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阜阳建工集团安徽大学项目部
管 理 制 度
一 总 则
阜阳建工集团安徽大学项目部为贯彻集团公司的有关文件精神,提高集团公司在合肥的社会信誉,加强项目法施工,提高管理水平,充分调动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使各项制度规范化,确保安徽大学新校区男6#学生宿舍楼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效益等工作达到项目工程管理预期目标,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要求项目管理人员分工负责,围绕工作目标互相协作,共同监督实施。
本制度共分两部分,即总则和各项制度,共九章。总则一章,各项制度八章,分别为:安全文明施工制度、质量管理制度、进度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合同工管理制度、项目部办公区及生活区管理制度、职工管理制度、食堂管理制度。
二 各 项 制 度
第一章 安全文明施工制度
一、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责任领导小组
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组长:梁玉岭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责任人:刘志恒
副组长:魏浩雪
成员:李杰、刘桂标、凡登四、杨双全、杨敏见、胡海泉、周文平、祝飞、常冠旭、李强、
二、安全管理规定
1、施工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规范使用“三保”,并执行项目部的有关规定,实现规范使用“三保”100%的目标。否则,不戴安全帽(或不规范使用“三保”)给予罚款50元/人/次,不系帽带罚款20元/人/次。
2、施工现场不得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作业面,否则,按每人次数50元给予罚款。
3、现场内搭设的安全防护措施,非经现场管理人员安排专人并按要求拆除,其他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拆除,否则,发现一次按照1000-2000元罚款,并追纠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纠法律责任。
4、所有作业人员不得有高空抛物等野蛮不文明施工行为,发现一次罚款1000-2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纠法律责任。
5、所有电力设施必须保护不得随意破坏,电力线路严禁任何人乱拉、乱接,如必要时先报项目部管理人员,经同意后,由项目人员安排专业电工来架设搭接,并且要符合安全用电的规定,否则,私自拉接者,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破坏用电设施的按1000—3000元进行罚款。
6、现场的所有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范持证上岗,非专业人员禁止操作,否则,按规定给予每人次50-100元罚款。如因非专业人员操作而导致机械设备损坏,按损失值的两倍给予赔偿。
7、所有用电设备必须做好保护接零,并保证 “一机一箱一闸一保险”必须符合用电安全规范要求,无人操作使用时必须切断电源,否则因管理失职给予电工50-100元罚款,如因安装不符合规定而导致事故发生,后果由电工自己负责。
8、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安全规定要求,否则,每处按50元罚款,并限期按要求整改至符合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后的架体设专人定期检查,若发现有人随意拆除脚手架,造成架体的不安全性,罚款1000--3000元。
9、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现场嬉戏打闹,违者罚款100-200元,现场出现打架者,无论事故原因在哪一方,双方都按每次10000元的罚款,如出现被打伤的,则由肇事方负责赔偿全部医药费和营养等费用。
10、所有施工人员都必须在生活、工作上做到相互歉让、团结、尊重,不得相互挑斗(特别对外地区施工人员的人员要尊重和保护),违者罚款500-1000元。
三、文明施工管理
1、钢管、扣件、方木、大模板等材料,必须严格分类且堆放整齐,严禁随意锯方木、模板,若发现班组有随意破坏方木、模板的,按材料的100%赔偿。
2、模板支设过程中,必须随用随捡,模板立好后,班组首先自检,必须保证作业面清洁、干净,并报项目质检人员检查,若发现有扣件、钢管、方木、模板等杂物,按材料的100%赔偿。
3、钢筋班组在木工班组施工完毕,并经检查合格后,进行钢筋绑扎,施工完后要保证作业面清洁干净, 并报项目质检人员检查,若发现有铅丝、垫块、环箍、钢筋等,一处给予100-200元罚款,并按罚款总额的20%,罚款该作业班长。
3、多余未用的或拆下来的材料,必须放回原处或按指定位置分类堆放整齐,以便下次再用,否则,发现一次给予100元罚款,并罚班组长200元。
5.瓦工在浇筑砼时,必须把工作面上的砼全部用完,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否则,给予100-300元的罚款。
6.严禁过夜灰出现,若一次工序完成,而砂浆、砼有剩余,必须报经项目人员进行妥善处理,不得乱倒、乱撒,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并罚款班组长200元。
7、施工现场环境,各班负责清理各班场区卫生,并按项目部要求按时完成,否则,将给予班组500元罚款,场内卫生则由材料员轮流值班,打扫并保持干净。
8、为保持生活区内卫生干净并设楼长和寝室长,严禁乱倒垃圾及随意从楼上倒水的现象,设专人看管,若发现一次则罚款100元。
9、为加强文明施工提高职工的素质,杜绝职工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否则按每发现一次大便罚款300元;一次小便罚款150元。
四、检查与监督制度
1、项目部的管理人员,每周按天安排轮流值班,负责现场的全方位的监督,如下:
轮 流 值 班 表
值 班 人
备 注
星期一
魏浩雪
1、值日期间要做到认真负责,不得玩勿职守。
2、切实做到勤检查、勤落实、勤监督、勤复验;落实整改到位,检查验收到位。
3、值日期间对任何违规的一切人员有随时的处罚权。
4、每周二、四、六全体管理人员和班长在下午2:30钟联合集中对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5:00开会评比,不按时参与者每人次罚200元。(特殊情况请假除外),组织者:魏浩雪、杨敏见
星期二
杨敏见
星期三
祝 飞
星期四
胡海泉
星期五
刘桂标
星期六
李 杰
星期日
常冠旭
2、在例行工作期间,切实做到认真负责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并记录在案。
3、轮流值班人在例行工作期间,对违规的人员经进行教育并责令其整改而不服者,及时采取强制措施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同时对违规的人员处相应的处罚并通报批评。
4、轮流值班人在例行工作期间,发现有工作较好的可向项目部申请给于奖励并通报表扬。
第二章 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节:质量例会制度
1. 质量例会定于每周的星期一下午2:30开始。
2. 质量例会由项目经理主持,参加人员由现场施工技术人员、质检员、施工班组长,所有参加例会的人员必须按时到场,中途不得提前离场。
3. 总结和通报本周的施工质量情况和验评结果,制定下周质量控制目标,保证措施和重点管理部位。
4. 将审批后的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工艺质量管理卡、工艺质量控制点等向专业工长、全体施工管理人员认真进行交底。
5. 利用质量例会开展各个层次的QC小组活动,对施工中的难点及质量通病进行课题攻关。
6. 在每层砼浇筑前应召集参加砼浇筑的主要人员学习砼浇筑施工方案,该层砼浇筑中应注意的事项等,并明确各部位的责任人。
7. 结合工程进度,利用质量例会有计划的学习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规程,地方及企业有关标准等。
第二节:质量奖罚制度
1.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部经理赵学军为组长的质量管理小组,组员由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参加,质量管理小组在每周的质量例会上对各班组的施工质量情况进行总结评比,实行奖优罚劣,使施工质量与班组的经济效益挂钩。
2. 在各分项工程的技术交底中,明确各施工班组的质量目标,在工序施工前项目部与班组长签订质量责任书,责任书中明确各方的权力与责任,明确奖罚单价,待该工序施工完毕班组自检、项目专检合格后报监理验收,验收符合质量责任书中的要求后即按照责任书的奖罚办法和金额及时进行兑现,做到奖罚分明。
第三节:“三检”管理制度
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制定“三检”管理制度。
1:自 检
1.1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自检,经自检达到质量标准和质量控制目标要求,并经班长验收后,方准继续进行施工。
1.2班组长对所施工的分项工程,必须按相应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检查内容,在施工过程中检查班组每个成员的操作质量。在分项工程完成后会同班内的兼职质量员进行自检,并认真填写自检记录,经自检符合要求后方可提请工长组织质量验收。
1.3工长除监督班组认真自检、填写自检记录,并要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还要对班级进行中间抽查,经检查符合要求后的分项工程,方可提请专职质量检查人员进行专检。
1.4未经自检的分项工程,或虽经自检未达到要求的分项工程,不得安排下道工序的施工,否则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直至处罚。
2:互 检
2.1工种间的交接检
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插入前,质检员必须组织交接双方工长、班组长进行交接检查。由交方工长填写“工序交接检查表”,经双方认真检查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未经交接检或虽经交接检但未达到要求的分项工程,接方可拒绝插入施工。否则一切后果由接方承担。通过交接检实现“检查上道工序,保证本道工序,服务下道工序”。
2.2成品保护交接检
内粉刷、楼地面、门窗、电气器具等在施工自检合格并采取相应成品保护措施后,均应与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交接检。
前一道工序的施工单位必须对已完成的成品进行保护,如前一道工序的施工单位未对已完成的成品进行保护或未办理交接手续而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的问题,由前一道工序的施工单位承担后果。对已办好手续的项目,如发生问题则由接方承担责任。
3:专 检
3.1专检由项目质检员负责组织实施。专检人员在进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之前先查阅班组自检记录是否符合要求,无自检记录或自检记录不符合要求,不予进行专检,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项目专检人员会同有关工长,班组长共同进行。
3.2专检人员在核验评定分项工程质量等级时,必须按质量标准、质量控制目标中的要求,认真检查、严格把关。并要注意抓好薄弱环节、重点部位、易发生质量通病的部位的施工质量。
3.3专检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4:有关“三检”的管理制度
4.1凡无自检记录、专检记录、或经专检未达到质量目标的分项工程,项目经理将拒绝签发相应分项的工资单。
4.2需交接检的项目,而未办理的造成后果由后序施工方承担责任。
4.3以上检查验收记录,必须真实可靠,现场检查,现场记录,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追究责任直至罚款。
第四节:工序管理点制度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是质量控制的关键,因而对影响施工的各种因素必须加以全面控制与管理,在全面控制与管理中又必需要抓住重点及问题的关键环节,重点加以管理与控制。因而在施工现场应建立工序质量管理点。
1:管理点的设置原则
1.1管理点应设在质量目标的重要基础上、薄弱环节、关键部位和施工部位需要控制的重要质量特性上。
1.2管理点应设在影响工期、质量、成本、安全、材料消耗等重要因素环节上。
1.3管理点应设在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施工环节上。
1.4管理点应设在质量信息反馈中,缺陷频数较多的项目。
1.5管理点设置随施工进度和影响因素的变化而不断调整。
2:管理点的设计步骤和内容:
2.1根据质量目标及分解计划列出质量控制点明细表
2.2确定质量管理点所在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流程图。
2.3进行工序分析、找出主导因素。
2.4编制工艺质量管理卡,在工艺质量管理卡中明确施工准备工作的内容,操作工艺中的要求,质量标准,成品保护,应注意的质量问题,以及编制人员,接受工长、班组长的姓名,施工时间,验收日期,评定等级,验收人员等。
2.5制定工序质量控制点表,对影响质量特性的主导因素规定出明确控制范围的控制要求。
2.6明确各控制因素采用什么仪器、编号,以便进行精确计量
3:质量控制点实施
3.1 质量控制点设计人员将经审批后的工艺流程、工艺质量管理卡、工艺质量控制点表向分项负责工长、施工班长、及全体施工人员认真进行交底,必须使工人真正了解操作要点和质量要求。交底后,办理签字手续备案。
3.2现场质量员、分项负责工长,根据上述交底要求在作业面进行重点指导、检查、验收。
3.3操作工人按工艺质量管理卡的要求认真进行操作,保证每个环节的操作质量。
3.4按规定做好检查开认真做好记录,取得第一手数据。
3.5运用数理统计法,不断进行分析与改进,直至质量控制点验收合格。
第五节:质量责任制
1:项目经理质量责任制
1.1项目经理对项目工程质量、质量管理工作全面负责。领导项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方针政策和上级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贯彻落实企业制订的工程质量责任制。
1.2负责对项目全体员工进行质量意识的教育,特别应重视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使全体职工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确定年度和远期质量工作方针、目标。
1.3定期组织质量大检查,掌握工程质量状况,经常对项目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1.4负责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有计划地对质量检查人员进行培训,支持质检部门工作,授予质检部门质量否决权。
1.5制定质量奖惩办法,定期召开质量工作会议,表彰奖励质量管理工作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批评处罚忽视质量的单位和个人,对质量事故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1.6组织创建优质工程,制订创优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和奖励措施,组织签订落实各级创优工程责任状。
1.7在本项目部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全面质量管理机构,支持QC小组活动。参与项目的各分部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整改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
2:技术负责人质量责任制
1.1对本项目施工工程质量技术负直接责任,协助项目经理搞好本单位质量管理工作。
1.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方针政策、规范、规程、标准和项目制订的质量、技术管理规章制度。
1.3负责本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质量管理,技术培训。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学习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分项工程工艺标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并负责实施;
1.4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季节性施工措施中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并负责实施。
1.5组织工程技术交底,编制新工艺、新技术的质量保证措施,组织对新工艺、新材料的“样板”工程质量做出鉴定。
1.6参加质量大检查,指导质检员工作,支持质检部门贯彻执行“三检制”、“样板制”。协助项目经理抓好全面质量管理,指导QC小组活动,审核QC小组活动成果资料。
1.7组织主要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基础验槽,结构验收,参加竣工验收。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督促填写质量事故报告,送公司质检科。
3:项目质量员质量责任制
3.1严格按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熟悉国家质量法规、规范、标准和设计施工图。
3.2严格把好每道工序的质量关,认真按质量管理规定和检验程序对工程进行检查,不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参加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核定,对自己负责检查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负责。做到验收前自检不合格,不请甲方及监理检验签字。
3.3参加主体结构验收、工程竣工验收,负责施工技术资料中质量保证资料的审查。
3.4参加图纸会审和施工方案的研究,提出保证工程质量的建设性意见。参加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施工质量的鉴定和施工“样板”质量的鉴定。
3.5组织好本项目质量检查,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对质量监督站和上级业务部门提出的质量整改意见,负责督促整改。发现质量事故有逐级上报的责任,参加工程质量回访,督促搞好工程保修。
3.6定期和不定期汇报所管工号的质量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跟踪检查,不发生漏检。
3.7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必须立即制止,予以纠正。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技术负责人予以检验。隐蔽工程必须当场检查,当场记录,不得进行隐蔽记录后补填。
3.8在技术负责人指导下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工作。
3.9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关键步位、薄弱环节、精心检查,一丝不苟,帮助生产技术部门强化工作质量,防止质量事故发生,坚持“三不放过”,决不马虎从事。坚持群检和专检相结合,协助工长和班组搞好自检、互检和交检。
3.10必须经常深人现场,认真按由图纸查,按工艺检查,按标准检查,实测实量掌握第一手材料,做到发现问题早,反映问题准,解决问题快,为施工现场服务。
3.11开展质量教育工作,使全体职工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质量是生命”的思想。
4:项目施工员质量责任制
4.1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质量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对单位工程或承担的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负直接管理责任。
4.2给施工班组下达任务时,进行书面的技术、工艺、质量标准交底,负责交底资料签字,在施工中负有检查、督促执行的责任。
4.3对工程使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质量负责,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有上报处理的责任。负责组织施工班组的工序自检、互检、交接检。
4.4参加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对检查评定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4.5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工程结构验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4.6积极配合质检人员做好质量检查工作,对市质量监督站和质检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负责整改。发现质量事故立即向技术负责人和专职检查员报告。如隐瞒不报,擅自处理,造成的后果将由自己负责。
4.7参加QC小组活动,指导QC小组工作。
4.8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按图纸及技术核定单施工。负责工程坐标,标高控制桩等的复核。做好各种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记录手续完整,资料齐全到位。
4.9认真详细填写施工日记,不得遗漏后补。
4.10合理安排劳动力、材料、机具、设备的使用,合理安排流水作业、交叉作业、施工难点,及时解决关键部位的技术问题。
5、项目材料员质量责任制
5.1参与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工作,及时提供料方法、资源情况、运输条件及现场管理要求,使之合理规划现场存料场地,仓库及其他临设和运输道路的位置。
5.2根据现场负责人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管理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现场料具管理规划及管理制度。
5.3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原始资料,负责汇总编制主要材料用料计划、申请计划、构配件加工订货计划、市场采购计划、周转料具租用计划及材料节约计划等,并及时上报上一级材料主管部门。
5.4负责现场料具的收、发、保管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岗位;严格把好收料关,坚持三验制度,做到手续完备,账目清楚。
5.5负责现场料具管理工作。做到料具存放按标准;使用合理,维修保养得当;废旧物资、包装容器回收及时,实现文明管理。
5.6搞好材料定额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种单位工程台账及限额领料手续;掌握材料使用去向,加强对材料使用的监督与控制;定额用料要落实到班组;抓好材料节约工作,实施材料节约奖励制度。
5.7负责竣工后的各项收尾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好料具的回收、调剂,退转场。
5.8对不能满足设计要求和无质量证明的材料、构件,一律不准进场;对进场的材料、成品、构件质量负责;对不合格的材料、构件、成品、器材及变质材料,负责申报处理。
6:项目班组长质量责任制
6.1对承包施工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负责。经常对班组成员进行“质量第一”的思想教育,以下道工序就是用户的思想,提高每个成员操作质量。组织班组成员参加施工队长、工长组织的施工技术、工艺、质量标准交底,在施工中有认真安排执行的责任。
6.2组织班组成员认真看图,按设计图纸、技术交底、规范、工艺标准、质量标准进行施工。
6.3组织班组成员内部技术交流,不断提高小组成员操作技术水平,提高工程质量。
6.4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的材料、成品、器材不准使用。有拒绝使用的权力,有向工长及上级领导报告的责任。
6.5组织班组成员认真进行自检、互检,参加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按规定写各种原始资料,对数据的可靠性负责。
6.6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上签字,主持QC小组活动,对质量通病、技术难关,组织攻关。对质量检查员和监督员提出的质量问题及时安排整改。
6.7认真执行“岗位工人质量责任制”,严格考核,奖罚兑现。对小组成员违章操作,粗制滥造,应及时批评、整改。
7:技术交底制度
7.1每道工序施工前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编写详细的技术交底单,由项目施工员进行签收并指导和组织施工班组进行学习实施,作为施工的操作依据。
7.2技术交底编制的依据为经审查后的设计图纸,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的施工规范,内容力求简明,并有可操作性。
7.3各工序的技术交底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方案指导下进行,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检查落实情况,做到有制定有落实。
8:样板管理制度
8.1本工程所有分项工程必须实行样板制。
8.2分项工程中的模板、钢筋、砌砖、块材楼地面、墙面,铝合金门窗、隔断,细木装饰、油漆、罩面板,卫生间防水及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等项目,在大面积施工之前必须按工种、班组分别做样板间、项。
8.3做样板时,必须按有关规定、规程、标准、施工图说明及质量控制设计目标进行施工,对已完成的样板需在班组、工长自检达标的基础上,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分有关人员鉴定达到要求并签证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8.4在班组操作层(段或间)醒目处应悬挂或粘贴“班组质量控制设计”标志牌,并由主管工长负责组织实施
8.5在工人操作地点醒目处书写或粘贴操作人员质量控制设计标牌或标志,由班、组长负责实施,其内容应有班组名称、操作人姓名、质量控制设计等级。
9:质量检验制度
工程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质量,是形成工程项目实体质量的基础,对其进行质量控制,是实现工程质量目标,确保投资及进度计划顺利进行的必要途径。
9.1:材料采购质量:
对所有外购材料,根据材料计划和施工需求,组织材料招标。确定供应单位,签订供货合同,组织材料进场、检验及使用。在材料采购前应事先编制采购质量大纲,做为材料招标的依据,其内容应有:
9.1.1明确应遵守的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和其它要求。
9.1.2明确必须遵守总公司有关材料供应的规定,明确必须遵守总承包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有关质量、供货渠道、付款方式的要求。
9.1.3明确选择供货单位的原则:“价格合理、保证质量、供应及时、实力雄厚”。
9.1.4明确质量检验的方法、处理质量争端的规定。
9.2:材料检验制度
9.2.1检验原则:
工程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四验”,并做到“三拒收”,必须经质量员检验认可后,方可在工程项目上使用。因此,质量员在进行质量检验时,必须遵循质量标准原则和及时检验原则。
9.2.1质量标准原则:
质量标准的直接依据是工程合同,如果合同中未作出具体规定的,则应根据工程项目部的整体质量目标,援引相应的技术规范或规定进行处理。
9.2.2及时检验原则:
及时检验是为了防止停工待料,避免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所造成的损失。检验方法有:
1:检验方法
常见2.1资料检查:即有关的技术文件或质量保证资料。
2:外观检查:对材料作品种、规格、外形几何尺寸等方面的直观检查。
3:理化检查:借助科学仪器或委托有关单位,对比的化学成分、机械性能等进行检查。
4:无损检查:在不破坏的前提下,依靠科学仪器进行检查。
检查方法的选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来源灵活掌握,在施工中常将几种方法结合起来使用。
对工程施工的主要材料,如钢材、水泥、砖等结构材料,应出具出厂合格证或检验单,严禁使用非正规生产厂家的产品,材料进场后应根据规定进行复试。
对砼、砂浆等,要由试验室做好配合比并按规定制作试块进行检验。
对加工厂、预制厂生产的成品、并成品,应由生产厂家提供出厂合格证明,必要时可作抽样检查
对新材料,新构件,要经过技术鉴定合格后方可在工程上使用。
第三章 进度管理制度
1、按项目法管理体制,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实施项目法施工,对本工程行使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实施、监督六项基本职能。通过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组成一支能打硬仗并有施工过大型建筑业绩的项目管理人员组成的管理班子。
2、成立由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作业班组长及内业技术员组成的工期实施小组,层层定量、定时、定位下达计划任务,及时调整和补充速度快慢的应急措施,确保阶段进度按计划进行。
3、成立由业主、监理、公司和项目及专业单位的现场协调小组,每周召开现场协调会,检查进度完成情况及施工质量、安全和环境情况,找出影响工期的原因,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并安排下周工程进度和解决急需落实的问题。
4、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提前编制劳动力计划,招聘劳务队伍,合理组织人员进场施工,劳务公司确保施工期间的劳动力满足施工需要。
5、及时编制钢材、水泥、机砖、钢周材、地方材料等材料计划、数量应准确、及时。
6、项目试验员应及时对进场材料进行复试,收集报验单并整理报验。
7、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提前编制设备使用计划,招聘设备租贷分包方,合理组织设备进场施工,设备租贷分包方保证机械满足施工需要。
8、项目质量员应在施工过程中对工序质量随时检查覆盖率100%发现不合格及时纠正处理,对情节严重者罚款(100元-200元)。
9、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做好自检、互检、交检工作,项目人员做好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并及时报验,以利下工序施工。
10、编制切实可行的周、旬、月详细计划,合理安排工作面使工作面人员始终处于饱和状态。
11、操作班组实行三班倒制度,连续作业,合理安排各工作交叉连续作业。
12、管理人员轮流现场值班,确保现场问题及时反馈解决。
13、水电保证与土建密切配合,尽量缩短每道工序时间。
14、机修工与电工在施工期间必须24小时保持警惕,保证施工用水用电24小时供应及所有设备正常运转。
15、施工中所有人员应加强成品保护意识,不得破坏他人劳动成果。
第四章 财务管理制度
一、 项目经理用款及报销
1:项目经理因工程需要所发生的费用支出,由本人垫付或由财务处借支,经项目经理互相签字后由财务室统一入账报销,借支部分及时冲销(每周一次或每月一次)。
2:项目经理如需使用资金,应有另一方签字的单据,送至财务室,由财务室统一支出,如有一方不在项目部,可电话通知财务室先给以办理,随后及时补办手续,否则财务室有权不予办理。
二:项目管理人员费用支出及报销
1:项目管理人员所需办公用品,使用的技术表格、图集等,需写出书面申请,报项目经理室签字审批后,由财务室统一采购发放。
2: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签字审批的,可经项目经理室口头同意后,通知财务室先给以办理,而后及时补齐签字手续。所发生的费用可由具办人先行垫付或先行借支,经项目经理室签字后冲销,否则财务室不予办理。
三:施工班组、分包单位费用及报销
1:项目经理室根据合同及建设单位付款情况编制资金分配计划,各班组按资金计划提供收据,经项目经理(二人)签字后,由财务室统一办理(转账或现金)。
2:班组借支生活费用需相应经项目经理室同意并经二人签字后由财务室统一办理,所借金额在班组结算工资时扣除。
3:施工班组在施工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项目部损失或违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限额领料等发生的罚款,经有关人员、项目经理室批准后由财务室从工资结算单中扣除。
四:项目部材料款支付
1:材料供应商根据合同及进场材料提供发票,提前在财务室挂账。
2:项目经理室根据合同及建设单位付款情况编制资金分配计划,材料供应商提供收据,财务室填写用款通知单,经项目经理室二人签字后,由财务室核付。
第五章 合同工理制度
第一节 项目合同管理
(一) 一般规定
1、 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应包括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解决争议。
2、 施工合同的主体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其法律行为应由法定代表人行使。项目经理应按照承包人订立的施工合同认真履行所承接的任务,依照施工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3、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合同法》的规定,确定施工合同的各项履行规则。
4、 项目合同管理应包括相关的分包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的管理。
5、 施工合同和分包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原因是造成的洽商变更内容,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认,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合同的订立
1、订立施工合同应符合下列原则:
(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当事人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当遵守公平原则。
(4)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5)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订立施工合同的谈判,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合同实施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进行周密、充分的准备,按照“缔约过失责任原则”保护企业及项目部的合法权益。
3、承包人与发包人订立施工合同应符合下列程序:
(1)组成包括项目经理的谈判小组。
(2)草拟合同专用条件。
(3)谈判。
(4)参照发包人拟定的合同条件或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发包人订立施工合同。
(5)合同双方在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在施工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或按照合同约定,可将承包项目的部分非主体工程、非关键工作分包给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的分包人完成,并与之订立分包合同。分包合同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工程,修补其中的缺陷,提供所需的全部工程监督、劳务、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提供履约担保、进度计划,不得将分包工程进行转让或再分包。
(2)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工程量清单或费率所列承包人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分包人查阅。
(3)分包人应当遵守分包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工作时间和规定的分包人的设备材料进出场的管理制度。承包人应为分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其通道;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等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的现场,并提供方便,做好协助工作。
(4)分包人延长竣工时间应根据下列条件: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延长总包合同竣工时间;承包人指示延长;承包人违约。分包人必须在延长开始14天内将延长情况、通知承包人,同时提交一份证明或报告,否则分包人无权获得延期。
(5)分包人仅从承包人处接受指示,并应执行其指示。如果上述指示从总包合同来分析是监理工程师失误所致,则分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补偿由此而导致的费用。
(6)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示变更、增补或删减分包工程:监理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指示再由承包人作为指示通知分包人;承包人的指示。
6、分包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包合同协议书。
(2)承包人发出的分包中标书。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分包合同条件。
(5)标准规范、图纸、列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6)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
(四)合同文件的履行
1、项目经理部必须履行施工合同,并应在施工合同履行前对合同内容、风险、重点或关键性问题做出特别说明和提示,向各职能部门人员交底,落实根据施工合同确定的目标,依据施工合同指导工程实施和项目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部在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应注意收集、记录对方当事人违约事实的证据,作为索赔的依据。
2、项目经理部发行施工合同应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遵守《合同法》规定的各项合同履行。
(2)项目经理应负责组织施工合同的履行。
(3)依据《合同法》规定进行合同的变更、索赔、转让和终止。
(4)如果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及时向企业报告,并在委托权限内依法及时进行处置。
3、履行分包合同时,承包人应就承包项目(其中包括分包项目),向发包人负责,分包人就分包项目向承包人负责,由于分包人的过失给发包人造成了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4、企业与项目经理部应对施工合同实行动态管理,跟踪收集、整理、分析合同履行中的信息,合理、及时地进行调整。对合同履行应进行预测,及早提出和解决影响合同履行的问题,以回避或减少风险。
第二节 工程合同管理细则
(一) 施工协议和工程合同中应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规定了协议、合同签订与管理工作一般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工程施工协议和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引用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3、《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三)总则
1、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订立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政策法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牟取非法收入。
3、订立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
4、各项目承包工程、项目部内部合同,应分别建立合同台账和统计制度。合同台账中要注明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名称、合同开竣工时间、合同造价、竣工结算金额、实际交工时间,并附合同执行情况的简要说明。
5、合同检查。公司负责组织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和解决重大未尽事宜。当发现执行合同对公司或项目部不利,并将造成工程延期或重大经济后果时,经营处和施工管理处等有权建议公司变更合同或调整施工队伍,并追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和原因。
第三节 经济合同管理
一、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一) 项目部的经济合同由财务室归口管理
(二) 财务室的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上级有关经济合同的政策法令及规定。
2、 制定项目部的合同管理规制度及其实施办法。
3、 审查经济合同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4、 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全面、具体、确切。
5、 审查重大经济合同是否实行内部会签。
6、 主持工程承包合同及其补充合同的起草、会谈与签订工作。
7、 向上级主管部门呈送工程承包合同报表。
8、 建立合同台帐及档案。对由财务室备案的经济合同进行分类、登记、整理、归档。
9、 参与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负责办理仲裁、诉讼事宜。
10、参与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与考核。
11、审查重要分包工程合同。
(三) 签订经济合同的基本要求
1、 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保护合法经济权益,明确双方责任义务的经济契约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签订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不影响国家计划和企业效益,不得利用经济合同搞违法活动。
2、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坚持协商一致、平等互利、等价有偿以及合法和能够履行的原则。
3、 签订工程合同的依据为国家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初步设计、设计概(预)算以及有关投资批文和技术资料等。
4、 签订工程合同及其它合同必须具有以下主要条款:
(1) 工程名称和地点;
(2) 工程范围和内容;
(3) 开竣工日期和中间交竣工程的开竣工日期;
(4) 工程质量的检验、监理、保养办法以及工程交工验收办法;
(5) 合同价款;
(6) 合同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办法;
(7) 技术资料的提供日期和分数,技术变更的洽商程序和要求;
(8) 材料设备的供应分工和结算办法;
(9) 其他协作事项;
(10) 奖惩和违约责任。
5、 合同格式必须规范化,合同条款必须责任明确、内容具体、用词确切、逻辑严密、字迹工整、务使合同完整无隙,符合法规。
二、经济合同的管理
1、 所有经济合同(含专业合同、基层分包合同、内部承包合同、技术协作和聘用合同等)必须在财务室登记、归案、备案。
2、 经公司授权项目工程对外签订承包合同必须使用公司统一刻制的“项目部专用章”。
3、 专业合同由项目部负责签订,工程分包合同须经公司同意并授后方可由项目部组织各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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