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关于鞍山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资格
有关情况的说明
为切实做好我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依据干部人事工作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我市目前干部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并征得上级有关部门意见,现就本次公选报名涉及的资格条件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资格条件
(一)副局级领导职位报名有关情况说明
1、报考市直副局级领导职位的人员,应担任机关和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主要指省内除鞍、抚、本之外城市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全省县(市、区)的正科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现职为副处(县)级非领导职务的,应具有2年以上正科级领导职务经历。
2、鞍山、抚顺、本溪三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应担任正处(县)级以上领导职务或副处(县)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现职为副调研员的,应具有2年以上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经历。
3、省直机关和沈阳、大连两市市直机关主任科员3年以上的可以报名。
4、报考市直副局级领导职位的企业领导人员,应担任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企业领导班子副职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中型企业正职领导职务3年以上的。
(二)县(市、区)正科级领导职位报名有关情况说明
1、报考县(市、区)正科级领导职位的,应担任机关或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1年以上或机关科员级职务、事业单位相当职务4年以上。机关和事业单位现职为正科级非领导职务的可以报名;副科级领导职务任职不满1年,可与科员级职务、事业单位相当职务累计满4年以上的可以报名;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非领导职务2年以上的可以报名,不满2年的,可与科员级职务、事业单位相当职务累计满4年以上的可以报名。
2、报考县(市、区)正科级领导职位的企业领导人员,应担任国有及国有控股中型企业副职以上领导职务3年以上的。
(三)县(市、区)副科级领导职位报名有关情况说明
1、报考县(市、区)副科级领导职务的人员,应担任机关科员级职务、事业单位相当职务3年以上。
2、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的人员,可以报考参公或公务员职位。
3、报考县(市、区)副科级领导职位的科员级职务、事业单位相当职务人员,所报职位是公务员单位的应具备公务员身份;所报职位是参公事业单位的,应具备公务员或参公身份;所报职位是全额事业单位的,应具备公务员、参公或事业单位身份;机关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可以报名。
二、关于年龄认定
报考市直副局级领导职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岁以下(196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县(市、区)科级领导职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岁以下(196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关于报考者年龄时间问题。如报考者身份证与档案年龄不符时,以最早档案记载年龄为准。
三、关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1、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相应领导职务要在市委组织部、企业工委备案;2006年以后任职的,要有主管部门任职文件及党委(党组)会议记录。
2、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划型标准按国经贸中小企业[2003]43号文件参照执行。
3、企业领导人员须提供所在企业性质、规模(以2009年底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包括企业销售额、资产总额和企业职工人数)和本人职务层次的说明材料。
鞍山市公开选拔领导
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9月25日
3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