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投标人应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注意的事项
各投标人:
为保证本次政府招标项目的顺利进行,减少招标过程中,由于投标文件制作不合格等原因导致贵单位投标无效情况的发生,请贵单位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每一条款,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每一项证件(特别注明原件或复印件的要求),并严格自审证件的有效期、年检、经营期限、证件签署的有效性等,漏缺一项证件或一项证件不合格将造成资格审查无法通过,所投标书为无效标书;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其它业绩证明资料务必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2、请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规定的重大偏差所包括的内容,投标文件有重大偏差所列内容之一、经评委认定属实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为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到达开标现场,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受理.
4、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安装期/竣工交付日期/服务期、付款方式、质保期等商务条款,制作投标文件时应作出响应或正偏离以上商务条款的承诺,不响应的将导致废标.
5、对投标人的虚假投标、围标串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实后,政府招标监管部门将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处以取消本次投标资格,罚款,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请各投标人严格自律,诚信参及投标.
本提示内容并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示,如有及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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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 称
内 容
1
招标人(采购人)
名称:洛宁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洛阳市洛宁县永宁大道中段南侧137号
联系人:曲先生
电 话:
2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生生大厦5楼
联 系 人:曹女士
电 话:5
邮 箱:
3
项目名称
洛宁县国土资源局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项目
4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
宁财采【2018】06—01-02
5
招标(采购)编号
HNHY—LY18051
6
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
财政资金
一标段 :420。2878万元 二标段:361。962万元(含80万元全县平台软件及不动产权证书购置费用)
三标段 :212。7647万元 四标段:270.9055万元
五标段 :347.08万元 六标段:47万元
超过本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7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6个标段。
投标人应就一个标段进行完整投标,不得将一个标段拆开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
8
工期(竣工期)
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通过省级验收
9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规范及河南省有关技术要求,确保通过省级核查、验收
10
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
1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二)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三)最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资质要求:
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证书(含不动产测绘、房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2—5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含不动产测绘、房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6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证书(含不动产测绘监理);
3。项目负责人要求:
1-5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测绘师资格,2017年6月以来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签订了劳动合同;
6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注册测绘师资格,2017年6月以来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签订了劳动合同;
4.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有效期内(以开标日期为准)的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网页版打印件须显示该网页网址,开标前投标人需提供,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及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注:
1。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2. 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除可以提供复印件的资料外,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资料在开标时均需提供原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1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3
分包
不允许
1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6月27日——2018年7月3日17时30分(不少于5个工作日)
15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本次采购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点击“供应商登录”,通过“证书 Key"方式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1)。
潜在供应商知道招标信息后,应及早获取招标文件,避免因网络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因此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将不再延长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16
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500元,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1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一标段叁万元整,二标段叁万元整,三标段叁万元整,四标段叁万元整,五标段叁万元整,六标段捌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1、本次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含现金缴款单)。
2、每个标段(包)由“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动生成一个对应的保证金账号,不同标段(包)的保证金账号不同。请投标人特别注意!
3、如投标人投多个标段(包),则应按所投标段(包)的保证金账号和金额分别单笔足额缴纳(多笔合计的无效),否则将视为无效保证金。保证金缴款信息可在线打印。
4、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从投标人的账户通过转账方式最迟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转至指定账户,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对应的保证金账号之账户,以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显示的到账金额和时间为准。
18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本次招标不退还投标文件.
19
是否需要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
需要
以U盘形式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及纸质版正本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版正本投标文件为准。
20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无论投标人现场考察及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1
投标人提出问题或要求
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由投标人的被授权人提交书面材料(盖公章)。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受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22
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23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胶装,牢固),有目录、有页码。
投标文件封面及书脊应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人名称(如有分册也应在封面及书脊处详细标注)。
24
投标文件密封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和电子U盘密封在一个包装内,外封套上标明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人名称、地址,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
25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8年7月18日9时00分。逾期提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6
提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27
开标顺序
按投标人代表递交投标文件签到时间逆顺序开标
28
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
按原国家规定的招标代理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标准,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29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1—5标段每标段10万元,6标段3万元,以中标人转账形式向招标人提交。
30
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洛宁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8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洛宁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就洛宁县国土资源局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项目技术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洛宁县国土资源局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项目
招标编号:HNHY-LY18051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宁财采【2018】06-01—02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县财政资金,1660万元,付款模式“433”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地点:洛宁县境内。
2、招标内容:对洛宁县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权籍信息叠加整合、叠加信息库合库质检、纸质材料数字化及全过程监理。
3、工期(竣工期):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通过省级验收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及河南省有关技术要求,确保通过省级核查、验收.
5、标段划分:共6个标段。
1标段:河底镇、东宋镇、小界乡,面积32km2内的房屋权籍调查、权籍信息叠加整合服务,纸质材料数字化和新增房地一体农村权籍调查工作,同时完成全县权籍信息叠加整合库质检和项目验收工作;建立全县农村房屋权籍纸质材料数字化资料信息库,并建立及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关联。
2标段:城郊乡、城关镇、回族镇、马店镇,面积16.51km2内的房屋权籍调查、权籍信息叠加整合服务,纸质材料数字化和新增房地一体农村权籍调查工作,负责购买全县平台软件及全县不动产权证书,并配合1标段完成项目质检和验收工作。
3标段:长水镇、罗岭乡、上戈镇、故县镇,面积21.55km2内的房屋权籍调查、权籍信息叠加整合服务,纸质材料数字化和新增房地一体农村权籍调查工作,并配合1标段完成项目质检和验收工作。
4标段:下峪镇、兴华镇、底张乡、景阳镇,面积18.7km2内的房屋权籍调查、权籍信息叠加整合服务,纸质材料数字化和新增房地一体农村权籍调查工作,并配合1标段完成项目质检和验收工作.
5标段:赵村镇、陈吴乡、涧口乡,面积20.92km2内的房屋权籍调查、权籍信息叠加整合服务,纸质材料数字化和新增房地一体农村权籍调查工作,并配合1标段完成项目质检和验收工作。
6标段:全县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项目全过程质量监理服务。
6、投标要求:1—5标段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最多投报3个标段,但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若投标人同时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则按标段顺序优先选取前面的标段为中标标段,其他中标标段第二名顺延为中标候选人。第6标段的投标单位不允许投报1—5标段.
五、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二)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三)最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资质要求:
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证书(含不动产测绘、房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2-5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含不动产测绘、房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6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证书(含不动产测绘监理);
3、项目负责人要求:
1—5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测绘师资格,2017年6月以来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签订了劳动合同;
6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注册测绘师资格,2017年6月以来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签订了劳动合同;
4、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有效期内(以开标日期为准)的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网页版打印件须显示该网页网址,开标前投标人需提供,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及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及时间:
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7月3日17时30分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2、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方式:本次招标(采购)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点击“供应商登录",通过“证书 Key”方式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1)。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潜在供应商知道招标信息后,应及早获取招标文件,避免因网络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因此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将不再延长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7月18日9时00分.
2、地点为: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及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及《中国·洛宁》上同时发布.
十一、采购单位名称:洛宁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地址:洛阳市洛宁县永宁大道中段南侧137号
联系人:曲先生
电 话:
十二、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生生大厦5楼
联系人:曹女士
电 话:5、
邮 箱:
十三、监督单位:洛宁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8
十四、投标人在参及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中国采购及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及《中国·洛宁》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7日
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
一、 项目基本情况
对洛宁县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权籍信息叠加整合、叠加信息库合库质检、纸质材料数字化及全过程监理。其中,权籍调查工作内容包括:在核实已完成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籍(地籍)调查成果的基础上,补充进行其上附着的、未登记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权籍调查(简称为“农村房屋权籍调查”);对新增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和其上附着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房地一体的权籍调查(简称为“农村房地一体权籍调查")。提交符合不动产登记要求的表、册、图、数等权籍调查成果。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和不动产测量。权籍信息叠加整合工作内容包括:以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籍(地籍)信息和数据库为依托,叠加整合农村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新增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权籍信息,形成农村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籍信息数据库,为登记提供信息化基础。数据库合库质检工作内容包括:制定各标段数据录入技术规程、合库、数据库质检、审核,数据库成果移交和项目验收,并实现及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关联。纸质材料数字化工作内容包括:将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登记申请、登记审核以及登记成果等全部纸质材料数字化,建立数字材料信息库。全县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监理工作内容包括:项目各标段的质量控制、进度(工期)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操作规范等;提供服务成果资料、验收资料、文件,负责验收相关工作,确保通过省级核查、验收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其中:
1标段:河底镇、东宋镇、小界乡,面积32km2内的房屋权籍调查、权籍信息叠加整合服务,纸质材料数字化和新增房地一体农村权籍调查工作,同时完成全县权籍信息叠加整合库质检和项目验收工作;建立全县农村房屋权籍纸质材料数字化资料信息库,并建立及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关联。
2标段:城郊乡、城关镇、回族镇、马店镇,面积16。51km2内的房屋权籍调查、权籍信息叠加整合服务,纸质材料数字化和新增房地一体农村权籍调查工作,负责购买全县平台软件及全县不动产权证书,并配合1标段完成项目质检和验收工作。
3标段:长水镇、罗岭乡、上戈镇、故县镇,面积21.55km2内的房屋权籍调查、权籍信息叠加整合服务,纸质材料数字化和新增房地一体农村权籍调查工作,并配合1标段完成项目质检和验收工作.
4标段:下峪镇、兴华镇、底张乡、景阳镇,面积18。7km2内的房屋权籍调查、权籍信息叠加整合服务,纸质材料数字化和新增房地一体农村权籍调查工作,并配合1标段完成项目质检和验收工作。
5标段:赵村镇、陈吴乡、涧口乡,面积20。92km2内的房屋权籍调查、权籍信息叠加整合服务,纸质材料数字化和新增房地一体农村权籍调查工作,并配合1标段完成项目质检和验收工作。
6标段:全县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项目全过程质量监理服务.
二、 项目总体要求
(一)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工作
1、开展权籍调查.按照《河南省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技术细则》(豫不动产登记联办发【2018】1号)的规定,以实地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状况为依据,进行权属调查;按照《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新增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权属调查;采用合规有效的测量方法,施测界址、计算面积,并制作权籍调查成果.
2、叠加整合信息.以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籍(地籍)信息和数据库为依托,叠加整合农村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新增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权籍信息,形成农村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籍信息数据库,为登记提供信息化基础。
3、不动产登记办理。不动产登记机构采取有效的方式,统一组织当事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统一组织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核等工作,依托各地建设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办理不动产登记,向权利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4、纸质材料数字化.将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登记申请、登记审核以及登记成果等全部纸质材料数字化,建立数字材料信息库,并实现及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关联。
(二)监理主要工作如下:
1、监理工作内容
(1)对洛宁县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测绘、权籍信息叠加整合、权籍叠加信息库合库、权籍纸质材料数字化、信息平台建设、资料归档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理,确保各作业单位按照合同约定以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进行项目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2)对各作业单位的阶段性和整体性工作进行质量、进度确认,提供支付合同款依据。
(3)监理各作业单位项目进度、质量,要求服务单位进行工作汇报,同时协调处理各服务单位出现的技术问题.
(4)及时向甲方提供阶段性监理报告,提出工作建议,最终提交完整的监理报告及其它监理成果。
(5)做好上级部门检查验收的资料编写、文件整理等各项工作,负责验收相关工作,确保通过上级部门的验收。
2、监理工作要求
(1)项目实施前,甲方应向监理单位下达监理任务书,监理单位应将监理通知书送达各作业单位,依据监理任务书制定详细的监理方案,并附具监理实施计划表,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2)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理,监理情况应边监理边记录。
(3)监理报告应当按照不同工序内容,进行阶段性监理,形成阶段性监理报告。监理任务完成后,形成监理报告.监理有关记录和监理报告作为预检和验收的要件之一.
(4)分阶段监理报告应及时提交给作业单位,同时报甲方。各作业单位应对监理报告中提出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逾期不改或屡次修改不完善者,提交甲方处理。
3. 监理职责:
监理单位应当根据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任务,成立由监理组长、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的监理实施机构。监理组长一般是监理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全权负责项目的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负责项目监理的业务工作,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监理员负责具体监理工作,填写监理记录.同时,监理单位还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重点监理作业标段漏调、错调现象.
密切配合甲方,全面履行合同,认真实施监理,保证工作按要求有序进行。
依据有关规程、细则、办法、实施方案等,采取相应措施,掌控工作进度,检查作业质量。
组织相关人员,初审作业单位的技术设计书,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委托单位。
对作业单位提交的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应及时进行检查,同时向甲方和作业单位报告检查情况。
组织编制阶段性和最终监理报告,对调查成果质量进行评定,出具结论性意见.
对所监理项目的进度和质量负有监理责任。
定期向甲方报告监理工作情况,负责提交完整监理资料。
4。监理权限:
(1)审查作业单位有关作业人员的资格和承担调查项目的类型、数量是否相符,提出建议报甲方核准。
(2)检查作业单位用于调查项目的仪器和设备,对于不符合技术要求的,有权责令其停止使用。
(3)全过程监理作业单位的调查工作进度和成果质量,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有权责令其改正。
(4)对调查各个阶段的成果质量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对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的调查成果予以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的调查成果,有权要求作业单位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
(5)有权参加作业单位为实施调查项目而召开的相关业务会议。
(6)督促甲方和作业单位双方及时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事项和法律承诺.
5.质量控制监理:
(1)质量控制的原则
1)坚持以预防为重点,控制影响成果质量的不利因素,保证成果质量的原则。
2)坚持项目投入人员、设备不报验签认合格,不得开工或作业的原则。
3)坚持本阶段质量不合格或未经检查,监理工程师不予签认,下一阶段不得开工的原则。
(2)质量控制的主要方法
1)审查:监理单位组织技术人员,以审阅、询问、质疑等方式对作业单位编写的技术设计书和各阶段方案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调查项目要求,实现调查项目目标。
2)检视:监理人员按照合同约定或技术要求规定的内容,对调查项目必备人员和设备、决定性工序、最终成果进行全方位的检核和审视。包括:巡视、跟踪检查、抽检等内容。
A、巡视:监理人员在调查区对调查工作进行有目的或随机检视的一种监理活动,以检查调查成果内容是否及实施一致。
B、跟踪检查:监理人员对调查过程中某些关键部分或工序进行的全过程连续监控的活动。
C、抽检:监理单位利用一定的检查手段,在作业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抽取一定比例独立进行的检查活动。
6。进度控制监理:
(1)进度控制的要求
对项目进度采取主动、动态的监理控制方法,在保证投资、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合同约定的工期目标.
(2)监理单位依据项目进展计划监督项目进展情况,主要包括:
1)跟踪检查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
2)要求作业单位按期书面报告实际完成的项目进度。
3)在检查中发现实际进度偏离计划进度,签发监理通知要求作业单位及时采取措施:如采取措施后确实不能实现原计划,则要求作业单位提出调整进度计划,经监理组长审核后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监督作业单位在合理的状态下继续施工。
4)要求作业单位及时如实填写计划进度表、实际进度表。
5)定期召开进度协调会,分析研究影响进度的各种因素,研究需要采取的补救措施。
三、 技术要求
(一)技术标准
1、数学基础
平面坐标系统采用“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985 国家高程基准".投影类型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3°分带。
长度变形不符合要求时,按照《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地籍调查县级平面直角坐标系建设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2014〕13 号)的方法建立基于“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的相对独立的平面直角坐标系统.
2、界址点坐标成果
界址“坐标分别提供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和 1980 西安坐标系两套成果。
3、地籍图比例尺、分幅和编号
农村不动产权籍图采用 1∶500 的比例尺;50cm×50cm 正方形分幅;图幅编号按照西南角坐标公里数编号,保留两位小数,X 坐标在前,Y 坐标在后,中间用短横线连接。
4、计量单位
长度单位为米(m),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面积汇总单位为平方米(m2);全部保留两位小数。
(二)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2 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8 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256 号)
(4)《土地调查条例》(国务院)第 518 号)
(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656 号)
(6)《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 号)
(7)《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豫发〔2017〕1 号)
(8)《河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不动产登记联办发〔2017〕1 号)
(9)《2017 年河南省政府工作报告》
(三)技术依据
(1)《地籍调查规程》(TD/T 10)1—2012)
(2)《产测量规范》()B/T 17986-2000)
(3)《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41 号)
(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不动产单元设定及代码编制规则〉的函》(国土资厅函〔2017〕号)
(5)《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国土资)〔2014〕101 号)
(6)《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国土资发〔2015〕103 号)
(7)《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豫集办发〔2013〕17 号)
(8)《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籍调查县〉平面直角〉标系建设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2014〕13 号)
(9)《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2017)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代码》(GB/T 2260—2007) (11)《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及编号》(GB/T 13989—2012)
(12)《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9)
(13)《城市测量规范》(CJJ/T 8—2011)
(14)《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 2009―2010)
(15)《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 1 部分:1∶500 1∶1 000 1∶2 000 地形图图式 》(GB/T 20257.1―2007)
(16)《河南省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技术细则》(豫不动产登记联办发〔2018〕1号)
四、 其他要求
1、投标需提供服务期限承诺、质量承诺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2、服务结算:投标人需严格按项目说明的情况进行报价,最终以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
3、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承担所有费用,直至验收合格。
五、 质量标准
符合《河南省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实施细则(试行)》[2015]9号、《河南省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技术细》》(豫不动产)记联办发〔2018〕1号)等国家规范及河南省有关技术要求,确保通过省级核查、验收。
六、 成果提交
洛宁县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成果包括文字成果、表格成果、图件成果和数据库成果等。
(一)文字成果
1、工作报告
(1)区域概况。概述本地自然、社会、经济、人口的基本状况.
(2)任务来源。简述任务的来源情况以及任务实施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意义。
(3)领导组织。说明本地人民政府为任务实施建立的领导组织以及组成领导组织的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并评价实施中各单位的职责落实情况。
(4)背景及基础。说明任务完成年度本地土地调查成果中的村庄用地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的基本情况,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基本情况以及成果质量的评价.
(5)任务承担。说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承担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的具体单位和单位的基本情况以及为完成任务投入的人员、设备情况。
(6)经费落实.说明工作经费的编制、审批以及列入预算的情况.说明经费的拨付依据和至工作完成实际的拨付情况。
(7)任务安排。说明本地根据实际,确定农村房屋权籍调查和农村房地一体权籍调查的工作范围的依据和面积;对任务作出的标段划分、时间安排以及最终的完成情况和面积情况。
(8)政府采购。说明政府采购实施的基本情况,中标单位的基本情况。
(9)实施过程。说明任务实施的具体过程和程序安排,中标单位投入的人员、设备以及负责人情况,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中具体承担单位管理、配合、协调、监督的情况,实施过程的其他情况.
(10)完成工作情况。说明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完成的宗地、房屋的数量和面积情况以及颁发证书的情况等。
(11)成果评价。说明成果的完成情况以及对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成果的自我评价.
(12)经验总结。总结工作的组织实施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13)其他内容。根据各地实际,需要在工作报告中说明的其他内容。
2、技术报告
(1)项目概述。概述项目的基础成果、面积数量的基本情况。
(2)项目组织。说明中标单位建立的组织、投入的人员、设备等基本情况。
(3)项目实施技术依据.说明项目实施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以及技术标准和技术方案。
(4)基础成果情况。说明基础成果情况以及根据基础成果确定的基础成果应用要求.
(5)质量保障措施。说明建立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以及制度的落实实施情况。
(6)权属调查实施。按下列内容分述:
1)工作计划安排。说明根据任务要求安排的具体工作计划以及计划的完成情况.
2)人员设备组织.说明具体实施权籍调查的人员数量、人员组织、设备使用等情况。
3)农村房屋权籍调查。说明农村房屋权属调查的实施方法、工作情况、问题处理。
4)农村房地一体权籍调查。说明农村房地一体权属调查的实施方法、工作情况、问题处理。
5)其他权属调查情况.说明根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的其他权属调查的实施方法、工作情况、问题处理。
(7)不动产测量。按下列内容分述:
1)数学基础.说明不动产测量采用的数学基础。
2)技术方法。说明不动产测量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技术要求.
3)设备状况。说明不动产测量使用的设备检测情况和工作情况。
4)县级平面直角坐标系建立。说明县级平面直角坐标系的建立依据和过程以及结果。
5)界址测量。说明界址检查、界址放样、界址测量的方法和操作步骤以及界址测量的成果数量。
6)其他要素测量.说明地物、地貌和其他要素测量的方法和操作步骤。
7)图件的编制.说明不动产权籍图、宗地图和房产分户图的编制方法和程序以及各类图件的数量.
8)房屋面积计算。说明房屋面积计算的方法和操作步骤。
9)质量评价。说明不动产测量的质量控制结果、对不动产测量成果的质量评价。
10)其他内容。根据各地实际,需要在技术报告中说明的其他不动产测量的内容。
(8)权籍信息叠加整合。按下列内容分述:
1)权籍信息叠加整合的程序、方法、要求。说明叠加整合的流程设计、数据准备、资料处理、数据采集、数据叠加、整合建库等。
2)权籍信息叠加整合的质量控制。说明质量控制制度、方法;叠加整合结果及原始数据、权籍调查结果一致性评价。
3)叠加整合的数据库运行检查。说明检查叠加整合的数据库库体运行情况以及检查及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挂接的运行情况。
4)叠加整合问题的处理。说明叠加整合中相关问题的处理方法以及要求。
(9)纸质材料数字化
1)材料概况。说明需数字化的纸质材料的质量、数量等基本情况。
2)人员设备.说明投入纸质材料数字化的人员、设备情况。
3)扫描建库。说明目录建库、扫描方式、色彩模式、分辨率、图像存储、数据检查、数据关联、数据存储、汇总挂接的方式、方法和要求。
4)运行检查.说明检查叠加整合的数据库、挂接的纸质材料数据库的运行情况,以及及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结合后的运行情况。
(10)评价及建议
1)总结本次工作权属调查、不动产测量、数据叠加整合、纸质材料数字化的技术应用情况、以及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2)总结本次调查采用的新技术及技术创新情况。
3)对技术方法和技术指标,提出更新、改进、提高的建议。
3、 其他文字成果
(1)编制的数据库成果和其他材料检查报告。
(2)编制技术方案。
(二)表格成果
(1)权籍调查中形成的纸质各类表格材料。
(2)权籍调查中形成的其他纸质表格材料。
(3)权籍调查中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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