍山二路48号
刘 晶
83766148
6
李沧区就业服务中心
青岛市李沧区枣园路17号
毕爱霞
87633107
7
崂山区就业服务中心
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374号
蓝攀峰
王晓冉
88976895
88898323
8
城阳区就业服务中心
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622号
韩 华
87968959
9
开发区就业服务中心
青岛市开发区紫金山路36号
孙秀英
86977575
10
胶南市就业服务中心
胶南市珠山路35号
逄金晓
88183122
11
即墨市就业服务中心
即墨市振华街128号
李 杰
88512903
12
胶州市就业服务中心
胶州市北京路行政服务中心裙楼五楼
王 琳
82206579
13
莱西市就业服务中心
莱西市烟台路79号
张云超
66039382
14
平度市就业服务中心
平度市杭州路50号
徐 鹏
88322190
15
保税区劳动保障局
保税区北京路56号
刘士毅
86768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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