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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桥中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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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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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江县大桥中学支部委员会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工作方案
为确保大桥中学支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称教育实践活动)有力有序推进,让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教育的新变化、新气象。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和教育局党委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上级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和安定学区的统一安排,制定如下指导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强化监督职能,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工作指导,督促被指导单位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九项规定要求、市委九条规定、县委四十六条规定和教育局二十六条规定,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力解决师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指导组工作职责
1.传达中央、省委、县委和局党委有关精神及工作要求,督促抓好落实。
2.参加被指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
3.了解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向被指导单位提出工作建议。
4.全程参与被指导单位领导班子专题组织生活会,并作出综合评价。
5.加强对被指导单位各个环节“回头看”工作的督促检查,做好查漏补缺工作。
6.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
7.及时向学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以下简称“活动办”)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三、基本环节及活动安排
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 1月份开始,到9月底基本结束,其中集中教育时间不少于3个月。各学校的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抓好以下三个环节。
1.学习教育、听取意见(3月下旬-4月上旬)
(1)召开动员大会。动员会参加人员:①中学校务会成员,支部所辖校全体教职员工及各小学校长;②离退休教师代表(含近五年内退休的教师);③其它需要列入参会范围的,由指导组同被指导单位商定。
(2)组织民主评议。动员大会上,在参会人员范围内开展民主评议。评议的主要内容: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作风方面情况进行总体评价;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各单位于会前1-2天印制并发放《民主评议表》(样表见附2、附3)给拟参会人员填写,会上统一组织投入设在会场内的征求意见箱,由指导组负责回收汇总,评议结果报活动办)。
(3)个别谈话听取意见。动员会后,指导组进行面上个别谈话听取意见。谈话对象为:一是学区总支委员及学区其它成员,各学校支部委员和校务会成员;二是学区内中小学校长、学校中层干部;三是教职工(含离退休教师)代表。谈话的主要内容及要点: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作风方面进行总体评价;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各单位要按照指导组的要求,提前发放谈话要点,统筹做好谈话安排。
(4)督查学习教育效果。(4月20日前完成)了解掌握被指导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开展学习教育的情况,对开展局党委《实施方案》中规定内容大讨论的学习教育效果。检查教师开展主题活动的落实情况。了解掌握各单位开展学习教育的内容、形式和载体,提出意见建议,对达不到要求的责成补课。?
(5)了解征求意见情况。(4月底前完成)被指导单位的班子成员要采取“面对面”、“上门问”、“拉家常”的形式,主动深入课堂、深入教师、深入学生,听取师生员工的呼声和意见;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广泛了解单位退休教师、无党派人士、学生家长对学校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和建议;要采取设立热线电话、设置意见箱的形式,广泛征集意见。被指导单位要将原汁原味梳理的意见送指导组汇总后报活动办。
(6)汇总上报情况。(5月10日前完成)指导组要结合第一环节“回头看”,督促被指导单位对开展“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工作认真自查,形成自查报告,由党组织书记签字后报指导组审核。指导组应采取查阅资料、个别访谈、随机抽查、测评等方式,对被指导单位第一环节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内容包括:①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简要情况报告;②民主评议情况;③原汁原味分类梳理的被指导单位班子及成员“四风”方面的意见建议,以及教师、群众反映其它方面的意见建议;④被指导单位党组织书记谈话要点;⑤对局党委领导班子解决“四风”问题的意见建议。单位自查报告(附民主评议情况、反映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理要点、梳理后的干部群众意见建议、提出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措施的思路等材料)和指导组评估报告,经指导组组长签字后报活动办。
2.查摆问题、开展批评(5月中旬—6月中旬)
(1)做好领导班子情况通报和个人谈话提醒工作。根据有关人员提供的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作风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材料,并结合组内了解掌握的有关情况,于组织生活会召开前15天,集体研究形成对单位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及存在问题的通报材料和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谈话提醒材料,报活动办备案后,按照以下方式进行领导班子情况通报和个人谈话提醒:
①向单位党组织书记反馈情况。对单位领导班子和成员所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在向领导班子通报前,指导组先向单位党组织书记原汁原味反馈,进一步听取单位党组织书记的意见。
②个别反馈情况。对征求到的反映单位班子成员个人的意见,指导组要原汁原味地向其本人反馈。
③向领导班子通报情况。召开单位党组织会议进行情况通报,指导组成员参加,根据需要能够适当扩大参会人员范围。会议由单位党组织书记主持,指导组组长通报情况后,每个班子成员都要表态。
④对反映问题较多的领导干部个人进行谈话提醒。对需要谈话提醒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由总支书记谈话提醒;对需要谈话提醒的其它领导干部,一般由指导组会同单位党组织书记谈话提醒,或委托单位党组织书记谈话提醒。
(2)对征求意见情况进行民主评议。①分类整理征求到的意见,填入征求意见民主评议表;②被指导单位党组织书记、指导组长审核后,此表交参加动员大会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③汇总整理评议结果,对民主评议满意率偏低的,进一步征求意见。
(3)督促开展谈心谈话。督促单位领导班子在召开生活会前认真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做到“三个必谈”:?①被指导单位党组织书记要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②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谈心;③班子成员与中层负责人、年级组长要进行谈心谈话。
(4)审阅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指导组要认真审阅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商定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时间。要严格把关,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做到“五个不开会”,即:学习教育和听取意见环节各项工作没达标的不开会、主要负责同志不重视的不开会、突出问题没找准的不开会、谈心交心不深入的不开会、对照检查材料未经指导组审查同意的不开会。每个单位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天。
(5)参加指导专题组织生活会。指导各单位领导班子专题组织生活会,了解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指导组全程参会指导,组长要进行点评,并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作出综合评价,指导组长签字后报活动办。
(6)通报专题生活会情况并及时上报。指导组要与单位党组织商定召开专题生活会情况通报会的具体时间、参会人员等事项,并审阅生活会通报材料,提出意见建议。各单位要在专题组织生活会后10天内召开通报会,由单位党组织书记主持并通报领导班子专题生活会情况,指导组派员参加。组织生活会情况通报结束后,指导组要督促单位党组织形成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专项报告,报活动办。
(7)督促开展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督促支部全体党员参加所辖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主要是开展“五个一”活动,即:进行一次集体学习交流、组织一次大讨论、开展一次集中调研走访、进行一次廉政警示教育、撰写一篇以上学习心得。突出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8)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指导组要督促各支部以支部为单位搞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按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支部评议定等的程序对每一位党员进行民主评定。党员民主评议结果报党员所在乡镇党委和学区总支,并报活动办。
3.整改落实、建章立制(7月—9月)
(1)指导审阅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和领导干部个人整改措施。督促单位党组织书记主持制定班子整改方案,审阅班子成员个人整改措施。班子整改方案和班子成员个人整改措施经督导组组长审阅签字后,报活动办审核。
(2)督促抓好专项治理。督促被指导单位按照省教育厅(湘教发〔 〕49)号文件,把“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专项整治的重要任务,同时要开展好反对“四风”、规范“三公”经费、质量安全建设、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专项清查。要深入挖掘、推出正反方面的典型。深入了解被指导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查找问题与集中整治的情况。
(3)督促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对被指导单位根据省委确定的42项制度建设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制度建设的重点,列出制度建设清单,健全相关制度。
(4)开展评估验收。指导组要结合第三环节“回头看”,对各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特别是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情况进行评估验收。评估不合格的要继续进行整改,推迟召开总结大会。
四、工作方式
指导组主要经过以下方式开展工作:听取有关工作汇报;督促并参加动员会、组织生活会,列席党组织的其它有关会议;受理来信、来电、来访;视情况参加座谈会;督促并指导党组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与领导班子成员和其它干部群众个别谈话;调阅、复制有关资料;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进行走访调研;对有关重要问题进行深入了解等。
五、工作要求
1.认真履责,准确定位。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县委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县委、局党委提出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开展工作,明确任务,立足实际,切实履行职责。找准工作定位,紧紧依靠被指导单位党组织开展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到位不越位,督导不包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指导工作取得实效。
2.加强指导,严格把关。要认真指导帮助各支部各学校做好各环节工作,切实把“规定动作”做扎实、做到位,同时鼓励探索符合实际、富有特色的“自选动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解决问题、取得实效。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督促被指导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全面理解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以及市教育局党组、局党委的精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活动安排到位、征求意见到位、对照检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推动加强制度建设,保证中央、省、市、县委、局党委确定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3.讲究方法,加强沟通。要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开门搞活动,多到基层一线了解情况,多到党员群众中听取意见,多到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加强组内政策理论学习和工作研究,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督导工作。加强与活动办的沟通,及时报告被指导单位活动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重要敏感事项,负责任地提出意见建议。加强与被指导单位的沟通协调,遇事多商量,科学合理地安排活动时间和进度。
4.严格自律,维护形象。要切实加强组内建设,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要求、市委九条规定、县委四十六项规定和教育局二十六条规定,用好的作风开展督导工作。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保密纪律、廉政纪律,求真务实,团结协作,严谨细致,勤奋敬业。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全面准确地反映情况,谦虚谨慎、平等待人,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自觉维护指导组的良好形象。要自觉遵守廉政纪律,不得接受超标准、超规格的公务接待;严禁中餐饮酒;严禁接受指导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土特产、有价证券等;严禁利用指导便利谋取私利;不得参与指导单位安排的营业性娱乐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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