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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管理办法
目的:为了扩大企业经营范围,加快房地产企业发展,维护企业信誉和形象,针对使用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的项目,制定《关于使用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管理办法》:
一、项目实施前管理
1、拟开发项目以公司的开发资质进行房地产开发;
2、合作方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a.个人:身份证明,工作证明,个人财产证明,信誉记录;
b.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场所证明,信誉记录;
3、合作双方针对具体项目签订《项目使用房地产资质意向书》;
4、针对具体项目公司指派专人全程参与项目投标及前期工作;
5、项目入围后签订具体合同,合同中约定项目管理办法以及资质管理费用;
6、项目进行投标时,陆延房地产出具开发公司资质投标材料;
a.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b.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份(加盖公章);
c.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三份(加盖公章);
d.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份(加盖公章);
e.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份(加盖公章);
f.企业近五年开发项目或代建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三份(加盖公章);
g.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三份(加盖公章);
h.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加盖公章);
7、项目在入围前对关于资质管理等问题的其他操作依照《山西六建集团房地产资质使用管理办法》中相关约定办理。
二、项目实施中管理
1、合作方不管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任何地方使用开发资质时,须有公司相关人员在场办理;
2、项目实施过程中应该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开发建设和销售管理工作,不得进行违法操作;
3、合作项目在建设期间陆延房地产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监督资质使用情况;
4、财务部定期监督资金流向,督促其按时支付工程费用及农民工工资发放,拒绝因拖欠现象引发的一系列影响公司荣誉的行为发生;
5、工程部和合同造价部不定期对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进行检查;
6、与项目相关的技术、经济、规划证件的原件由公司保管;
7、合作方在违规使用公司开发资质造成的损失,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8、合作方在使用公司开发资质依照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管理费用。
三、项目实施后管理
1、项目上报的开发面积纳入陆延房地产年度房屋建筑施工面积,用以升级开发资质;
2、对项目的各种证件原件进行管理,对项目的施工图纸,财务报表进行备案管理;
3、对项目的相关荣誉进行管理,纳入公司开发案例,并拥有荣誉的使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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