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DB3306∕T 032-2020 学术类社会团体建设规范(绍兴市).pdf

上传人:曲**** 文档编号:114497 上传时间:2022-08-12 格式:PDF 页数:44 大小:537.6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DB3306∕T 032-2020 学术类社会团体建设规范(绍兴市).pdf_第1页
第1页 / 共44页
DB3306∕T 032-2020 学术类社会团体建设规范(绍兴市).pdf_第2页
第2页 / 共44页
DB3306∕T 032-2020 学术类社会团体建设规范(绍兴市).pdf_第3页
第3页 / 共44页
DB3306∕T 032-2020 学术类社会团体建设规范(绍兴市).pdf_第4页
第4页 / 共44页
DB3306∕T 032-2020 学术类社会团体建设规范(绍兴市).pdf_第5页
第5页 / 共4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ICS 01.140.21CCS A 00DB3306浙江省绍兴市地方标准DB 3306/T 0322020学术类社会团体建设规范Specification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academic social group2020 - 12 - 02 发布2020 - 12 - 10 实施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3306/T 0322020I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法人资格.15内部管理.66业务工作.97绩效评价.10附录 A(规范性)社会团体名称预登记申请表. 12附录 B(规范性)业务主管单位申请书. 13附录 C(规

2、范性)社会团体章程范式.14附录 D(规范性)住所凭证.19附录 E(规范性)会员名单表.20附录 F(规范性)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21附录 G(规范性)理事会、监事和专(兼)职工作人员信息.22附录 H(规范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审批表.23附录 I(规范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注册表. 24附录 J(规范性)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25附录 K(规范性)财务管理办法及会费收取标准. 27附录 L(规范性)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 30附录 M(规范性)社会团体法人注销登记申请表. 32附录 N(规范性)事项备案表.33附录 O(规范性)会员信息库.39附录 P(规范性)

3、会员证.41DB3306/T 0322020II前言本文件依据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绍兴市科学技术协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绍兴市科学技术协会、绍兴市标准化研究院、绍兴市标准化协会。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袁承华、王振炯、潘露丹、梁丽萍、张瑛、郭培培。本文件为首次发布。DB3306/T 03220201学术类社会团体建设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学术类社会团体的术语和定义、法人资格、内部管理、业务工作和绩效评价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绍兴市行政区域内以绍兴市科学技术协会为业务主管单位的市级学术类社会团体的建设。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

4、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3.1学术类社会团体academic social group由公民、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按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及相关科学的学科组建或以促进科学技术发展和普及为宗旨自愿组成或举办, 以会员为单位, 绍兴市科学技术协会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经登记管理机关绍兴市民政局依法登记,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章程约定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学术类社会团体,又称“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联合会”(以下均简称为“学会”)。4法人资格4.1成立条件成立学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规范的名称(学会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学会的名称

5、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发起人数量(发起人人数应为不少于 5 个自然人,全部由法人发起的不得少于 3 个,或者自然人、法人混合组成的不少于 5 个);会员数量(会员要求为不少于 50 个自然人会员或者不少于 30 个法人会员,自然人、法人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 50 个);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住所;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兼)职工作人员;3 万元(含)以上注册(启动)资金;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其他相关条件。DB3306/T 032202024.2筹备成立4.2.1申请申请成立学会,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

6、理机关申请筹备。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4.2.2登记管理机关名称预登记4.2.2.1申请筹备成立学会,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名称预登记。4.2.2.2学会名称预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社会团体名称预登记申请表(附录 A);发起人或发起单位简介 (内容包括发起人或发起单位基本情况介绍、联系电话,并写明发起人或发起单位在该行业或领域中的代表性和影响力)。4.2.2.3学会取得准予名称预登记通知书。4.2.3业务主管部门审查4.2.3.1发起人应向业务主管部门提交成立请示,请示应提交下列材料:申请绍兴市科学技术协会成为业务主管单位的请示(附录 B);发起人或发起单位简介;登记管理机关同意

7、名称预登记的准予名称预登记通知书;章程草案,可参照社会团体章程范式(附录 C);自有或无偿使用的住所应具有住所凭证(附录 D),租赁的住所应具有相关使用权证明;已联络的拟入会个人或单位会员名单表(附录 E)。4.2.3.2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学会取得业务指导批复。4.3成立登记4.3.1召开成立大会4.3.1.1发起人组建学会成立筹备组,应自准予成立之日起 6 个月内召开全体会员(代表)大会。4.3.1.2筹备成立的学会,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有效日期内召开全体会员(代表)大会,须有全体会员三分之二以上到会,表决通过章程、会员会费标准及理事会选举办法等事项,表决事项须有全体到会人员二分之一以上

8、赞成,方可通过。学会章程应包括下列事项:名称住所;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会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民主的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负责人的条件和产生、罢免的程序;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章程的修改程序;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4.3.1.3根据选举办法,选举产生理事会。4.3.1.4召开全体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会长提名秘书长人选,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聘任,秘书长提名副秘书长人选,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聘任。4.3.1.5学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学会的法定代表人。DB3306/T 032202034.3.2业务主管部门核准4.3.2.1全体会员(代表)大会后,发起人应向业

9、务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成立大会会议纪要;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附录 F);社会团体章程;个人或单位会员名单表(附录 E);理事会、监事和专(兼)职工作人员信息(附录 G);学会党建;党政领导干部或离退休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秘书长以上领导职务的, 应提交 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审批表(附录 H);其他相关材料。4.3.2.2经业务主管部门核准,学会取得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盖章),并向社会公告。4.3.3登记管理机关注册登记4.3.3.1发起人应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册登记,注册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注册表(附录 I);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附录 J);经业务主管部门核准

10、的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附录 F);学会章程;学会财务管理办法及会费收取标准(附录 K);个人或单位会员名单表(附录 E);党政领导干部或离退休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秘书长以上领导职务的, 应提交 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审批表(附录 H);其他相关材料。4.3.3.2学会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向社会公告。4.4变更登记4.4.1名称、业务范围变更4.4.1.1学会应向业务主管部门提交变更申请,变更申请应提交下列材料:变更请示报告;全体会员(代表)大会决议;全体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新章程及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附录 F);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附录 L)。4.4.1.2学会应向登记

11、管理部门提交变更申请,变更申请应提交下列材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经业务主管部门盖章的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附录 L);全体会员(代表)大会决议;全体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新章程及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附录 F)。4.4.2法定代表人变更4.4.2.1学会应向业务主管部门提交变更申请,变更申请应提交下列材料:变更请示报告;DB3306/T 03220204全体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决议;法定代表人离任财务审计报告;党政领导干部或离退休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秘书长以上领导职务的, 应提交 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审批表(附录 H)。4.4.2.2学会应向登记管理部门提交

12、变更申请,变更申请应提交下列材料: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附录 L);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附录 J);全体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会议决议;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党政领导干部或离退休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秘书长以上领导职务的, 应提交 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审批表(附录 H)。4.4.3注册(启动)资金变更向登记管理部门提交变更申请,变更申请应提交下列材料: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附录 L);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社会组织存款账户资金情况。4.4.4住所变更向登记管理部门提交变更申请,变更申请应提交下列材料: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13、申请表(附录 L);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住所凭证(附录 D)。4.4.5业务主管单位变更4.4.5.1学会应向业务主管部门提交变更申请,变更申请应提交下列材料:业务主管单位变更请示报告;全体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决议;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附录 F);学会章程;个人或单位会员名单表(附录 E);理事会、监事和专(兼)职工作人员信息(附录 G);学会党建;党政领导干部或离退休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秘书长以上领导职务的, 应提交 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审批表(附录 H);原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意见;其他相关材料。4.4.5.2学会应向登记管理部门提交变更申请,变更申请应提交下

14、列材料:经业务主管部门盖章的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附录 L);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全体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决议;经业务主管部门盖章的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附录 F);DB3306/T 03220205学会章程;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4.4.5.3学会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同时向社会公告。4.5注销登记4.5.1申请注销登记条件完成学会章程规定的宗旨的或自行解散的或分立、合并的。4.5.2注销清算4.5.2.1在业务主管单位及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4.5.2.2清算期间,学会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4.5.2.3学会应进行清算审计。4.5.2.4学

15、会应向债权债务人发注销公告,通知申报债权债务。4.5.2.5学会应向税务部门清税申报。4.5.2.6学会应召开全体会员(代表)大会,向大会报告审计情况,表决并通过注销事项。4.5.2.7学会应向业务主管单位提交注销请示报告,应提交下列材料:全体会员(代表)大会决议;清算审计报告;清税凭证;请示报告书。4.5.2.8经业务主管单位材料审核后,根据审核结果下达注销批复意见。4.5.3学会应自清算结束之日起 15 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全体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决议;社会团体法人注销登记申请表(附录 M);清算审计报告;通知债权债务人申报债权债务的注销公告;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

16、文件;清税凭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财务凭证和银行销户凭证。4.5.4学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学会宗旨相关的事业。4.5.5学会应上缴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及财务凭证,并向社会公告。4.6事项备案下列事项备案类型应填写相应的事项备案表(附录 N),并提交纸质材料至登记管理机关:重大事项备案(除换届以外的重大事项);法人换届备案;印章、银行账号备案;党建备案。4.7章程修订DB3306/T 032202064.7.1章程的修订应经全体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应有全体会员(或会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到会,有到会

17、人员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并经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部门核准。4.7.2章程应体现非营利性和公益性特点。4.8年度检查4.8.1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内容完整详实。4.8.2按浙江省社会团体组织活动规则的相关要求上报重大活动事项。4.8.3学会应将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提交至业务主管单位初审。4.8.4通过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出具年检结论。4.8.5学会取得年检报告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向社会公开年检结果。4.9换届4.9.1学会应依据本学会章程规定,召开理事会,成立换届工作组,并按期召开全体会员(代表)大会,完成理事会换届工作。4.9.

18、2学会应向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由登记管理机关选派第三方审计单位进行换届审计。4.9.3学会应在换届前一个月,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召开全体会员(代表)大会的换届请示报告,报告应包含下列材料:会议主要议程;工作报告(本届理事会工作总结及对下一届理事会工作建议);换届审计报告;章程修改草案及说明(如有修订);理事候选人名单。4.9.4筹备、召开换届大会4.9.4.1根据章程召开理事会拟定换届选举办法。4.9.4.2根据章程酝酿下一届理事会候选名单,准备大会汇报材料。具体材料如下:本届理事会的工作总结;本届理事会对下一届的工作建议;本届的财务报告。4.9.4.3召开换届选举大会,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

19、或会员代表)到会方可召开。4.9.4.4召开新一届理事会全体理事会议,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会长提名秘书长人选,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聘任,秘书长提名副秘书长人选,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聘任。4.9.4.5学会换届后,应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将选举结果和章程等文件报业务主管单位备案,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5内部管理5.1组织机构5.1.1设权力机构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且符合下列要求:会员数量不足 200 家(人)的,应召开会员大会;会员数量在 200 家(人)以上的,可推选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健全,按章程规定召开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履

20、行职能。DB3306/T 032202075.1.2设执行机构理事会,且符合下列要求:理事会从会员(或会员代表)中产生,其人数一般不超过会员(或会员代表)总数的 1/3。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均属理事会成员,是社会团体负责人,一般为 5-7人,其中会长(理事长)1 人,副会长(副理事长)3-5 人,秘书长 1 人。理事会制度健全,按规定召开会议,履行职能。5.1.3可根据章程设办事机构秘书处、办公室等,且办事机构产生程序规范,履行其职能,运转协调。5.1.4设立分支机构的,其分支机构应符合下列要求:根据业务或发展需要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应经依照章程规定由理事会或会员(或会员代

21、表)大会通过;分支机构是学会的组成部分, 不具有法人资格, 应当按照其所属于的学会的章程所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在该学会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发展会员;分支机构不得再设立分支机构;不得设立地域性的分支机构;应有分支机构设立标准,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合理设置,有效开展工作;制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并有效执行。5.2人力资源管理5.2.1工作人员要求应具有与学会工作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专职或兼职秘书长和工作人员。5.2.2专职工作人员5.2.2.1专职工作人员的年龄、学历、职称和工作经历应满足相应岗位的工作需要。5.2.2.2建立专职工作人员招聘、任用、考查、奖惩和绩效考核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积极组

22、织工作人员参加相关培训。5.2.2.3应与专职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为专职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5.2.3兼职工作人员5.2.3.1兼职工作人员的年龄、学历、职称和工作经历应满足相应岗位的工作需要。5.2.3.2兼职工作人员需经工作单位指派或同意。5.2.3.3兼职工作人员不得从学会获取报酬。5.3资产管理5.3.1学会的资产来源必须合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者挪用资产。5.3.2学会的经费,以及开展章程规定的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所取得的合法收入,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5.3.3学会接受捐赠、资助,必须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23、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学会应当向业务主管单位报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并应当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5.3.4学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依据通过会员大会表决的财务管理章程执行。5.4会计制度DB3306/T 032202085.4.1总则参照事业单位相关财务规定执行。5.4.2财务人员管理5.4.2.1按规定配置财会人员,应分设(兼)会计、出纳等财会岗位。5.4.2.2财会人员具备会计从业资格。5.4.3税务及票据管理5.4.3.1依法进行税务登记,按税务部门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及年检、变更手续。5.

24、4.3.2按期进行纳税申报。5.4.3.3票据使用、管理规范。5.4.4财务管理5.4.4.1开立独立银行账户,收支管理规范。5.4.4.2制定符合国家、省、市级财政部门财会规定和本学会实际情况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5.4.4.3经费来源和资金使用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和学会章程的规定。5.4.4.4费用支出审批手续齐全,符合制度要求。5.4.4.5分支(代表)机构应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并按制度有效执行。5.4.5财务监督5.4.5.1按规定进行年度财务审计。5.4.5.2法定代表人离任或换届时须进行财务审计。5.4.5.3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等相关人员的财务检查和监督。5.4.6资产日常管理

25、5.4.6.1资产造册管理,内容清楚,账实相符。5.4.6.2固定资产购进、领用、保管、处理审批手续完善。5.4.6.3合理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标准和折旧年限。5.4.6.4定期对固定资产盘点,对盘点出现的亏损、盈余、毁损、减值等情况及时进行账面处置。5.4.6.5对接受捐赠及捐出的资产及时进行会计核算,手续齐全,不形成账外资产。5.5档案、证章管理5.5.1档案管理5.5.1.1建立档案管理制度。5.5.1.2档案管理符合档案管理制度要求。5.5.2证照管理5.5.2.1有专人管理证照,在固定、醒目位置悬挂各类证照。5.5.2.2应在办公场所外或门厅悬挂单位名称牌匾。5.5.3印章管理DB330

26、6/T 03220209有专人管理印章,建立印章管理制度,采用分散管理相互监督的办法。5.6会员管理5.6.1学会的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个人会员以自然人的身份加入学会。单位会员以单位的名义加入学会。学会应对会员进行以下基本管理:建立会员信息库(附录 O),填写学会个人会员登记表和个人会员登记汇总表;按比例或人数定期发展新会员;分级管理建立专家库备案;下发会员证(附录 P);制定会员管理制度,会员身份符合组织章程规定。5.6.2学会会员发展包括并不限于挖掘本行业本学科优秀科技人才发展为专家会员或顾问、与我市引进的同行业同专业的科技人才取得并保持联系、要积极吸纳省级及国家级团体会员的入会。

27、6业务工作6.1服务科技工作者6.1.1密切联系科技工作者,关心关爱科技工作者,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6.1.2培养、举荐、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加强学会会员教育培训,组织会员参加各级各类科技学术交流活动,举荐表彰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优秀科技工作者参加省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先进典型、青年科技英才(青年科技奖)、自然科学优秀论文等认定评选。对学会中优秀的科技工作者进行宣传。6.1.3加强科学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健全科学共同体的自律功能,开展会员科研、学术诚信教育,监督会员科研学术诚信行为。6.2服务创新驱动发展6.2.1开展科技服务行动,组织会

28、员专家进企业服务,积极参与市科协组织的“百名专家进百企”活动等。6.2.2加强自主创新和研究,举办、承办各级学术会议,开展科技工作者学术成果展示和交流相关工作,促进我市科技人才的培养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学术繁荣和发展,鼓励基础研究,助推原始创新。6.2.3联系上级学会专家,助力本地产业、企业,积极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学会工作站等科技服务平台。6.3服务全民科学素质提升6.3.1有能力的学会开展科普资源开发创作,制作、编印、出版书籍、期刊、读本、宣传册、动漫、小视频等科普读物。6.3.2举办科普宣传活动,组织学会专家走进农村、走进社区、走进学校,走进展厅。面向农村、农民或社区居民、 社会公众开展

29、科技三下乡服务活动或专题科普讲座等活动。 组织会员参加全国科普日系列活动。6.3.3积极创建各类市级科普教育基地。6.4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DB3306/T 0322020106.4.1建设科技智库,参与科学论证、咨询服务、科技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制定和我市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助力经济社会发展。6.4.2组织学会会员开展建言献策,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特别是重点产业。积极向市科协主办的一会一建言推荐优秀建言。6.4.3服务社会管理,积极承接政府转移职能。6.5计划总结学会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年度工作总结。6.6项目管理6.6.1学会应积极申报各类市级学会项目。6.6.2业务主

30、管单位对学会项目予以立项补助。6.6.3项目承担单位须认真完成相关项目,并将项目结题材料报业务主管单位。6.6.4业务主管单位根据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对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审核及聘请第三方进行项目绩效审计。7绩效评价7.1评价时间每年年初由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绩效评价相关工作, 对上一年度学会五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 根据评价结果,授予相应荣誉。7.2评价内容7.2.1党建星应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建立党组织或党建工作小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当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重大会议、重要文件精神;根据学会党建工作要求,开展各项党建上墙、主题党日活动等工作。7.

31、2.2规范星应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及时做好会员信息登记、更新工作;各类规章制度齐全;根据组织工作版块内容,按时做好登记(变更)、年检、审计、换届等工作;学会、学会领导无违规违纪事项。7.2.3科技星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每年推荐本会会员申报市级及以上荣誉、奖项;组织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等科技、科普服务活动;与企业联合开展技术攻关、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等科技活动。DB3306/T 0322020117.2.4学术星应满足以下其中两条:主办、承办、协办国际级、国家级、省级、市级学术会议、年会、业务培训或其他学术交流活动;围绕地方产业发展,服务经济、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为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

32、询,开展软课题研究、科技服务、科普服务、建言献策等项目工作;推荐会员加入绍兴市科协系统各类专家库(专家服务团)。7.2.5引领星应满足以下其中三条:成功申报学会项目、学会会员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奖项、服务企业出实际成果(研发、技改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为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建言献策;成功推荐会员进入绍兴市科协系统各类专家库(专家服务团);开展创新特色工作。7.3评价结果7.3.1获得党建星、规范星、科技星(或学术星)的认定为 3A 级学会。7.3.2获得党建星、规范星、科技星、学术星认定为 4A 级学会。7.3.3获得党建星、规范星、科技星、学术星、引领星认定为 5A 级学会。7.3.4获

33、得党建星,积极开展党员科技、科普服务示范活动、主题党日活动等特色党建品牌工作的学会认定为党建示范学会。7.3.5获得科技星,积极开展服务科技经济融合、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活动丰富,成效明显的学会认定为科技服务示范学会。7.3.6每年评价一次,进行结果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予以认定授牌。DB3306/T 032202012AA附录A(规范性)社会团体名称预登记申请表社会团体名称预登记申请应使用表A.1。表 A.1社会团体名称预登记申请表是否申请为慈善组织申请名称备用名称拟开展的业务范围可行性分析(可另附页)拟设地址开办资金(原始基金)发起人(签名、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联系地址登记管理机关意

34、见(盖章)年月日登记管理机关建议的相关部门意见(视情况征求)年月日DB3306/T 032202013BB附录B(规范性)业务主管单位申请书申请绍兴市科学技术协会成为业务主管单位的申请书应使用B.1。表 B.1申请书学会名称学会简介联系人联系电话XXXX 学会申请绍兴市科学技术协会成为业务主管单位。XXXX 学会(印章)经办人:年月日业务主管单位意见(印章)经办人:年月日DB3306/T 032202014CC附录C(规范性)社会团体章程范式C.1说明C.1.1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和国家有关政策制订此章程范式。C.1.2此章程范式,旨在为社会团体制订章

35、程时提供依据,规范社会团体行为。C.1.3社会团体制订章程, 原则上应包括此章程范式所涉及的内容, 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补充。C.1.4社会团体据此范式制订的章程,须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方能生效。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将以核准后的章程为据进行监督管理。C.2总则C.2.1本团体的名称(包括英文译名、缩写) (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团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冠以“中国” 、 “全国” 、 “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不得冠以“中国” 、 “全国

36、” 、 “中华”等字样。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由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的名称) 。C.2.2本团体的性质(其中必须载明:组成的人员或单位;学术性、联合性、专业性或行业性;全国性或地方性;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C.2.3本团体的宗旨(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C.2.4本团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建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C.2.5本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是,登记管理机关是,党建领导机关是。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脱钩行业协会商会、直接

37、登记社会团体为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或党建领导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C.2.6本团体的住所(载明省市) 。C.3业务范围本团体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C.4会员DB3306/T 032202015C.4.1本团体的会员种类(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C.4.2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拥护本团体的章程;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C.4.3会员入会的程序是:提交入会申请书;经理事会讨论通过;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C.4.4会员享有下列权利: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参加本团体的活动;获得本团

38、体服务的优先权;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C.4.5会员履行下列义务:执行本团体的决议;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按规定交纳会费;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C.4.6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C.4.7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C.5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C.5.1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 (或会员代表大会) , 会员大会 (或会员代表大会) 的职权是: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决定终止事宜;决定其他重大事宜。C.5.2会员大会(或会员

39、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C.5.3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年【最长不超过5年】 ,每年【最长不超过一届】召开1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业务主管单位(无业务主管单位的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DB3306/T 032202016C.5.4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C.5.5理事会的职权是: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选举和罢免理事长(

40、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决定其他重大事项。C.5.6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C.5.7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C.5.8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 (理事人数较多时, 可设立常务理事会) 。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

41、、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C.5.9理事会每届年【不超过5年】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无业务主管单位的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理事会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相同,与会员(代表)大会同时换届。C.5.10理事会换届,应当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由理事会提名,成立由理事代表、党组织代表和会员代表组成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理事会不能召集的,由1/5以上理事、监事会、本团体党组织或党建联络员向党建领导机关申请,由党建领导机关组织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换届

42、选举工作;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拟定换届方案,应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个月【至少2个月】报业务主管单位(无业务主管单位的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C.5.11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 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C.5.12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C.5.13本团体的理事长(会长) 、副理事长(副会长) 、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 70 周岁,秘书长为专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未受过剥夺

43、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C.5.14本团体理事长(会长) 、副理事长(副会长) 、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无业务主管单位的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C.5.15本团体理事长(会长) 、副理事长(副会长) 、秘书长任期年。 理事长(会长) 、副理事长(副会长) 、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2DB3306/T 032202017/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无业务主管单位的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

44、任职。C.5.16理事长(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经理事长(会长)推荐、理事会同意,报业务主管单位(无业务主管单位的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可以由副理事长(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聘任或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秘书长不得任本团体法定代表人。C.5.17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C.5.18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团的法定代表人。C.5.19本团体理事长(会长)行使下列职权: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C.5.20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45、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处理其他日常事务。C.6资产管理、使用原则C.6.1本团体经费来源:会费;捐赠;政府资助;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利息;其他合法收入。C.6.2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C.6.3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C.6.4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C.6.5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

46、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C.6.6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构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C.6.7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C.6.8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C.6.9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DB3306/T 03220201

47、8C.7章程的修改程序C.7.1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C.7.2本团体修改的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无业务主管单位的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C.8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C.8.1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C.8.2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C.8.3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48、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C.8.4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C.8.5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无业务主管单位的为党建领导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或者捐赠给宗旨相近的社会组织。C.9党组织建设C.9.1本团体按照党章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党组织。如暂不能单独、联合建立党组织的,支持上级党委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等方式,在本团体开展党的工作。C.9.2本团体党组织负责人,一般由本团体秘书长以上负责人中的中共正式党员担任,人选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审批。C.9.3探索建立开放式党组织和党小

49、组,对党员有3名以上,但能接转组织关系的党员不足3名的,建立功能型、拓展型党组织。C.9.4本团体换届选举时,应先征求本团体党组织意见;本团体变更、撤并或注销,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相关工作。C.9.5本团体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做好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和经费支持,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支持党组织建设活动阵地。C.9.6本团体支持领导班子与党组织领导班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或列席管理层有关会议、党组织开展有关活动邀请非党员的本团体负责人参加。C.9.7本团体支持党组织对社会组织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

50、、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C.10附则C.10.1本章程经年月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C.10.2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C.10.3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DB3306/T 032202019DD附录D(规范性)住所凭证住所凭证应使用表D.1。表 D.1住所凭证办公场所地址邮编办公场所面积产权单位名称邮编电话产权单位证明上述场所间平方米产权系我单位所有,现租赁(划拔、出借)给(社团)独立使用,使用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一年以上) 。特此证明。产权单位经办人签名:产权单位盖章年月日备注1、须另附用房合同、产权证明等证明材料2、社会团体法人在改变办公地址的 3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环境建筑 > 施工管理/施工技术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