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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城市社区建设五年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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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建设, 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途径。为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建设, 充分发挥社区在发展经济、 繁荣城市、 稳定社会、 服务群众中的重要作用, 促进城市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根据《四川省城市社区建设五年发展规划》( 川府发[ ]4号文件) 和《攀枝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要求, 制定本规划。
一、 重大意义和现实基础
社区建设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城市社区是城市的基本单元, 人民群众赖以生存的生活家园和精神家园。社区的现代化和人的现代化建设, 是攀枝花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和核心。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 城市社区建设和管理在党和政府工作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随着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日益多样化, 社区建设和服务在整个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人民群众对社区建设的要求越来越高。强化城市意识, 推进社区建设, 完善管理体制, 优化城市功能, 改进人居环境, 是实现攀枝花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必然选择, 是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必然要求。各级党委、 政府要大力实施和推进攀枝花城市发展战略, 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重大意义, 增强责任感、 使命感和紧迫感, 全面推进社区建设, 努力建设美好家园。
近年来, 在市委、 市政府的领导下, 各级党委、 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关于”基础不牢、 地动山摇”和”大力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重要论述, 从改革、 发展、 稳定的大局出发, 紧紧围绕城市发展战略目标, 抓住西部大开发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的机遇, 稳步推进社区建设, 城市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呈现出蓬勃生机和良好发展态势。城市意识逐步增强, 经营城市的理念正在形成; 建设城市、 改造城市、 美化城市的力度加大, 一批道路改造和景点、 景区、 标志性建筑相继建成, 提升了城市形象, 为社区建设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合理调整居委会规模, 建立起以地域性为特征、 以认同感为纽带的新型社区, 构建了新的社区管理体制; 大胆改革用人机制, 公开选拔社区干部, 改进了干部的年龄结构和文化结构; 提高了社区干部的工作待遇, 工作条件逐步完善; 切实加强社区党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 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 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为社区建设提供了组织保证, 奠定了群众基础。以街道、 社区居委会为主体, 以社区服务为推动, 以社区卫生、 就业、 文化、 体育、 治安等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社区服务网络逐步形成, 环境质量得到改进, 城市绿化面积逐步增加; 基层治安工作进一步加强, 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蓬勃开展; 宣传新闻部门加大对社区建设的宣传力度, 形成了有利于社区建设的良好氛围。
但也要清醒地看到, 攀枝花市社区建设工作处于起步阶段, 社区建设观念比较淡薄, 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任务依然较重, 城市基础设施特别是社区公共公益服务设施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市民的城市意识、 社区意识和街道、 社区干部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城市社区建设水平同东部发达城市相比, 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 文化、 生活需要还存在很大的差距。
新的世纪, 新的形势, 在总结社区建设成就的基础上, 要正视攀枝花城市社区建设的问题和不足, 努力探索社区建设的新思路、 新机制, 高起点规划, 高标准建设, 高质量管理, 高效率服务, 快节奏推进, 实现攀枝花城市社区建设的追赶型、 跨越式发展。
二、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 从攀枝花市情出发, 以社区党的组织和自治组织建设为重点, 以发展社区服务为龙头, 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为宗旨, 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 强化社区综合功能, 加强社区党的建设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 扩大基层民主, 密切党群关系, 维护社会稳定, 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社区建设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 一) 以人为本, 服务居民。坚持以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社会需求, 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为宗旨, 把服务社区居民作为社区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 从社区居民迫切要求解决和关注的问题入手, 为广大社区居民提供多样化、 多层次的服务, 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 二) 资源共享, 共驻共建。充分调动社区内机关、 团体、 部队、 企事业组织等一切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建设, 最大限度地实现社区资源的优化配置, 形成共居一域、 共有共享、 共促繁荣、 共保平安、 共建文明、 共同发展的局面。
( 三) 扩大民主, 居民自治。充分发挥城市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 积极推进居民自治建设, 实行民主选举、 民主决策、 民主管理、 民主监督, 逐步实现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 自我教育、 自我服务、 自我监督。
( 四) 因地制宜、 循序渐进。坚持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 一切从实际出发, 因地制宜, 讲求实效, 不搞盲目攀比, 发挥优势, 突出特色, 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 逐步实现社区建设的发展目标。
三、 工作思路和主要目标
今后五年社区建设要按照”二年打基础、 三年求发展、 四年上水平、 五年达目标”的工作思路, 有计划、 有步骤、 有重点地推进。
”二年打基础”, 重点是打好”五个基础”: 打好认识、 舆论宣传基础, 营造全社会都重视、 支持、 关心、 参与社区建设的氛围; 打好设施建设基础, 加强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 服务设施、 公共公益设施建设; 打好政策措施基础, 制定完善社区建设的优惠政策, 发挥法律、 经济、 政策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打好社区组织建设基础, 加强社区党组织、 群众自治组织、 中介组织、 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 健全完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 打好城市规划、 建设、 管理基础, 坚持高起点、 高标准规划建设社区, 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 争创”省级社区建设示范城区”。
”三年求发展”, 在三年时间内, 社区环境建设、 设施建设、 服务项目及各项社区建设事业、 社区组织建设等取得大的发展, 推进社区建设的规范化、 网络化、 信息化、 现代化建设。
”四年上水平”, 到”十五”计划末期, 社区建设的各项工作要上新的水平; 城市建设、 管理、 服务功能要上新的水平; 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生活水平、 文明素质要上新的水平; 社区居民自治、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要上新的水平。
经过五年扎实有效工作, 努力实现城市社区建设的主要工作目标:
( 一) 适应城市现代化建设要求, 健全完善社区组织, 加强社区党的建设和居民自治组织建设, 推进居民自治和民主政治建设。
( 二) 以社区服务为龙头, 全面推进以社区卫生、 教育、 文化、 体育、 就业、 环境、 治安、 精神文明等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建设工作, 努力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
( 三) 改革城市管理体制, 推进”两级政府、 三级管理、 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建设, 理顺社区管理关系, 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 四) 坚持党委领导、 政府主导和社会共同参与相结合, 充分发挥社区力量, 合理配置社区资源, 大力发展社区事业, 不断提高居民素质和文明程度。
( 五) 加大政府财政投入, 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 优化人居环境, 丰富完善城市的承载、 凝聚、 服务、 教育、 文化、 发展等功能, 推进学习型城市和数字化城市建设, 提升城市形象, 展现城市风貌。
( 六) 坚持”全面推进、 突出重点、 严格标准、 典型示范”的原则, 认真搞好社区建设示范活动。加强示范社区、 示范街道、 示范城区的建设, 不断总结工作经验, 逐步提高创立水平。到 , 争取实现”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城市”目标。
四、 基本任务和工作重点
( 一) 社区服务
社区服务是社区建设的龙头。要重点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以区( 县) 、 街道为主体, 以社区居委会为基础, 以社会单位和群众为重要补充, 健全社区服务体系。街道要建立社区服务中心, 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功能设施较为完善。社区居委会要建立社区服务站, 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 服务项目不少于10个, 形成以安置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就业、 开展便民利民服务为重点的社区服务网络。各区( 县) 要逐步改、 扩建一所区域性的、 较为规范、 较高标准的综合性社区服务活动中心, 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在社区规划建设中要全面规划、 一步到位, 在旧城改造建设中要用好现有设施, 逐步完善。
深化拓展社区服务领域。要紧紧围绕居民的生活需要, 坚持”四个面向”, 开展服务工作。重点开展面向老年人、 儿童、 残疾人、 社会贫困户、 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 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 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 面向失业下岗人员的就业、 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区( 县) 社区服务中心要开通服务热线, 构建服务网络。社区居委会要设立求助电话, 推进网络服务, 推进数字化示范小区建设。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 采取无偿、 低偿和有偿相结合的方式, 积极发展各种不同所有制形式的社区服务组织, 推进社区服务的社会化、 产业化、 专业化发展, 使社区服务成为第三产业发展的新的增长点。
( 二) 社区就业
社区就业是再就业的主攻方向和新的就业增长点。要坚持以城市社区为依托,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 以产业化发展为方向, 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 促进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服务领域实现再就业。要建立和发展市、 区(县)、 街道(镇)、 社区居委会四级社区就业服务工作网络, 重点加强街道、 社区居委会就业组织机构建设, 认真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登记管理、 需求信息、 职业培训、 职业介绍、 就业安置等工作。引导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 树立自强意识, 提高择业技能, 广辟就业领域, 积极发展第三产业, 开发社区服务、 家政服务、 公共管理和公益服务等网点和就业实体, 多渠道、 多层次、 多形式地为下岗职工提供就业机会和岗位。”十五”期末,职业培训率达90%,再就业率达到80%。认真落实社区就业优惠政策, 加大政策扶持, 健全监督机制, 为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社区就业服务营造环境, 创造条件。
( 三) 社区环境
社区环境建设要着力营造清洁、 优美、 舒适、 温馨、 健康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一是着力改进环境面貌。大力开展社区环境卫生建设活动, 发动群众清理小区楼院、 清除卫生死角, 推行”门前三包”。普遍实行垃圾袋装化和散装车封闭运行, 治理脏、 乱、 差, 拆除违章建筑, 保持清新整洁的城区面貌。二是着力提高环境质量。加速推进园林绿化工程、 沿江和视野区荒山绿化工程、 城市和小区绿化、 美化、 净化、 亮化建设。广泛开展垂直绿化和平面绿化, 充分调动机关、 单位、 企业、 个人的积极性, 推进小区绿化建设, 集中力量建设一批花园式单位和高标准绿化小区。”十五”期末, 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1%, 中心城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4平方米。三是着力加强环境治理。要切实加强煤烟、 汽车尾气、 建设施工造成的粉尘和噪声污染以及工业企业污染的治理, 减少和控制污染源, 实现达标排放, 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 四) 社区文化
社区文化建设要按照代表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经过开展多形式、 多层面的群众性文化活动, 营造积极向上、 团结奋斗、 健康文明的城市文化风貌。一是坚持用爱国主义、 集体主义、 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居民, 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增强抵制各种错误思想、 不良文化现象的能力, 唱响主旋律, 打好主动仗, 展现时代精神。二是抓好以企业文化、 校园文化、 广场文化、 社区文化、 家庭文化为重点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市里每年要组织1-2次社区群众文艺汇演, 经过群众自编自演、 自娱自乐的文化活动, 丰富生活, 陶冶情操。三是专业文化团体要深入基层、 深入社区, 积极参与社区文化建设, 提高社区文化品位。群众艺术馆、 文化馆要加强群众文化的组织、 培训、 辅导和普及, 提高群众文化工作水平。四是加强社区文化活动设施建设。坚持立足社区、 服务居民的原则, 全面加强文化阵地、 文化队伍、 文化骨干、 文化活动内容和方式的建设, 街道和社区居委会要建立文化活动室和社区文化站, 加强宣传栏、 读报栏、 科普宣传栏的建设, 营造文明、 友爱、 协作、 互补的文化氛围。
( 五) 社区教育
社区教育要坚持”兴教为本、 重教为先”的原则, 实施”科教兴攀”战略, 逐步建立素质型、 应用型和普及型社区教育体系, 努力提高居民素质和文明程度, 建设学习型城市, 为城市发展积蓄动力。一是广泛开展不同类型人群的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岗位培训、 适应性培训、 应急培训和下岗职工的就业培训; 加强弱势人群生存技能培训和外来人群适应城区社会生活培训。搞好幼儿教育、 青少年学生校外素质教育。二是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 广泛创立学习型组织。要利用已有的各类教育资源, 最大限度地实现教育资源的共有共享, 经过开办家长学校、 市民学校、 社区学校等形式, 发挥和调动各方面、 各阶层参与社区教育的积极性, 使学习成为自身内在的要求和自觉行动。三是构建社区教育管理模式和教育网络。积极探索完善以”政府统筹领导、 教育部门主管、 有关部门配合、 社会积极参与、 社区自主活动、 群众广泛参与”的教育管理模式。健全区( 县) 、 街、 居三级社区教育组织机构, 形成学校、 岗位、 家庭、 社会”四位一体”的社区教育网络, 建设学习型社会。
(六)社区体育
社区体育要贯彻执行四川省《关于加强城市社区体育事业发展的意见》( 川办发[ ]120号) , 坚持以增强人民体质为根本, 以加强社区体育设施建设为重点, 强化社区体育服务功能, 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提高群众身体素质。要加强社区体育工作骨干队伍建设, 建立群众体育组织网络, 努力开展技术指导、 骨干培训、 体育表演、 健身咨询等多种形式的社区体育服务。加强社区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和利用, 增加投入, 为社区修建体育活动场所, 配备相应的健身器材设备; 学校、 机关、 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 要有组织、 有计划地向居民开放, 为居民健身提供方便; 努力挖掘潜力, 在社区内公园、 闲置土地和楼群之间、 以及家庭住宅内合理布局, 合理设计, 兴建简易的体育锻炼设施, 开辟健身场所, 让居民就近参加体育活动。坚持业余、 自愿、 小型多样, 因地、 因时、 因人制宜的原则, 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抵制邪教侵蚀, 倡导科学、 文明、 健康的生活方式。全市每4年举办1次社区体育健身运动会; 区( 县) 每两年举办1次社区体育健身运动会; 街道、 社区要依据实际情况, 定期不定期地举办综合性体育健身竞赛和单项竞赛活动。按照《全国城市体育先进社区评定办法》和《四川省城市体育先进社区标准》, 积极开展城市体育先进社区的创立和评比表彰, 推动社区体育事业的发展。
(七)社区卫生
社区卫生要坚持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 深化卫生改革, 合理配置卫生资源, 实现社区卫生服务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 人民群众的卫生需要相适应。一是健全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卫生资源和社区服务网络, 优化重组, 合理布局社区卫生服务网点。市公立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预防保健部门是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主体, 各级医院是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主要力量, 要增加财力、 物力、 人力、 技术投入, 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二是不断丰富拓展社区卫生服务内容。要适应人民群众医疗、 预防、 保健和康复的需要, 在搞好现有服务项目的基础上, 更大范围地开设家庭病床、 康复医疗、 保健指导、 心理咨询等服务项目。加强健康教育, 普及防病知识。积极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 完善残疾人社区康复网络。三是强化社区卫生服务的规范化管理。全面落实社区卫生服务的优惠政策, 鼓励多层次、 多种所有制形式开办社区卫生站、 康复中心、 托老养老机构及家庭照料。四是搞好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要健全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机制, 完善区、 街、 居三级计划生育工作网络, 开展经常性的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咨询服务, 强化计划生育社区居民自治, 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八)社区综治
社区综合治理工作要坚持”打防并举、 标本兼治、 重在治本、 强化基层”的方针, 增强社区防控职能和稳定功能, 做到”四个加强”: 一是加强群防群治网络建设。建立健全以社区为治安责任主体、 公安派出所为主力军、 社区各单位为骨干, ”治保、 调解、 普法、 帮教、 巡逻、 消防”六位一体为主要内容的社区治安防范网络, 预防和减少犯罪, 增强群众的安全感。二是加强对青少年的犯罪预防和刑释、 解教人员的帮助教育, 搞好民事纠纷、 人民调解、 护楼守院、 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 发挥人民群众自我管理、 自我约束、 自我监督的自治作用, 改进人际关系, 促进社会安定。三是加强安全文明小区、 综治模范单位、 无毒社区建设, 进一步强化社区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 深入开展”四五”普法教育, 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到 , 全市安全文明社区达到80%以上。四是加强社区警务室和片区民警责任制的建设。按照”一区(社区)一警(警务室)”的要求设立警务室, 结合实际调整民警责任区, 实行”一区(责任区)一警(警察)”。以”发案少、 秩序好、 群众满意”为标准, 努力营造良好的社区治安环境。
(九)社区管理
社区管理要适应建设现代化大城市和市场经济的要求, 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 建立科学有序、 先进高效的城市管理机制。一是强化城市管理意识。转变城市管理观念, 努力营造程序规范、 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 公开公正、 保障有力的法制环境, 优惠完善、 宽松公平的政策环境, 开明开放、 健康文明的人文环境和功能完备、 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二是改革城市管理体制。积极推进”两级政府、 三级管理、 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改革, 按照”权责明确、 管理科学”的要求, 建立”统一领导、 分级管理、 条块结合、 以块为主”的管理机制, 增强街道、 社区对辖区各项工作的综合管理和服务职能。三是加大城市管理力度。牢固树立”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意识, 依靠群众自我管理、 自我约束, 注重发挥街道、 社区、 群众组织的管理监督作用, 配合专业执法队伍, 加强城市管理。把加强城市管理与创立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 经过开展文明小区、 五好家庭、 文明楼院、 加强外来人员管理等活动, 提高文明素质, 塑造城市新形象。
(十)社区保障
全面贯彻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健全区( 县) 、 街道(镇)、 居三级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服务网络, 完善申报、 调查、 审批、 发放、 监督等各项管理制度, 做到应保尽保、 一个不少。在社区居委会设立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服务点, 广泛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街道、 社区居委会要组织辖区单位和志愿者队伍, 对优抚对象、 伤残病孤、 下岗职工、 失业人员等特困群众, 进行重点包扶帮扶, 保障其基本生存权利。认真实施”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 加强社区老年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建设, 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
( 十一) 社区精神文明
社区精神文明建设要以提高市民素质、 城市文明程度和建设现代、 文明、 整洁、 亮丽的城市为目标, 以创立文明社区为载体, 推进文明城市建设, 培育”四有”公民。坚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 集体主义、 社会主义思想教育, 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人生观和价值观, 弘扬社会主义新思想和价值观念。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实施纲要》, 倡导”爱国守法、 明礼诚信、 团结友善、 勤俭自强、 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 讲文明, 树新风。加强和改进社区思想政治工作, 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持久地开展社区教育、 卫生、 文化、 体育和社区服务、 治安等各项文明社区创立活动, 整治社区环境、 改进社区形象。力争5年内, 全市50%的社区达到文明社区的建设要求。深入开展”三优一学”创立文明城市竞赛活动, 明确目标, 健全网络, 完善措施, 狠抓落实。坚持把创立文明城市与创立卫生城市、 双拥模范城、 社区建设示范城有机结合起来, 汇聚力量, 着力建设, 着眼发展, 开拓创新, 努力把攀枝花市建设成为天更蓝、 水更清、 景更美、 人更秀的山水园林城市。
五、 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
(一)健全社区建设领导体制, 加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
各级党委、 政府要把社区建设纳入城市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重要议事日程, 从城市建设、 管理体制、 改革导向、 政策扶持、 工作考核等方面, 全面推进社区建设, 加快城市现代化发展步伐。
市委、 市政府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 分管领导任副组长, 市级有关部门、 区(县)、 大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攀枝花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 审核全市范围的社区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 研究制定社区建设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 督促、 检查社区建设工作, 总结先进经验; 协助市委、 市政府推进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理顺条块关系; 解决社区建设中的政策保证和财力保障等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 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 指导和协调。各区(县)、 街道要成立社区建设工作委员会, 由党政主要领导任主任, 明确工作责任, 制定发展目标, 研究解决社区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 全面推进社区建设。按照中办发[ ]23号文件要求, 建立由”党委政府领导、 民政部门牵头、 有关部门配合、 街道社区主办、 社会各方支持、 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建设工作运行机制; 实行”一把手”工程, 强化领导推进机制, 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 推进街道和社区的建设发展。
( 二) 加强社区党的建设, 强化党的组织基础
街道社区党组织是党在城市的基层组织, 是城市基层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各区( 县) 委要按照”三个代表”要求, 全面加强社区党的思想、 组织、 制度、 作风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和川委发[ ]28号、 攀委发[ ]5号文件《关于加强街道、 社区党的工作的意见》, 不断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党对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 紧紧围绕搞好社区管理和服务开展党的建设, 充分发挥街道党( 工) 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和社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努力形成与攀枝花城市建设发展相适应, 以街道党( 工) 委为核心, 社区党组织为基础, 社区党员为主体, 社区各类组织共同参与的社区党建工作格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各职能部门、 执法部门在街道设置的派出机构或工作人员中的党员, 要把组织关系转到街道党组织, 接受街道党组织的领导; 在街道辖区的派出机构党支部要接受街道党( 工) 委的统一考核。按照”一居一支部”的要求, 切实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 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要健全完善社区党员的管理体制, 社区党组织要担负起辖区流动党员、 离退休党员、 未就业的退伍军人和大中专毕业党员, 以及与原单位已脱离劳动关系的下岗、 失业人员中的党员的教育管理, 丰富改进党组织的活动内容和方式。加强在新经济、 新中介、 新社会团体和社区居委会干部中做好党员的发展工作, 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加强在职党员八小时以外的管理, 建立在职党员社区登记制度, 组织在职党员参加社区各项建设活动。全面推进”党员先锋工程”, 积极开展社区党员”串百家门、 知百家情、 解百家难、 办百家事”活动, 发挥共产党员的旗帜和榜样作用, 密切党同群众的联系, 实现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
(三)加强社区自治组织建设, 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发展
社区居委会是城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是社区建设的重要依托。要认真贯彻《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健全完善民主选举、 民主决策、 民主管理、 民主监督制度, 探索居民自我教育、 自我服务、 自我管理、 自我监督的形式, 发挥社区居委会在城市经济发展、 社会进步、 城市管理、 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基石、 基层、 基础作用。加强社区居委会的组织建设, 不断完善社区居民代表大会、 社区居委会、 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 社区党政联席会”四会”制度, 实行居民自治。逐步推广社区直选, 培养民主意识, 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坚持”重心下移、 权力下放、 工作下沉”的原则, 增强社区居委会的服务、 管理、 监督职能。加强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干部的政治、 思想、 组织、 制度、 作风建设, 强化服务意识、 城市意识、 发展意识和群众观念, 增强事业心、 责任感和使命感, 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 扎实工作, 开拓进取, 促进社区两个文明建设。
( 四) 培育社区意识, 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城市社区建设, 组织社区居民建设社区、 服务社区, 自己管理自己的事情, 是党在新时期加强城市管理的新途径, 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城市工作中的新发展。市民是城市的主人, 要经过宣传教育和城市建设、 管理、 服务等工作, 不断强化市民的城市意识和社区意识, 树立”热爱攀枝花、 建设攀枝花”的共同理想、 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优化发展环境, 增强”社区建设、 人人有责”的观念, 倡导”社区是我家、 建设靠大家”的风尚。创新社区参与机制, 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 主动性和创造性, 增强居民自治功能。要加强社区公共公益设施建设和环境建设, 搞好社区管理和服务, 增强社区对居民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单位和企业要按照”迈出单位门、 走向社区去, 敞开单位门、 迎来社区人”的要求, 将单位的娱乐中心和体育、 文化、 公益设施等, 面向社区、 面向居民、 全面开放, 实现社区资源的共有共享、 共驻共建。
社区工作要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 队伍建设是关键。要切实加强社区居委会干部队伍建设, 改革完善社区居委会干部的选人用人机制, 推进干部队伍的知识化、 年轻化、 专业化、 社会化建设。按照”分级负责、 分批培训”的原则, 把街道、 社区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各级党委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培训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武装街道、 社区干部, 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 法规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和无私奉献、 开拓创新精神, 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 素质高、 作风好、 工作实的干部队伍。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关于”社区也是培养党政干部的地方”的精神, 把优秀社区干部纳入各级党委优秀共产党员和各级政府先进工作者及劳动模范的表彰奖励范围, 注重从优秀社区干部中选拔和培养党政干部。要逐步提高社区居委会干部待遇, 到 , 社区居委会干部待遇基本达到城镇居民的年平均收入水平。
各级党团组织和有关部门要加强以共产党员、 共青团员、 专业技术人员、 青年学生为主体的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弘扬”奉献、 友爱、 互助、 进步”的志愿者精神, 努力为社区群众做好事、 办实事、 解难事。到 , 每个社区的志愿者队伍人数要达到所在居民总数的10%左右。街道、 社区居委会要加强社区行业协会、 服务中介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民间组织的建设, 促进社区服务专业化、 产业化发展。
( 五) 用好用活政策, 增加经费投入
认真贯彻、 全面落实国家、 省、 市关于社区建设的各项优惠政策, 大力支持社区各项事业发展。城建、 规划、 国土等部门对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办理修建办公用房、 服务设施手续, 要简化程序, 减免费用; 工商、 税务、 城建等部门要鼓励、 支持社区发展便民利民服务事业, 对社区兴办的为民服务网点在收费、 场地等方面给予优惠和照顾。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开放性场所、 场地, 有条件的, 要无偿提供给社区用于居民开展活动。经营性单位在为社区居民提供活动场所时要给予优先和优惠。街道、 社区居委会要经过优化环境、 加强服务等工作, 引导和促进社区内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 走税源经济和第三产业发展的路子, 增强经济实力。
资金投入是社区建设的重要保障。市、 区( 县) 政府要把”公共需要”作为财政的主题, 加大对社区建设的投入, 发挥政府投入的基础性、 启动性、 先导性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社区建设”四个纳入”的重要指示, 切实将社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社区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社区建设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社区环境建设纳入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市政府建立社区建设发展资金, 每年投入一定资金额度, 专项用于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并随着经济发展, 逐步提高投入幅度。各区( 县) 、 街道建立社区建设专项资金, 下决心解决社区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市政府资金投入方式以项目投入、 补贴投入、 以奖代补等多样化、 高效率的投入方式为主, 发挥引导和带动作用。要更新社区建设投入机制, 坚持按照市场经济要求, 运用法律、 经济、 政策三大杠杆的指导作用, 广泛发动单位、 企业、 中介组织和居民投入社区建设的积极性, 建立多元化、 多层次、 多渠道投入社区建设的机制。
( 六) 落实工作责任, 形成建设合力
加强社区建设, 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 只有共同的行动, 才有共同的未来。党政机关在社区建设中要发挥表率作用, 带头搞好社区环境、 卫生、 文化、 服务和管理。各职能部门要以社区为起点、 为突破点、 为落脚点, 研究制定本部门在社区建设方面的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 精心组织, 履行职责, 扮好角色, 扎实推进。各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履行指导社区工作的职责, 制定社区建设工作计划, 落实各级党委、 政府和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 动员组织社区单位和各阶层人民共同参与社区建设。
工会、 共青团、 妇联等群团组织要把城市群团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社区、 落实到基层。积极发挥群团组织的自身优势和作用, 深入开展科教、 文体、 法律、 卫生活动, 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 青年、 妇女为社区建设贡献力量。
各级宣传新闻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建设的宣传力度, 增强全体社会成员和组织的社区意识, 营造全社会关心、 支持、 参与社区建设的良好氛围。每年1月为”社区建设宣传活动月”, 在全市范围内掀起”热爱社区、 服务社区、 建设攀枝花”的热潮, 使城市意识、 服务意识、 社区意识、 文明意识深入千家万户。
各级民政部门是各级政府具体负责社区建设日常工作的职能部门, 要进一步提高认识, 振奋精神, 当好参谋助手, 搞好督促指导, 加强部门协调, 努力提高社区建设的工作水平。
( 七) 争创示范社区, 搞好示范活动
坚持典型引路、 点面结合、 面上普及、 重点推进的工作方法, 深入扎实开展社区建设示范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指导纲要》和《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示范城基本标准》, 以争创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示范城为目标, 把经济体制改革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 物质文明同精神文明建设、 巩固城市基层政权同扩大基层民主、 社区建设领导的积极性和群众的积极性紧密结合起来, 从城市基层基础工作抓起, 从薄弱环节和难点、 热点问题抓起, 从创立示范社区、 示范街道、 示范区( 县) 抓起, 推动和促进社区建设向广度和深度发展。按照”分层选点、 分级负责”的办法, 各级党委、 政府要加强对社区建设示范活动的组织领导, 制定创立方案, 确立创立目标, 落实创立措施, 积极开展创立活动。坚持因地制宜、 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搞好社区设计, 培育特色社区, 打造精品社区, 促进社区建设高标准、 规范化发展。每年各街道要争创2-3个”市级社区建设示范社区”; 到 , 1-2个区( 县) 争取达到”省级社区建设示范区( 县) ”标准; 到 , 攀枝花市争取实现”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城市”目标。
( 八) 严格目标考核、 狠抓工作落实
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是党中央、 国务院为加强城市工作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 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各级党委、 政府一定要从改革、 发展、 稳定的高度, 从城市建设、 管理、 服务的大局出发, 坚持”认识到位、 措施到位、 职责到位、 落实到位”, 实现”观念创新、 体制创新、 机制创新、 科技创新、 制度创新、 组织创新”, 弘扬与时俱进精神, 解放思想, 大胆探索, 锐意进取, 努力实现攀枝花城市社区建设的追赶型、 跨越式发展。
各级党委、 政府要把社区建设纳入党政重点工作目标, 纳入部门年度目标管理, 纳入街道( 镇) 党政领导政绩考核内容, 建立考核标准, 量化考核指标, 完善奖惩制度, 狠抓工作落实, 确保社区建设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按时完成, 为把攀枝花市建设成为祖国西南地区独具特色和活力的山水园林城市、 地域中心城市、 现代化大城市而努力奋斗。
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
8月12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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