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 / FSHG.E2维.G.03.0022005 工 具 量 具 管 理 制 度20041218发布 20050101实施发布- 4 -前 言本办法是维修车间在工具、量具方面的管理制度本办法由分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本办法由车间主管主任 李玉东 批准。本办法从2005年 1 月 1 日实施。本办法由维修车间起草并负责解释。本办法起草人:高光、王小琴工具、量具管理制度1 适用范围1.1 本办法适用于维修车间各班组工具、量具的借用管理工作。1.2 本办法适用于维修车间所属各班组。2 职责与权限2.1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车间的工具、量具的借用与管理等。2.2 特殊工具及量具统一由车间保管员负责管理。
2、3 管理内容与方法3.1 本车间内部职工,借用工具、量具时按要求进行登记。3.2 外单位人员借用时,必须持有维修车间领导的批示,同时借用方出具借条,上面注明所借工具、量具的名称、规格、数量及借用单位全称、借用日期、期限、经办人签名等。3.3 车间内部职工借用库内工具、量具者,借用期限均为一个月,逾期不还者,车间给予警告;再不归还者,车间给予罚款处理,按照所借工具价款的10%罚款,每超过一具月加罚一倍。3.4 对借用的工具、量具等造成损坏的,视损坏程度不同给予相应处罚,丢失工具者,要按其原价赔偿。对量具及机动工具的损坏:尚有修复可能的,除责令借用者修复外,还要按照所借量具及工具价款的20%进行罚
3、款处理。 3.5 因施工原因造成工具、量具等损坏,要填写丢失报销单的,需有借用人、主管领导签名,并注明所报工具的名称、规格、数量,罚款及罚款人签名等。3.6 由于违反操作规程,不正确使用工具、量具而损坏工具的,不仅照价赔偿,还要对其进行教育。3.7 对拖欠工具不还者,取消其借用工具的资格。4 管理制度的检查与考核4.1 车间领导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苗木供应合同书甲方: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 苗木数量:
4、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六、 有关事项: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