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Q/TH―SD
泰 豪 沈 阳 电 机 有 限 公 司 标 准
Q/TH―SD01.01―2011
企业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2011年5月23 日 发布 2011年5月30日实施
泰 豪 沈 阳 电 机 有 限 公 司 发布
Q/TH—SD 01.01—2011
目 次
前言„„„„„„„„„„„„„„„„„„„„„„„„„„„„„.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3.1 技术标准„„„„„„„„„„„„„„„„„„„„„„„„2
3.2 管理标准„„„„„„„„„„„„„„„„„„„„„„„„2
3.3 工作标准„„„„„„„„„„„„„„„„„„„„„„„„2
4 总则„„„„„„„„„„„„„„„„„„„„„„„„„„„„3
4.1 目标„„„„„„„„„„„„„„„„„„„„„„„„„„3
4.2 统一性„„„„„„„„„„„„„„„„„„„„„„„„„3
4.3 协调性„„„„„„„„„„„„„„„„„„„„„„„„„4
4.4 适用性„„„„„„„„„„„„„„„„„„„„„„„„„4
4.5 一致性„„„„„„„„„„„„„„„„„„„„„„„„„4
4.6 规范性„„„„„„„„„„„„„„„„„„„„„„„„„4
5 结构„„„„„„„„„„„„„„„„„„„„„„„„„„„„5
5.1 按内容划分„„„„„„„„„„„„„„„„„„„„„„„5
5.1.1 通则„„„„„„„„„„„„„„„„„„„„„„„„5
5.1.2 部分的划分„„„„„„„„„„„„„„„„„„„„„5
5.2 按层次划分„„„„„„„„„„„„„„„„„„„„„„„6
5.2.1 章„„„„„„„„„„„„„„„„„„„„„„„„„6
5.2.2 条„„„„„„„„„„„„„„„„„„„„„„„„„6
5.2.3 段„„„„„„„„„„„„„„„„„„„„„„„„„6
5.2.4 列项„„„„„„„„„„„„„„„„„„„„„„„„7
5.2.5 附录„„„„„„„„„„„„„„„„„„„„„„„„7
6 要素的起草„„„„„„„„„„„„„„„„„„„„„„„„„7
6.1 资料性概述要素„„„„„„„„„„„„„„„„„„„„„8
6.2 规范性概述要素„„„„„„„„„„„„„„„„„„„„„8
7 要素的表述„„„„„„„„„„„„„„„„„„„„„„„„„8
8 其他规则„„„„„„„„„„„„„„„„„„„„„„„„„„8
9 编排格式„„„„„„„„„„„„„„„„„„„„„„„„„„8
9.1 通则„„„„„„„„„„„„„„„„„„„„„„„„„„8
9.2 封面„„„„„„„„„„„„„„„„„„„„„„„„„„9
9.3 目次„„„„„„„„„„„„„„„„„„„„„„„„„„9
9.4 前言„„„„„„„„„„„„„„„„„„„„„„„„„„9
Q/TH―SD 01.01―2011
前 言
Q/TH―SD 01.01―2011 《 企业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是依据国家标准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行编写。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规定了文件的编写规则。本标准是泰豪沈阳电机有限公司首次编写。
本标准由泰豪沈阳电机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泰豪沈阳电机有限公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泰豪沈阳电机有限公司研究设计院、技术标准室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于2011年首次发布
本标准审核人:
本标准批准人: Ⅰ
Q/TH―SD 01.01―2011
泰 豪 沈 阳 电 机 有 限 公 司
企业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标准的编写规则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内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的编写。
2 规范性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GB/T 20001.1 标准编写规则 第1部分:术语
GB/T 20001.2 标准编写规则 第2部分:符号
GB/T 10112 术语工作 原则与方法
GB/T 15497 企业标准体系 技术体系的构成和要求
GB/T 15498 企业标准体系 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体系的构成和要求
GB/T 15496 企业标准体系 要求
GB/T 19273 企业标准体系 评价与改进
3 术语和定义
技术标准
技术标准是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对企业而言,企业技术标准是对企业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 定的标准。 企业技术标准的形式可以是标准、规范、规程、守则、操作卡、作业指导书等。
3.2 管理标准
对企业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对企业而言,管理事项主要指在营销、设计、采购、工艺、生产、检验、能源、安全、卫生环保等管理中与实施技术标准有关的重复性事物和概念。
3.3 工作标准
对企业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工作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对企业而言,工作事项是指在执行相应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时与工作岗位的职责、岗位人员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等有关的重复性事物和概念。
4 总则
4.1 目标
制定标准的目标是规定明确且无歧义的条款,以便促进贸易和交流。为此,标准应:
—— 在其范围所规定的界限内按需要力求完整;
—— 清楚和准确;
—— 充分考虑最新技术水平;
—— 为未来技术发展提供框架;
—— 能被未参加标准编制的专业人员所理解。
4.2 统一性
每项标准或系列标准(或一项标准的不同部分)内,标准的文体和术语应保持一致。系列标准的每项标准(或一项标准的不同部分)的结构及其章、条的编号应尽可能相同。类似的条款应使用类似的措辞来表述;相同的条款应使用相同的措辞来表述。
每项标准或系列标准(或一项标准的不同部分)内,对于同一个概念应使用同一个术语。对于已定义的概念应避免使用同义词。每个选用的术语应尽可能只有惟一的含义。 4.3 协调性
为了达到所有标准整体协调的目的,标准的编写应遵守现行基础标准的有关条款,尤其涉及下列方面:
—— 标准化术语;
—— 术语的原则和方法;
—— 量、单位及其符号;
—— 符号、代号、和缩略语;
—— 参考文献的标引;
—— 技术制图和简图;
—— 技术文件编制;
—— 图形符号;
—— 极限、配合和表面特征;
—— 尺寸公差和测量的不确定度;
—— 优先数;
4.4 适用性
标准的内容应便于实施,并且易于被其他的标准或文件所引用。
4.5 一致性
如果有相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起草标准时应以其为基础并尽可能保持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一致。
4.6 规范性
在起草标准之前应确定标准的预计结构和内在关系,尤其应考虑内容的划分。如果标准分为多个部分,则应预先确定各个部分的名称。术语标准、符号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的技术内容的确定、起草、编写规则分别见GB/T 20001.1、GB/T 20001.2、GB/T 15497、GB/T 15498 。
5 结构
5.1 按内容划分
5.1.1 通则
由于标准之间的差异较大,较难建立一个普遍接受的内容划分规则。
通常,针对一个标准化对象应编制一项标准并作为整体出版,特殊情况下,可编制成若干个单独的标准或在同一个标准顺序号下将一项标准分成若干个单独的部分。标准分成部分后,需要时,每一部分可以单独修订。
5.1.2 部分的划分
一项标准分成若干个单独的部分时,可使用下列两种方式:
1)将标准化对象分成若干个特定方面,各个部分分别涉及其中的一个方面,并且能够单独使用。
2)将标准对象分为通用和特殊两个方面,通用方面作为标准的第1部分,特殊方面(可修改或补充通用方面,不能单独使用)作为标准的其他各部分。
5.2 按层次划分
一项标准可能具有的层次见GB/T 1.1―2009中的表2。层次的详细编号见附录B。
GB/T 1.1—2009中的表 2 层次及其编号示例
层次
编号示例
部分
XXXX
章
条
条
段
列项
5
5.1
5.1.1
(无编号)
列项符号;字母编号a)、b) 和下一层次数字编号 1)、2)
附录
附录A
5.2.1 章 章是标准内容划分的基本单元。应使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对章编号。编号应从“范围”一章开始,一直连续到附录之前。 每一章均应有章标题,并应置于编号之后。 5.2.2 条 条是章的细分.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对条编号.。第一层次的条(例如:5.1、5.2)可分为第二层次的条(例如:5.1.1、5.1.2),需要时,一直可分到第五层(例如:5.1.1.1.1.1、5.1.1.1.1.2等)。 一个层中有两个或二个以上的条时才可设条,例如:第5章中,如果没有5.2,就不应设5.1。应避免对无标题条再分条。 第一层次的条宜给出条的标题,并应置于编号之后。第二层次的条可同样处理。某一章或条中,其下一个层次上的各条,有无标题应统一,例如:第5章的下一层次,5.1有标题,则5.2、5.3等也应有标题。 可将无标题条首句中的关键术语或短语标为黑体,以标明所涉及的主题。这类术语或短语不应列入目次。 5.2.3 段 段是章或条的细分。段不编号。 为了不在引用时产生混淆,应避免在章标题或条标题与下一层次条之间设段(称为“悬置段”)。
Q/TH―SD 01.01―2011
不正确
正确
5 标记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悬置段)
5.1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5 标记
5.1 总则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5.2.4 列项
列项应由一段后跟冒号的文字引出(见以下示例)。在列项的各项之前应使用列项符号(“破折号”或“圆点”) 在一项标准的同一层次的列项中,使用破折号还是圆点应统一。 示例1: 下列各类仪器不需要开关:
—— 在正常打操作条件下,功耗不超过10W的仪器;
—— 用于连续运转的仪器;
示例2:
仪器中的振动可能产生于:
· 转动部件的不平衡;
· 机座的轻微变形;
5.2.5 附录
附录按其性质分为规范性附录和资料性附录。每个附录均应在正文或前言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提及。附录的顺序应按在条文(从前言算起)中提及它的先后次序编排。 每个附录均应有编号,附录编号由“附录”和随后顺序的大写拉丁字母组成,字母从“A”开始,例如:“附录A”、“附录B”等。只有一个附录时,仍应给出编号“附录A”。附录的下方应标明附录的性质,即(规范性附录)或(资料性附录),再下方是附录标题。
6 要素的起草
6.1 资料性概述要素 内容包括:封面、目次、前言、引言。详细内容见GB/T 1.1―2009。 6.2 规范性一般要素
内容包括:标准名称、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清单应由下述引导语引出: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详细内容见GB/T 1.1―2009。
7 要素的表述
内容包括:汉字和标点符号、条文的注和示例、条文的脚注、图、表、详细内容见GB/T 1.1―2009。
8 其他规则
详细内容见GB/T 1.1―2009。
9 编排格式
9.1 通则
出版标准的纸张应采用A4幅面,标准出版的格式应符合本章的规定。标准报批稿的格式宜按本章的规定编排。页面设置中纸型的上、下、左、右边距均为1.5cm。行间距为固定值20磅。
标准条文编排示例参见GB/T 1.1―2009中的附录H 9.2 封面
按GB/T 1.1―2009中的图Ⅰ.3格式设计封面。见图1。 标准文件采用宋体字,字型号如下规定。
右上角第一行,标准的标志。Q/TH―SD为初号黑体字。 “泰豪沈阳电机有限公司”为一号黑体字。
标准编号:Q/TH―SD XX . XX―XXXX 为四号黑体字。Q/TH―SD与标准分类号之间空半个汉字的间隙,标准顺序号与年代号之间、Q/TH与SD之间连接为一字线。一字线在对话框插入中选“符号”,有一个短的“―”。如有被代替标准,则在标准编号之下另起一行编排被代替号。被代替标准的编号之前编排“代替”二字,本标准的编号和被代替标准的编号右端对齐。
代替标准编号为小四号宋体。
标准名称:XXXXXXXXX 为一号黑体。
发布日期、实施日期为四号黑体字。
标准发布部门为三号黑体字。发布,为四号黑体字。 9.3 目次
目次格式见GB/T 1.1—2009中的图Ⅰ.4 目次格式编排。见图2。
目次为三号黑体。目次内容为四号宋体。空二个汉字起排。企业标准号为四号黑体。标准正文不到十页的不用编制目次。
9.4 前言和引言,前言和引言格式见GB/T 1.1—2009中的图Ⅰ.5的前言和引言格式。见图3。
前言、引言为三号黑体,内容为四号宋体,企业标准号为四号黑体。
9.5 正文
正文首页应从单数页起排,正文首页中标准名称由多个要素组成时,各个要素之间应空一个汉字的间隙,标准名称也可分成上下多行编排。 正文中的标准名称为三号黑体,正文为四号宋体。
9.5.1 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所列文件均应空二个汉字起排,回行时顶格编排,每个文件之后不加标点符号。所列标准的编号与标准名称之间空一个汉字的间隙。
9.5.2 术语和定义
空二个汉字起排,回行时顶格编排。
9.6 附录
每个附录均应另起一页,见GB/T 1.1—2009的附录格式。 附录的编号、附录的性质。 即(规范性附录)或(资料性附录)以及附录标题,每项各占一行,置于附录条文之上居中位置。 附录编号为四号黑体,(规范性附录)(资料性附录)为四号黑体,附录标题为四号黑体,附录内容为四号宋体。
9.7 章、条、段
章、条、段的编号应顶格编排。章的编号与其后的标题,条的编号与其后的标题应空一个汉字的间隙。
章的编号和章标题应占三行,即空一行,再打章的编号及标题,再空一行,再打条的编号及标题。条的编号和标题应占一行。
段的文字空两个汉字起排,回行时顶格编排。
章、条的编号和标题为四号黑体。
9.7.1 列项
每一项之前的破折号、圆点或字母编号均应空二个汉字起排,其后的文字以及文字回行均应置于距版心左边五个汉字起排。 字母编号下一层次列项的破折号、圆点或数字编号均应空四个汉字起排。其后的文字以及文字回行时均应置于距版心左边七个汉字的位置。
9.7.2 注 7
标明注、图注和表注的“注”或“注×”:均应另起一行空二个汉字起排,其后接排注的内容,回行时与注的内容的文字位置左对齐。 注、图注、表注为小四号宋体
9.7.3 图和表
每幅图与其前面的条文,每个表与其后面的条文均宜空一行。
图题和表题均应置于其编号之后,与编号之间空一个汉字的间隙。
图的编号和图题应置于图的下方,占两行居中;表的编号和表题应置于表的上方,占两行居中。 表的外框、表头的下框线、表注和表内的段的上框线均应为粗料线。 图的编号、图题、表的编号、表题为四号黑体字。续图、续表的“(续)”为四号宋体。 图中、表中的数字和文字为四号宋体。
9.7.4 示例
每个示例应另起一行空二个汉字起排。“示例:”或“示例×:”宜单独占一行。文字类的示例回行时宜顶格编排。
9.7.5 公式
标准中的公式应另起一行居中编排,较长的公式宜在等号(=)后回行,或者在加号(+)、减号(—)等运算符号后回行。公式中的分数线、长横线应明确区分,主要的横线应与等号取平。
9.7.6 终结线、书眉和页码
在标准的最后一个要素之后,应有标准的终结线。终结线为居中的粗实线,长度为版心宽度的四分之一。终结线应排在标准的最后一个要素之后,不准许另起一页编排。 从标准的目次开始在每页书眉位置应给出标准编号,单数页排在书眉右侧,双页排在书眉左侧。 从目次页到正文首页前用正体大写罗马数字从Ⅰ开始编页码;正文首页起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另编页码。页码单数页排在右下侧,双数页排在左下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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