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书(1)项目名称:甲方(负责单位):通讯地址: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E-mail:乙方(合作单位):通讯地址: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E-mail:本协议双方就共同参与研究 项目事项,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下达部门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双方共同恪守。一、合作内容1.研究目标: (1) (2) (3)2.技术内容:(1) (2) (3)3.合作方式:(1) (2) (3)4.合作期限: 20 年 月20 年 月二、双方分工情况甲方:1. 2. 3. 乙方:1. 2. 3. 三、双方权利
2、、义务与责任甲方:(1) (2) (3)乙方:(1) (2) (3)四、经费分配项目获得资助后,甲方将总经费中的 %支付给乙方作为合作研究经费,其中课题开始时支付 %作为乙方的启动经费,其余部分将采取 的方式进行支付,并于课题开始后的 时间内支付完毕。五、成果分配1.产权归属:本研究所产生的成果及产权中的 (全部、甲方完成部分)归甲方拥有, (全部、乙方完成部分)归乙方拥有。具体如下:(1)科研成果署名:甲方 (是,否) 需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 (可以、不可以)将研究成果中的 (全部、甲方完成部分)单独申报科研成果;乙方 (是,否)需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 (可以、不可以)将研究成果中的(全
3、部、乙方完成部分)单独申报科研成果;联合申报时, (是,否)需经甲乙双方协商,完成单位排序按照甲方为第 (一、二)完成单位,乙方为第 (一、二)完成单位排列,完成人名单排序按照 方式进行。 (2)论文发表:甲方 (是,否) 需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 (可以、不可以)单独将 (全部、甲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以论文形式 (单独、联合)发表;乙方 (是,否)需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 (可以、不可以)将 (全部、乙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 以论文形式 (单独、联合)发表;联合发表论文时, (是,否)需经甲乙双方协商,论文作者排名将按照甲方为 (通讯作者、第一作者、第二作者、按贡献大小排名),乙方为 (通
4、讯作者、第一作者、第二作者、按贡献大小排名)原则进行。(3)专利申请:甲方 (是,否) 需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 (可以、不可以)单独将 (全部、甲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申请专利,乙方在 (是,否) 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 (可以、不可以)将研究成果中的乙方完成部分 (单独、联合) 申请专利。联合申请专利时, (是,否)需经甲乙双方协商,发明人排序将按照以下 原则进行。(4)后续项目申请:甲方 (是,否) 需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 (可以、不可以)将本研究成果中的(全部、甲方完成部分) 作为其他科研项目申报的基础;乙方 (是,否) 需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 (可以、不可以)将本研究成果中的 (
5、全部、乙方完成部分)作为其他科研项目申报的基础。2.成果转让:本研究项目所产生成果的转让权归 (甲方、甲乙双方共同)拥有,具体转让程序为:(1) (2) (3)由此产生的经济效益分配方案在成果转让 (前、后),由 (甲方、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六. 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1.本协议生效期间为项目获得之日至项目结题申请通过之日;2.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无效;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对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违约方要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 (2) (3)4.执行本合同中如遇不可抗
6、拒的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地震等导致协议不能顺利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尽快书面通知对方以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5.本协议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时,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本协议;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备忘录或附件的形式体现;7.本协议的备忘录或者附件与本协议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七. 双方其他特殊约定1.2.3.4八、其他1. 本项目如获得批准后,本协议有效期的自动延伸至项目结题通过时;本项目如未获得批准,本协议将自动终止。2.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效力;3. 未经对方许
7、可,甲乙双方都不得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第三者。甲方:(单位全称,与印章称呼 乙方(单位全称,与印章称呼一致) (盖章) 一致)(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附件4: 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书(2)“xxxxxx”合作协议书根据xxxx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合同法、专利法、著作权法以及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国科发政字200394号)、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国办发200230号)、关于加强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
8、作的若干意见、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656号)等相关法规,经友好协商,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和xxxx单位一致同意就xx科技xx计划项目课题“xxxxx”(以下简称“课题”)合作申请、联合攻关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课题攻关联合体组成各方同意,由xxxxx(第一承担单位)作为该课题的依托单位,xxxx(参加单位1)、xxxxx(参加单位2)作为课题的合作单位。第二条 根据课题申请书、课题任务书、课题实施方案,课题组各方的课题任务分工如下:课题分解为x个子课题组:xxxxxxxxxx等。对各方主要任务分别进行描述:xxxxxxxxxx第三条根据任务分工,各方就课
9、题的国拨专项经费分配如下(数额及比例)依托单位:专项经费xxxx万元,占xxxx; 参加单位1:专项经费xxx万元,占xxxx;参加单位2:专项经费xxxx万元,占xxxx;管理费用:专项经费xxxx万元,占xxx%,作为课题管理用于评审、中期检查和验收等活动经费,由课题负责人掌握。第四条 各方本着相互合作的精神,对在课题申请和执行过程中涉及的知识产权按以下方式处理1.一方在申请课题之前所获得的知识产权及相应权益均归该方单独所有,不因共同申请课题而改变。2.因申请课题需要,一方单独向其他方提供的未公开的、或在提供之前已告知不能向第三方提供的与课题相关的技术资料、数据等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自
10、所有或合法拥有的任何计算机程序、代码、算法、公式、过程、观念、图表、照片、制图、设计、产品、样品、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无论是否获得专利)、技术秘密、版权、商标、产品研发计划、预测、策略、规范、实际或潜在商业活动的信息、客户与供应商名单、财务事项、市场营销计划等技术、商务上的信息等】,未经提供方同意,不得提供给第三方。不管本申请是否获得资助,本条款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xx年内有效。3.因申请课题需要,一方向其他方提供的相关信息,不构成向其他方授予任何关于专利、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许可行为。4.在课题执行过程中,各方应对课题执行过程中产生的科技成果按下列方式及时采取知识产权
11、保护措施:4.1 根据课题任务分工(参见本协议第二条),在一方的工作范围内独立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该方单独所有。一方转让其专利申请权时,其他方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4.2 在课题执行过程中,由各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各方共有。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方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其他方单独或者共同申请。各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其他方不得申请专利。4.3 由各方共同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各方均有独自使用的权利。未经其他各方同意,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技术秘密。4.4 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的精神权利,如身份权、
12、依法取得荣誉称号、奖章、奖励证书和奖金等荣誉权归完成方共有。4.5 各方对共有科技成果实施许可、转让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而获得的经济收益由各方共享。收益共享方式应在行为实施前另行约定。5.本协议不在各方之间建立任何商业上的代理、合作关系,如各方希望建立任何商业上的代理、合作关系的,应另行签订协议。第五条 课题执行过程中研制或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资产的归属1.各方利用各自获得的国拨专项经费所购置的其他设备、器材、资料等资产归属于各自所有。2.利用配套经费研制或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按配套经费提供方与使用方之间的协议处理。3.其他研究资料按本协议第四(2)条规定执行。第六条违约责任1.按课题
13、任务分工,一方因自己的原因导致研究开发工作未能按期完成,或者项目成果未能达到课题任务(或合同)书约定的考核指标的,该方应当采取措施尽快完成研究开发工作或者使项目成果达到课题任务(或合同)书要求,并承担由此而增加的相应费用。2.合作方无正当原因未履行本协议时,经课题项目管理部门审批后,课题依托单位有权停拨、追缴部分或者全部经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方承担。3.未经拥有共同知识产权所有权人各方同意,违反本协议第四条所列方式实施或者转让项目成果的,应当向该方支付相当于其实施或者转让项目成果所得收益的违约金。4.合作方违反相应课题经费使用办法或经课题依托单位检查确认计划进度不符合课题任务(或合同)书
14、约定的,课题依托单位有权减拨或停拨后续经费,由此产生的损失由该方负担;情节严重的,课题依托单位有权申请课题的项目组织单位及科技部等行政主管部门调整或终止该课题任务(或合同),同时,该方应当返还已拨付的课题经费。5.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时,可以免除违约责任,但该方应及时书面通知课题依托单位,并在合理期间内出具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证明。课题依托单位在知悉该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后,应及时报课题的项目组织单位及科技部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6.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各方均采取适当措施减轻损失。一方因未采取措施或采取措施不当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当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第
15、七条验收的标准和方式按科技部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课题任务(或合同)书的规定执行。第八条 补充协议或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协议内容如与批准的课题任务(或合同)书内容存在实质差异,各方应在此基础上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在课题批准后以本协议为基础(即不修改本协议的实质内容)重新签订课题合作研究协议。在申请或课题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先请课题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各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各方同意将该争议提交至由各方共同协商确认的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第九条 有效期9.1本协议一式xx份,各方各执贰份,科技部(省、市)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2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9.3 经各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协议任何条款以书面形式做出修改。课题依托单位(公章)(单位全称,与印章称呼一致)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课题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合作单位1(公章)(单位全称,与印章称呼一致)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课题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合作单位2(公章)(单位全称,与印章称呼一致)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课题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