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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QSYY 002-2024 低GI面条.pdf

上传人:曲**** 文档编号:1196845 上传时间:2024-04-18 格式:PDF 页数:6 大小:234.8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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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67.060CCS X10/29团体标准T/QSYY 0022024低 GI 面条Low GI Noodles2024-01-12 发布2024-01-12 实施衢州市预防医学会发 布T/QSYY 0022024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衢州市预防医学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浙江巨香食品有限公司、衢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衢州市食品科学技术学会、衢州市食品联合会、浙江光大面业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香如、姜丹凤、杨婷、何承斌、占

2、炳东、来时明、毛献龙、任斐、郑利仙、张旭、周黎忠、占立明、徐益俊。T/QSYY 00220241低 GI 面条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低GI面条的要求、生产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以谷物粉类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辅料,经和粉、成型、烘干、包装而制成的,血糖生成指数(GI)55的面条(谷物粉类制成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

3、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8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膳食纤维的测定GB 5009.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钾、钠的测定GB 5009.2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酸度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40636挂面WS/T 652食物血糖生成指数测定方法JJ

4、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70号(2023)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102号(2007)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123号(2009)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3术语和定义GB/T 4063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血糖生成指数glycemic index;GI进食含目标量(通常为50 g)可利用碳水化合物的食物后,一段时间内(2 h)血糖应答曲线下面积相比空腹时的增幅除以进食含等量可利用碳水化合物的参考食物(葡萄糖)后相应的增幅,以百分数表示。来源:WS/T 6522019,2.

5、44要求原辅料要求T/QSYY 002202424.1.1加工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1.2食品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具有相应品种产品应有的色泽、色泽均匀气味具有相应品种产品应有的气味,无酸味、霉味和其他异味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异物口感煮熟后在口中咀嚼时不牙碜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含量/%13.5酸度/(mL/10 g)3.5自然断条率/%5.0熟断条率/%5.0烹调损失率/(%)10.0营养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营养指标项目指标血糖生成指数(GI)55膳食纤维/(g/

6、100g)6钠/(mg/100g)120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 GB 2761 的规定。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净含量应符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70 号(2023)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T/QSYY 002202436试验方法感官要求按 GB/T 40636 规定的方法检验。理化指标6.2.1水分含量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测定。6.2.2酸度按 GB 5009.239 规定的方法测定。6.2.3自然断条率、熟断条率和烹调损失率按 G

7、B/T 40636 规定的方法测定。营养指标6.3.1血糖生成指数按 WS/T 652 规定的方法测定。6.3.2膳食纤维按 GB 5009.88 规定的方法测定。6.3.3钠按 GB 5009.91 规定的方法测定。污染物限量按GB 2762规定的方法测定。真菌毒素限量按GB 2761规定的方法测定。净含量按JJF1070中规定的方法检验。7检验规则出厂检验、型式检验7.1.1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7.1.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水分、酸度、自然断条率、熟断条率、烹调损失率和净含量。型式检验7.2.1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

8、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鉴定;b)正式生产时,如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到产品的质量;c)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e)当用户对产品质量有较大异议时;T/QSYY 002202447.2.2型式检验项目包括要求中的 4.24.8 项目。同一品种,同一配方持有效期内的第三方低 GI型式检验食品认证结论的,型式检验项目可不包括血糖生成指数(GI)。组批同一批原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品种产品为一批。组批不超过 5t。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出厂检验随机抽取 16 个独立包装,样品总数不低于 1kg;型式检验随机抽取 16 个独立包装,样品总

9、数不低于 1.5kg。样品分成 2 份,1 份用于检验,1 份留样。判定规则7.5.1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指标全部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7.5.2型式检验不复检;出厂检验的理化指标和营养指标中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文件时,可以加倍抽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8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标志、标签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02号和103号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应以文字和(或)图形形式在标签主示面标识“低GI”和(或)血糖生成指数(GI)值55。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包装应封口严密、无破损。运输运输工具必须干净、清洁。运输时不得与其他有挥发、腐蚀与污染的有害物品混装。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堆放严禁重压。贮存置于清洁、通风、干燥、阴凉、避光处贮存,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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