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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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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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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高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环保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HGT-04-01
版号/修改状态: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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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布 日 期: 5月10日 生 效 日 期: 月15日
目 录
一、清水使用管理办法。。。。。。。。。。。。。。。。。。。。。。。。。。。。3
二、水处理和排放管理办法。。。。。。。。。。。。。。。。。。。。。。。。5
三、尾矿及固体废弃物控制制度。。。。。。。。。。。。。。。。。。。。7
4、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规定。。。。。。。。。。。。。。。。。。。11
5、一般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13
四、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办法。。。。。。。。。。。。。。。。。。。。。。16
五、噪声控制管理制度。。。。。。。。。。。。。。。。。。。。。。。。。。。。18
六、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20
七、危险废物管理制度。。。。。。。。。。。。。。。。。。。。。。。。。。。。24
1、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24
(1)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27
(2)危险废物管理网络图。。。。。。。。。。。。。。。。。。。。。。。。。38
2、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39
3、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40
4、危险废物源头分类制度。。。。。。。。。。。。。。。。。。。。。。。40
5、危险废物标识管理制度.。。。。。。。。。。。。。。。。。。。。。。42
6、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49
7、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51
8、事故应急救援和定期演练制度.。。。。。。。。。。。。。。。。52
9、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制度。。。。。。。。。。。。。。。。。。。。。。。55
10、危险废物分析管理制度。。。。。。。。。。。。。。。。。。。。。。56
八、环境监测制度。。。。。。。。。。。。。。。。。。。。。。。。。。。。。。。。57
九、环境保护奖惩制度。。。。。。。。。。。。。。。。。。。。。。。。。。。。59
清水使用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促进和鼓励节约用水管理,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提升全体员工节约用水意识,同时进一步加强公司环保管理工作,充分缓解水处理车间系统处理压力,倡导生产系统尽可能的采用回收废水工艺,实现公司生产废水零排放的目标,特制订本办法。
二、职责分工
(一)公司各生产车间负责各自车间清水表的安装及调试,不设维修人员的辅助车间水表安装由设备部统一安排机修车间安装。
(二)各车间负责本车间水表的日常检查与维护,确保各水表好用,生产部负责每月一次的抄表工作,并报行政部。
(三)生产部可根据各车间生产变化情况,月初制定出新的使用清水量。
(四)行政部每月负责对车间清水用量进行汇总,并根据《清水管理办法》中的规定进行奖惩。
三、管理规定:
1、各生产车间,原则上使用水处理车间返回的废水。清水使用可根据车间生产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各车间尽量采用循环水、一水多用、废水利用等综合措施,提高水的复用率。
2、各车间负责本车间用水设备、用水管网的管理,需要维修的找设备部,杜绝跑、冒、滴、漏,各用水阀门要及时关好,(除冬季防冻水外)杜绝常流水等浪费现象。设备停车要及时停水;不得将循环水从工艺系统排放。做好水沟废水的围堵与回收利用。
3、各车间做好清水使用登记记录,每日用OA形式发送行政部,严禁弄虚作假。
4、生产部每月抄报水表汇总数据报行政部,并负责检查各处水表的完好情况和灵敏情况,若发现水表存有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
四、奖惩办法:
1、行政部每月对清水用量进行一次汇总,并在全公司进行一次通报。每月对用水情况进行依次奖惩。
2、车间使用清水量超出规定限量的,所超出的部分,按每方50元予以处罚。
3、车间清水用量需要调整的,需上报所在公司生产部门,经分管经理同意后,报行政部备案。
4、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五、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其解释权属公司行政部。
水处理和排放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废水能达标处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职责
1)设备部负责生活废水处理的日常检查工作。
2)生产部负责车间废水的处理及处理和贮存设施的日常检查工作。
3)品管部负责化验室废水处理的日常检查工作。
4)行政部负责公司环保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管理规定
1)设备部部应制定公司的废水利用计划实施,节约水资源,减少废水排放,力争实现污水零排放。
2)各废水产生车间,要严格控制废水的产生量,严禁超标排入水处理车间。
3)各车间要保存好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的各类记录。
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规定
一、 目的
对大气污染物的排放进行有效控制,以减少对空气的环境影响。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废物。
三、职责
1、行政部负责确定本公司适用的废气排放标准,并对各部门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行政部负责委托环保部门定期对各类大气监测点进行监测。
3、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进行控制管理。
4、工作程序
4.1、本公司主要废气排放源为锅炉房。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标准要求。
4.2、设备部对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因素实施监督,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
4.3、品管部应按内控标准要求,控制原材料质量,防止不合格原材料入厂。
4.4、行政部制定《环保监测计划》,内容应包括大气监测点、检测项目及监测频率,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当环境目标、指标、排放标准及其它外部环境要求或重要因素发生变化时,应根据需要对监测点、检测项目及监测频率进行调整。
4.5、行政部根据《环境监测计划》委托有资质的环保监测部门进行检测,并保存监测记录。
4.6、产生大气污染物的重点岗位,操作工应经相应技能、环境培训,并考试合格方可独立操作。
4.7、各车间按《设备管理制度》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设备产生的跑、冒、滴、漏等隐患进行有效治理,维修要依据《设备管理制度》对各车间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8、设备维修按检维修计划组织实施,确保各车间设备(包括环保设施)的稳定运行以减少废气的产生。
4.10、正常情况下,操作人员按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和巡检,保证上述废气达标排放。
4.11、工艺参数或系统运行出现波动时,操作人员按作业指导书进行调整。
4.12、当出现断水、断电、断气、火灾、粉尘大量泄漏等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应按《应急预案》中事故处理步骤进行处理,并及时通知车间负责人、集控中心,必要时通知消防队、急救中心。行政部负责事故处理的协调、指挥。
4.13、 各部门搞好分管区域内地面的绿化管理工作,以减少沙尘的产生,净化空气、美化公司环境。
4.14、当上述控制过程中出现不符合时按《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噪声控制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对于产生噪声有关活动进行有效的控制,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二、适用范围
与厂区生产有关活动产生的噪声。
三、职责
1、 设备部负责新项目的“三同时”工作;组织制定噪声治理措施,综合部监督检查各部门噪声治理措施的执行情况。
2、 各部门负责对口管理相关方的噪声因素控制工作。
四、工作程序
1、公司主要噪声源是制冷机房制冷压缩机、烫漂锅、扒皮机、脱粒机、籽粒清洗机等,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2、设备部在设备选型时,应考虑先用低噪声的设备及降低噪声污染的措施,以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3、公司建设项目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提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由行政部报上级环保部门进行“三同时”验收。
4、建设项目在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场地边界线的噪声限值按《建筑施工厂界噪声标准》(GB12523-90)执行。由设备部部进行监督检查。
5、行政部负责制定检测计划,明确噪声监测频次、方法等;将影响重大的噪声源(超过85分贝)设置为环境监测点,列入《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6、行政部按照检测计划对噪声进行检测(可外委托),并保存《噪声监测报告》。
7、设备部应加强设备管理工作,加强运转设备的检修、维护、保养、润滑,防止设备带病运转,避免因产生零部件磨损或啮合不好而造成的噪声。
8、各车间对防噪减振消音器、减振装置等要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其完好;防噪减振设施不得限制或擅自拆除;生产部负责监督检查。
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
一 、目的
加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控制和消除职业中毒等危害,保障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及相关权益,保护环境,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装卸、运输、使用、出入库和废弃处理。
三、通则
1、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对不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范围,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品,或其它危险物品均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2、 企业在进行危险物品的运输时必须严格执行《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有关规定。
3、 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规定,印贴专用标志和物品名称。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毒理性质等数据(闪点、熔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以及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运输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厂。
4、应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物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
四、生产和使用
1、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2、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1)安全技术措施
① 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逸)散。
② 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③ 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2)个人防护措施。
① 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② 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③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④剧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3)对中毒人员的抢救,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①公司成立化学毒物急性中毒抢救领导小组,由总经理担任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② 工作场所必须配备急救器材和药品。
③ 有腐蚀性的物料或有能使皮肤吸收毒物的车间(岗位),除配备足够适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或清水池等冲洗设施。
4、压缩气体的液化气体(如: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5、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6、生产、使用危险物品的企业,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7、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8、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摩擦、撞击。
9、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10、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五、报废处理
(一)品管部负责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回收、登记及储存工作;行政部负责监督管理工作。
1、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物资仓储处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
(1)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2)包装容器必须在行政部、保卫部门指派的专人监护下销毁。
2、化学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3、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由所在部门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4、生产过程中生产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四、采购
1、外出采购危险物品时,首先向生产单位索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生产许可证,无“两证”不予采购。
2、采购危险物品时应检查包装是否符合国家制订的《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规定,否则不予购买。
3、采购物品时要向生产企业索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4、对采购物品外观质量要进行检验,发生变质等情况,不予采购。
5、对采购的危险物品要严格按道路运输规定执行,发生问题应及时向当地公安、安监部门报案。
6、对采购的物品要及时入库,并办理好相关的手续。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做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使危险废物管理达到标准化,特制定以下相关制度。
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
为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的污染,保护和改进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制。
一、危险废物的范围
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是乙腈、乙酸乙酯、正己烷、硝酸等。
二、职责分工
(一)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环保第一负责人,对安全环保负全面责任。
(二)行政部部长和品管部部长分管危险废物的储存、运输,外购危险废物的处理工作。
(三)行政部负责危险废物日常监督管理。
1、监管化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
2、建立完善各类危险废物的管理制度。
3、按照危险废物信息季报制度,每月对公司产生及利用的危险
废物进行上报,并建立好产生的和利用的危险废物台帐。制定年度危
险废物管理计划以及联单的领取及报送。
4、根据培训教材的内容,每年对从事危险废物的员工进行培训。
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污染防治措施
1、 产生、贮存、处理危险废物,必须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环境保护影响评价制度和防治危险废物污染使用的制度。
2、 公司品管部对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集中在专用场所进行存放。
3、 公司贮存、处理的危险废物,应具备适应的技术、场地、设备和污染防治能力。
4、 将危险废物从产生地运至贮存和处理地点,产生、运输和接收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5、产生、运输和接收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对自留存档的联单保存3年。
6、 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具有处理能力和资格的单位代为处理。
7、公司分管人员,由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专业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持合格证书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8、 在贮存、利用和处理危险废物过程中,发生污染事故或其它突发性污染事件时,公司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和居民,并应向所在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9、 禁止向危险废物处理场因另外的区域倾倒、堆放、填埋或者排放危险废物。禁止利用渗坑、裂隙、或稀释等方法处理危险废物。禁止将危险废物与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及其它废物混合排放。
10、处理危险废物时,必须符合国家制定的规范和标准,防止造成污染。
11、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理危险废物的设施和场所,必须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统一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12、 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有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措施,并必须设置识别危险废物的明显标志。
13、危险废物处理场所必须严格管理和维护,保证正常运行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对停止使用或决定关闭的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理设施和场所,必须经环境监测部门监测,按照有关技术规范采取防止污染的措施,并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停止使用或关闭。
四、经济处罚 :
对有下列行为人员给予100-10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1、将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及其它非危险废物内的;
2、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利用、处理的;
3、转移危险废物,不按照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
4、使用载客的交通工具装运危险废物或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混载的;
5、将贮存、利用、处理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及其它物品未经消除污染处理转作她用的;
6、贮存、利用、处理危险废物的设施或者场所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
7、擅自关闭、闲置或拆除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场所、设施的。
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
一、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1、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和基层安全生产责任制;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安全生产“三同时”原则;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并组织实施;
3、严格执行安全承诺制,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4、审定本单位改进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并监督其合理使用,及时解决重大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5、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对其它重要的经济技术决定,应负责组织制定具有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6、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对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7、审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经费支出及合理使用情况。
8、按照“三同时”原则审批新、改、扩建项目,落实劳动保护设施,不留隐患。
9、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供资源上的支持。
10、组织工程(基建)系统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
二、行政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总经理领导所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和环保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其它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和环保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总经理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并同时部署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
4、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总经理及上级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6、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应迅速查看现场,及时准确的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三、生产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法令、政策和标准。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层层落实到车间、班组、岗位和每一位员工。并组织签订公司各部门、各人员的安全责任状,做到横到边,纵到底。
3、落实安全环保会议制度。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环保例会,检查各车间安全活动,严禁流于形式,保证要切实解决问题。
4、强化安全环保的监管工作。定期不定期安全环保大检查,检查出来的隐患要限时限人整改(隐患整改率要达到100%)。
5、认真抓好节假日及农忙季节的安全生产工作。春节、五一节、十一节、农忙期间,负责提前通知,将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传达到各车间,杜绝事故发生。
6、认真落实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公司的《关于安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由行政部负责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进行培训。同时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保证持证上岗。
7、根据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在公司范围内以车间为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无事故活动”。活动的开展要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评比、有奖罚。
8、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每年5月20日前由行政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施方案。检查各单位落实情况。经过活动的开展,增强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安全文化水平。
9、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找出治理重点,加大治理力度,有效治理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10、不断完善公司实施的两个标准化工作,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五、公司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法令、政策和标准。协助部长搞好安全管理工作。
2、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层层落实到车间、班组、岗位和每一位员工。并组织签订安全责任状。
3、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4、特种作业人员要做到持证上岗,对无证人员要进行办证,证件到期的要及时联系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复审或换证。
5、协助部长对安全生产方面证件的办理和换发,确保公司在法律授权的情况下进行生产。
6、认真审核上报的安全环保报表,确保无误,方可报出。
7、不断督查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的实施,对不符合要求的作业和管理进行纠正。不断完善档案材料管理工作,使各项工作有据可查,确保标准化工作完全融入实际工作当中。
8、做好职工培训及安全教育工作。
9、及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六、品管部部长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总经理的工作,领导品管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上级负责。
2、协助总经理主持召开安全会议,并同时部署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
3、负责组织编制或修订工艺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4、负责协助本部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5、参与分管范围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6、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在会上给予表扬和批评。
7、负责按应急预案的要求参加预案演练和组织评审工作。
8、负责应急事故的临时处理工作,按应急预案的要求处理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事故损失。
9、负责组织对本部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对下属负责。
10、到生产车间工作,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对自己负责。
七、设备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总经理领导下管理设备同时要管好安全工作,做到安全生产。做到对上级负责。
2、改革生产工艺,改变操作技术规程和提出技术措施的同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组织操作工人进行学习。
3、经常对生产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教育,加强技术练兵活动,保证安全生产。
4、参与生产操作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研究防范措施。
5、负责编制生产工人的岗位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6、加强工艺检查,发现不正常现象及时研究处理,如有险情,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并报告领导。
7、安排生产的同时必须安排安全措施。做到“三不违原则”。
8到生产车间工作,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做到对上级负责、对自己负责、对她人负责。
9、加强学习安全方面的知识,积极参加各种安全培训教育,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
八、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车间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是车间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保证国家和企业的有关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的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企业安全理念。
3、组织制定并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计划。
4、组织对新工人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5、组织编制车间的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
6、每周组织一次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设施、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7、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并奖励生产先进班组及成员。
8、严格查处“三违”现象;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9、负责一级动火和固定动火的申请,组织并落实好动火安全措施。
10、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员的作用。
11、建立健全车间值班制度。
12、按规定召开车间安全例会并记录,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知识。
13、按标准化要求,及时组织作业风险的识别评审,按要求办理各种检修作业证。
14、按规定发放各种安全防护用品。
十、车间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安全监督部门的指导,对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指导,有权直接向安全监督部门汇报工作。
2、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3、协助车间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新入厂职工的车间级安全教育,指导并督促检查班组(岗位)安全教育。
4、按标准化规范要求,组织好班组安全活动。
5、负责车间技术装备、灭火器材、防护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范化。
7、负责编制或参与制定、修订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范,并检查执行情况。
8、对有隐患的作业地点,要坚持先于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地点进行检查,并采取可靠措施后,方可允许工人作业。
十一、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2、熟悉本班组各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组织工人学习并贯彻执行,并模范遵守,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根据生产任务,作业环境和工人思想状态等有针对性地布置安全工作,坚持班组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并留有记录。
4、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并指定以老带新。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负责生产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组织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8、提高本班组安全管理水平,保护生产作业现场、整洁,实行文明生产。
十二、锅炉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开车前仔细检查各设备、仪表是否完好。排灰系统要提前运转,并与转化岗位联系好后方可开车。
开车后仔细调节底压与温度,不得倒烟。
每小时检查一次断料报警器,发现失灵及时维修。
排渣时穿戴好防护用品,密切注意渣流情况,防止突然喷出伤人。
排渣工上班不准穿凉鞋或塑料鞋。
严格按操作标准进行操作。
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处理上报。
在日常工作中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不让她人受到伤害。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产生和购买的危险废物准确上报,避免发生漏报、误报现象,特制订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产生和购买的危险废物申报、台帐的建立。
三、管理规定
(一)危险废物的申报
1、每季度30前申报上一季度产生和购买的危险废物有关信息。
2、年初向县环保局申报上一年度危险废物的产生、流向、贮存、处理等有关信息。
3、申报事项如有重大改变时,应当及时变更。
4、如实向县环保局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理等有关资料。
(二)日常记录的管理
1、建立危险废物的产生和购买台帐。
2、每天做好当天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理情况的记录,并定期进行汇总成册。
3、记录危险废物产生和流向情况,确保危险废物不非法流失,合法利用或处理。
3、危险废物台帐要与生产记录相结合,不得弄虚作假。
4、危险废物台帐至少保存5年。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危险废物的合理、规范有效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制订及修改工作。
三、管理规定
(一)危险废物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基本情况;
2、生产情况:包括企业概况;生产工艺及危险废物产生的工序。
3、危险废物产生情况预测:包括危险废物产生量预测、减少危险废物产量及危害性的措施。
4、企业内部危险废物防治设施情况:包括贮存、利用、处理措施。
5、危险废物转移计划;
6、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7、危险废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二)每年12月底制订下一年度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区环保局备案。
(三)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及时进行变更。
危险废物源头分类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危险废物的管理,避免危险废物流失、渗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废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产生危险废物和处理危险废物的车间。
三、管理规定
(一)、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有氰化渣、硫化渣、硫氰化亚铜和电尘灰;处理的危险废物有含氰硫精矿。
(二)产生危险废物的源头管理。
1、氰化渣经压滤机压榨后直接堆放在危险废物料场。危险废物料场底部硬化,四周设有围堰,顶部的氰化渣用滤布遮盖。料场南部设有事故应急池,应急池架设应急泵,并架设管路通向水处理车间。防止事故后废水或雨水流出料场。
2、硫化渣经压滤后,堆存在料仓内。料场进行了防渗处理,每天车间都把当天的硫化渣收集并运送到硫酸三车间进行处理。
3、硫氰化亚铜经压滤后,堆存在硫氰化亚铜的专门料场。料场四周设有围堰,底部硬化。料场西北设有应急池,并架设管路通向水处理车间,防止事故和雨水流出场外。硫氰化亚铜每隔一定时间都送到冶炼二公司进行处理。
4、电尘灰经收尘器收集后,装在专用的布袋中,用车辆送往电尘灰专用的库房。库房是单独封闭式的,达到了危废的“三防”要求。
(三)处理危险废物的源头管理
含氰硫精矿由运送车辆直接送到硫酸的料仓内,料仓底部硬化,四周封闭。因工艺是浆式给料,含氰硫精矿无需晾晒,达到了危废的“三防”措施。
(四)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是固体废物,应与一般固体废物(尾矿等)、生活废物和办公废物分开,单独存放。
(五)处理的危险废物能够与精金矿配矿进行无害化处理。但禁止与其它一般废物、生活和办公废物混存。
(六)危险废物料场、料仓、库房设置明显的危险废物标识、安全标签。警示作业人员进行预防,避免发生污染事故。
危险废物标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统一公司危险废物标志,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理场所及包装物、转运设备的监督管理,依据省环保厅下发的《危险废物贮存、处理场所及包装转运设备危险废物标志统一规范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冶炼一公司硫一车间、水处理车间负责产生氰化渣、硫化渣设施、贮存场所危险废物标识的管理。
2、冶炼一公司硫一车间、硫三车间、生化分公司负责处理含氰硫精矿的设施、贮存场所危险废物标识的管理。
3、冶炼二公司熔炼车间、精炼车间负责产生电尘灰设施设施危险废物标识的管理。
4、销售公司负责电尘灰贮存场所危险废物标识的管理。
5、运输分公司负责危险废物运输车辆标识的管理。
6、安环部负责危险废物标识的监督管理。
三、管理规定
(一)危险废物产生和贮存场所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的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当设置危险废物警告标志。具体设置要求是:
1、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为房屋的,应将危险废物警告标志(附件A-1)悬挂于房屋外面门的一侧,靠近门口适当的高度上;当门的两侧不便于悬挂时,则悬挂于门上水平居中、高度适当的位置上。
2、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有围墙或防护栅栏,且高度高于150CM的,应将危险废物警告标志(附件A-1)悬挂于围墙或防护栅栏比较醒目、便于观察的位置上;当围墙或防护栅栏的高度在150-100CM之间时,危险废物警告标志(附件A-1)则应靠近上沿悬挂;围墙或防护栅栏的高度不足100CM时,应当设立独立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附件A-2)。
3、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为其它箱、柜等独立贮存设施的,可将危险废物警告标志(附件A-1)悬挂在该贮存设施上,或在该贮存设施附近设立独立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附件A-2)。
4、危险废物贮存于库房一隅的,将危险废物警告标志(附件A-1)悬挂在对应的墙壁上,或设立独立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附件A-2)。
5、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密封不外排存放的,可将危险废物警告标志(附件A-1)悬挂于该贮存设施适当的位置上,也可在该贮存设施附近设立单独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附件A-2)。
(二)危险废物处理场所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的设置。
危险废物利用、处理场所应当设置危险废物警告标志。具体设置要求是:
1、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外建有厂房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附件A-1)设置要求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2、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外未建厂房或不便于悬挂的,应当设立独立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附件A-2)。
(三)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危险废物标签的设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能够设置危险废物标签,具体设置要求是:
1、危险废物贮存在库房内或建有围墙、防护栅栏的,可将危险废物标签(附件B-1)悬挂在内部墙壁(围墙、防护栅栏)于适当的位置上;当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在两种及两种以上时,危险废物标签(附件B-1)的悬挂应与其分类相对应;当库房内不便于悬挂危险废物标签,或只贮存单一种类危险废物时,可将危险废物标签悬挂于库房外面危险废物警告标志一侧,与危险废物警告标志相协调。
2、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为其它箱、柜等独立贮存设施的,可将危险废物标签(附件B-1)悬挂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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