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验室管理制度1 概述实验室管理制度是保证实验室工作有序,实现既定研发目标的重要措施。1.1 目的实现实验室严格有序的管理,为研发工作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1.2 适用范围适用于农药制剂研发实验室的常规管理。2 职责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均必须遵守此制度。3 实验室管理制度3.1 实验室人员须知晓农药制剂、化工类相关专业知识,未经许可无关人员禁止入内。3.2 实验室内禁止会客、吸烟、进食,禁止高声谈笑、大声喧哗。禁止将任何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实验室。3.3实验室应保持安静、整洁、卫生。仪器设备、试验材料、试剂排放整齐、位置合理。3.4建立健全各种原始记录,包括原药登记、试验记录、留样处理登记
2、等记录。3.5 应备足防护设施或材料。配备充足的人员防护器具和消防器具。3.6 进出实验室应更换实验室专用工作服,离开实验室时应脱下实验室工作服,并将其挂放在规定地点。工作服应定期洗涤凉干,保持清洁卫生。3.7 操作或接触试验样品时,应戴一次性手套。当从事产生粉末和挥发性气体的样品操作时,应配戴保护眼镜和口罩。长发须夹起并用工作帽覆盖。3.8实验室内的原药、助剂、溶剂等试验材料应做好标记并分别放置到适当的位置。3.9 实验室应依据制剂研发常用的相关仪器设备,建立健全有关的仪器操作规程。实验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规定操作。3.10 一次性消耗性试验材料严禁重复使用。每次试验弃用的物品,应集中分类
3、处理。3.11 试验完毕后,应及时清扫试验操作台,确保实验室整洁、卫生。3.12对实验室内的仪器、实验工具和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3.13 试验结束后应按相关规定,做好相应的记录,并做好统计工作。3.14 离开实验室时应用肥皂、流水冲洗双手。切断电源,关闭门窗和水管,离开实验室。苗木供应合同书甲方: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4、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六、 有关事项: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