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兰新铁路LXTJ5标段路基工程
编号:
重锤地基解决施工作业指导书
单 位:中铁二局兰新铁路第二双线项目部三工区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中铁二局兰新铁路第二双线项目部三工区
2023年3月30日
1 .编制目的
明确重锤夯施工作业的工艺流程、操作要点和相应的工艺标准,指导、规范路基地基解决施工。
2 .编制依据
《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23]160号
《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212-2023)
《新建铁路兰新第二双线工程施工图》
3.合用范围
合用于兰新第二双线铁路LXTJ5标段路基地基解决,解决深度<3.0m。
4.作业准备
4.1内业技术准备
作业指导书编制后,应在开工前组织技术人员认真学习实行性施工组织设计,阅读、审核施工图纸,澄清有关技术问题,熟悉规范和技术标准。制定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提出应急预案。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对参与施工人员进行上岗前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2外业技术准备
施工作业层中所涉及的各种外部技术数据收集。修建生活房屋,配齐生活、办公设施,满足重要管理、技术人员进场生活、办公需要。
5.技术规定
在大面积施工前,在选取有代表性的地段进行试夯,拟定重锤夯实的锺重、锤底直径、落距、夯击遍数,并将形成成果报监理单位确认。
6.施工程序与工艺流程
6.1施工程序
施工程序为:施工准备→施工实验段→拟定工艺参数→夯击施工→质量检查
平整场地
测量放样
拟定工艺参数
设备就位
测量锤顶高程
夯锤起吊夯实
夯实完毕换夯点
6.2 工艺流程
7.施工规定
7.1施工准备
7.1.1 依据设计高程及预先估计夯后也许产生的平均地面变形量,拟定夯前地面高程。
7.1.2 夯锤的重量应按欲加固的土层深度、土的性质及夯锤落距选定,夯锤底面宜采用圆形,面积应符合设计规定。
7.1.3 施工前,按设计初步拟定的夯实参数,在有代表性的场地上进行试夯。通过夯实前后测试数据的对比,检查夯实效果,拟定各项工艺参数,并报监理单位确认。
7.1.4场地平整,清除表层土,进行表面松散土层碾压,修筑机械设备进出道路,排除地表水,施工区周边作排水沟以保证场地排水通畅防止积水。
7.1.5查明重锤夯实场地范围内地下构造物和管线的位置及标高,采用必要措施,防止因重锤夯实行工导致损坏。
7.1.6测量放线,定出控制轴线、重锤夯实场地边线,标出夯点位置,并在不受重锤夯实影响地点,设立若干个水准基点。
7.1.7施工前应按设计初步拟定的重锤夯实参数在有代表性的场地上进行工艺性试夯实验。通过重锤夯实前后测试数据的对比,检查重锤夯实效果,拟定有关工艺参数。
7.2施工工艺
7.2.1夯实设备就位,使夯锤对准夯点位置。
7.2.2测量夯前锤顶高程。
7.2.3将夯锤起吊到预定高度,夯锤脱钩自由下落,完毕一次夯击。若发现因坑底倾斜而导致夯锤歪斜时,应及时将坑底整平。
7.2.4按试夯拟定的夯击次数及控制标准,完毕一个夯点的夯击。
7.2.5换夯点,反复环节1至4,完毕第一遍所有夯点的夯击。
7.2.6在规定的间隔时间后,按上述环节逐次完毕所有夯击遍数,最后用低能量满夯将表层松土夯实达成设计规定。
7.2.7对解决范围进行重锤夯实行工满足施工质量规定后,表层的松土应重新刮平及压实。
8.劳动组织
8.1劳动力组织方式:采用架子队组织模式。
8.2施工人员应结合实验段拟定的施工方案、机械、人员组合、工期规定进行合理配置。
序号
工种名称
单位
数量
说明
1
重锤夯实机操作手
人
2
2
平地机操作手
人
2
3
压路机操作手
人
2
4
测工
人
2
5
修理工
人
1
6
实验员
人
1
7
普工
人
4
8
管理人员
人
3
其中负责人、工班长、技术人员、专兼职安全员必须由施工公司正式职工担任,并可根据工程情况适当配备若干劳务工人。
9.设备机具配置
序号
机械名称
规格
数量(台)
说明
1
重锤夯实机
1
2
平地机
PY180
1
3
水准仪
2
4
灌砂法实验仪器
2
5
振动式压路机
YT20
2
10.质量控制及检查
10.1质量控制
10.1.1地基表面需要满夯加固时,夯点布置应满足搭接面积不小于1/4。
10.1.2开夯前应检查夯锤重和落距,以保证单击能量符合设计规定。
10.1.3在每遍夯击前,应对夯点放线进行复核,夯完后检查夯坑位置,发现偏差或漏夯应及时纠正。
10.2检查
10.2.1重锤夯实最后两遍的夯沉量砂性土、碎石土不大于0.5cm。夯实面下3m深度范围内的土的压实系数不低于0.92或地基系数K30≥110MPa。若夯实面下位于基床底层范围内时压实系及地基系数应满足基床底层的压实标准
10.2.2检查数量:重锤夯实达成设计规定的遍数后,每100米等间距检查2个断面6点,每断面左、中、右各1点,左、右点距路基边沿1m处,若未能达成规定的施工质量规定,则继续夯实,直到达成规定为止。
10.2.3夯实地基解决范围、横坡的允许偏差、检查数量及检查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夯实地基解决范围、横坡的允许偏差、检查数量及检查方法
序号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
检查数量
检查方法
1
解决范围
不小于设计值
沿线路纵向每100m抽样检查5处
尺 量
2
横 坡
±0.5%
沿线路纵向每100m抽样检查5个断面
坡度尺量
11.安全及环保规定
11.1安全规定
11.1.1施工区域应设警示标志,严禁非工作人员出入。
11.1.2施工中应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养护、维修。
11.1.3为保证施工安全,现场应有专人统一指挥,并设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的安全工作,坚持班前进行安全教育制度。
11.1.4夯击施工前应对起重机、滑轮组及脱钩器等全面检查,并进行试吊、试夯,一切正常方可强夯。
11.1.5当夯实行工所产生的震动对邻近建筑物或设备会产生有害影响时,应设立监测点,并采用挖隔振沟等隔振减震措施。一般即有建筑50m范围内不宜采用强夯措施。当桥台附近,涵洞附近需进行强夯时,可先进行路基范围的强夯后,再施工桥台、涵洞。
11.1.6起吊夯锤保持匀速,不得高空长时间停留,严禁急升猛降防锤脱落。停止作业时,将夯锤落至地面。夯锤起吊后,臂杆和夯锤下及附近15m范围内严禁站人。
11.1.7有建筑50m范围内不宜采用强夯措施。
11.1.8当风力大于5级时,应停止强夯作业,以防机械倾倒,保证安全。
11.2环保规定
11.2.1重锤夯击施工中,容易导致对环境的污染。干燥天气进行强夯时宜洒水降尘。
11.2.2强夯施工产生的噪声不应大于《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界线》(GB12523)的规定,强夯场地与建筑物间应按设计规定采用隔振或防振措施。
11.2.3按环保部门规定集中解决实验及生活中产生的污水及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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