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海湾板块”宣传推广
协议书
甲方:奉贤海湾旅游区管委会
乙方:上海主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协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棕榈滩高尔夫别墅”的宣传推广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推广载体
1、推广内容为:“2007聚焦上海海湾高尚生活区高峰论坛”
2、宣传推广及广告发布媒体为:《新民晚报》
第二条:推广计划
宣传推广时间为:2007年12月
具体安排:见附件——“海湾板块推广排期计划表”,为本协议之有效部分。
第三条: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榈滩高尔夫别墅真实、合法的楼盘信息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2、甲方应对乙方作出的宣传推广内容进行审核,提出意见。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对甲方的意见作出补充、调整和修改。
3、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宣传推广费用。
4、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完成文字特刊的组稿、组版工作。
5、乙方可审查甲方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合法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可要求甲方及时做出更改。
第四条:推广费用
1、本次宣传推广及广告发布费用总金额为: 拾伍万元整 (人民币)(¥150000.00 )
2、付款采用支票或转帐形式。
3、付款方式: 刊后一周
第五条:争议解决
双方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补充条款
1、甲方如需对本推广协议的计划有局部调整,需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甲方如未能及时付款,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告知乙方,且在三个工作日后将款项补齐,否则乙方有权终止该协议的执行,并有权要求甲方将已经执行的广告款项付清。
3、该合同广告价格为乙方专门为甲方制定的,甲方对此负有无偿保密责任,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该广告价格告知第三方。
4、本协议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附件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 乙方:上海主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签章) (签章)
经办人: 经办人:
2007年12月 日 2007年12月 日
附件:
海湾板块推广排期计划表
日期
形式
主题内容
实价(万)
12月6日
(周四)
半版硬广
预告2007焦点上海海湾高尚区
高峰论坛
15
12月6日
半版新闻
《世界级湾区催生国际化住宅典范》
12月13日
(周四)
整版软文
一次
总计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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