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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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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中铁建川建设有限公司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新实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各投资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全体参建员工的人身安全、身体健康,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国家、交通部、住建部有关法规、规定,各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威宁中铁建川建设有限公司(简称“威宁公司”)负责对各投资项目安全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各工程项目经理部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对本工程施工安全负总责,并全面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条 以强化施工安全管理为基础、建设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为载体,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为保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为关键,扎实推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 安全管理依据方针目标 第四条 安全管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5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6.《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7.《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9. 国家、交通部、住建部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和规定。 第五条 安全管理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六条 安全管理目标 1、企业职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企业职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伤人数为零; 3、重大隐患整改率97%,一般隐患整改率100%; 4、一般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为零; 5、杜绝重大道路交通、火灾、环境责任事故; 6、安全生产教育面100%。 第三章 安全管理体系 第七条 落实成立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部,组长及副组长分别由项目公司副总经理、工程部经理直接担任,成员由工程部各项目管理组成员及其他各部室负责人组成。威宁公司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职责: (一)审核各参加单位人员资质、安全组织机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二)施工过程中以巡检、抽检方式对现场安全进行检查; (三)严格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安全管控措施的落实; (四) 审查监理规划大纲、监理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情况; (五)负责对各参见单位安全管理情况实施检查与监督; (七)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重点检查,从测量、方案的敲定、实验检测、监控量测各环节,工序施工过程加大安全质量检查、奖罚力度。 (八)针对新实公司安全管控情况及出现的问题,每月向上级主管领导进行汇报。 (九)参与重大安全事故的相关处理工作。 (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办理相关报监、报建手续。 30 威宁中铁建川建设有限公司 安全保证体系框图 威宁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安全责任制 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质量部 安全控制 安全检查 建设安全标准工地 施工项目部 专兼职安全员 强化安全控制 消除事故隐患 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奖罚条例 安全管理制度 规范生产管理 规范现场设施 规范施工作业 规范劳动保护 定期进行检查 专项专业检查 日常监督检查 安全管理部门 系统安全教育 岗前安全教育 安全技术培训 实现安全生产 激励约束机制 提高安全技能及意识 应急预案演练 (1)各项目安全目标指标 1、项目安全策划 2、与安全相关的资源保证 4、会议、培训教育、技术交底 3、安全技术措施、应急响应预案 5、安全检查、验收 6、实施工艺流程、按章操作 (2)各项目阶段性安全计划 (3)各项目危险源辨识、安全风险评估 7、阶段性总结、评审 违章、事故? 合格? (4)各项目重大危害因素登记 (1)安全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劳保用品配备、穿戴到位 (3)劳务协作资质合法、安全协议责任明确 (5)安全设施、警示牌布置到位登记 (2)特种设备获得安全准用证 (1)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重大危险因素应急响应预案 (1)会议、培训、交底等签字手续 (2)会议培训交底的内容资料 (1)各施工项目部每周自检 (2)发现隐患报告、整改 (3)事故隐患整改反馈 (4)监理部、新实公司每月安全检查、考核 (1)班组长、技术员现场监督 (2)专、兼职安全员现场监督 (5)有关主管部门安全检查 (2)向有关主管部门的汇报 (1)年度安全工作总结 8、类似工程项目推广、应用 (3)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 (3)新实公司安全工程师监督检查 (1)事故报告 项目安全管理流程图 第四章 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各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和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其落实的真实性负责。 (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立应符合有关规定,其工作开展的计划、记录、总结等内容要真实、有效;对本企业“三类人员”履行安全职责进行考核、评比,对企业内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落实对本企业重大危险源的评定、登记、公示与监控的工作。 (三)施工单位应严格本企业所确定的分包作业队伍安全生产条件的考察、审核和准入程序;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承担的责任。 (四)施工单位对安全投入的计划、投入台帐、投入管理、核算等应履行合法程序。 (五)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对本企业职工教育的时效性和真实性负责。 (六)施工单位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七)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相关部门和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的实施监督。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八)施工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九)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企业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施工企业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和使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十)施工单位接到安全监督机构下达的安全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和停工指令后,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或者停工。建设工程停工后又复工的,施工企业在复工前,必须采取措施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机械设备等重新进行检查维修,消除事故隐患。 (十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如实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 第五章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管理 第九条 日常巡查 施工单位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做好日常巡查,对重要工作面和存在较大隐患的部位要跟踪巡查,必要时采取旁站式督促整改。各单位安全巡查应有记录。 第十条 周例行检查 主要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组织周或旬例行检查。周例行检查,由本单位安全负责人组织,保证、监督体系相关人员参加。检查应有记录,存在的问题以隐患整改通知单或检查整改落实责任表的形式进行明确。 第十一条 月例行检查 监理单位每月20—28日由安全总监组织所监理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月例行检查,达州新实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安全工程师和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限时整改,对存在的违章行为和未及时整改的进行处罚,检查情况作为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依据。监理单位下发检查通报,并进行跟踪督促整改,闭合管理。安全工程师抽查施工单位整改情况。检查主要内容: (一)施工现场检查:对施工现场、驻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重点施工项目、关键工序、重要部位的现场控制、制度落实、作业标准、文明施工等应对照要求检查; (二)内业资料检查: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制度、措施、方案的建立落实情况;桥梁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开展情况;危险源辨识开展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情况;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情况;人员教育培训、技术交底、文件学习传达情况,内业资料整理是否完善等。 第十二条 专项(季节性)检查 安全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专项或季节性安全专项检查,如用电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防火防爆、节假日前后、雨季、冬季、汛期等,并对定期检查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季度检查可以与月例行检查合并进行。 第十三条 节假日例行检查 国家法定的“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施工单位必须提前5-10天(相对节日时间)安排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必须有检查记录。 第六章 安全文明施工奖罚管理 第十四条 奖励 (一)在上级或当地安全主管部门组织的检查中被评为优秀单位(凭证明)并经公司确认的单位,项目负责人重视安全生产,安全制度健全,安全管理资料规范,现场无安全隐患、无“三违”现象,且未发生伤亡事故的单位,每次奖励1000~5000元。 (二)在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中坚守岗位,坚持原则,并在工程建设、防止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每次奖励500~3000元。 第十五条 处罚 (一)施工区内,凡经建设、监理认定的安全隐患,自书面整改通知下达之日起,必须在整改通知要求时间内落实整改。逾期不采取有效整改措施,视情节轻重,每次处罚1000~10000元。 (二)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施工作业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将视情节轻重,每次处罚300元~2000元;在作业面使用的防护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每次处罚300元~2000元。 (三)不按照规定对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让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职工上岗操作的,或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操作的,每人次处罚200元。 (四)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或者无章可循,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指出后仍不采取措施的,每次处罚500~3000元。 (五)不按国家规定安排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随意消减防尘防毒和安全设施,或虽有设施而不使用,每次处罚500元~3000元。 (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每次处罚1000元~5000元。 (七)生产设备不符合安全规定,违章运行、停放,每次处罚300~2000元。 (八)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有关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未到有关机构注册登记并取得安全使用证,擅自投入使用的,每次处罚5000元。 (九)未按监理指令施工,而导致安全隐患的,每次处罚500元~3000元。 (十)高边坡开挖、爆破作业、排架搭设与拆除、大型模板安装与拆除、重大件吊装、大型施工设备安装与拆除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现场作业不按专项方案施工,视情况每次处罚500~5000元。 (十一)临时用电开关柜接线端,搭接不符合安全要求,没有固定、安全可靠的配电装置,配电装置无安全防护措施以及防雨措施,使用裸线连接,跨越施工道路架空线路低于5米,或一般架空线路低于2.5米,潮湿环境中施工用电不使用安全电压等级,等其他违反施工用电规程的,视情节轻重,每次处罚200元~3000元。 (十二)未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每人次处罚100元。 (十三)施工作业面无安全警示牌、标志牌的,或者数量不满足要求的,每次处罚100~1000元。 (十四)施工现场生产垃圾、办公区和生活区生活垃圾未按规定集中堆放在指定地点,随意丢弃的,视情节轻重每次处罚200~1000元。 (十五)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视情节轻重每次处罚200~2000元。 (十六)不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设施、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等习惯性违章,每人次处罚100元。 (十七)生产区和生活区防火部位消防器材数量、类型、摆放不符合要求,每次处罚500元。 (十八)风、水、电管线等施工相关设施布置、标示不符合安全要求,每次处罚500元。 (十九)“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不符合要求的,每次处罚500元。 (二十)重大隐患及停工整改、重大件吊装必须实行旁站监理。在监理单位未进行旁站监理就施工的,视情况每次处罚300~2000元。 (二十一)参建单位全体人员(含农民工)均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不参加工伤保险的按照每人次处罚300元。 (二十二)其它可能造成国家、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行为,每次处罚500元~5000元。 第十六条 监理单位责任 (一)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单位存在违章违规施工行为、现场存在生产安全隐患、文明施工不到位等应给施工单位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在相同部位相同隐患连续下发两份通知书,施工单位仍未整改,并无任何正当理由的,监理单位可根据以上处罚规定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处罚意见报新实公司。 (二)由于监理工程师未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致使施工承包商发生安全违约行为的,新实公司将根据情况对监理单位进行10﹪的违约连带责任处理。 第十七条 奖金、罚金的支付和上交 (一)在执行时必须填写四联单(附表1),第一联交责任单位,第二联交新实公司工程部,第三联交新实公司财务部,第四联交监理单位保存。 (二)所有奖金和罚金都将由新实公司财务部直接支付到该单位工程结算款或从该单位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第十八条 对罚金的处理 安全生产中的罚金将专款专用于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主要用于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班组或个人进行奖励,也可用于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教育培训、安全活动等。 第七章 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管理 第十九条 新实公司依据施工合同及公司有关规定对各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进行考核。 第二十条 新实公司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为安全检查考核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安全检查、考评活动,协调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审定考核结果。 第二十一条 新实公司安全质量部负责安全检查、考评的具体实施,负责检查考评项目的编制,负责检查考评活动资料的整理、通报的下发、结果的上报,并负责安全管理体系问题的整改追踪。 第二十四条 新实公司安全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师负责专业安全技术方案和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检查问题的整改追踪,每月将检查发现问题汇总到工程部纳入考核。 第二十二条 监理单位负责按照安全监理细则的有关要求做好日常安全巡查,并负责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跟踪落实,每月将检查发现的问题汇总报达州新实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安全质量部纳入考核。 第二十三条 考核工作为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分为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生产安全事故三部分。 第二十四条 安全保证体系的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培训等; 第二十五条 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考核内容包括:施工设备机具管理、施工用电、高边坡基坑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焊接作业、文明施工等。 第二十六条 考核工作与每季末的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同时进行,并与月安全检查、不定期检查相结合。 第二十七条 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附表2),评定等级分为A、B、C、D四级: A级:95分(含)以上,奖励10000元; B级:85分(含)至95分,不奖不罚; C级:75分(含)至85分,处罚5000元; D级:75分以下,处罚1000至20000元。 第二十八条 安全生产考核奖罚金额在下月工程进度计划款中结算。 第八章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管理 第二十九条 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人员抢救、设备抢修,防止事故扩大。一旦发生事故,发生事故的单位要迅及时向新实公司快报,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工程建设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上报。快报内容: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简要经过、伤亡情况、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等。正式报告按照国家、建设部、交通部的有关规定格式上报。 第三十条 有关事故调查处理的程序及办法。特别重大、重大、大事故及一般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办理。除此以外的事故,由新实公司组织或委托相应的单位调查、分析,并向上级单位报告。 第九章 安全文明措施费管理 第三十一条 安全文明措施费主要指用于与本标有关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隐患消除等的专项费用,尤其是指在合同未界定清楚的交叉作业、外界影响等消除安全隐患的安全措施(安全标识)等专项费用。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根据所承包工程的安全风险分析,在开工一个季度内,报送专项安全措施费年度资金使用计划。专项安全措施费采取“一事一批”,按照资金使用计划,由承包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或根据监理、建设单位指令意见,按附表进行审批、实施和结算。 第三十三条 施工单位在申报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费使用时,应填写“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审批表”(附表3),按程序进行审批立项。安全措施施工技术方案应包括防护措施设计及图纸、安全技术方案、估算工程量及估算单价、估算投资,以及使用时间和功效说明可作附件。 第三十四条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审批按监理单位审核,新实公司安全质量审批,计划合同部、财务部会审的程序进行。经审批后的“专项安全措施审批表”即可生效,作为实施依据。 第三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按审批的安全措施方案组织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由监理单位对其施工质量、进度进行监督、管理,主要检查其与所定方案、措施的吻合性。 第三十六条 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措施方案中安全防护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承包人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监理单位报送新实公司后,有权责令停工、罚款等手段。 第三十七条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完工后,施工单位填写“专项安全措施完工验收及支付表”(附表4)提出验收申请,监理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工程量进行检查验收及复核,对其安全防护效能进行评价。安全措施完工并经验收合格,相关人员应及时在“专项安全措施完工验收及支付表”(附表4)签署意见,新实公司相关部门审核会签后,转入当月合同清单结算。 第三十八条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中所涉及的项目单价,原合同已有或类似单价的直接套用,新增单价则由施工单位按原合同的中标报价计价原则编制,监理单位审核,新实公司安全质量部、工程管理部、计划合同部审批。 第十章 节能环保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止由于建筑施工造成的作业污染和扰民,保障建筑工地附近居民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我公司将努力做好节能及环境保护工作。 第三十九条 建立节能环保专(兼)职管理组织机构,成立管理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部,组长及副组长分别由项目公司副总经理、工程部经理直接担任,成员由安质部、工程部各项目管理组成员及其他各部室负责人组成。新实公司节能环保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职责: (一)审核各参加单位人员资质、节能环保组织机构,相关节能环保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二)施工过程中以巡检、抽检方式对现场进行检查; (三)严格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节能环保管控措施的落实; (四) 审查监理规划大纲、监理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情况; (五)与施工单位签订环保包保责任状,包保责任状中明确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六)负责对各参见单位节能环保管理情况实施检查与监督; (六)针对新实公司节能环保管控情况及出现的问题,每月向上级主管领导进行汇报。 (九) 接受环保监督部门监督。 第四十条 环保组织措施 施工期间对环境进行保护是业主对承包商的要求,也是承包商的自身职责。我公司将根据公司管理标推、国家省市规定、业主要求,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工程《环境保护实施细则》,以细则的各项具体规定作为统一和规范全体施工人员的行为难则。 加强环保教育和激励措施,把环保作为全体施工人员的上岗教育内容之一,提高环保意识。对违反环保的班组和个人进行处罚。 第四十一条 防止大气污染措施  (1)清理施工垃圾时使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撤造成扬尘。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2)施工道路采用硬化,并随时清扫洒水,减少道路扬尘。 (3)工地上使用的各类柴油、汽油机械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不使用气体排放超标的机械。 (4)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尽量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时采用严密苫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 (5)搅拌站格设封闭的搅拌棚,在搅拌机上设置喷淋装置。 (6)在施工区禁火焚烧有毒、有恶臭物体。 第四十二条 防止水污染措施 (1)办公区、施工区、生活区合理发置排水明沟、排水管,道路及场地适当放坡,做到污水不外流,场内无积水。 (2)未经处理的泥浆水,严禁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所有排水均要求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3)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第四十三条 防止施工噪声污染措施 (1)作业时尽量控制噪音影响,对噪声过大的设备尽可能不用或少用。在施工中采取防护等措施,把噪音降低到最低限度。 (2)对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设置封闭的操作棚,以减少噪声的扩散。 (3)在施工现场倡导文明施工,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不使用高音喇叭或怪音喇叭,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4)尽量避免夜间施工,确有必要时及时向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向周边居民告示。 第四十四条 其它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环境卫生落实分工包干。制定卫生管理制度,设专职现场自治员二名,建筑垃圾做到集中堆放,生活垃圾设专门垃圾箱,并加盖,每日清运。确保生活区、作业区保持整洁环境。 (2)合理修建临时厕所,不准随地大小便,厕所内设冲水设施,制定保洁制度。 (3)在现场大门内两侧、办公、生活、作业区空余地方,合理布置绿化设施,做到美化环境。 (4)砂石料等散装物品车辆全封闭运输,车辆不超载运输。在施工现场设置冲洗水枪,车辆做到净车出场,避免在场内外道路上“抛、洒、滴、漏”。 (5)保护好施工周围的树木、绿化,防止损坏。 (6)如在挖土等施工中发现文物等,立即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文物局等有关单位。 (7)多余土方在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规定地点弃土,严禁乱倒乱堆。 第四十五条 节能管理 (1)水的节能管理 公司各部门、办公室及施工单位现场人员,要树立节水意识,严禁长流水现象;对关闭不严的阀门、密封不好的设备要加强维护保养,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2)电的节能管理 公司各部门、办公室及施工单位严禁私自使用电炉、电取暖设备,及时关闭不使用的电灯、电脑、空调等用电设施。 (3)其他 1)提倡使用双面纸,注意复印用纸的再利用,能传阅的文件尽量传阅,减少复印量; 2)办公用品的采购选择能耗小、环保、质优价廉的办公设备,严格执行办公用品的领用制度;清理办公用品,防止办公用品的积压和浪费; 3)施工现场工艺工法的选择,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量选择能耗小,环境污染小的工艺工法。 附表1 威宁中铁建川建设有限公司安全文明施工处罚通知单 工程名称 责任单位 日 期 原因: 依据:依据《威宁中铁建川建设有限公司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奖罚管理规定》第 条。 处罚金额 小写: 元(大写: 仟 佰 拾 元) 单 位 经办人 批准 附表2 威宁中铁建川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季度考核评分表 项目 分项考核内 容 检查项目及扣分标准 总分 扣分 得分 安全保证 体系 (50分) 安全管理 机构 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扣3分 3 安全管理 人员 未按规定配足安全管理人员,扣5分/人 安全管理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扣3分/人 项目部未设安全专职负责人扣1分 5 安全目标 安全目标体系未建立,扣5分。 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扣1分 无责任目标考核规定,扣1分 考核办法未落实或落实不好,扣1分 5 安全责任 制度 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扣5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健全的,扣3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不真实或缺乏可操作性的,扣2分 5 安全管理 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扣1分/项 未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扣1分/项 未按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扣1分项 4 安全技术 交底 分部分项工程未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措施,扣2分/项 安全措施未落实,扣1分/项 安全措施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的扣1分/项 交底未落实到每个作业人员,扣1分/人 5 安全检查 无安全检查制度,扣3分 安全检查无记录,扣2分 对事故隐患未按“四定”原则整改,扣1分/项 对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未按期完成,扣1分/项 5 安全教育 培训 无安全教育制度,扣2分 新入场工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分/人 作业人员不懂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每人扣1分/人 管理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的,扣2分/人 未制定安全会议制度,扣2分 安全会议无记录,扣1分 班前安全活动无记录,扣1分 6 事故应急 未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扣3分; 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缺项,扣1分/项; 5 安全设施 临边、沟、坑、孔洞未设置安全围栏、盖板等设施,扣1分/处; 高处作业区未设置盖板、安全网或围栏等设施,扣1分/处; 施工电梯出入口等安全通道未按规定设置,扣1分/处; 机械、传送装置等转动部位未设置防护设施,扣1分/处; 危险作业场所未设置安全隔离设施或警示标志,扣1分/处; 7 考核人: 审核人: 批准人: 项目 分项考核内 容 检查项目及扣分标准 总分 扣分 得分 施工现场 管理 (40分) 施工设备机具管理 未建立施工设备台账及管理档案,扣2分 施工设备进场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扣1分/台 特种设备未定期检验、检验合格证不在有效期内,扣1分/台 大型施工设备无检查维护保养记录,扣1分/台 施工单位未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台账,扣2分 施工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向监理单位报验,扣1分/人;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扣1分;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按规定培训,扣1分/人 7 施工用电 施工用电未编制专项用电方案或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扣3分 临时用电配电系统未达到“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配电标准,扣2分/项 配电箱未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扣2分/项 配电箱及开关柜破损,无防火、防雨功能,扣1分/处 用电线路破损、被埋压、未架空、侵泡在水中等,扣1分/处 7 高边坡与基坑作业 无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施工方案执行,扣2分 高边坡开挖后没有釆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的,扣1分/处 临边堆放材料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扣1分/处 4 高处作业 登高架设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无证上岗,扣1分/人次 高处作业场所物料摆放不稳固有坠落危险,扣2分/项 高处作业时抛掷物件,扣2分/次 高处作业区域安全网及其他安全防护措施设置不规范,扣2分/项 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不符合要求,扣2分/人次 在六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气候条件下从事高处作业,扣5分 7 起重作业 重作业机械及工器具性能、功能不满足安全要求,扣2分/台套 指挥人员和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未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或信号传递不畅通,扣2分/项 起重吊装作业违反“十不吊”等安全规程,扣2分/次 7 焊接作业 焊接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扣1分/次 未按规定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扣1分/次 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作业无安全措施,扣1分/项 焊接、切割及热处理设备存在缺陷,扣1分/项 焊接作业结束后,未进行安全检查留有火灾隐患,扣1分/项 5 文明施工 施工现场卫生设施、保卫值班不符合有关规定,扣1分/处 现场材料、设备未按规定定置堆放整齐,扣1分/处 施工场所垃圾或废料未及时清除,扣1分/处 3 安全事故 (10分) 发生安全事故,每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扣10分 发生安全事故或险情未及时报告,每件扣3分 10 合计 考核人: 审核人: 批准人: 附表3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审批表 编 号: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申报事由及内容 事由(危险分析情况或监理指令简述): 内容(必须包括方案简述、估算工程量、估算单价及估算费用): 施工项目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监理工程师意见: 日期: 年 月 日 总监意见: 日期: 年 月 日 新实公司 安全质量部: 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合同部: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管理部: 日期: 年 月 日 副总经理: 日期: 年 月 日 总经理: 日期: 年 月 日 本表 使用 说明 一、申报内容包括(可附):1.防护措施方案或图纸;2.估算工程量表、套用(估算)单价及估算费用;3.其他说明(如.使用时间、功效)。 二、本表一式三份:施工单位一份、监理一份、新实公司一份、 附表4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完工验收及支付表 编 号: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实施验收 实施依据(审批表号、内容、实施时间简述): 完成项目名称 单位 待验数量 监理验收量 单价(监理修改) 费用(元) 合计 施工单位负责人; 监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 意见 根据 (审批表号),安全措施施工已完成,并经联合验收合格。根据验收工程量及有关协商单价,根据安措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项目同意结算支付安全专项措施费金额 元, (大写: 元整)。 监理工程师: 总监: 日期: 年 月 日 新实公司 安全质量部: 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合同部: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管理部: 日期: 年 月 日 副总经理: 日期: 年 月 日 总经理: 日期: 年 月 日 说 明 1.本表应附新实公司专项安全措施费审批表;2.如有新单价应提供单价编制表;3.本表作为合同清单支付报表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的必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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