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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市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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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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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市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为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规范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和南通市安监局制定的<南通市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通安监[ ]15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通州市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第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防控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它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落实整改资金,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本季度25日前和下一年1月10日前向所在镇区安监所(管委会)和有关部门报送<南通市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表>(表式见附表一)。报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第三条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本制度第二条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表式见附表二)内容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实行分级报告制度。部、省属在通企业和市属企业按照本制度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报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规模以上企业和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按照本制度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报送所在镇区安监所(管委会),由镇区汇总登记后(附表五)连同报表原件报送市安监局;其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本制度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报送所在镇区安监所(管委会),镇区将汇总数据(附表六)报市安监局备案;属重大事故隐患的由市安监局汇总上报南通市安监局。
第五条 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它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七条 上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表一:南通市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表
附表二:南通市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报表
附表三:南通市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
附表四:南通市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已整改隐患情况汇总表
附表五:通州市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镇区汇总表
附表六:通州市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镇区汇总表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 报告制度 通知
抄 送:南通市安监局;市政府办公室;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李玲。
通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8月27日印发
共印80份
附表一:
南通市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表
表 号:NT 01-1
制表机关:南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批准机关:南通市统计局
批准文号:通统发[ ]74号
填报单位(盖章): 200 年1- 季 有效期至: 8月31日
单位地址
所属行业
职工人数
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本季投入整改资金(万元)
累计投入整改资金(万元)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本季排查隐患(项)
累计排查隐患(项)
本季整改隐患(项)
累计整改隐患(项)
一 般 事 故 隐 患
重 大 事 故 隐 患
暂未
整改事故隐患情况
序号
隐 患 简 要 情 况
发现时间
限期整改时间
采取的临时防范措施
备注
填表人(签字): 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二:
南通市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报表
表 号:NT 01-2
制表机关:南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批准机关:南通市统计局
批准文号:通统发[ ]74号
填报单位(盖章): 有效期至: 8月31日
单位地址
邮 编
单位性质
电 话
主要负责人
主管部门
隐患部位
隐患类别
隐患等级
整改时限
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采取的临时防范措施:
隐患的治理方案:
填表人(签字): 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三:
南通市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
(供生产经营单位统计分析用)
生产经营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所属行业
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职工人数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本月排查隐患
(项)
累计排
查隐患
(项)
本月整改隐患
(项)
累计整改隐患
(项)
一 般 事 故 隐 患
重 大 事 故 隐 患
隐
患
类
别
厂区布局、安全距离有缺陷
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有缺陷或未正确使用
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电气隐患
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火灾隐患
职业卫生隐患
安全警示标志不合理或不齐全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防护有缺陷
”三违” 行为
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
劳动组织不合理
教育培训,持证上岗有缺陷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不完善
其它隐患
统计分析及整改措施
说明:本月投入整改资金: 万元;累计投入整改资金: 万元。
本月培训人数: 人,其中法定培训: 人。
主要负责人(签字):
附表六:
通州市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镇区汇总表
(政府建档用)
统计内容
规模以上
生产经营单位
非规模
生产经营单位
辖区生产经营单位数(个)
组织排查隐患单位数(个)
本期统计数据
排查事故隐患数
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数
已整改事故隐患数
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数
用于隐患整改资金数(元)
累计统计数据据
排查事故隐患数
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数
已整改事故隐患数
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数
用于隐患整改资金数(元)
填表人(签字): 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四:
南通市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已整改隐患情况汇总表(生产经营单位建档用)
单位名称:
序号
隐 患 简 要 情 况
发现时间
整改完成时间
整改资金(万元)
备注
填表人(签字): 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五:
通州市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镇区汇总表(政府建档用)
填报单位名称:
序号
单 位 名 称
隐 患 简 要 情 况
发现时间
整改完成时间
整改资金(万元)
备注
填表人(签字): 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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