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附件
广厦控股公司
行政管理管控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控股公司行政管理工作,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确保控股公司知情权和监督权,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品牌管理
第二条 由广厦控股公司控股的各下属企业必须规范使用统一的“广厦”商号和商标。非控股企业须填报《广厦商号商标使用审批表》(见附表1)报经控股公司审批授权后,方可使用“广厦”商号和商标。未经授权的企业不得使用“广厦”商号和商标。
第三条 由广厦控股公司控股的各下属企业必须规范使用统一的企业形象识别系统(CI),包括:理念识别系统(MI)、行为识别系统(BI)和视觉识别系统(VI)。非控股企业须填报《广厦企业形象识别系统使用审批表》(见附表2)报经控股公司审批授权后,方可使用“广厦”企业形象识别系统。未经授权的企业不得使用“广厦”的企业形象识别系统。
第四条 各下属企业所属控股企业必须规范使用统一的“广厦”商号、商标和企业形象识别系统。各下属企业所属非控股企业使用“广厦”商号、商标及企业形象识别系统的,须填报《广厦商号商标使用审批表》(见附表3)和《广厦企业形象识别系统使用审批表》(见附表4),经企业签署意见后上报控股公司审批授权后方可使用。未经控股公司审批授权,其所属非控股企业不得使用“广厦”商号、商标及企业形象识别系统。
第五条 各下属企业举行对广厦具有重大影响的大型宣传活动,其活动方案须报控股公司审批。
第三章 信息管理
第六条 控股公司行政管理总部负责全公司的信息汇集和处理。各下属企业负责人和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是信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报送信息要严格遵循真实、及时、完整、有效原则。
第七条 日常信息报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㈠各下属企业的每日工作动态(每天下班前报送);
㈡各下属企业的月度工作计划(见附表6)及完成情况(见附表7)(每月5日前上报)、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㈢控股公司年度工作会议和其它重大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㈣省部级及以上的领导和重要外宾到广厦各单位视察、访问等活动的情况;
㈤各下属企业认为需要报送的其他日常信息。
第八条 需要即时上报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㈠法院批准立案诉讼标的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民事案件,发生之日报告;
㈡单位银行账号被法院查封,银行还贷出现逾期,发生1小时内报告;
㈢重伤或死亡1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1小时内报告;
㈣因各类纠纷引发的民工、职工和社会人员的上访、斗殴等群发性重大事件和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法律纠纷等情况,发生1小时内报告;
㈤拟提起刑事检察程序的案件或发生被立案检察的刑事案件,发生之日报告;
㈥各类新闻媒体上涉及到广厦或本单位的重大负面报道,发现1小时内报告。
第四章 印章管理
第九条 各下属企业的印章必须专人管理,明确责任,设置审批权限和制度,并建立用章台帐备查。各下属企业的印章管理制度和使用的印章的印模(指企业公章、合同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须报控股公司行政管理总部备案(见附表5)。
第十条 各类经济合同、法律文书等盖章前必须经单位法务管理部门或法务人员审核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五章 办文管理
第十一条 各下属企业严格按照行文关系和职权范围行文。各下属企业报送控股公司及控股公司行政管理总部的来文,均统一由行政管理总部签收、登记、编号、分发(除控股公司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和必须直接报送的绝密事项外),不直接送控股公司领导个人或其它部门,更不要多头主送、越级行文。
第十二条 控股公司其它部门不直接签收文件,对因特殊原因确需签收的文件,应及时送行政管理总部补办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各下属企业报送控股公司的请示、报告必须由本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签发,注明签发人,请示文件必须一事一请。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广厦各下属企业和员工不得做出任何损害广厦品牌和广厦形象的行为,否则将视其行为性质和损害程度进行处分和处罚。
第十五条 信息工作纳入各下属企业年度工作考评。对于上报信息不实事求是、弄虚作假、瞒报漏报重大信息的和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 对违反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的单位和员工,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并将视其行为性质和损害程度进行处分和处罚。对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和私刻公司印章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必要时可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控股公司负责制定和解释。凡控股公司原有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1
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商号商标使用审批表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广厦企业
股份比例
经办人
所属部门
使 用
申 请
事 项
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
控股公司
审批栏
行 政
管 理
总 部
意 见
分 管
副总裁
意 见
总 裁
意 见
备 注
附表2
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形象识别系统(CI)使用审批表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广厦企业
股份比例
经办人
所属部门
使 用
申 请
事 项
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
控股公司
审批栏
行 政
管 理
总 部
意 见
分 管
副总裁
意 见
总 裁
意 见
备 注
附表3
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商号商标使用审批表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上级企业
股份比例
经办人
所属部门
使 用
申 请
事 项
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
上级企业
意 见
上级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
控股公司
审批栏
行 政
管 理
总 部
意 见
分 管
副总裁
意 见
总 裁
意 见
备 注
附表4
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形象识别系统(CI)使用审批表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上级企业
股份比例
经办人
所属部门
使 用
申 请
事 项
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
上级企业
意 见
上级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
控股公司
审批栏
行 政
管 理
总 部
意 见
分 管
副总裁
意 见
总 裁
意 见
备 注
附表5
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印章印鉴备案表
企业名称
负责人
印章名称
启用时间
印章管理人/职务
1
2
3
4
印模1:
印模2:
印模3:
印模4:
企业印章管理制度
(可用本表附件形式上报)
备 注
注:各下属企业将使用印章(公章、法人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印模上报控股公司行政管理总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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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6 月份重点工作计划表
单位: 20 年 月 责任人签名:
序号
工作任务
工作要求
责任人
备 注
1
时间节点: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2
时间节点: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3
时间节点: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4
时间节点: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5
时间节点: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6
时间节点: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注:(1)有成本或预算控制的请量化成本指标。 (2)有客户评价量化要求的请列入质量量化指标。
附表7 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表
单位: 20 年 月 责任人签名:
序号
工作任务
工作要求
责任人
工作完成情况
备 注
1
时间节点: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2
时间节点: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3
时间节点: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4
时间节点: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5
时间节点: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6
时间节点: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注:(1)工作完成情况须详细描述完成到何种程度。 (2) 有成本或预算控制的请量化成本指标。 (3)有客户评价量化要求的请列入质量量化指标。苗木供应合同书
甲方:
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
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六、 有关事项:
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
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
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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