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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5年监理工程师之土木建筑监理案例分析题库综合试卷A卷附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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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2020-2025年监理工程师之土木建筑监理案例分析题库综合试卷A卷附答案 大题(共15题) 一、某建筑公司通过投标承接了本市某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一栋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住宅楼,承包商在完成室外装修后,发现该建筑物向西北方向倾斜,该建筑公司采取了在倾斜一侧减载与在对应一侧加载、注浆、高压粉喷、增加锚杆静压桩等抢救措施,但无济于事,该房地产开发企业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主动要求并报政府同意,采取上层结构6~18层定向爆破拆除的措施,从根本上消除了该栋楼的质量隐患。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出现了以下不同的处理意见:1.工程勘察单位根据要求进行了工程勘察,并提交了详细的工程勘察资料,因此工程勘察单位不承担任何质量责任。2.建设单位为了加快进度,牺牲工程质量,并且未按规定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实施监理,因此建设单位应对工程质量事故负责。而设计单位是根据建设单位要求所进行的设计和处理,因此设计单位对质量事故不承担责任。3.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提出问题,并提出加固补强方案,因此施工单位对该工程质量事故不承担任何责任。4.因建设单位及时采取爆破拆除措施,确保了相邻建筑和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该质量事故不是重大质量事故。为了降低成本,项目经理通过关系购进廉价暖气管道,并隐瞒了工地甲方和监理人员,工程完工后,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单位使用,过了保修期后的某一冬季,大批用户暖气漏水。 【问题】 1.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程序有哪些2.判断事故处理意见是否妥当3.暖气漏水的责任是否应由施工单位承担为什么 【答案】1.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程序如下:(1)事故调查,了解事故情况,并确定是否需要采取防护措施;(2)分析调查结果,找出事故的主要原因;(3)确定是否需要处理,若需处理,施工确定处理方案;(4)事故处理;(5)检查事故处理结果是否达到要求;(6)事故处理结论;(7)提交处理方案。(具体以书本为准)2.判断事故处理意见的正确与否如下:(1)工程勘察单位不承担任何质量事故是正确的;(2)工程设计单位对工程质量事故不承担责任是错误的;(3)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事故不承担任何责任是错误的;(4)该质量事故不是重大质量事故是错误的。3.虽然已过保修期,但施工单位仍要对该质量问题负责。 二、某工程,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承担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建设单位与甲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合同。经建设单位同意,甲施工单位选择了乙施工单位作为专业工程分包。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项目监理机构在审查甲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时,对于脚手架工程认为危险性较大,要求甲施工单位编制脚手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甲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凭以往经验进行了安全估算,认为方案可行,并安排质量检查员兼任施工现场安全员工作,遂将方案报送总监理工程师签认。事件2: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复核甲施工单位报验的测量成果时,发现对测量控制点的保护措施不当,造成建立的施工测量控制网失效,随即向甲施工单位发出了《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事件3: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检查甲施工单位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时,发现数量偏少,即向甲施工单位发出了《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整改;在巡视时发现乙施工单位已安装的管道存在严重质量隐患,即向乙施工单位签发了《工程暂停令》,要求对该分部工程停工整改。事件4:甲施工单位施工时不慎将乙施工单位正在安装的一台设备损坏,甲施工单位向乙施工单位作出了赔偿。因修复损坏的设备导致工期延误,乙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延长工期申请。问题:1.指出事件1中脚手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报审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2.事件2中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否妥当?《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中对甲施工单位的要求应包括哪些内容?3.事件3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4.事件4中乙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延长工期申请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答案】1.事件1中:(1)甲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凭以往经验进行安全估算不妥。正确做法:应进行安全验算。(2)甲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安排质量检查员兼任施工现场安全员工作不妥。正确做法:应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督工作。(3)甲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直接将专项施工方案报送总监理工程师签认不妥。正确做法:专项施工方案应先经甲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后报送总监理工程师。2.事件2中,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做法妥当。《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中对甲施工单位的要求应包括以下内容:(1)重新建立施工测量控制网;(2)改进保护措施;(3)重新申报。3.事件3中:(1)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甲施工单位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数量偏少时,发出《监理工程通知单》妥当。(2)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乙施工单位已安装的管道存在严重质量隐患时,签发《工程暂停令》不妥。理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无权签发《工程暂停令》,专业监理工程师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因为乙施工单位是分包单位,所以应向甲施工单位发出《工程暂停令》。4.事件4中,乙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工期延长申请不妥。因乙单位是分包单位,并且工期延误是总包的责任,不是建设单位的责任。 三、某框架—抗震墙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签订了施工合同、委托监理合同。在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至第四层时,钢筋混凝土柱浇筑完毕拆模后,监理工程师发现,第四层全部60根钢筋混凝土柱的外观质量很差,不仅蜂窝、麻面严重,而且表面的混凝土质地酥松,用锤轻敲即有混凝土碎块脱落。经检查,从施工单位提交的9根柱现场取样的混凝土强度试验结果表明,混凝土抗压强度值均达到或超过了设计要求值(设计要求混凝土抗压强度等级达到C30),其中最大值达到C35的水平,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试验报告结果十分怀疑。问题:1.常见的工程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哪几方面?2.针对上述情况,监理工程师应当如何处理?3.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有哪几类?4.如果上述质量问题经检验证明抽验结果质量严重不合格(最高的强度等级低于C20),监理工程师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1.常见质量缺陷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违背基本建设程序;(2)违反法律法规;(3)地质勘察数据失真;(4)设计差错;(5)施工与管理不到位;(6)操作工人素质差;(7)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8)自然环境因素;(9)盲目抢工;(10)使用不当。2.针对上述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可按以下步骤处理:(1)首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指令施工单位停止该部位和与其有关联的下道工序的施工;(2)如果监理方自己具有相应技术实力及设备,可通知施工单位并在施工方参与下从已浇筑的柱体上钻孔取样进行抽样检验和试验;也可以请具有权威性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抽检和试验;或要求施工单位在有监理方现场见证的情况下,重新见证取样和试验; 四、某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监理合同签订后,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了监理规划并报法定代表人审批,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后,项目监理机构将监理规划报送建设单位。  事件2:总监理工程师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完成下列工作:①组织召开监理例会;②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③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④组织审查工程变更;⑤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⑥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  问题:  1.指出事件1中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2.逐条指出事件2中,总监理工程师可委托和不可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完成的工作。 【答案】1.(1)不妥之处: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监理规划。  正确做法: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监理规划。  (2)不妥之处:监理规划报法定代表人审批。  正确做法:监理规划在编写完成后需进行审核并经批准,监理单位的技术管理部门是内部审核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签认。  (3)不妥之处: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后,项目监理机构将监理规划报送建设单位。  正确做法:监理规划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建设单位。   2.①做法妥当,可以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②做法不妥,属于不可以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工作之一。  ③做法妥当,可以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④做法妥当,可以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⑤做法不妥,属于不可以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工作之一。  ⑥做法不妥,属于不可以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工作之一。 五、某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施工招标。2014年3月1日发布该项目招标公告,其中载明招标项目的性质、规模、实施地点等事项。招标公告中部分内容如下:(1)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本市二级以上企业,外地企业要求一级以上。(2)4月1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施工单位发售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的人员均按要求在一张表上登记并签字。(3)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工期24个月,工程质量标准为优良,4月18日16时为投标截止时间。招投标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1:在书面答复投标单位的提问以后,业主组织各投标单位进行了施工现场踏勘。事件2:4月12日,业主书面通知各投标单位,由于某种原因,决定将商场部分装修工程从原招标范围内删除,并明确4月18日16时仍为投标截止时间。事件3:开标时,宣布了评标标准和评标委员会名单(共8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代表1人,技术专家3人,经济专家2人),并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问题:1.该项目招标公告的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说明理由。2.招投标中事件1~3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说明理由。3.在招标过程中,共有6家公司竞标。投标人A在开标时间前2小时,该投标人又递交了一份补充文件,其中声明将原报价降低1%。投标人B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半小时送达;投标人C的投标文件未密封。评标委员会是否应该对这三家公司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为什么?4.招标人根据什么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答案】1.(1)该项目招标公告中对本地和外地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不同是错误的,这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2)要求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一张表格上登记并签字是错误的,因为按规定,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等情况;(3)投标截止时间过短,按规定,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天;2.事件1:现场踏勘应安排在书面答复投标人提问之前,因为投标人对施工现场条件也可能提出问题;事件2:招标人变更招标范围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期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本项目4月12日才提出此问题,投标截止日期应相应顺延;事件3:评标委员会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应当保密,而不应在开标时宣布;评标委员会的人数应是5人以上单数,不应为8人;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不得少于总数的2/3,而本案为5/8。3.(1)对A评标委员会应该接受这份文件,将这份文件作为原投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共同构成同一份投标文件。(2)对B不评定(审),按《招标投标法》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视为废标,应予拒收。(3)对C不评定(审),按《招标投标法》对未密封的投标文件视为废标。4.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六、某工程,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承担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监理任务,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2:建设单位与中标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进行合同洽谈时,双方对下列工作的责任归属产生分歧,包括:①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②建设单位采购的工程材料使用前的检验;③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④组织无负荷联动试车;⑤缺陷责任期届满后主体结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的质量保修。  事件3:建设单位采购的工程设备比原计划提前两个月到场,建设单位通知项目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共同进行了清点移交。施工单位在设备安装前,发现该设备的部分部件因保管不善受到损坏需修理,部分配件采购数量不足。经协商,损坏的设备部件由施工单位修理,采购数量不足的配件由施工单位补充采购。为此,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补偿申请,要求补偿两个月的设备保管费、损坏部件修理费和配件采购费。问题:2、逐项指出事件2中各项工作的责任归属。3、指出事件3中施工单位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施工单位提出的哪些费用补偿项是合理的? 【答案】2、责任归属:①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属于建设单位的责任;②建设单位采购的工程材料使用前的检验属于施工单位的责任;③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属于施工单位的责任;④组织无负荷联动试车属于建设单位的责任;⑤缺陷责任期届满后主体结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的质量保修属于施工单位的责任。3、(1)不妥之处: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补偿申请;正确做法: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费用补偿申请。(2)合理的费用补偿项:两个月的设备保管费、配件采购费。 七、某工程,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承担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监理任务,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因工程技术复杂,该工程拟分两阶段招标。招标前,建设单位提出如下要求:  (1)投标人应在第一阶段投标截止日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应在第一阶段提交的技术建议书中明确相应的投标报价;  (3)参加第二阶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书的投标人中产生;  (4)第二阶段的投标评审应将商务标作为主要评审内容。  事件2:建设单位与中标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进行合同洽谈时,双方对下列工作的责任归属产生分歧,包括:①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②建设单位采购的工程材料使用前的检验;③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④组织无负荷联动试车;⑤缺陷责任期届满后主体结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的质量保修。  事件3:建设单位采购的工程设备比原计划提前两个月到场,建设单位通知项目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共同进行了清点移交。施工单位在设备安装前,发现该设备的部分部件因保管不善受到损坏需修理,部分配件采购数量不足。经协商,损坏的设备部件由施工单位修理,采购数量不足的配件由施工单位补充采购。为此,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补偿申请,要求补偿两个月的设备保管费、损坏部件修理费和配件采购费。  事件4:监理员在巡视中发现,由分包单位施工的幕墙工程存在质量缺陷,即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整改。经核验,该质量缺陷需进行返工处理,为此,分包单位编制了幕墙工程返工处理方案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问题:  1.逐项指出事件1中建设单位的要求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2.逐项指出事件2中各项工作的责任归属。  3.指出事件3中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补偿申请,要求补偿两个月的设备保管费、损坏部件修理费和配件采购费是否合理? 【答案】1.建设单位提出的要求:  (1)投标人应在第一阶段投标截止日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妥。理由: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  (2)投标人应在第一阶段提交的技术建设书中明确相应的投标报价,不妥。理由:第一阶段,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  (3)参加第二阶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书的投标人中产生,妥当。  (4)第二阶段的投标评审应将商务标作为主要评审内容,妥当。   2.责任归属:  (1)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属于建设单位的责任;  (2)建设单位采购的工程材料使用前的检验属于施工单位的责任;  (3)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属于施工单位的责任;  (4)组织无负荷联动试车属于建设单位的责任;  (5)缺陷责任期届满后主体结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的质量保修属于施工单位的责任。  3.施工单位的不妥之处: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补偿申请;正确做法: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费用补偿申请。  施工单位要求补偿两个月的设备保管费和配件采购费是合理的。  4.不妥之处: 八、 政府投资的某工程,监理单位承担了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监理任务。该工程采用无标底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工程实施中发生了下列事件:事件1:工程招标时,A、B、C、D、E、F、G共7家投标单位通过资格预审,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了投标文件。评标时,发现A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虽加盖了公章,但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只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被授权人的签字(招标文件中对是否可由被授权人签字没有具体规定);B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分析其原因是施工工艺落后造成的;C投标单位以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380天作为投标工期,但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表示如果中标,合同工期按定额工期400天签订;D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总价金额汇总有误。事件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G、F、E投标单位为前3名中标候选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分别找G、F、E投标单位重新报价,以价格低者为中标单位,按原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后,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再以新报价签订协议书作为实际履行合同的依据。监理单位认为建设单位的要求不妥,并提出了不同意见,建设单位最终接受了监理单位的意见,确定G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事件3: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工地会议,并要求G单位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确定工程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按政府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施工噪声和环境保护等相关手续。  事件4:开工前,设计单位组织召开了设计交底会。会议结束后,总监理工程师整理了一份《设计修改建议书》,提交给设计单位。  事件5:施工开始前,G单位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送了《施工测量成果报验表》,并附有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专业监理工程师复核了控制桩的校核成果和保护措施后即予以签认。1、分别指出事件1中A、B、C、D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是否 有效?说明理由。2、事件2中,建设单位的要求违反了招标投标有关法规的哪些具体规定?3、指出事件3中总监理工程师做法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4、指出事件4中设计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做法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5、事件5中,专业监理工程师还应检查、复核哪些内容? 【答案】1.(1)A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招标文件对此没有具体规定,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2)B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招标文件中对高报价没有限制。(3)C单位的投标文件无效。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或:附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条件)。(4)D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总价金额汇总有误属于细微偏差(或:明显的计算错误允许补正)。 2.(1)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协商;(2)招标人与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1)不妥之处: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正确做法:由建设单位组织召开。(2)不妥之处:要求施工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  正确做法:由建设单位办理。(3)不妥之处:要求施工单位及时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  正确做法:由建设单位确定。4.(1)不妥之处:设计单位组织召开设计交底会。  正确做法:由建设单位组织。 九、某工程,建设单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工程监理单位,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建设单位提议: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包括建设单位代表1人、招标监管机构工作人员1人和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3人。事件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评审发现:A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没有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B投标人将造价控制监理工作转让给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专业单位;C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D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上述各投标人的投标。事件3:监理合同订立过程中,建设单位提出应由监理单位负责下列四项工作:①主持设计交底会议;②签发《工程开工令》;③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事件4:监理员巡视时发现,部分设备安装存在质量问题,即签发了《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施工单位回复了《整改工程报验表》,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问题:1.针对事件1,建设单位的提议有什么不妥?说明理由。 2.针对事件2,分别指出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A、B、C、D投标人的投标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3.针对事件3,依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单位提出的四项工作分别由谁负责?4.针对事件4,分别指出监理员和施工单位的做法有什么不妥,并写出正确做法。 【答案】1.事件1中建设单位提议的不妥之处及理由:(1)不妥之处:招标监管机构工作人员1人。理由: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不妥之处:技术、经济专家3人。理由: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应至少为4人。 2.事件2中的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A、B、C、D投标人的投标是否正确及理由:(1)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A投标人的投标是正确的。理由:联合体投标必须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2)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B投标人的投标是正确的。理由:监理业务不允许转让。(3)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C投标人的投标是不正确的。理由:没有规定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4)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D投标人的投标是正确的。理由: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一十、某实行监理的工程,建设单位通过招标选定了甲施工单位,施工合同中约定: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由甲施工单位负责清除,其费用包干并在清除后一次性支付;甲施工单位将混凝土钻孔灌注桩分包给乙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甲施工单位共同考察确定商品混凝土供应商后,甲施工单位与商品混凝土供应商签订了混凝土供应合同。  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事件:  事件1:甲施工单位委托乙施工单位清除建筑垃圾,并通知项目监理机构对清除的建筑垃圾进行计量。因清除建筑垃圾的费用未包含在甲、乙施工单位签订的分包合同中,乙施工单位在清除完建筑垃圾后向甲施工单位提出费用补偿要求。随后,甲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付款申请,要求建设单位一次性支付建筑垃圾清除费用。中华考试网  事件2:在混凝土钻孔灌注桩施工过程中,遇到地下障碍物,使桩不能按设计的轴线施工。乙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了工程变更申请,要求绕开地下障碍物进行钻孔灌注桩施工。  事件3:项目监理机构在钻孔灌注桩验收时发现,部分钻孔灌注桩的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经查是商品混凝土质量存在问题。项目监理机构要求乙施工单位进行处理,乙施工单位处理后,向甲施工单位提出费用补偿要求。甲施工单位以混凝土供应商是建设单位参与考察确定的为由,要求建设单位承担相应的处理费用。  问题:事件1中,项目监理机构是否应对建筑垃圾清除进行计量?是否应对建筑垃圾清除费签署支付凭证?说明理由。 【答案】(1)事件1中,项目监理机构不应对建筑垃圾清除进行计量。(1分)理由:施工合同约定,建筑垃圾清除费用实行包干,因而费用是固定的,与量无关。(1分)(2)事件1中,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建筑垃圾清除费签署支付凭证。(1分)理由:施工合同约定,建筑垃圾清除费用在清除后一次性支付,应持有支付凭证。(1分) 一十一、(背景资料不全)某工程,建筑面积12万m2,计划工期26个月,工程估算价4个亿,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单位进行施工招标和施工监理。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监理单位起草招标,建设单位提出:①投标单位必须有近5年建设面积10万平方米的同类工程业绩,②投标单位必须在本工程所在地具有同类工程业绩③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常驻现场,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④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和最低投标限价⑤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为1000万元⑥联合体中标的,由联合体代表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问题]1.指出1中建设单位要求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2.针对2一句《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组织设计还应审查哪些内容?3.针对3之处项目监理机构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4.指出4中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答案】1.②投标单位必须在本工程所在地具有同类工程业绩不妥。理由: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④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和最低投标限价不妥。理由: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⑤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为1000万元不妥。理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⑥联合体中标的,由联合体代表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不妥。理由: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内容:(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2)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内容是否完整,应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主要施工方法、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及主要施工管理计划等;(3)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护、造价等方面应符合施工合同要求;(4)资金、劳动力、材料、设备等资源供应计划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应可行与可靠;(5)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科学合理。 一十二、某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l:由于工程施工工期紧迫,建设单位在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要求项目监理机构签发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  事件2:在未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告的情况下,施工单位按照投标书中打桩工程及防水工程的分包计划,安排了打桩工程施工分包单位进场施工,项目监理机构对此做了相应处理后书面报告了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以打桩施工分包单位资质未经其认可就进场施工为由,不再允许施工单位将防水工程分包。  事件3:桩基工程施工中,在抽检材料试验未完成的情况下,施工单位已将该批材料用于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后予以制止。其后完成的材料试验结果表明,该批材料不合格,经检验,使用该批材料的相应工程部位存在质量问题,需进行返修。  事件4:施工中,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的设备在没有通知施工单位共同清点的情况下就存放在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安装时发现该设备的部分部件损坏,对此,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承担损坏赔偿责任。  事件5:上述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的单机无负荷试车未通过验收,经检验认定是因为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  问题:  指出事件4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答案】事件4中,建设单位的做法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具体如下:(1)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的设备在没有通知施工单位共同清点的情况下就存放在施工现场不妥。(0.5分)理由:根据施工过程的合同管理中对材料设备的到货检验的有关规定,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应在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移交。(1分)(2)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对设备的部分部件损坏承担损坏赔偿责任不妥。(0.5分)理由:根据施工过程的合同管理中对材料设备的到货检验的有关规定,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接收后移交承包人保管。但如果发包人不按规定通知承包人验收,发生的损坏丢失由发包人(建设单位)负责。(1分) 一十三、某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项目监理机构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后,审核了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事件2:总监理工程师怀疑施工单位正在加工的一批钢筋存在质量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停止加工,并按规定进行重新检验,重新检验结果表明该批钢筋质量合格。为此,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了钢筋重新检验导致的检验、人员窝工和机械闲置的费用索赔报告。建设单位认为发生上述费用是由于施工单位执行项目监理机构指令导致的,拒绝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事件3:专业监理工程师巡视时,发现已经验收合格并覆盖的隐蔽工程管道所在区域出现渗漏现象,遂要求施工单位对该隐蔽部位进行剥离、重新检验,施工单位以该隐蔽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为由,拒绝剥离和重新检验。事件4: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所列的保修期限为:①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②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及外墙面防渗漏为3年;③供热与供冷系统为3个采暖期、供冷期;④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工程为1年。问题:1.针对事件1,项目监理机构对分包单位资格审核还应包括哪些内容? 2.针对事件2,分别指出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做法有什么不妥,并写出正确做法。3.针对事件3,分别指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的做法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4.针对事件4,施工单位的做法是否妥当?写出正确做法。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逐条指出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所列的保修期限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 【答案】1.主要考核考生对分包单位资格审核内容的掌握程度。还应审查:安全生产许可文件、类似工程业绩、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2.主要考核考生对施工合同责任和索赔处理的掌握程度。(1)不妥之处: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费用索赔报告;正确做法: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索赔报告。(2)不妥之处:建设单位拒绝施工单位的索赔要求;正确做法:建设单位应同意施工单位的索赔要求。3.主要考核考生对施工合同中质量控制内容的掌握程度。(1)专业监理工程师做法妥当;理由:对隐蔽工程质量有疑问时,有权要求剥离复验。(2)施工单位的做法不妥当;理由:执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剥离复验要求是施工单位的合同义务。4.主要考核考生对工程质量保修内容的掌握程度。(1)不妥之处:工程竣工验收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十四、某实施监理的工程,建设单位分别与甲、乙施工单位签订了土建工程施工合同和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与丙单位签订了设备采购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下列事件:事件1:甲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了《工程开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后,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检查时发现:施工机具已进场准备就位;施工测量人员正在进行测量控制桩和控制线的测设;拆迁工作正在进行,不会影响工程进度。为此,总监理工程师签署了同意开工的意见,并报告了建设单位。事件2:专业监理工程师巡视时发现,甲施工单位现场施工人员准备将一种新型建筑材料用于工程。经询问,甲施工单位认为该新型建筑材料性能好、价格便宜,对工程质量有保证。项目监理机构要求其提供该新型建筑材料的有关资料,甲施工单位仅提供了使用说明书。事件3:项目监理机构检查甲施工单位的某分项工程质量时,发现试验检测数据异常,便再次对甲施工单位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本工程试验项目及要求等内容进行了全面考核。事件4:为了解设备性能,有效控制设备制造质量,项目监理机构指令乙施工单位指派专人进驻丙单位,与专业监理工程师共同对丙单位的设备制造过程进行质量控制。事件5: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要求甲施工单位统一汇总甲、乙施工单位的工程档案后提交项目监理机构,由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工程档案验收。 【问题】 1.事件1中,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同意开工的意见是否妥当?说明理由。2.写出项目监理机构处理事件2的程序。3.事件3中,项目监理机构还应从哪些方面考核甲施工单位的试验室?4.事件4中,项目监理机构指令乙施工单位派专人进驻丙单位的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5.指出事件5中建设单位要求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答案】1.事件1中,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同意开工的意见不妥。理由:因总监理工程师检查内容中没有包含:施工许可证是否取得、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到位、主要工程材料是否落实、现场的三通一平是否满足开工条件、现场工作应该完成。2.事件2中,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3.事件3中,项目监理机构还应从以下3个方面考核甲施工单位的试验室:(1)试验室的管理制度;(2)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3)试验设备有效的计量检定证。4.事件4中,项目监理机构指令乙施工单位派专人进驻丙单位的做法不正确。理由:因为设备制造由建设单位单独发包,设备制造质量控制不属于安装单位的职责。5.事件5中:(1)建设单位要求甲施工单位统一汇总甲、乙施工单位工程档案不妥。理由:因该工程为平行发包,各施工单位应分别形成工程档案进行移交。(2)建设单位要求将工程档案提交项目监理机构;由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工程档案验收不妥。理由:工程档案应提交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 一十五、某工程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中标单位并签订合同。该工程合同条款中部分规定如下:(1)由于设计未完成,承包范围内待实施的工程虽然性质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双方商定拟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签订施工合同,以减少双方的风险;(2)施工单位按建设单位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施工单位不承担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的责任;(3)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主要管网线路资料,供施工单位参考使用;(4)施工单位不能将工程转包,但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按工期定额计算,该工程工期为573天。但在施工合同中,双方约定:工期为586天。在工程实际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下列情况。(1)工程进行到第6个月时,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出通知,指令压缩国家基建投资,要求某些建设项目暂停施工。该工程项目属于指令停工下马项目,因此,业主向承包商提出暂时中止合同实施的通知,承包商按要求暂停施工。(2)复工后在工程后期,工地遭遇当地百年罕见的台风的袭击,工程被迫暂停施工,部分已完工程受损,现场场地遭到破坏,最终使工期拖延了2个月。<1>、该工程合同条款中约定采用的总价合同形式是否恰当?说明理由。<2>、该合同条款中存在哪些不妥之处?指正并说明理由。<3>、本工程的合同工期为多少天?为什么? 【答案】1.该工程合同条款中约定采用的总价合同形式不恰当。原因:项目工程量难以确定,双方风险较大,故不应采用总价合同。 2.该合同条款中存在的不妥之处和理由如下。(1)不妥之处: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主要管网线路资料供施工单位参考使用。理由: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保证资料真实、准确的工程地质和地下主要管网资料,作为施工单位现场施工的依据。(2)不妥之处: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禁止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3)不妥之处:施工单位按建设单位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施工单位不承担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的责任。理由:施工组织设计是由施工单位编制的,即使监理、业主审批后,在实施过程中也是由施工单位承担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3.本工程的合同工期应为586天。理由:根据施工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协议条款应先于招标文件来解释施工中的矛盾。4.(1)对国务院指令暂时停工的处理:由于国家指令性计划有重大修改或政策上原因强制工程停工,造成合同的执行暂时中止,属于法律上、事实上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责任,这不属于业主违约和单方面中止合同,故业主不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赔偿责任。(2)对不可抗力事件的暂时停工的处理:承包商因遭遇不可抗力事件被迫停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可以不向业主承担工期拖延的经济责任,业主应给予工期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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