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直营店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直营店的营业员、店长的工作热情,特制订以下直营店奖罚政策。适用范围,销售公司所有直营店员工。
一:奖励措施
1、周销售冠军:奖励标准30元/店/周
考核内容:完成周销售任务并且是所有员工中周销售额最高者。
2、月销售冠军:奖励标准50元/店/月
考核内容:完成月销售任务并且是所有员工中月销售额最高者。
3、合理化建议奖:10-100元/次
考核内容:凡给予公司在终端管理制度、促销活动方案等一些合理化的建议并被公司采纳的,公司将视其贡献度的大小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处罚措施
①、以下情节按一级过失处理(处理标准为20元每次)
1、考勤:a.迟到、早退、擅离岗位4 3≤n<10分钟x. B m+ an:表示时间. \3 [' }9 r1 i
2、0 C; e; q0 u1 z* X8 _2 O" R: t. @$ ]) {# x, l1 K/ i3 k- |5 t8 S" J上班签到后立即上岗,提早签退、代签和被代人签者 8
3、导购员未经店长同意私自站立收银台或动用电脑者(聊天,流览网站等)
4、员工在上班时间在店堂里会客,超过五分钟起罚款
5、上班时间不化淡妆,不配带工号牌
6、员工带外人随便进出仓库
7、每月的盘点必须全体人员在场,如有早退或未到者
8、上班时间在店铺内吃零食、看书报、杂志,睡觉,化妆、用餐、喝水、玩手机等类似行为
9、上班时间未佩戴工作牌或工作牌未戴在左胸外衣上方位置
10、遗失与损坏工作牌,要立即上报主管补办,交工本费20元
11、不遵守个人卫生与仪表仪容规定(穿拖鞋、短裤短裙、衣领不得敞开不扣、未穿工作服、未化妆等类似行为)
12、货品摆放不整齐,顾客挑走后的货品杂乱,不及时整理整齐
13、缺货、断货不及时汇报. \8 Y/ R( j2 U) W& ], O
14、清洁卫生不到位,未按工作要求执行(货柜、桌面、产品包装等)6 h# S( ], y" K) a" ~% U; I7 c
15、私人物品没有放到指定的摆放位置
16、5 k1 l: Q, }6 } A( b# a: u, [2223、仓库标识不清,帐卡不齐
17、商品标识不清、不全或有错
18、库存* `( D, d6 f/ R# F% {4 a G2226、 库存库存
未进行定期盘存
19、在店铺内兜售、寄卖私人物品
20、工作时间外出或聊私人电话
21、拒绝公司授权人员检查有关证件
22、拒绝执行上级授权范围内的工作指令
23、未经批准或办理手续、私自动用、外借公司财物
24、对偷窃等违纪行为不规劝,知情不报
25、员工不得临时请假
26、工作时间不得扎堆聊天、打闹、打扑克
27、当班店员保持店铺的地面清洁,无痰迹、烟头、纸屑等杂物。
②、以下情节按二级过失处理(处理标准为100元每次)
1. 对顾客不礼貌,引起顾客服务投诉,对我公司形象有较严重影响
2. 旷工(迟到30分钟以上给予旷工一天处理,矿工一天罚两天工资)
3. 私自开取小票,以顾客名义退调商品
4. 私配店面的钥匙
5. 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对抗正确的业务督导,煽动他人企图破坏正常的工作秩序
6.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设施损坏或财物损失
7. 私藏顾客遗忘的物品,私自收受顾客的钱物不如数上交
8. 员工将所售商品私自携带出卖场
9. 违反财务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10. 未经批准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进行交往,提供有关文件及资料
11. 拒绝接受处罚结果的追加二级过失一次
12. 泄漏公司数据,玩忽职守、违反规章、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13. 考勤:a.迟到、早退、擅离岗位4 x. 10≤n<30分钟 B m+ an:表示时间
14. 丢失商品按照零售价赔偿,三次以上者按零售价双倍赔偿
③、以下情节按三级过失处理,如有发现立即给予开除处理并扣除当月工资
1. 偷窃或故意损坏公司或顾客的财物
2. 服务态度恶劣,漫骂侮辱,非法搜身搜包等
3.利用工作之便,低价买进、以次充好,调换正品(如用低活动价产品调换高活动价和正价产品)
4. 煽动员工无理取闹,聚众闹事,严重影响工作秩序
5. 利用病事假在外赚取额外收入
6. 伪造学历、病历、病假单等
7. 私自收集顾客购物凭证兑换赠品(赠券)或私扣赠品
8. 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十天,经教育无效
9. 店内人员私自转借或挪用营业款
10. 态度恶劣,蓄意侮辱殴打同事
11. 道德败坏,腐化堕落
12. 将犯罪分子带入店内作案
13. 利用工作之便要求或收受不正当财物和利益
1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触犯国家任何刑事法律
15. 其他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15. 偷窃店铺或同事财物
注:1、导购违反以上规章制度,店长没有监督好负有连带责任与导购同罚;店长违反以上规章制度双倍罚款。
2、以上规章制度在以后营运过程中根据管理的科学合理性可做相应调整。 苗木供应合同书
甲方:
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
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六、 有关事项:
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
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
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