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酒店应急灯管理规范
4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酒店应急灯管理规范
1.0 目的
规范应急灯设备正确使用及维护管理, 确保应急灯使用安全可靠。
2.0 适用范围
保安部、 客房部、 西餐部、 中餐部、 桑拿部、 工程部及安装有应急灯设备的场所、 部门。
3.0 职责
配有应急灯的部门负责使用保管;桑拿部负责本部门应急灯放电检查;工程部负责其它部门应急放电检查;保安部负责应急灯的配置, 并督促检查应急灯的维护保养情况。
4.0 管理规范
4.1 应急灯设备的配置
4.1.1客房部所辖区域: C座客房6-18楼、 A座客房2-5楼、 C座4楼会所、 大堂、 总台、 总机、 商务中心、 订房部、 书屋、 所属仓库等场所。共配置应急灯97台。
4.1.2西餐部所辖区域: C座19楼清吧、 3楼银河宫、 卡啦OK房、 会议室、 咖啡厅、 中庭、 柏逊堡及西餐厨房、 所属仓库等场所。共配置应急灯35台。
4.1.3中餐部所辖区域: 明晖楼2-4楼及、 超市、 C座2楼厨房及万豪殿、 国际会议厅、 所属仓库等场所。共配置应急灯37台。
4.1.4基建办公室所属区域: 共配置应急灯7台。
4.1.5桑拿部(C座5楼)所属区域。共配置应急灯43台。
4.1.6公共区域包括: 商业街各铺位、 地下车库、 C座中梯、 员工楼梯间、 C座各楼层电房、 国际旅行社、 行政仓库、 新旧电房、 冷气机房、 总办及科后部门等。共配置应急灯62台。
4.2维护管理
4.2.1、 桑拿部所属辖区配置的应急灯由本部门负责定期维护, 放电检查;客房部、 西餐部、 中餐部、 基建办公室及公共区域所配置的应急灯由工程部负责放电检查, 维护保养并做好放电检查的记录。
4.2.2保安部对宾馆范围内配置的应急灯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整改, 并作好检查记录。
4.2.3各部门要做好应急灯的使用保管工作, 对本区域配置的应急灯应登记造册, 每班交接, 防止丢失。
4.2.4有关部门必须每隔3个月对连续使用中的应急灯进行一次放电操作, 放电至应急灯自动关断熄灭。应急照明的额定时间为: ≥90分钟。当放电时间少于额定时间的80%以下, 即应急照明时间少于60分钟时, 需更换相同类型和相同规格的电池组。更换电池时, 要先拆下灯具的后盖板, 拔出电池插头, 换上新的电池组即可。必须注意电池的极性, 不要装反。更换灯泡时, 要先拆下灯头灯罩, 取出损坏的灯泡, 换上相同规格的新灯泡即可。
4.2.5应急灯的放电检查时间定于每年3、 6、 9、 12月份进行。放电检查要安排专人负责, 并将检查情况填写《应急灯放电检查登记表》上。
5.0 支持性记录
《应急灯放电检查登记表》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