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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说法]郑国金的百万房产
主持人:各位好,这里是《今日说法》演播室,欢迎您参与我们今天的节目。今天我们请到演播室的嘉宾是北京大学法学院的马忆南教授。马教授,在昨天的节目当中,我们介绍了浙江瑞安市有一个叫郑国金的人,他把自己一套价值百万元的房产以20几万元的低价出售,结果他的儿子和他的前妻为了阻止他这种行为,宣布他这个买卖行为无效就要求法院鉴定,确认他的民事行为能力。最后经过3次鉴定,郑国金被认定患有偏执性的精神病,是一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时候郑国金突然闪电般地和别人结婚了,那么一旦结婚以后,这个案情可能就会生出非常戏剧性的转变,到底这个案件会如何进展,我们再来接着看记者发回来的报道。
故事发生在浙江省瑞安市的辛塍镇,57岁的郑国金总是疑心家人会害他,于是他把一所价值近百万元的房产以24万元的低价卖掉了。因为郑国金是神经病,他是不知道自己行为到底是怎么样。张秀绢是郑国金的前妻,两人在5年前协议离婚。郑之洋是郑国金的长子,担心父亲被骗,于是他向瑞安市人民法院起诉郑国金与他人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经过三次精神病鉴定,瑞安市人民法院宣告郑国金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就在法院受理房屋买卖合同的过程中,郑国金却突然结婚了。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郑国金患有偏执性精神分裂症,没有治愈之前是不能结婚的。于是,2003年1月23日,郑之洋又向瑞安市人民法院起诉父亲郑国金和朱千媄的婚姻无效。郑国金现在的配偶叫朱千媄,今年52岁,是瑞安市鹿木乡中心垟村人。早年丧夫的朱千美是在一个朋友家和郑国金认识的。经过几次接触,两人决定结婚。于是2002年8月16日,他们在鹿木乡政府领取了结婚证。对于这段婚姻,郑国金报着无所谓的态度,而对于朱千美,郑国金也没有多深厚的感情。
婚后,郑国金把户口从辛塍迁到中心垟村。很快,中心垟村委会就向郑之洋发出了变更朱千美为郑国金法定监护人的通知。就在接到通知后不久,张老师和儿子郑之洋向瑞安市民政局申请复议,要求鹿木乡政府撤销郑国金和朱千美的结婚证。原因是郑国金没有向登记机关出示婚检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对于这个情况,鹿木乡的登记员张寒舟是这样解释的:因为郑国金和朱千美已经五十几岁了,如果已经有了孩子的话就不用出示婚检证明。至于婚姻状况证明,郑国金说他弄丢了。但在这种情况下是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的。
2002年12月30日,鹿木乡政府做出了关于撤销郑国金和朱千美结婚证的决定。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决定却是在事隔11天之后,也就是2003年的1月10日才以传真的形式告知了瑞安市民政局。而就在当天,民政局把撤销通知给了张老师。但是,让张老师十分吃惊的是,郑国金和朱千美在1月10日领取了新的结婚证。原来,鹿木乡政府在向外发出撤销郑国金和朱千媄结婚证通知的当天,就又给郑国金和朱千媄办理了新的结婚证。第一次郑国金和朱千媄就缺少两样关键的证明,那么第二次他们又是在什么情况下办理了新的登记手续呢?
记者来到鹿木乡政府了解情况。在三楼的楼梯口,我们碰到了一个干部模样的人正匆匆下楼。经询问,我们要找的乡长和书记就在楼下。当记者重新回到楼门口,正看到朱书记上了一辆车,车门被重重地关上了。载满了乡干部的小车匆匆地离开了乡政府的大院。最后在乡政府的二楼的办公室里,记者见到了第一次给郑国金办理登记手续的登记员张寒舟。她向我们出示了郑国金和朱千媄第二次的结婚登记手续,这次各种证件都齐全。
按照规定,第一次的婚姻登记被撤销了,郑国金的户口就应该返回辛塍镇。在他第二次办理结婚登记时,婚姻状况证明应该由户口所在地辛塍居委会出具才有效。而郑国金补办的婚姻状况证明却是由中心垟村委会出具的。郑国金和朱千媄为什么这么急着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呢?据张寒舟说,一个叫黄孝华的会计声称如果不及早办理郑、朱二人的结婚登记,法院可能会做出另一种判决结果。
张寒舟说的这个黄孝华就是中心垟村的会计,郑国金的婚姻状况证明就是他给出具的。在这份齐全的婚姻登记手续中,记者发现了一份特殊的诊断书,诊断郑国金患有偏执性精神病。而这个诊断恰恰与婚检证明的结果相互矛盾。带着这个问题,记者又来到了为他们做婚检的湖岭中心医院。这家医院是瑞安市民政局指定的婚检医院,负责婚检的郑院长接待了我们,但他以不知情为由回避了记者的提问。
奇怪的是记者找遍了所有的病例,就是看不到郑国金和朱千美曾经在此做过婚检的记录。不巧的是,给郑国金出具诊断证明的项纯浩大夫生病了,正在外地治疗。我们请郑院长拨通了项大夫的手机。在电话中,项大夫说当时来开具诊断证明的除了郑国金和朱千美以外还有那个叫黄孝华的会计。黄孝华曾对项大夫说这两个人都50多岁了,就不用再进行婚检了。
又是这个叫黄孝华的会计,为什么在郑国金和朱千媄办理结婚登记的过程中,他始终出面帮忙呢?带着这个疑问,我们来到了朱千媄家。家里人说郑国金一大早就出门了,巧的是我们在那里见到了黄孝华。黄孝华称自己和朱千美是远房亲戚。我们问起黄孝华为什么要多次出面帮助朱千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他说正因为自己和朱千媄之间有亲戚关系,他又在村里当多年的会计,有一定的关系网,所以只要他出面一切事情都会很方便。在我们谈话的过程中,朱千媄始终是一生不响地蹲在一旁听。
到了中午,朱千媄的孙子放学回来了,我们正在和孩子聊天的时候郑国金回来了。于是,记者问孩子郑国金是谁,小男孩摇摇头说不认识,还说从没在家里见过他。大人们都说郑国金每天都住在家里,可小孩子却说从来就不认识郑国金,看来他们之间肯定有一方说是假话。在这种尴尬的状况下,郑国金显得很难为情。最后他终于向记者说出了他的心思,原来,郑国金匆匆结婚是不想让前妻和儿子干涉他卖房,而更深一层的原因还是担心被人害。所以他要为自己找一个他认为是可靠的人做他的监护人,这样就安全了。
那么郑国金的做法真的可以保护他吗?对此,精神病鉴定专家是这样解释的:判断他有没有婚姻能力,关键就在于他的妄想影响不影响他对这个婚姻的判断。有直接关系的,那他就应该没有婚姻能力。如果说郑国金选择匆匆结婚是一种病态的表现,那些选择和郑国金结合的人又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考虑呢?而郑国金的这桩婚事到底能否受到法律的保护,最终还要等待法院的判决。
主持人:在上一期的结尾,很多观众可能都看完片子的时候都觉得非常镇静。本来以为一个案子到这儿就基本上应该结束了,可是突然之间郑国金结婚了,有了一个新的配偶,这个对于本案来讲意味着什么?
马忆南:因为按照《民法通则》关于法定监护人顺序的规定,配偶是排在子女前边的,如果郑国金结婚了,他这个婚姻是合法有效的话,那么也就意味着他的法定监护人可能要变更。原来他的法定监护人是他的长子,在他又结婚以后,他的法定结婚人可能就会变为他的配偶,所以就会影响到今后他在婚后所有的民事法律行为就由他的新配偶来监护了。也就是说,如果这个婚姻成立的话,跟他结婚的这个配偶就可以替他管理财产,做他的法定监护人,包括对他人身上的监护,财产上的监护,所有的监护事项都由第二个妻子来承担。
主持人:像刚才我们谈到的这个监护人变更的问题,在本案当中您认为会出现吗?
马忆南:我认为不可能。因为这个郑国金的第二次婚姻明显是一个无效婚姻,他患有法律规定不允许结婚的疾病,就会构成婚姻无效。偏执性精神病在《婚姻法》里规定是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所以他欠缺重要的结婚要件,这个婚姻是不能成立的。另外再从他的这个手续上来看,他没有进行婚前健康检察,他也没有提供一个恰当的婚姻状况证明,所以无论从实质要件上来看还是从程序条件上来看,这个婚姻都不应当看作是有法律效力的,法院就会宣告这个婚姻无效,那么他的这个法定监护人仍然是他的儿子。
主持人:刚才我们看到第一次乡政府发现缺少了两个必要的这个手续之后,把他的结婚证给撤销了,那么在咱们国家法律规定当中,什么样的情况之下可以把这个结婚证撤消?
马忆南:婚姻无效只有在4种情况下可以由法院或者由婚姻登记机关来宣告婚姻无效,一种就是当事人重婚,还有一种就是当事人之间具有法律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再一种情况就是当事人患有法律不允许结婚的疾病,在婚后又没有治愈。最后就是没有达到法定婚龄。在这几种情况下,法院或者是婚姻登记机关都可以宣告婚姻无效。
主持人:在现实生活当中,每一天都有大量结婚证可能会被开具,如果你在这个过程当中弄虚作假,或者说帮忙就开出去的话,最后可能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马忆南:如果有人向法院请求宣告婚姻无效的话,这就构成婚姻无效的原因了。那如果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当中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依照职权主动来宣告婚姻无效,撤销这个婚姻登记。所以在这个案子当中,婚姻登记机关把他第一婚姻登记撤销了,第二次实际上它也是弄虚作假,婚检他根本没有做,在医院里没有他的婚检记录。
主持人:现在郑国金拿着这个又新发下来的结婚登记证,那么这个案件再往下走会怎么样?
马忆南:这个婚姻既然是无效了,那么郑国金的法定监护人还是他儿子,所以他儿子当然有权利向法院请求宣告他这个房屋买卖的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
主持人:这个案件到这里又生出这样一个波折,其实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在于这样一个婚姻关系是否能够成立。那么在这个婚姻的过程当中,由于郑国金本人他是一个偏执性的精神病患者,所以他是怎么想的可能我们没有必要去做过多的评论。但是相反,郑国金周围的一些正常的人在这个婚姻关系的过程当中,他们所做的一切,包括一些弄虚作假的行为使这个案件凭空又多出了很多麻烦的程序。他们到底是怎么想的可能就值得我们探讨了。当然,到最后我们还是要等待法院做出最后公正的判决,而且我们的节目也将继续对这个案件的结果加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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