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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口盐场学校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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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口盐场学校考勤制度
为了严肃劳动纪律, 规范学校管理制度, 创造积极向上、 健康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 根据《教师法》及县教育局关于对教职工病事假、 旷工人员生活待遇等问题的处理办法, 制定本制度。
( 一) 、 请假。
1、 每位教职员工要自觉执行学校考勤制度, 因病因事不能坚持工作, 半天以上( 含半天) 要持请假条向校长请假, 经校长批准, 由政教处登记后, 方可生效。事假要提前请; 急病来不及请假的, 一定要及时电话通知(最迟不得超过当日)。严禁先斩后奏, 否则, 一律按旷工处理。假满返校要及时到政教处履行销假手续。
2、 坚持坐班制。每位教职员工应坚守工作岗位, 按时上下班, 不迟到、 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干私活, 不玩电脑游戏。按时参加政治理论学习、 教学研究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 并做好笔记。因特殊情况需外出者, 不超过两节课时间可向组长请假, 半天须及时向分管校长请假。因特殊情况迟到、 早退或中途离校者, 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 要及时电话通知, 否则, 一经发现, 按旷工处理。
3、 病假。病假两天以上要有医生诊断书。需续假时, 再次履行请假手续。一年内, 累计请假在半年以上者视为长期病休人员, 列为编外休息。长期病休人员病愈后要求上班, 确实能坚持正常工作, 从上班之日起发给全工资。
4、 事假。确实有事者可请事假, 但属于下列情况, 在安排好课程, 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 出勤奖照发。课程安排情况需在办理请假手续同时报教导处备案。
① 婚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② 丧假(直系)3天, 配偶的父母去世可给丧假3天;
非直系亲属1天。
③ 产假: 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孕妇按规定做产前检查。( 须提供产前检查证明)
④ 流产: 休息15天。
⑤教职工因子女生病、 父母生病允许请假。( 请假时间视情况而定)
⑥教职工子女结婚可准假1—2天。
⑦教职工子女学校开家长会, 每学期可请假半天。
⑧ 教职工子女因考大学陪送市内1天、 省内外2天
5、 政治学习时间、 校本培训、 全校大会时间原则上不准请假。
6、 旷工。凡不履行请假手续、 先斩后奏者, 视为旷工。
二、 考勤。
1、 外单位借调人员, 停发学校一切奖金, 不再享受学校的任何福利。
2、 教职工申请调动, 在未办理调动手续前, 应在校坚持工作, 如擅自离岗, 按旷工对待。
3.、 教职工出勤情况由政教处负责汇总, 各处室负责每日考勤, 月底各处室向政教处汇总。政教处每月将教师出勤情况予以公示。
三、 奖惩办法
(1) 、 病假一天扣发当月出勤奖10%, 直至全部出勤奖。同时执行县教育局关于病假的处理办法。
( 2) 、 事假一天扣发当月出勤奖20%, 直至全部出勤奖。同时执行县教育局关于事假的处理办法。
(3)、 上课迟到、 课中随意离开教室或提早下课, 发现一次扣除10元。
(4) 、 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 确因病、 因事需临时外出, 半日内必须向分管校长请假, 同时到政教处备案, 否则发现一次扣除10元。
( 5) 、 根据奖勤罚懒的原则, 对坚持出满勤的教职工, 学校予以奖励; 对各处室考勤人员玩忽职守, 造成不良影响者, 视情节轻重, 给予一定处罚。
① 全勤者期末给予满勤奖励。
因工作失误, 造成空堂现象, 1节扣罚10元。如果外出造成空堂现象, 按旷工处理。
④ 课内发生事故, 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 视情节轻重, 并酌情给予其纪律处分。
⑤ 对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 情节严重者, 按上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⑥、 对于旷工者, 按日扣发工资, 停发学校当月出勤奖。取消当年评先、 评优资格。
⑦、 出勤奖、 满勤奖额度根据学校当年的财力确定并经教代会表决。
⑧、 对于学校安排的加班工作, 学校视情况给予适当的津贴补助。
[注]: 特殊情况提交教代会研究决定。
青口盐场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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