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组团道路工程勘察.doc

上传人:知****运 文档编号:11424181 上传时间:2025-07-23 格式:DOC 页数:97 大小:350.50KB 下载积分:18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组团道路工程勘察.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7页
组团道路工程勘察.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组团道路工程勘察 开州区长沙组团道路工程勘察 招 标 文 件 招标文件编号:ZX-2017-062 招 标 人:重庆开州浦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盖章) 编制人: 张 刚 资格(章) 渝建[招] 20130446 审核人: 闫运起 资格(章) 渝建[招] 20090111 二〇一七年九月 目  录 第一卷1 第一章招标公告2 1. 招标条件2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 4. 招标文件的获取3 5. 投标文件的递交3 6. 发布公告的媒介3 7. 联系方式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0 评标办法前附表30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0 第二卷46 第五章施工图设计要求47 第三卷48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49 第四卷50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51 一、投标函部分53 二、技术部分63 三、资格审查资料66 94 / 97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开州区长沙组团道路工程勘察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州区长沙组团道路工程已由重庆市开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开州发改基[2017]120号、开州发改基[2017]121号、开州发改基[2017]122号、开州发改基[2017]125号、开州发改基[2017]141号、开州发改基[2017]142号等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开州浦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及投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开州区长沙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重庆开州浦里工业新区陈家大道工程(双河村至和平村段):新建道路长约8.7公里(含Y型集散型立交3座、桥梁1座长480米),标准路幅宽度40米,城市快速路,采用双向4车道+单侧集散车道形式,设计车速80公里/时;配套完善综合管网、排水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估算总投资72000万元。 重庆开州浦里工业新区浦万大道工程(双河村至左元村段):新建左元村到高桥村道路长约2.4公里(含简易立交1座),标准路幅宽度24.5米,城市快速路,双向4车道,设计车速80公里/时;新建高桥村至双河村道路长约2.5公里(含桥梁1座长240米),标准路幅宽度34米,城市主干路,双向6车道;配套完善综合管网、排水设施等基础设施,估算总投资42400万元。 重庆开州浦里工业新区浦里大道工程(兴农村至福城村段):新建道路长6.5公里,标准路幅宽度44米,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50公里/时,双向8车道;配套完善综合管网、排水设施等基础设施,估算总投资52000万元。 开州浦里工业新区长沙组团长沙大道(高桥村至邓家村):新建城区主干道长3.3公里(含桥梁1座,长约80米)、宽34米,设计车速50公里/时,双向6车道;配套完善综合管网、排水等基础设施,估算总投资26400万元。 开州浦里工业新区长沙大道工程(高桥村至分水村段):新建道路长6.2公里(含菱形立交、枢纽型立交、单喇叭立交歌1座,桥梁1座750米、隧道1座560米),标准路幅宽24.5米,双向4车道(局部路段路幅宽40米,为4车道+单侧集散车道),城市快速路,设计车速80公里/时;配套完善综合管网、排水设施等基础设施,估算总投资49600万元。 开州浦里工业新区双狮路工程:新建道路长约2.7公里、宽44米;配套完善综合管网、排水设施等基础设施,估算总投资21600万元。 2.3 建设工程费用:六条道路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64000万元,勘察费暂定约1300万元。 2.4 服务周期:单条道路计划勘察周期60日历天,包括完成六条道路工程的一次性详细勘察,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要求及时提交勘察成果。 2.5招标范围:按单条道路分别编制六条道路工程的一次性详细勘察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独立企业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4日起在《开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澄清、修改、最高限价等开标前的相关资料,不管下载及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相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在开标前1个小时内缴纳,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开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开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开州浦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开州区赵家街道浦里新区办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童路新科国际大 公楼6楼 厦3号楼32一8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人:余老师 电话: 电话:  2017年9月12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总则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重庆开州浦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开州区赵家街道浦里新区办公楼6楼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童路新科国际大厦3号楼32一8 联系人:余老师 电话: 1.1.4 项目名称 开州区长沙组团道路工程勘察 1.1.5 建设地点 重庆市开州区长沙镇 1.2.1 资金来源 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及业主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 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按单条道路分别编制六条道路工程的一次性详细勘察报告。 1.3.3 工期要求 单条道路计划勘察周期60日历天,包括完成六条道路工程的一次性详细勘察,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要求及时提交勘察成果。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本工程勘察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独立企业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渝外企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备案登记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及分支机构入渝备案登记证(因年检等原因暂时无法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须提供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2.财务要求 无 3.业绩要求 无 4.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受到重庆市或开州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受到行政处罚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及真实性承诺,未受到行政处罚的须提供情况说明及真实性承诺)。 注: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要求由各投标人声明是否满足要求。如声明及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5.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根据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在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全面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试行)》的通知”(渝检会【2015】7号)和“关于修改《关于在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全面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试行)》第五条的通知”(渝检会【2016】5号)的规定的,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到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查询其行贿犯罪记录,并将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查询结果复印件附在资格审查资料中。 注:以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应主动到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收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后,须将原件送评标委员会,并将复印件加盖本单位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原件待评标结束后返还投标人。 (2)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投标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在其相关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参及投标。若中标后,经招标人查询发现中标人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事实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招标人应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当地人民检察院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有无行贿记录进行核查。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招标人收到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应报建设行政主管监督机构备案,纳入招投标存档资料。 6、人员要求 6.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执业资格。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提供注册证的复印件、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17年1月至2017年7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6.2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人员代表资格要求 勘察专业人员代表1人,应具有工程地质或岩土工程专业副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提供职称证复印件、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17年1月至2017年7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6.3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人员资格要求 工程地质或岩土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提供勘察专业人员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17年1月至2017年7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7.渝外勘察企业投标 按“关于印发《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信息报送和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17〕19号)”文规定,市外勘察企业在投标前须纳入市建委“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信息库”。市外勘察企业在本市参及工程项目招投标时,该项目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 注:市外勘察设计企业的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 市外勘察企业的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提供有效的入渝备案证、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申请表;市外勘察企业的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失效的和新入渝的市外勘察企业,提供本单位和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已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信息库”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可从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查询后截图打印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8.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备查(身份证、截图除外),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资质证书的核查按照建办市函【2016】462号文执行)。 9.全部满足本标准条件才视为合格,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7年9月25日10:00前投标人在《重庆市开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匿名提出问题。如不匿名提出,概不答复。 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2017年9月28日17:00前招标人在《重庆市开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予以答疑或澄清。 1.11 分包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下载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7年9月25日10时00分前在《开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匿名提出,过期不再受理质疑;2017年9月28日17时00 分前招标人在《开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予以答疑或澄清。 2.2.2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0月13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3日9时30分止(北京时间)。 2.2.3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补遗的时间 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 2.2.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答疑补遗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开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匿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以补遗的形式在《开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答疑补遗区发布。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 投标报价 1.合同形式:固定折扣费率合同。 2.报价原则:本工程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规定执行。本工程暂按1300万元的勘察费为基数,投标人根据工程勘察规范、规程的规定和勘察作业实际情况估算的实物工作量并结合工程勘察市场行情,自行填报投标折扣费率和投标暂定勘察费。 3.投标固定折扣费率为百分数,百分号前保留两位小数。投标固定折扣费率为包干费率,中标后不再对该费率进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在固定折扣费率中综合考虑各种成本、风险因素。 4.根据固定折扣费率计算的勘察费包括: ①完成本工程的勘察(包括详细勘察,包括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等)的全部费用、(纵横断面及满足勘察要求的其他所有工作及技术服务等,控制网由投标人完成并提供相应成果)的全部费用。招标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 ②投标人自行对现场条件进行勘察。水、电、场地、道路、环保措施等现场条件和涉及勘察措施所需的手续办理及相关协调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发包人协助,投标人需将相关费用在投标固定折扣费率中综合考虑,包干计取。 5.结算公式 勘察费结算金额=根据实际发生的勘察实物工作量按照现行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计算的标准勘察费×固定折扣费率。 除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出的勘察费结算金额外,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本项目招标范围中的工程指:按单条道路分别编制六条道路工程的一次性详细勘察报告。 7.招标控制折扣费率 招标人对折扣费率设置招标控制折扣费率。该招标控制折扣费率将在投标截止日7天前公布,投标人的投标折扣费率不得高于招标控制折扣费率,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工程合同段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投标报价,中标后价不作调整。 3.3.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3.4 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金额 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6万元。 2. 投标保证金缴纳银行 该项目缴纳保证金的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银行或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 2017年9月28日至 2017年10月12日10时。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 投标人登陆《开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按“建设工程企业注册投标操作指南”提示,先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不需再注册),具体操作参考“建设工程企业注册投标操作指南”和各银行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法 (1)投标人银行账户是保证金缴纳指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的。须开通企业网银账户(未开通的需提前在银行办理),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 《开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按“建设工程企业注册投标操作指南”提示,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按规定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银行账户非保证金缴纳指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的,投标保证金分两步缴纳。第一步,投标人不能直接使用基本存款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须提前开通保证金缴纳指定银行的企业网银账户,在该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发布后按规定金额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存款帐户转到已开通的保证金缴纳指定银行的投标人企业网银账户上。第二步,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开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由保证金缴纳指定银行的投标人企业网银账户,按规定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对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5 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到其原缴纳保证金网银帐户的相关手续;对中标人以外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重庆市开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到其原缴纳保证金网银帐户的相关手续;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重庆市开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正式施工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到其原缴纳保证金网银帐户的相关手续。 7.特别提示 投标人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银行回单复印件装入投标函袋中。(注: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是保证金缴纳指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的,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复印件;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非保证金缴纳指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的,为基本存款账户转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的银行回单复印件和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复印件。银行回单可以是基本账户转出银行回单,也可以是基本账户转入银行回单。) 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并打印银行回单的,必须加盖银行鲜章。 注: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银行回单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验。 3.5 资格审查资料 本工程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必须提供原件核验。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无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 年份要求 无 3.5.5 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的年份要求 投标截止前两年,指2015年10月13日至2017年10月13日。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盖章要求 1.投标函部分的签字盖章要求:投标函部分规定签字盖章处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2.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资料必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3.招标文件中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其他文件,按文件本身要求执行。 3.7.4 投标文件的副本份数 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含商务部分)均为正本1份,副本1份;《勘察大纲》不分正副本,一式两份;另附只读投标光盘两张,分为A、B盘,A盘里面应有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含商务部分)的所有投标资料内容,B盘里面只有《勘察大纲》内容。两张光盘均须用不褪色的水彩笔直接在盘面上标明盘名和投标单位全称,装入投标函袋。其中B盘将直接保存,不送入评标室。 A盘内容及要求:A盘里面应有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含商务部分)的所有投标资料内容。 A、B盘所存内容无需签字盖章,其余内容须和纸质版内容完全一致。 注:中标单位须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另向招标人提供投标文件副本4份,电子光盘1套。 3.7.5 装订要求 1、本工程技术部分《勘察大纲》采用暗标评审,应将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含商务部分)各自分别装订成册。 2、装订 (1)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含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七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自目录次页起逐页依序标注页码(目录页不标注页码)。 (2)技术部分(《勘察大纲》)的装订要求: 《勘察大纲》面页使用A4厚型纸面页(白色)(以纸张加盖印鉴后不能透过纸张辨识印鉴内容为准),用初号仿宋字体标明确“勘察大纲”;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后折叠成腰为8.5cm左右的等腰直角三角形密封;面页及整个《勘察大纲》均不得显示及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其《勘察大纲》为零分。 《勘察大纲》文字部分纸张采用A4白纸,四号仿宋字体;图表采用A4或A3白纸,图表内的字号大小不限;不得编制页码;《勘察大纲》左侧装订,装订方式自定,不得使用塑料夹条、薄膜外皮等饰物或特别标(注)记。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其《勘察大纲》为零分。 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 1.投标文件袋用“投标函部分”袋、“技术部分”袋、“资格审查资料”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 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3.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不加盖任何印章。 4. “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 5.“资格审查资料”单独封装,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同时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 6.如果“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资料”袋未按上述规定封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4.1.2 封套上写明 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资料”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 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开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 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开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 宣布开标纪律; 2.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4. 展示投标保证金缴款情况。 5.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手持资料,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手持资料供查验: 所有参及投标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必须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注:①以上所需手持验证资料,须在验证时提供齐全的验证资料,验证结束后再予提供的,均不予认可。 ②以上资料未提供齐全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完善签字、盖章手续的,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其投标文件不予开启,并现场退还。 ③投标单位参及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招标人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6. 所有投标人在唱标开始前一次性递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资审原件。资审原件未在此次递交齐全的,除评标委员会主动要求补充的以外,其余情况均不予接收。 7.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 8. 设有最高限价或者标底的,公布最高限价或者标底; 9. 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 10.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资格审查资料袋、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 11.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2. 开标结束。 在本项目评标期间,所有投标人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并不得离开开标现场。递补的投标人的资审原件在评标专家要求提供后10分钟内递交,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投标人须在退还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时递交附表四投标人基本信息表。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1.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代表和专家成员组成,共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成员4人)。 2.专家成员确定方式: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7.3.1 履约担保 1.担保形式:现钞(银行转账)。 2.担保金额:签约合同价格的10%。 3.提交时间: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到业主指定账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提交单条经审查合格的道路工程勘察报告情况退还,每提交单条经审查合格的道路工程勘察报告后30 日内无息退还1/10的履约担保金(至所有勘察项目结束一次性无息退还完)。 注:履约担保采用现钞形式的,中标人须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将相应的担保金额打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8.1 重新招标 1.按投标人须知第8.1(1)执行; 2.按投标人须知第8.1(2)执行; 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4.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8.2 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 第一次招标,投标人少于3个,开标失败后,招标人应当分析招标失败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重新组织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支付担保 不采用 10.2 特别说明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评标办法前附表及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2.评标专家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严格执行开州府发【2017】7号文。 3.本项目勘察外业见证、勘察审查单位由业主委托,其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且纳入投标报价中。 10.3 招标代理费 1.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严格按开州府发【2017】7号执行(以中标价为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其取费标准如下:0~100万元(含100万元)1.5%;10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0.5%;5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0.1%; 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均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此因素,但不得单独报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费。 10.4 招标投标综合交易服务费 本项目综合交易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2‰收取。每宗交易服务费最高不得超过30万元。招标方缴纳30%,中标方缴纳70%。 10.5 拒绝接受投标文件情形 1.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招标文件文本费的; 3.“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资料”袋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封装的。 4.被重庆市或重庆市开州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良行为通报的,在通报公示期内不得参及投标(通报未注明公示期的从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参及投标)。 5.被重庆市或重庆市开州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未满的不得参及本次投标。 出现上述任一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拒绝接收。除此以外的情形,不能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10.6 退还投标文件情形 1. 未按要求通过《开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2. 未在规定时间将投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的; 3.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的,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的;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的,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的; 4. 如要求法定代表人必须出席开标会,法定代表人未出席的; 5. 出席开标会的人员及提供的身份证原件不一致的; 6. 投标人手持资质原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7. 手持件未提供齐全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完善签字盖章手续或验证结束后再予提供的; 8. 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时,发现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 9. 投标人提供的身份证原件不能通过第二代身份证阅读器识别且无法在唱标结束前提供公安机关相关身份证明的。 出现上述任一情形的,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其投标文件不予开启,并现场退还。除此以外的情形,不能拒绝开启投标文件并退还文件。 10.7 投诉电话 重庆市开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备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 11 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10.8 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 严格执行“渝建发【2011】133号文“关于发布《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第七号)》的通知”和“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第八号)》的通知(渝建发〔2015〕74号)”。 10.9 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 严格执行开县府办发[2014]171号文“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若在建设期间有新的文件出台,按照新的文件执行。 10.10 营改增的相关规定 严格执行“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文件)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勘察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勘察设计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勘察深度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勘察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及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及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及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及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及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及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开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规定质疑区匿名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过期不再受理。 2.2.2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开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予以答疑澄清,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环境建筑 > 公路桥梁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