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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监管机制 加大监管力度
推动我市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更上新水平
——在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深圳市建设局局长 李荣强
(2008年12月18日)
尊敬的思平副市长,鹏林副秘书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刚才,市安监局 同志宣读了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浙江杭州“11.15”地铁工地重大塌陷事故的通报》和《关于开展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紧急通知》两个文件。在当前全国各地重点建设项目纷纷上马、新一轮扩大投资项目即将大规模推出的背景下,国家安委办发出这两个文件,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11月15日发生在杭州的地铁工地重大塌陷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它警示我们,安全工作不能有丝毫懈怠,否则就要出大问题。建设任务越是繁重,越要特别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当前,我市正处于新一轮大规模城市建设的启动阶段,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任务非常繁重。一是工程量、工点数呈爆炸性增长态势,今年全市招标工程项目投资总额为387.97亿元,同比增加了41.89%;二是重大项目多,大运工程、机场工程、港口工程等重大项目均相继开工建设,时间紧,任务重;三是工程难度极大,地下工程多,所有地铁线路全面开工,而且要经过众多溶洞区、填海区,地质条件恶劣,施工环境复杂。在地铁工程中,我市也曾发生过一些险情,所幸我们安全生产抓得及时、抓得坚决,各级领导、有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才遏制住了险情频发的势头。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需要改进和检讨的地方,仍然需要继续加大力度,创新机制,确保全市重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今天召开这个会议的目的,就是要深刻吸取杭州地铁“11.15”事故教训,深入分析总结、查找不足,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将我市建设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在此,我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前一阶段工作回顾
今年以来,面对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全市建设系统的共同努力下,我局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强化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机制,加大安全投入,全市重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事故死亡人数未突破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也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密切配合。在年初全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工作会议上,宗衡市长就指出:质量是轨道交通建设的生命,安全是轨道交通建设的保证。在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大会上,锐锋副市长要求我们以世界一流城市为标杆,实现建筑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今年3月份,针对我市轨道交通项目深基坑工程连续发生安全险情等情况,思平副市长亲自召开地铁工程施工安全现场会,对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龙岗“9.20”火灾事故后,玉浦书记、宗衡市长、思平副市长多次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在工作过程中,市发改局、市轨道办、市工务署、市地铁公司等有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积极支持我局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市安委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督查组充分发挥协调沟通、监督指导职能,积极参与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为保证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层层构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我局与主要的建设单位,如市地铁公司,港铁公司、三号线公司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三家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单位也同时与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电力、电信、燃气、供水等管线业主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在市5号办的组织下,市地铁公司与5号线BT项目承办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中国中铁与各施工总承包单位之间也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各相关单位均能切实履行安全职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定期召开安全会议,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较好地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要求。
三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今年初,我局出台了《关于全面提升我市建筑安全生产水平的指导意见》,为今后一段时期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与此同时,还先后制定了深基坑、高大模板、施工起重机械、重大危险源等管理办法,强化了对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初步形成了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是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为强化施工现场安全动态管理,我局推进“数字化工地”建设,全面提高信息化施工水平。目前已有8个轨道交通工点开始试行数字化管理模式,做到自动监控、动态分析、及时预警。同时还积极落实第三方监测等预防预控险情的技术措施,随时掌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的安全状况,对于超过预警值、控制值的,迅速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消除隐患。
五是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开展了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人员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全面提高管理人员安全管控能力。全面开展“平安卡”培训,截至11月底,全市共发放“平安卡”11万张,使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有了较大提高,夯实了安全生产的基础。
六是创新监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成效。实施网格化管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全面提高监管成效;实施差异化管理,根据项目安全状况采取不同的监督频率,尤其在深基坑监管方面,按照基坑变形情况进行安全分级管理,强化对危险性较大基坑的监管力度;落实隐患排查机制,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安全隐患闭环管理体系,确保隐患消除。
七是强化应急管理,增强应急处置能力。针对不同施工方法、不同现场情况,分析可能出现的重大险情,编制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响应、应急准备等工作。在今年几起险情发生时,均得到较好处置,避免了事态扩大。在强降雨、台风来袭等不利自然条件下,全市重点工程参建单位积极应对,没有发生重大险情和安全事故。
八是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明显加大了执法力度,保持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截至12月初,全市建设系统全年共检查工地12341项次,发出整改通知书1686份,发出停工通知书291份,录入我市不良行为管理系统2636份,同比2007年分别增长了22%、52%,135%,519%;行政处罚方面共有9家企业被停止招投标12名个人被停止执业资格,16家企业和14名个人被罚款共计91.3万元,增强了安全生产的威慑力。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重点工程各个项目之间安全管理水平还有很大差距,安全生产事故还不能完全遏制,有些时候还呈现多发态势。如轨道交通3号线发生了3起安全事故,死亡5人,其中一起为死亡3人的较大事故,其中一起事故发生以后,还没有在第一时间上报。此外,深基坑、隧道工程施工中发生了几起安全险情,其他重点工程也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安全投诉数量明显上升。安全生产领域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表现在:一是部分单位安全风险意识不足,安全生产认识需要进一步强化;二是各责任主体安全职责有待进一步明确,特别是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没有确立,安全责任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前期工作不力,前期拆迁、道路疏解、管线迁移等项目进度滞后,工作深度不够,未对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地质勘探时对周边建筑物、管线的状况了解不清等;四是安全科技水平滞后,信息化施工水平低,安全监控手段和技术水平不足,缺乏对可能出现安全问题的预判预控能力;五是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数量、资质不能满足工程建设需要,一线工人培训教育工作进展不理想,建筑工人普遍缺乏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正视,固化责任、强化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二、下一阶段将采取的几项措施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不利影响已经显现。国家、省、市作出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建设系统承担着重要的责任,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艰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在继续强化监管力度的同时,要创新观念,创新机制,以新的思路、新的举措,推动我市重点项目安全管理更上新台阶。为全面加强我市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下一阶段,我们将着重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一)立即组织开展重点工程安全生产督查。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紧急通知》要求,立即开展我市重点工程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尤其对安全隐患百日大排查行动以来发现重大隐患的项目、发生事故企业承接的项目进行重点督查,全面检验安全隐患百日大排查行动工作成效。
(二)立即出台《深圳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管理若干措施》。为吸取杭州湘湖站坍塌事故教训,我局将于下周出台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管理若干措施,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强化轨道交通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三)所有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在每个工点派驻业主代表,每个岩土工程工点派驻一名岩土工程师现场监督,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四)严格执行事故上报制度。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第一时间上报,事故上报必须及时、准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隐瞒不报。
(五)严格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制度。建设单位要组织监理单位检查、评估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效性,按时、足额发放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确保现场安全条件符合安全标准。
(六)认真落实重要工序施工前置条件验收制度。按照“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评估、专家重点把关、政府程序监督”的原则,对我市重点项目危险性较大工程和关键节点进行施工前的条件验收,未达到验收条件的不准施工。
(七)认真落实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单位要从工程勘察设计开始,全面评估、分析工程建设各个阶段的安全风险,通过风险界定、风险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等过程,组织参建单位建立科学、系统、动态的工程风险管理方案,制定工程风险预防、预警和预案系统,及时实施风险控制。
(八)认真落实第三方监测措施。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第三方监测是预防预控险情的重要技术手段,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建设单位要委托第三方对工程本身及周边管线和建筑物进行监测,及时掌握应力、变形数据,提高防控能力。
(九)推行深基坑第一道内支撑采用钢筋混凝土支撑。实践表明,钢管支撑体系变形大,施工中易发生土方超挖、支撑架设不及时、预应力松弛等现象。轨道交通工程未施工的深基坑工程要修改原设计方案,深基坑第一道支撑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支撑体系,严禁将原设计采用钢筋混凝土支撑体系修改为钢管支撑体系,确保支护结构的整体稳定性。
(十)强化机械设备管理。全面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监管,尤其加强对竖井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汽车吊等起重设备的安全管理,堵塞管理漏洞,防范起重伤害事故。
(十一)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各重点工程建设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开工管理,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报建手续,为项目安全生产创造条件。
(十二)出台《深圳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针对我市地质特点、轨道交通工程常用的施工工法和质量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制定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深圳市地下暗挖工程管理办法》等配套措施,全面加强地下暗挖工程安全管理,规范安全行为。
同志们,重点建设项目事关我市长远发展,事关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面对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大家一定化压力为动力,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重点建设顺利推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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