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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方程教学中不能回避的问题
萧县丁里镇瓦河小学 薛斌
《数学课程标准》要求学生“能理解等式的性质,会利用等式的性质解简单的方程”。北师大版四年级数学下册教材《认识方程》一单元中,要求学生运用等式的性质解方程。在实际教学中,我发现教材中方程的形式有一定的局限性,例如像“14—x=5”、“24÷x=6”这样的方程,教材并没有出现这样的习题,配套的基础训练册中也没有相应的练习题。对此,《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数学》中作了这样的解读:“暂不出现形如x+b=a或bx=a的简易方程。这是因为小学生还没有学习正负数的四则运算,利用等式的基本性质解a-x=b,方程变形的过程及其算理解释比较麻烦。至于形如a÷x=b的方程,本质上是分式方程,依据等式的基本性质解需要先去分母,同样不适合在小学阶段学习。事实上,回避这两种类型的简易方程,并不影响学生列方程解决实际问题。因为当需要列出形如a-x=b或a÷x=b的方程时,总可以根据实际问题的数量关系,列成形如x+b=a或bx=a的方程。”
但以上两种形式的方程小学阶段真的就能回避掉吗?
其实,在教学列方程解决问题时,教材力图回避的问题就出现了。因为学生在列方程解决问题时,根据自己思考的等量关系,可以列出不同的方程。
如下面题(1):
(北师大版四年级下册数学第89页“练一练”第一题第4小题)
许多学生列出如下的方程:
175-x=21
题(2):
(北师大版四年级下册数学第97页“练一练”第3题)
学生根据“长方形面积÷宽=长”的等量关系,列出了如下的方程:600÷X=30。
对于上面方程,我们是劝学生换一种思路,还是引导他们解决呢?特别对于许多学习能力不强的学生来说,当他们在解题过程中列出这两种方程后,再让他们去换一种思维方式列成形如“x+b=a”或“bx=a”的方程,就是增加了学生的学习负担。对于大多数学生来说,列出方程以后就会思考怎样来进行解方程,并不会意识到把已列出的方程再转换成另一种形式再进行解决。
问题既然出现了,并且回避这样的问题也不可能,为使学生能更好地利用方程来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因此,我在教学过程中,不是引导学生转换思路,而是在课堂教学中增加了这两种方程解法的教学,并积极引导学生来解决这样的方程。
对这两种方程,我在课堂教学中,充分地引导学生在小组内讨论交流后,有了下面的解决方法:
1500-X= 500 600 ÷ X=30
600 =30X
1500 = 500 + X
解:1500-X + X = 500 + X…两边加X 解:600 ÷X × X =30 × X …两边乘X
X + 500 = 1500 30 X =600
X +1500-500 =1500-500 30 X ÷ 30=600 ÷30
X = 1000 x=20
通过教学实践表明,学生在利用等式的性质 解决上面方程的过程中,通过讨论交流,对等式的性质有了更深的理解!
因此,利用等式的性质解方程,在小学阶段完全能涵盖所有形式的方程,而回这两种“特殊方程”是对学生能力的低估。
在与同事进行交流研讨时,都认为“回避”这两种方程是不合适的,并且在五年级数学下册《新版基础训练》(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的练习册(如P19第3题、P21第4题)中及一些试卷里,都出现了这样的方程。例如下面的题目:
(北师大版四年级下册数学第95页“练一练”第2题上图),
许多学生根据题中等量关系“路总长度2000m-已经修的=剩下的200m”,列出方程:2000-3x =200。
这样分析题意,学生思维很顺,非常容易理解,并且能够解决这样的问题,而要求学生换一种思路列方程时,对于很多理解能力相对较弱的学生来说,无疑增加了用方程解决问题的难度。
现在,《课标》修订稿中,将教学目标由“双基”调整为“四基”,即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方法和基本的活动经验,使得“人人都能获得良好的数学教育,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 因此,我认为在教学中,既然“回避”不了这两种方程,就应该积极面对学生的实际和教学的实际,增加其内容,而学生在讨论、练习中是能够理解并掌握这些方程的解法的。只有这样,用等式性质解方程才能真正形成一个体系,才能使学生更好的利用方程来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以增强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2013年5月
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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