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石油库设计规范安全检查表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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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结论
石油库内生产性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第1-4项规定
建筑物和构筑物
油品类别
耐火等级
1
油泵房、 阀门室、 灌油间( 亭) 、 铁路油品装卸暖库
甲、 乙
二级
丙
三级
2
桶装油品库房及敞棚
甲、 乙
二级
丙
三级
3
化验室、 计量室、 仪表室、 锅炉房、 变配电间、 修洗桶间、 汽车油罐车库、 润滑油再生间、 柴油发电机间、 空气压缩机间、 高架罐支座( 架)
——
二级
4
机修间、 器材库、 水泵房、 铁路油品装卸栈桥、 汽车油品装卸站台、 油品码头栈桥、 油泵棚、 阀门棚
——
三级
5
石油库储存液化石油气时, 液化石油气罐的总容量不应大于油罐总容量的10%, 且不应大于1300m³。
6
石油库内液化石油气设施的设计, 可按现行国家 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的有关规定执行
7
石油库的选址应符合城镇规划、 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要求, 且交通方便。
8
石油库的选址应具备良好的地质条件, 不得选择在有土崩、 断层、 滑坡、 沼泽、 流沙及泥石流的地区和地下矿藏开采后有可能塌陷的地区。
9
人工洞石油库的库址, 应选在地质构造简单、 岩性均一、 石质坚硬与不易风化的地区, 并宜避开断层和密集的破碎带。
10
一、 二、 三级石油库的库址, 不得选在地震基本烈度为9度及以上的地区
11
石油库场地设计标高, 应符合下列1-4项规定: 1、 当库址选定在靠近江河、 湖泊等地段时, 库区场地的最低设计标高, 应高于计算洪水位0.5m及以上;
12
2、 计算洪水位采用的防洪水标准应符合: 一、 二、 三级石油库洪水重现期应为50年, 四、 五级石油库洪水重现期应为25年。
13
3、 当库址选定在海岛、 沿海地段或潮汐作用明显的河口段时, 库区场地的最低设计标高, 应高于计算水位1m及以上。在无掩护海岸, 还应考虑波浪超高。计算水位应采用高潮累积频率10%的潮位。
14
4、 当有防止石油库被淹的可靠措施, 且技术经济合理时, 库址亦可选在低于计算水位的地段
15
石油库的库址应具备满足生产、 消防、 生活所需的水源和电源的条件, 还应具备排水的条件。
16
石油库与周围居住区、 工矿企业、 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
名称
石油库等级
一级库
二级库
三级库
居住区及公共建筑物
100
90
80
17
工况企业
60
50
40
18
国家铁路线
60
55
50
19
工业企业铁路线
35
30
25
20
公路
25
20
15
21
国家一、 二级架空通线线路
40
40
40
22
架空电力线路和不属于国家一、 二级架空通线线路
1.5倍杆高
1.5倍杆高
1.5倍杆高
23
爆破作业场地( 如采石场)
300
300
300
24
石油库内的设施宜分区布置。石油库的分区及各区内的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 宜按下列规定布置
分区
区内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
储油区
油罐、 防火堤、 油泵站、 变配电间等
25
油品装卸区
铁路油品装卸区
铁路油品装卸栈桥、 站台、 油泵站、 桶装油品库房、 零位罐、 变配电间等
水运油品装卸区
油品装下码头、 油泵站、 灌油间、 桶装油品库房、 变配电间等
公路油品装卸区
高架罐、 灌油间、 油泵站、 变配电间、 汽车油品装卸设施、 桶装油品库房、 控制室
26
辅助生产区
修洗桶间、 消防泵房、 消防车库、 变配电间、 机修间、 器材库、 锅炉房、 化验室、 污水处理设施、 计量室、 油罐车库等
27
行政管理区
办公室、 传达室、 汽车库、 警卫及消防人员宿舍、 集体宿舍、 浴室、 食堂等
28
石油库内使用性质相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在符合生产使用和安全防火的要求下, 宜合并建造
29
石油库内建筑物、 构筑物之间的防火距离( 油罐与油罐之间的距离除外) , 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单位: m)
30
名称
油罐( V为单罐容量m³)
V>50000
5000<V≤50000
1000<V≤5000
≤1000
高架油罐
19
15
11.5
7.5
31
油泵房
甲、 乙类油品
19
15
11.5
9
丙类油品
14.5
11.5
9
7.5
32
灌油间
甲、 乙类油品
24
19
15
11.5
丙类油品
19
15
11.5
9
33
汽车灌油鹤管
甲、 乙类油品
24
19
15
11.5
丙类油品
19
15
11.5
9
34
铁路油品装卸设施
甲、 乙类油品
24
19
15
11.5
丙类油品
19
15
11.5
9
35
油品装卸码头
甲、 乙类油品
47
37.5
30
26.5
丙类油品
33
26.5
22.5
22.5
36
桶装油品库房
甲、 乙类油品
24
19
15
11.5
丙类油品
19
15
11.5
9
37
隔油池
150m³及以下
24
19
15
11.5
150m³以上
28
22.5
19
15
38
消防泵房、 消防车库
33
26.5
22.5
19
39
露天变配电所变压器
10kV及以下
19
15
15
15
10kV以上
29
23
23
23
40
独立变配电间和中心控制室
19
15
11.5
11.5
41
铁路机车走形线
24
19
19
19
42
有明火及散发火花的建筑物、 构筑物及地点
33
26.5
26.5
26.5
43
油罐车库
28
22.5
19
15
44
围墙
14.5
11.5
7.5
6
45
其它建筑物、 构筑物
24
19
15
11.5
46
高架油罐
油泵房
甲、 乙类油品
12
丙类油品
10
47
灌油间
甲、 乙类油品
10
48
丙类油品
8
49
汽车灌油鹤管
甲、 乙类油品
10
50
丙类油品
8
51
铁路油品装卸设施
甲、 乙类油品
15
52
丙类油品
12
53
油品装卸码头
甲、 乙类油品
20
54
丙类油品
15
55
桶装油品库房
甲、 乙类油品
15
56
丙类油品
12
57
隔油池
150m³及以下
15
58
150m³以上
20
59
消防泵房、 消防车库
20
60
露天变配电所变压器
10kV及以下
20
61
10kV以上
30
62
独立变配电间和中心控制室
15
63
铁路机车走形线
20
64
有明火及散发火花的建筑物、 构筑物及地点
30
65
油罐车库
20
66
围墙
8
67
其它建筑物、 构筑物
12
68
油泵房
甲、 乙类油品
丙类油品
油泵房
甲、 乙类油品
12
69
丙类油品
12
10
70
灌油间
甲、 乙类油品
12
12
71
丙类油品
12
10
72
汽车灌油鹤管
甲、 乙类油品
15
15
73
丙类油品
15
12
74
铁路油品装卸设施
甲、 乙类油品
8
8
75
丙类油品
8
8
76
油品装卸码头
甲、 乙类油品
15
15
77
丙类油品
15
12
78
桶装油品库房
甲、 乙类油品
12
12
79
丙类油品
12
10
80
隔油池
150m³及以下
15
10
81
150m³以上
20
15
82
消防泵房、 消防车库
12
10
83
露天变配电所变压器
10kV及以下
15
10
84
10kV以上
20
15
85
独立变配电间和中心控制室
12
10
86
铁路机车走形线
15
12
87
有明火及散发火花的建筑物、 构筑物及地点
20
15
88
油罐车库
15
12
89
围墙
10
5
90
其它建筑物、 构筑物
12
10
91
灌油间
甲、 乙类油品
丙类油品
灌油间
甲、 乙类油品
12
92
丙类油品
12
10
93
汽车灌油鹤管
甲、 乙类油品
15
15
94
丙类油品
15
12
95
铁路油品装卸设施
甲、 乙类油品
15
15
96
丙类油品
15
12
97
油品装卸码头
甲、 乙类油品
15
15
98
丙类油品
15
12
99
桶装油品库房
甲、 乙类油品
12
12
100
丙类油品
12
10
101
隔油池
150m³及以下
20
15
102
150m³以上
25
20
103
消防泵房、 消防车库
12
10
104
露天变配电所变压器
10kV及以下
20
10
105
10kV以上
30
20
106
独立变配电间和中心控制室
15
10
107
铁路机车走形线
20
15
108
有明火及散发火花的建筑物、 构筑物及地点
30
20
109
油罐车库
15
12
110
围墙
10
5
111
其它建筑物、 构筑物
12
10
112
汽车装油鹤管
甲、 乙类油品
丙类油品
铁路油品装卸设施
甲、 乙类油品
15
15
113
丙类油品
15
12
114
油品装卸码头
甲、 乙类油品
15
15
115
丙类油品
15
12
116
桶装油品库房
甲、 乙类油品
15
15
117
丙类油品
15
12
118
隔油池
150m³及以下
20
15
119
150m³以上
25
20
120
消防泵房、 消防车库
15
12
121
露天变配电所变压器
10kV及以下
20
10
122
10kV以上
30
20
123
独立变配电间和中心控制室
15
10
124
铁路机车走形线
20
15
125
有明火及散发火花的建筑物、 构筑物及地点
30
20
126
油罐车库
20
15
127
围墙
15
5
128
其它建筑物、 构筑物
15
10
129
铁路油品装卸设施
甲、 乙类油品
丙类油品
油品装卸码头
甲、 乙类油品
20
20
130
丙类油品
20
15
131
桶装油品库房
甲、 乙类油品
8
8
132
丙类油品
8
8
133
隔油池
150m³及以下
25
20
134
150m³以上
30
25
135
消防泵房、 消防车库
15
12
136
露天变配电所变压器
10kV及以下
20
10
10kV以上
30
20
137
独立变配电间和中心控制室
15
10
138
铁路机车走形线
20
15
139
有明火及散发火花的建筑物、 构筑物及地点
30
20
140
油罐车库
20
15
141
围墙
15
5
142
其它建筑物、 构筑物
15
10
143
油品装卸码头
甲、 乙类油品
丙类油品
桶装油品库房
甲、 乙类油品
15
15
144
丙类油品
15
12
145
隔油池
150m³及以下
25
20
146
150m³以上
30
25
147
消防泵房、 消防车库
25
20
148
露天变配电所变压器
10kV及以下
20
10
149
10kV以上
30
20
150
独立变配电间和中心控制室
15
10
151
铁路机车走形线
20
15
152
有明火及散发火花的建筑物、 构筑物及地点
40
30
153
油罐车库
20
15
154
其它建筑物、 构筑物
15
12
桶装油品库房
155
甲、 乙类油品
丙类油品
156
桶装油品库房
甲、 乙类油品
12
157
丙类油品
12
10
158
隔油池
150m³及以下
15
10
159
150m³以上
20
15
160
消防泵房、 消防车库
20
15
161
露天变配电所变压器
10kV及以下
15
10
162
10kV以上
20
10
163
独立变配电间和中心控制室
12
10
164
铁路机车走形线
15
10
165
有明火及散发火花的建筑物、 构筑物及地点
30
20
166
油罐车库
15
10
167
围墙
5
5
168
其它建筑物、 构筑物
12
10
169
隔油池
150m³及以下
150m³以上
消防泵房、 消防车库
20
25
170
露天变配电所变压器
10kV及以下
15
20
171
10kV以上
20
30
172
独立变配电间和中心控制室
15
20
173
铁路机车走形线
15
20
174
有明火及散发火花的建筑物、 构筑物及地点
30
40
175
油罐车库
15
20
176
围墙
10
10
177
其它建筑物、 构筑物
15
15
178
油罐应集中布置。当地形条件允许时, 油罐宜布置在比卸油地点低、 比灌油地点高的位置, 但当油罐区地面标高高于邻近居民点、 工业企业或铁路线时, 必须采取加固防火堤等防止库内油品外流的安全防护措施。
179
人工洞石油库储油区的布置, 应符合下列规定:
180
1 油罐室的布置, 应最大限度地利用岩石覆盖层的厚度。油罐室岩石覆盖层的厚度, 应满足防护要求。
181
2 变配电间、 空气压缩机间、 发电间等, 不应与油罐室布置在同一主巷道内。当布置在单独洞室内或洞外时, 其洞口或建筑物、 构筑物至油罐室主巷道洞口、 油罐室的排风管或油罐的通气管管口的距离, 不应小于15m。
182
3 油泵间、 通风机室与油罐室布置在同一主巷道内时, 与油罐室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183
4 每条主巷道的出入口, 不宜少于两处( 尽头式巷道除外) , 洞口宜选择在岩石较完整的陡坡上。
184
铁路装卸区, 宜布置在石油库的边缘地带。石油库的专用铁路线, 不宜与石油库出入口的道路相交叉。
185
公路装卸区, 应布置在石油库面向公路的一侧, 宜设围墙与其它各区隔开, 并应设单独出入口。
186
行政管理区宜设围墙( 栅) 与其它各区隔开, 并应设单独对外的出入口。
187
石油库内道路的设计, 应符合下列规定:
188
1 石油库油罐区应设环行消防道路。四、 五级石油库、 山区或丘陵地带的石油库油罐区亦可设有回车场的尽头式消防道路。
189
2 油罐中心与最近的消防道路之间的距离, 不应大于80m; 相邻油罐组防火堤外堤脚线之间应留有宽度不小于7m的消防通道。
190
3 消防道路与防火堤外堤脚线之间的距离, 不宜小于3m。
191
4 铁路装卸区应设消防道路。
192
5 铁路装卸区的消防道路宜与库内道路构成环行道, 也可设有回车场的尽头式道路。
193
6 汽车油罐车装卸设施和油桶灌装设施, 必须设置能保证消防车辆顺利接近火灾场地的消防道路。
194
7 一级石油库的油罐区和装卸区消防道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6m, 其它级别石油库的油罐区和装卸区消防道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4m。
195
8 一级石油库的油罐区和装卸区消防道路的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2m。
196
石油库通向公路的车辆出入口( 公路装卸区的单独出入口除外) , 一、 二、 三级石油库不宜少于2处, 四、 五级石油库可设1处。
197
石油库应设高度不低于2.5m的非燃烧材料的实体围墙。山区或丘陵地带的石油库, 可设置镀锌铁丝网围墙, 企业附属石油库与本企业毗邻一侧的围墙高度不宜低于1.8m。
198
石油库内应进行绿化, 除行政管理区外不应栽植油性大的树种。防火堤内严禁植树, 但在气温适宜地区可铺设高度不超过0.15m的四季常绿草皮。消防道路与防火堤之间, 不宜种树。石油库内绿化, 不应妨碍消防操作。
199
石油库的油罐设置应采用地上式, 有特殊要求时可采用覆土式、 人工洞式或埋地式。
200
石油库的油罐应采用钢制油罐。油罐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油罐设计规范的要求。选用油罐类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201
1 储存甲类和乙A类油品的地上立式油罐, 应选用浮顶油罐或内浮顶油罐, 浮顶油罐应采用二次密封装置。
202
2 储存甲类油品的覆土油罐和人工洞油罐, 以及储存其它油品的油罐, 宜选用固定顶油罐。
203
3 容量小于或等于100m3的地上油罐, 可选用卧式油罐。
204
石油库的地上油罐和覆土油罐, 应按下列规定成组布置:
205
1.甲、 乙和丙A类油品储罐可布置在同一油罐组内; 甲、 乙和丙A类油品储罐不宜与丙B类油品储罐布置在同一油罐组内。
206
2.沸溢性油品储罐不应与非沸溢性油品储罐同组布置。
207
3.地上立式油罐、 高架油罐、 卧式油罐、 覆土油罐不宜布置在同一个油罐组内。
208
4.同一个油罐组内油罐的总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209
1) 固定顶油罐组及固定顶油罐和浮顶、 内浮顶油罐的混合罐组不应大于1 0m³;
210
2) 浮顶、 内浮顶油罐组不应大于600000m³。
212
5.同一个油罐组内的油罐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213
1) 当单罐容量等于或大于1000m³时, 不应多于12座;
214
2) 单罐容量小于1000m³的油罐组和储存丙B类油品的油罐组内的油罐数量不限。
215
地上油罐组内的布置应符合下列1-2固定:
216
1.单罐容量小于1000m³的储存丙B类油品的油罐不应超过4排; 其它油罐不应超过2排。
217
2.立式油罐排与排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5m; 卧式油罐排与排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3m。
218
油罐之间的防火距离, 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219
油品类别
单罐容量V( m³)
油罐型式
固定顶地上式油罐
固定顶覆土式
甲、 乙A类
不限
——
0.4D
220
乙B类
V>1000
0.6D
221
V≤1000
消防采用固定冷却方式0.6D
222
消防采用移动冷却方式0.75D
223
丙A类
不限
0.4D
不限
224
丙B类
V>1000
5
不限
225
V≤1000
2
不限
226
浮顶油罐、 内浮顶油罐
227
228
甲、 乙A类
不限
0.4D
229
乙B类
V>1000
0.4D
230
V≤1000
231
232
丙A类
不限
——
233
丙B类
V>1000
——
234
V≤1000
——
235
卧式油罐
236
237
甲、 乙A类
不限
0.8
238
乙B类
V>1000
239
V≤1000
240
241
丙A类
不限
242
丙B类
V>1000
243
V≤1000
244
地上油罐组应设防火堤, 防火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245
1 防火堤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建造, 并应能承受所容纳油品的静压力且不应泄漏。
246
2 立式油罐防火堤的计算高度应保证堤内有效容积需要。 防火堤的实高应比计算高度高出0.2m。防火堤的实高不应低于1m( 以防火堤内侧设计地坪计) , 且不宜高于2.2m( 以防火堤外侧道路路面计) 。卧式油罐的防火堤实高不应低于0.5m( 以防火堤内侧设计地坪计) 。如采用土质防火堤, 堤顶宽度不应小于0.5m。
247
3 严禁在防火堤上开洞。管道穿越防火堤处应采用非燃烧材料严密填实。在雨水沟穿越防火堤处, 应采取排水阻油措施。
248
4 油罐组防火堤的人行踏步不应少于两处, 且应处于不同的方位上。
249
覆土油罐的罐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250
1 覆土油罐利用罐室墙作围护结构时, 罐室墙应采用砖石或混凝土块浆砌, 罐室墙应严密不渗漏。罐室应有排水阻油措施。
251
2 覆土油罐的水平通道应设密闭门。
252
3 覆土油罐的竖直通道可不设密闭门。
253
地上立式油罐的罐壁至防火堤内堤脚线的距离, 不应小于罐壁高度的一半。
254
防火堤内的有效容量, 应符合下列规定:
255
1 对于固定顶油罐, 不应小于油罐组内一个最大油罐的容量。
256
2 对于浮顶油罐或内浮顶油罐, 不应小于油罐组内一个最大油罐容量的一半。
257
3 当固定顶油罐与浮顶油罐或内浮顶油罐布置在同一油罐组内时, 应取以上两款规定的较大值。
258
4 覆土油罐的防火堤内有效容量规定同上, 但油罐容量应按其高出地面部分的容量计算。
259
立式油罐罐组内应按下列规定设置隔堤:
260
1 当单罐容量小于5000m3时, 隔堤内的油罐数量不应多于6座。
261
2 当单罐容量等于或大于5000m3至小于 0m3时, 隔堤内油罐的数量不应多于4座。
262
3 当罐容量等于或大于 0m3时, 隔堤内油罐数量不应多于2座。
263
4 隔堤内沸溢性油品储罐的数量不应多于2座。
264
5 非沸溢性的丙B类油品储罐, 可不设置隔堤。
265
6 隔堤顶面标高, 应比防火堤顶面标高低0.2~0.3m。
266
7 隔堤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建造, 并应能承受所容纳油品的静压力且不应泄漏。
267
立式油罐的进油管, 应从油罐下部接入; 如确需从上部接入时, 甲、 乙、 丙A类油品的进油管应延伸到油罐的底部。卧式油罐的进油管从上部接入时, 甲、 乙、 丙A类油品的进油管应延伸到油罐底部。
268
油罐附件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269
1 油罐应装设进出油接合管、 排污孔、 放水阀、 人孔、 采光孔、 量油孔和通气管等基本附件。
270
2 下列油罐的通气管上必须装设阻火器:
271
1) 储存甲、 乙、 丙A类油品的固定顶油罐;
272
2) 储存甲、 乙类油品的卧式油罐;
273
3) 储存丙A类油品的地上卧式油罐。
274
3 储存甲、 乙类油品的固定顶油罐和地上卧式油罐的通气管上应装设呼吸阀。
275
地上油罐应设梯子和栏杆。高度大于5m的立式油罐, 应采用盘梯或斜梯。拱顶油罐罐顶上经常走人的地方, 应设防滑踏步。
276
地上立式油罐应设液位计和高液位报警器。频繁操作的油罐宜设自动联锁切断进油装置。等于和大于50000m3的油罐尚应设自动联锁切断进油装置。有脱水操作要求的油罐宜装设自动脱水器。
277
地上立式油罐的基础面标高, 宜高出油罐周围设计地坪标高0.5m; 卧式油罐宜采用双支座。
278
油品储罐的主要进出口管道宜采用挠性或柔性连接方式。
279
人工洞石油库油罐总容量和座数应根据巷道形式确定。 同一个贯通式巷道内的油罐总容量不应大于100000m3, 油罐不宜多于15座; 同一个尽头式巷道内的油罐总容量不应大于40000m3, 油罐不宜多于6座。储存丙B类油品的油罐座数, 可不受此限制。
280
人工洞内罐室之间的距离, 不宜小于相邻较大罐室毛洞的直径。
281
人工洞内油罐顶与罐室顶内表面的距离, 不应小于1.2m。罐壁与罐室壁内表面的距离, 不应小于0.8m。
282
人工洞石油库主巷道衬砌后的净宽, 不应小于3m; 边墙的高度, 不应小于2.2m。主巷道的纵向坡度, 不宜小于5‰。
283
人工洞石油库主巷道的口部, 应根据抗爆等级设相应的防护门和密闭门。罐室防爆墙上应设密闭门。
284
人工洞式油罐的通气管管口必须设在洞外。通气管应采用钢管。各种油品应分别设置通气管, 其直径应经计算确定并不得小于出油管直径。通气管在油罐操作间处应安装管道式呼吸阀、 放液阀; 通气管管口处应安装阻火器。
油泵站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结论
油泵站
1
油泵站宜采用地上式。其建筑形式应根据输送介质的特点、 运行条件及当地气象条件等综合考虑确定, 可采用房间式( 泵房) 、 棚式( 泵棚) , 亦可采用露天式。
2
泵房( 棚) 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泵房应设外开门, 且不宜少于2个, 其中1个应能满足泵房内最大设备进出需要。建筑面积小于60m2时可设1个外开门。
3
2 泵房和泵棚的净空不应低于3.5m。
4
输油泵的设置, 应符合下列规定:
5
1 输送有特殊要求的油品时, 应设专用输油泵和备用泵。
6
2 连续输送同一种油品的油泵, 当同时操作的油泵不多于3台时, 可设1台备用泵; 当同时操作的油泵多于3台时, 备用泵不应多于2台。
7
3 经常操作但不连续运转的油泵不宜单独设置备用泵, 可与输送性质相近油品的油泵互为备用或共设1台备用泵。
8
4 不经常操作的油泵, 不应设置备用油泵。
9
用于离心泵灌泵和抽吸运油容器底油的泵可采用容积泵。
10
油泵站的油气排放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1
1 管口应设在泵房( 棚) 外。
12
2 管口应高出周围地坪4m及以上。
13
3 设在泵房( 棚) 顶面上方的油气排放管, 其管口应高出泵房( 棚) 顶面1.5m及以上。
14
4 管口与配电间门、 窗的水平路径不应小于5m。
15
5 管口应装设阻火器。
16
没有安全阀的容积泵的出口管道上应设置安全阀。
17
油泵机组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8
1 油泵机组单排布置时, 电动机端部至墙( 柱) 的净距, 不宜小于1.5m。
19
2 相邻油泵机组机座之间的净距, 不应小于较大油泵机组机座宽度的1.5倍。
20
油品装卸区不设集中油泵站时, 油泵可设置于铁路装卸栈桥或汽车油罐车装卸站台之下, 但油泵四周应是开敞的, 且油泵基础顶面不应低于周围地坪。
油品装卸设施
21
铁路油品装卸线设置,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铁路油品装卸线的车位数, 应按油品运输量确定。
22
2 铁路油品装卸线应为尽头式。
23
3 铁路油品装卸线应为平直线, 股道直线段的始端至装卸栈桥第一鹤管的距离, 不应小于进库油罐车长度的1/2。装卸线设在平直线上确有困难时, 可设在半径不小于600m的曲线上。
24
4 装卸线上油罐车列的始端车位车钩中心线至前方铁路道岔警冲标的安全距离, 不应小于31m; 终端车位车钩中心线至装卸线车挡的安全距离应为20m。
25
油品装卸线中心线至石油库内非罐车铁路装卸线中心线的安全距离, 应符合下列规定:
26
1 装甲、 乙类油品的不应小于20m。
27
2 卸甲、 乙类油品的不应小于15m。
28
3 装卸丙类油品的不应小于10m。
29
甲、 乙、 丙A类油品装卸线与丙B类油品装卸线, 宜分开设置。当甲、 乙、 丙A类油品与丙B类油品合用一条装卸线且同时作业时, 两种鹤管之间的距离, 不应小于24m; 不同时作业时, 鹤管间距可不限制。
30
桶装油品装卸车与油罐车装卸车合用一条装卸线时, 桶装油品车位至相邻油罐车车位的净距, 不应小于10m。
31
油品装卸线中心线至无装卸栈桥一侧其它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距离, 在露天场所不应小于3.5m, 在非露天场所不应小于2.44m。
32
铁路中心线至石油库铁路大门边缘的距离, 有附挂调车作业时, 不应小于3.2m; 无附挂调车作业时不应小于2.44m。
33
铁路中心线至油品装卸暖库大门边缘的距离, 不应小于2m。暖库大门的净空高度( 自轨面算起) 不应小于5m。
34
桶装油品装卸站台的顶面应高于轨面, 其高差不应小于1.1m。站台边缘至装卸线中心线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35
1 当装卸站台的顶面距轨面高差等于1.1m时, 不应小于1.75m。
36
2 当装卸站台的顶面距轨面高差大于1.1m时, 不应小于1.85m。
37
卸油设施的零位罐至油品卸车线中心线的距离, 不应小于6m。零位罐的总容量, 不应大于一次卸车量。
38
从下部接卸铁路油罐车的卸油系统, 应采用密闭管道系统。从上部向铁路油罐车灌装甲、 乙、 丙A类油品时, 应采用插到油罐车底部的鹤管。鹤管内的油品流速, 不应大于4.5m/s。
39
油品装卸栈桥应在装卸线的一侧设置。
40
油品装卸栈桥的桥面, 宜高于轨面3.5m。栈桥上应设安全栏杆。在栈桥的两端和沿栈桥每60~80m处, 应设上下栈桥的梯子。
41
新建和扩建的油品装卸栈桥边缘与油品装卸线中心线的距离, 应符合下列规定:
42
1 自轨面算起3m及以下不应小于2m。
43
2 自轨面算起3m以上不应小于1.85m。
44
油品装卸鹤管至石油库围墙的铁路大门的距离, 不应小于20m。
45
两条油品装卸线共用一座栈桥时, 两条油品装卸线中心线的距离,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小鹤管时, 不宜大于6m。
46
2 当采用大鹤管时, 不宜大于7.5m。
47
相邻两座油品装卸栈桥之间两条油品装卸线中心线的距离,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二者或其中之一用于甲、 乙类油品时, 不应小于10m。
48
2 当二者都用于丙类油品时, 不应小于6m。
49
向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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