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宁波塔奥地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文件层级
三级
文件名
车辆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TDA-QI-HR-
版本
A/0
页 码
6 / 6
-
车辆管理制度
部门
审核人
部门
审核人
文件履历表
序号
修改日期
版本
修改说明
编制
审核
批准
1
2013/9/10
A/0
初版发行
1. 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车辆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务车。
3. 定义
无
4. 职责
无
5. 程序
5.1统筹管理:
由人力资源部行政专员全面负责,包括车辆档案、备用钥匙等实物的保管、车辆的停放、
调度、常规保养、年审、维修、加油及违章等异常情况的处理。(车辆档案包括行驶证正
本、保险卡/保险单、机动车登记证、说明书、合格证等,实物包括车门钥匙、电启动钥匙、
后备箱钥匙、工具箱及工具、备胎等)。
5.2车辆日常管理:
公司指定专人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驾驶及行车记录、维修、加油及随车实物的保管。
相关费用的申请与报批,由驾驶人提出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副总经理、总经理逐级审
核批准。
5.3用车申请及要求:
5.3.1用车部门于前一天17:30前提交部门经理审批→人力资源部行政专员→行政总监
→副总→总经理(无经理及主管部门由副总批准,在逐级申报)。签署完毕后的《用车
申请表》,由行政专员及时统筹安排,且最迟不得超过出车半小时前。派车单上必须注
明目的地及大约回厂时间。
5.3.2跨省长途或连续2天以上用车或在厂外过夜须提前二天申请,并经总经理批准。
5.3.3特殊情况临时紧急用车可直接协调派车,事后补齐申请手续。
5.3.4公务用车必须在20公里来回以上方可派车,低于20公里者必须多部门合并给予
使用。低于20公里来回应选择公交车来回。
5.3.5财务用车必须涉及银行提现业务方可派车。
5.3.6采购部用车,必须多项需采购品集中及新客户开发实地考察给予派车。常用配件
采购不给予派车。
5.3.7公司副总以上人员上下班接送办法,为了降低公司成本,绿色办公及低碳出行,
所以需副总以上人员同时上下班,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给予接送。上班晚到
者及下班不统一离开提前离开者自行处理。接送范围离公司来回20公里内,超出20
公里者自行处理。
5.4加油管理
5.4.1公务车统一办理加油卡。
5.4.2各公务用车由专人持固定的加油卡至合作加油站加油。
5.4.3加油人保留加油小票,每月由人资部行政专员向合作加油站索取实际消费发票报
销。
5.4.4特殊情况报人资部行政专员签字确认方可予以报销。
5.5驾驶规定:
5.5.1驾驶人必须持有效证照上岗,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安全文明驾驶。非专
职驾驶人员须提供有效驾驶证至人资部行政专员处备案,否则无权动车。
5.5.2如因违章由驾驶人自行承担责任;若发生交通事故经交通部门责任划分确定肇事
责任属于公司驾驶人的过失时,其肇事赔偿金额超过保险金额由该驾驶员承担。情节
严重者,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5.5.3驾驶人未出车时将车停放指定位置并在规定区域待命。
5.5.4驾驶人接收到《用车申请表》后,遵照《用车申请表》所要求的时间、起止地执
行出车任务,并详细填写《行车记录》,所载里程数应与车辆里程表相符,返回公司后
督促用车人签字确认;如有路桥费用产生,须请用车人在票据背面签字证明。
5.5.5驾驶人保持车辆清爽整洁,做好日常检查、维护保养,保管好随车附带的资料、
工具等物品。如需维修,由驾驶人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经行政专员审核后报副总
经理、总经理逐级审批。突发性维修需求可先电话申报,事后补齐手续。
5.5.6驾驶人下班前须保证次日用油量,落好锁,将车钥匙归还指定位置。
5.6其他规定
5.6.1公务车必须留在公司过夜,特殊情况若需留宿厂外的须报总经理同意。
5.6.2严禁公车私用,发现一起按500元/起处罚。
5.6.3公用车由人资部行政专员报副总经理协调处理,每趟出车过路费按实报销,实际
行车公里数按1.2元/公里给予补贴,不再补贴油费等其他费用。
6.附则
6.1 本文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制与维护,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6.2 本文件自批准生效之日起执行。
7.参考文件
无
8.附件及表单
附件:1、用车申请单
2、行车记录表
3、车辆维修申请单
4、月行车记录表
苗木供应合同书
甲方:
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
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六、 有关事项:
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
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
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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