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内部发生案件报告制度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处理单位内部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确保单位内部教职工和学生人身及公共财产安全,制定被制度。一、单位内部一旦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二、及时组织保护好现场,控制和防止犯罪嫌疑人员逃匿。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对案件的查处工作。四、认真做好抢救、善后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堵塞漏洞,加强安全防范措施。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