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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考勤制度.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177366 上传时间:2024-04-17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36KB 下载积分:6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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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镇中学日常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规范教师行为,增强教职工的纪律性和责任心,严格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日常考勤制度。 一、考勤范围:全体教职工。 二、为鼓励教师出满勤、干满点,每学期设考勤奖100元。 出满勤指的是: 1、每天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无故离校。 2、每周一按时参与升旗活动,不迟到,不无故缺席,不早退。 3、每周准时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无故缺席。 4、按各部门、各科室的安排,准时参加各类活动。(如各类会议、课题活动、教研活动、观摩活动、校内外听评课、听讲座、进修和参观学习以及其他活动等)。不得无故缺席。 5、本学期内事假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三、1、全体教职工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考勤由校委会成员轮流监管,参加考勤的人员按指定的地点和规定的时间签到和签退,采取指纹签到、签退的形式。所有工作人员需如期接受办公(上课)检查,考勤实行随考随报、随查随报,上课检查情况一天一统计,一天一公布,签到和签退一天一统计,一周一公布,学期末汇总,考勤成绩计入教职工综合考评中。 2、食堂工作人员因工作时间和工作性质的不同,由总务处制定相应的考评办法。 3、请假:全体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工作时间一般不允许请假,确实有重要的事情需请假者,要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请假时要填写请假条,请假人要找好替岗者,并在各科室负责人知情签字后报校长办公室备案,由校长签字后生效;后勤人员请假经总务处签批后,报校长办公室备案,由校长室签字后生效;校委会成员请假必须亲自向校长请假并经签批后方可离校,所有各种情况的假期,请假期满返校后要及时销假。如有特殊情况未能及时请假的,须电话通知学校并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回校后一个工作日内补书面请假条。请假以半天计,不足半天作半天计。 (1)事假:事假每人每学期不超过3天,3天之内,不扣款,考勤不扣分;事假4—10天,每天罚款30元,考勤成绩每天扣6分;事假超过10天,每天罚款60元,考勤成绩记零分。 下列情况可不扣款: (2)产假:一般为三个月,晚育者按有关政策可延长一个月。产假不扣分,不罚款(含寒、暑等假期时间),但不享受考勤奖。 (3)婚假:本人结婚准假一周,子女结婚可请假5天,(含双休),婚假期内不扣分,不罚款。 (4)丧假:直系亲属4天,不扣分,不罚款。 (5)病假:一般病假同事假论处。病假三天以上的,需出具医院证明;学校有权根据情况安排代课,代课费用由本人承担;因重症长期不能工作者,可办病休手续,其待遇按镇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4、签到及签退:要求教职工按时签到及签退。签到及签退时间依据作息时间而定,没有履行手续,无故不签到及签退者每次扣款10元,考勤扣2分。 5、上课、辅导、办公、值班 教职工按照学校要求认真上课、办公、值班辅导,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学校考勤人员将对上课、值班辅导和办公情况进行不定时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1)上课、辅导:按照教学常规要求,认真上课,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声响起,任课教师必须准时进入教室,上课钟声响后5分钟不到者为迟到,迟到一次扣2分,罚款10元;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下课时间不到,离开课堂者视为早退,早退一次扣2分,罚款10元。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上课、上课迟到或早退20分钟者视为旷课,旷课一节罚款30元,附带扣6分。每学期旷课累计6节,取消考勤奖评比资格。履行请假手续并调好课但无人上课,请假者和替课者均为脱岗,每人每节罚款30元,附带扣6分。 (2)值班:教师根据学校安排进行值班,值班无故不到者,每次扣4分,扣款20元。 (3)办公:全体教职工按照学校规定的办公时间在划定的办公地点办公,要严格执行办公制度,保证办公效率。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办公者,一次扣1分,罚款5元。 (4)因公差公事离岗,必须写好请假条,主管负责人批准,履行请假手续,安排好工作,方能离校,返校后及时汇报和销假。公差公事不作为事假处理,校长办公室及各科室做好备案。 (5)班主任进行家访或接访,履行请假手续的同时,需填写家访情况反馈表,报政教处。 6、学校有重大活动和重点工作不允许请假,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和会议,无正当理由不到者,扣款20元,附带扣4分;迟到、早退者每次扣款5元,附带扣1分。 7、节假日及日常值班人员按有关规定考勤,考勤情况由值班领导负责。 8、教辅及后勤人员,要树立为教学服务的观念,保障正常教学秩序进行,按学校要求及时提前保障教学要求。一次不在岗扣4分,罚款20元;贻误工作,一次扣2分,罚款10元;不服从学校安排,每次扣4分,罚款20元;有严重失职行为者予以解聘。 清河镇中学 2012年10月苗木供应合同书 甲方: 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 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六、 有关事项: 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 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 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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