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江西分公司
南昌国际体育中心项目
水稳层浇筑合同
(合同编号:020510C002007)
年 月 日
工程承包人: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 南昌欧泰科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南昌市政公用投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国际体育中心(代建)项目部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南昌市国际体育中心项目
工程地点:南昌市红角洲
工程规模:体育场建筑面积82471M2
二、承包范围、承包方式、工作内容
1、承包范围:南昌市国际体育中心体育场室内道路机动车道及人行道水泥稳层卵石层浇筑,包括基层清理。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械(包括材料设备)。
3、工作内容:南昌市国际体育中心体育场室内道路160厚325水泥稳层碎石浇筑,其中包括水稳层搅拌、铺设、碾压、养护等工作。
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源(二级配电箱),乙方负责完成清单及工程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劳务工程量,乙方按甲方要求自行配备技术及劳务人员、施工机械、小型手工工具等一切辅助用具。
三、进度要求
1、工期要求:
1.1工程期限:2010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1 年 1 月 15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16天。
各节点工期: / ;(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但各节点总日历天数不变。)
甲方可以根据工程实际进度、业主调整工期要求进行施工进度调整,乙方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1.2逾期赔偿:
1.2.1各节点工期每延迟一日赔偿相应节点结算的 / ;节点逾期赔偿最高限额:相应节点结算价的/ ;各节点提前完工,奖励 / 元。当乙方达不到甲方要求的各节点工期时,甲方有权安排其它劳务队伍实施或勒令乙方退场,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的费用及损失,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不得以任何形式阻工。
1.2.2工程总工期每延迟一日赔偿合同结算总价的5‰,逾期赔偿最高限额:合同结算总价的10%。
1.2.3各部分的奖罚条款互不干扰。
四、承包工程费用
1、在合同承包范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内容,且施工质量合格,工期、安全文明施工达到甲方的要求。承包综合单价中包括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工作内容所需所有人工费用、安全文明施工所需的辅助用工、零星用工费用和劳动安全保护、季节性施工措施、赶工费、作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劳保防护用品所需费用及除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外所有工器具和材料的购置、租赁、维修、保管等费用,及劳务管理费、利润及政府部门规定的所有税费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计价单价不作任何调整,具体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完成为准。
2、本工程的劳务费用采用下列第 (2) 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
(2)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3、合同价格的内容:
(1)固定劳务报酬合同价格包括:
(2)计件单价的内容:
按甲方暂定工程量及双方约定的合同单价,分包工程合同暂定价款如下表:
序号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单位
工程量
(暂定)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
160厚325水泥稳定层
M3
1950
130
253500
包括基层清理。
2
200厚砂石垫层
M3
1434.6
90
129114
合计
382614 (大写:叁拾捌万贰仟陆佰壹拾肆元整)
工程量的确认:按乙方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按图纸计算。
(3)合同总价(暂定) 382614 元。本合同价款为含税价。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及付款:
(1)乙方所承包工程完工后,经质监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最终结算,最终结算完成后,工程款付至 80 %,剩余20 %在3个月内支付。
(2)税费的承担及税务发票的开具按以下第 一 种执行:
第一种:甲方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业主代扣代缴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税费(税金暂定按 3.57 %,如遇国家政策性或当地税务机关政策调整则相应进行调整)),上述交纳的所有税费及其他所有发生的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种:向政府机关交纳的所有税费及其他所有发生的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每次甲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需提供该次工程款相对应的建筑业统一发票(原件)给甲方作为付款凭据。发票需为项目经营所在地税局认可,可以用来抵扣甲方税款的发票,并且发票上的收款方为签订合同时的单位名称。提供发票的时间为总包方到发包方办理收款手续之前,若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按时提供发票,增加了甲方的税负,则由乙方承担责任,负担增加的税金。乙方所承包工程完工后 / 日内,乙方需提供完该分项工程的所有工程款(含质保金在内)的税务发票。
(3)每月支付工程款时乙方需提供工人工资表和收据办理支付手续,项目部监督发放农民工工资并予以公示。
(4)如乙方因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甲方要求或其他原因被甲方勒令退场,甲方只按所完合格工程成本单价的60%同乙方办理结算。剩余40%作为甲方支付给后继劳务队伍的补偿费用或归甲方所有。
(5)本工程一般不存在计时工及其它零星人工费用。除非发生乙方已按设计施工图施工完成后发包人进行设计变更以及因甲方指令错误导致的返工外,一律不予签工或签证。其中由于发包人设计变更的签证,必须待业主签证确认下来,才能给乙方办理签证手续。
2、付款方式: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3、结算条件及程序:
(1)结算支付的条件
中期结算支付的条件:经甲方工程部、质安部验收达到合同要求的已完工程量,经分公司审核后方可作为中期结算支付依据。
最终结算支付的条件:完成所有承包范围内工作,并经甲方和业主、监理工程师、质量监督站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最终结算。本工程结算必须经分公司审核确认后,方可作为最终结算。
(2)结算程序
每次劳务费结算前,乙方应持有项目部制定的实完工程量的工程量形象进度盘点表,由甲方施工员、技术员、质安员、材料员、资料员(如需分包方提供基础资料,由资料员审核)签认的完成部位的工程数量、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资料评定和材料节超情况,符合要求后,由项目商务合约部进行审核计量(设计变更及签证工程量另需注明,并附有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商务经理签字认可的签证单才能办理计量),办理过程预结算后上报项目总工、商务经理、生产经理、财务经理及项目经理签字。甲方项目部审核为初次审核,甲方公司审核为最终审核,最后经甲方公司总经理认可后方可生效。没有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审核的结算书,甲方不予认可,工程付款以甲方公司审核为准。结算付款时,严格兑现本合同约定的奖励以及违约金条款。(结算流程附后)
六、甲乙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胡军伟 。
2、乙方上岗前,甲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人员进行入场教育培训。
3、甲方根据生产情况安排乙方工作,并对乙方进行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及技术指导,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给乙方办理结算、支付劳务费。
5、提供临时水源、电源配送至现场二级电箱。生产及生活用水电费用由 方负责承担。甲方为乙方配置的配电箱、至二级配电箱的电缆等乙方应配合项目部保管。
乙方职责:
1、乙方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
2、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甲方交纳 /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和 / 万元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如合同不履行完毕、施工设备不能满足进度要求或发生了安全事故,履约保证金及安全生产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一起违约及安全事件,工程完工退场时并已提交相关证明农民工工资已支付到位的前提下,甲方无息返回给乙方。
3、乙方必须具有劳务清包能力,提供相应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劳务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一整套原件验证,配备劳务管理人员,对劳务作业的生产、质量、安全、技术全面管理。
4、乙方必须派出甲方所需的在政治、技术水平等各方面均合格的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应为每一个职工投社会保险。
5、乙方所有人员自理食宿。宿舍内保持整洁,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统一指挥调度。
6、乙方必须把所需材料计划提前三天报甲方批准并按照施工预算核定范围内领用材料,乙方在施工中要注意材料节约,不得长材短用,不得浪费,如有浪费或偷窃,乙方按损失材料价值加倍赔偿甲方损失。
7、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提供的施工机具,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8、乙方必须按照工程图纸、甲方施工方案、工艺标准、技术交底、以及甲方其它要求组织施工作业;必须按期、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所承包的分项工程。
9、文明礼貌、自觉维护周围环境、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扰民,应服从建设方有关部门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
10、乙方应与务工人员和劳务班组签订劳务合同,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农民工工资造表按时发放并公示,工资发放记录表必须由工人本人签字或按手印,乙方需按月向甲方提供工人工资表。
11、乙方必须保证其劳务公司是经劳动监察部门备案的有效单位,并负责其公司与劳务用工人员劳务用工合同的签订,以及所签合同在劳动监察部门备案。
12、乙方必须按月提交签字确认的工人出勤表及工资结算单,如乙方不按月提供劳务用工工资结算表,甲方有权拒付当月工程进度款。乙方收到甲方支付工程款后应按用工合同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并在收到工程款后上报工人工资收到确认书(必须由工人本人签字并按手印)、劳务款使用流向。
13、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必须保证人员的理智与稳定,确保不发生工人到劳动部门、报社等政府部门投诉甲方的行为;确保不发生工人威胁甲方的事情;必须确保不发生工人到项目部讨要工资等闹事或围堵项目部人员影响项目部工作的任何行为。否则,如每发生一次上述情况或类似事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0 元/次,甲方有权从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14、乙方出现不满足甲方管理要求,或者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等情况,甲方可以拒付工程款,由此引起的拖延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材料设备
1、乙方自备小型机具和材料在附件一的“工作内容”中未说明的,按本条款的下述约定执行。
甲方供应的材料: /
甲方供应的机具设备: /
除上述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机具外,本分包工程中涉及的材料、设备、机具等均由乙方自己提供。
2、甲方提供的材料,工程施工前,经甲方核定消耗量/损耗量。如实际消耗量/损耗量多于核定量,所浪费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凡乙方自带设备的维修保养及工具器的消耗、购置与租赁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作业,为了满足工程需要所造成的乙方人员、机械设备闲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予以承担此部分费用与责任。
5、乙方负责现场材料的保管,如发生丢失被盗事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可增减本条款)
6、乙方需指定一名现场材料员,负责与甲方材料人员进行对接,负责现场收料,乙方需提供书面授权文件在甲方处进行备案,如施工过程中乙方人员变更,乙方需及时提供相应变更资料在甲方处备案,如未履行相应手续,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质量标准
1、乙方必须确保承包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的《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JJ1-90) 标准要求,所有分项工程合格率达到 100 %以上,并要求所有工序一次性成活。凡不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和甲方要求,甲方有权令其返工,并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返工的人材机等费用,每返工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 元。返工后仍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指令相关班组协助其返工,相关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2、严格执行质量“三检”制度,每道工序完成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首先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做好记录,合格后方可要求甲方质检员验收。对不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无记录或记录与事实不符即要求甲方质检员验收,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 元。混凝土浇筑前办理浇筑令手续且须经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浇筑。(根据实际可增减本句)
3、保证工程质量,本工程未达到 合格 标准,除整改至符合要求外,按结算款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质检员在施工过程中或验收评定时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必须照章执行,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的、或整改不及时的、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00 元。因施工质量达不到质量要求造成返工的人工、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及住宿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和场地划分责任区的保洁。
2、乙方作业层、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必须堆放在甲方指定地点且整齐、井然有序。
3、乙方下班前,应将作业区的垃圾运至工地指定地方,不得到处乱扔,否则甲方指派专人清理,所用人工费从乙方结算总价中加倍扣出。
4、乙方在施工期间,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如发现未佩戴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元/人次,以现金或直接从乙方进度款中扣除方式进行支付。
5、严禁在作业区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打赤膊、穿拖鞋、骂人、争吵、扯皮打架等不文明行为。如若发生,乙方须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0 元。
6、乙方按甲方CI方案要求对现场CI覆盖并进行维护、保持并负责此部分费用。
7、甲方根据项目管理办法对乙方进行不定期检查,如乙方未达到甲方要求,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者,甲方有权另行派人整改,发生的费用按 200 元/工日从乙方劳务费中扣除,必要时,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对 质检 部门的检查,如乙方未达到要求,乙方除按要求限期整改外,同时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 元。
8、本工程必须达到 江西省“杜鹃花”、江西省安全文明生产样板 标准。如乙方未达到甲方安全文明策划要求,甲方将从乙方结算价款中扣除结算总价的2%作为违约金。
十、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乙方赔偿所有损失并承担一切相应的民事、行政及刑事责任。
十一、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可以向甲方企业法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附件共 肆 份,甲方 叁 份,乙方 壹 份,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乙方交纳保证金、机械设备进场后生效。
十四、建议将本合同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以备案合同为准。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权代理: 授权代理: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开户帐号:
传 真: 联系电话:
安全生产协议书
工程承包人: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 南昌欧泰科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 南昌 市有关部门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明确我公司与劳务队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切实搞好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工作,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书。
一、期限:自签约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日止。
二、目标:
1、保证本工程安全生产达到 南昌市安全文明 工地标准。
2、认真贯彻落实业主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文件要求。
3、最大限度控制习惯性事故发生,杜绝死亡事故发生,保证工伤频率在 0.5 %以内。
三、甲方责任与义务:
1、负责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制定安全生产的教育计划,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精神。
2、负责进入工地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教育和业务培训,作好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交底。
3、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进行整改,对经过教育仍不整改或整改措施不落实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乙方责任与义务:
1、劳务队伍负责人为所辖责任范围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建立健全的安全组织机构,建立与本项目施工需要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设置一名或两名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经常对职工、民工进行安全教育,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安全记录和台帐。必须接受甲方安全员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必须按照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的“三定”原则及时地整改到位。
4、协助项目经理部做好对本队伍所有进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增强班组人员的安全意识,并作好安全教育记录。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项目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细则、安全管理制度及治安管理条例。
5、乙方必须与作业人员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合同必须明确乙方与作业人员的责、权、利。
6、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向甲方提供上岗证书复印件(甲方查看原件),乙方必须为作业人员办理各种上岗证书,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不得雇用童工及老、病、残人员到本项目进行作业;所有作业人员年龄均不得超过 50 周岁。如乙方所雇人员因身体情况出现意外伤亡事故,则除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外,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交纳的安全生产保证金。
8、作好对所辖范围内的“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重要防护工作。
9、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安全用电、爆炸物品、油罐、消防器具、机械车辆及施工作业人员(民工)的管理,加强内部治安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后果自负。
10、发生安全事故,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再次扩大,并及时上报,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及时的做好各项安全事故处理的记录。
五、处罚及奖励:
1、分包人应严格执行承包人制定的安全生产条例并有责任加强劳动保护和安全管理,施工过程中因分包人不按主承包人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受当地安全、质监等行政主管部门发整改指令等有损主承包人信誉的,主承包人对分包人按20000元/次进行罚款。
2、分包人在施工期间发生任何人身安全事故及设备事故,全部由分包人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如施工现场发生死亡事故,分包人除承担一切费用外并向承包人交轻伤按 5000 元/人次;重伤按 10 万元/人次;死亡按 30 万元/人次的罚款。
3、如乙方承担的施工自始至终未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甲方给予 元安全生产奖。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附件三 结算流程图
内部总结算
项目经理审核签字
工长开任务书
(承包部分合同内内容完成10天内开好任务书和任务书中相关人签字,或者乙方根据合同报出结算书)
提交项目合约部审核
(按双方签订合同要求审核)
公司合约部责任人审核签字
(项目合约部同时需上报分包招标、结算及支付台帐)
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总经济师)
总经理签字
(返回财务部)
返财务做财务结算和付款
(公司财务做财务结算及根据合同付款)
注:工程结算有效性:凭书面依据办理最终结算,书面依据包括:合同、图纸、设计变更、分包方索赔签证、质量评定资料、各种奖罚资料等。任何非书面资料的依据不可办理结算。乙方提交的最终结算,甲方经逐级审核,甲方项目部审核为初次审核,甲方公司审核为最终审核,最后经甲方总经理认可后方可生效,没有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审核的结算书,甲方不予认可,工程付款以甲方公司审核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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