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绩效工资协议书甲方: 乙方: 为了提高工作效益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本着公平、公正、激励、竞争的原则,制定本协议。乙方确认并自愿同意本协议的相关规定。一.本协议适用范围:就职于甲方工作的非参公人员。二.乙方固定工资为基本工资(不包含任何补助)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绩效工资为全部基本工资的 %。三、乙方基本工资标准为每月 元。四、乙方的绩效工资为每月 元。绩效工资的考核内容主要为以下几项:第 1、工作内容:乙方须按规定完成如下工作: 乙方如未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以上工作任务,扣除相应绩效工资。2、工作作风:(1)乙方应严格遵守机关考勤制度,出现迟到或早退的,每发
2、现一次扣2分。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工作例会迟到每次扣.分,缺席每次扣分。(2)乙方应严格遵守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服务态度热情、举止得体、服务优质的,得10分。违反行为规范,出现不穿工作服,不佩戴胸牌,串岗聊天、玩电脑游戏、在大厅内吸烟、嬉闹、吃东西、服务用语及行为不文明等现象,每次扣1分。因工作人员态度不好,与服务对象争吵的,每次扣3分;情节严重的,加扣2分。(3)乙方应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每请事假1天扣1分;每请病假1天的扣0.5分。(须出具相关的医学证明) (4)乙方应严格执行限时承诺制度,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各类事项的,得10分。超过承诺时限的,每超一天每件(次)扣1分。乙方须按照甲方制定
3、的岗位职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完成甲方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甲方将根据乙方每月的绩效考核内容和考核分数作为重要依据。如未达到绩效考核标准,扣除相应绩效工资。3、领导交办工作:(1)乙方须按时完成股长交办的业务工作,未完成的每超过1天扣1分;(2)乙方须按时完成局领导交办的业务工作,未完成的每超过1天扣1分。五、本协议一分两分,双方各持一份,盖章或签字之日起实行。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甲方负责人(签字): 协议日期: 年 月 日苗木供应合同书甲方: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
4、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六、 有关事项: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